摘 要 自2008年國家確立的公安機關招錄體制的改革實行以后,公安院校按照“按需招錄、入校即入警”的人才培養模式對傳統的教學進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隨著新時期公安警察體制的深入改革,公安院校刑法教學改革應跟隨時代的步伐,順應新形勢,從教學思維、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等方面深化創新,鞏固和發展新時期具有公安特色教育風格的刑法課程內容體系。
關鍵詞 公安院校 刑法 教學方法 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113
2016年1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實施,對公安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就業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新的挑戰,因為里面內容涉及到執法理念的問題,這就給現今公安院校的法學教學方法提出了新的課題。2008年由中央政法委等多個部門在《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指導下,連同幾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至今雖然已經取得很好的效果,大多數公安院校都能夠在《意見》的指導下對于法學教育學科進行教育改革,在新形勢的需求下,公安院校作為頂層設計的實踐者和承擔者,繼續肩負著公安教育教學義不容辭的責任,而作為法學教師,本文筆者試圖通過對公安院校法學教學方法的評析,結合司法實踐的改革需求,創新法學特別是刑法教學方法,讓學生學有所用,培養公安院校學生知法執法的理念。
一、公安院校主要的教學方法評析
公安院校開設的法學課程跟普通高等學校開設的法學課程內容有區別,主要以三大實體法和三大訴訟法為主,作為專業必修課,除此法學十四門主干課程的其他課程主要作為選修課來安排。公安院校的教學模式一直遵循教、學、練、戰的教學模式,以培養學生具有警察意識、法律素養、執法技能的目標。在教學方法上也有一些比較獨特的見地,包括課堂講授法、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法律教學法、課堂討論教學法、模擬法庭等。此處筆者擇其一二進行評析。
(一)課堂講授法
這是中國傳統課堂的一種授課方式,通過教師授課讓學生吸收知識,教師為主動,學生為被動。對于講授法各大專家學者也都在提倡,比如李秉德先生提出講授法是教學方法中至關重要的一種,教師對講授法的正確認識并恰當運用會對教學方法的改進、教學效率的提高、教學論的學科建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教授法的重要性在此不多論述,課堂離不開教授法,但其依然有一定的弊端。一是學生為被動接收,不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教師在一味灌輸的情況下得不到學生及時的教學質量反饋,不能及時對自己的教學方法等進行調整,教師和學生之間溝通有鴻溝。二是法學教育特別是刑法的教學更多的是需要案例來進行演示和模擬,因此讓學生積極參與到模擬實戰中顯得尤為重要。
(二)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為舶來品,又稱蘇格拉底式教學法,是由時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的克?哥?朗道爾教授創立 。在國外的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是主要的教學方法。我國自提倡依法治國以來,課堂上所運用的案例教案學法比重也逐步在增加,相比于課堂教授法,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育課堂具有優勢。公安院校的學生畢業就業的方向是公安警察系統,而公安警察系統作為國家的權利機關,具有執法權,執法的前提必須是懂法。即便在入警之前都會有相關的培訓,但在學校時對于法學案件的分析可以培養他們的執法意識,鍛煉他們執法的思維,提高學生法律思維意識,因此必須運用好案例教學法,尤其是在刑法課程的分則內容上。但筆者通過調查發現一些急于改進的地方。一是公安院校的確在課堂上運用了案例教學法,但由于教學授課計劃課時的限制,而刑法課程總則和分則的內容非常多,在課時不夠的情況下,案例的實訓教學課時就非常少甚至都沒有。因此案例教學法到了真正課堂上時有時就變成了案例舉例法,實質上還是偏向于講授法。二是案例教學法本身對于教師的要求比較高,教師不止要有理論的功底,更加要有司法的實踐經驗。但實際上很多傷法律課程的教師特別是年輕教師,都不具備這樣的雙重條件。使得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顯得干巴而不具有形象的引導力,因此教師本身也需要通過掛職或者其他的形式到相應的公檢法機關實戰之后再進行授課方能把案例教學法真正的落到實處。
二、公安院校法學教學現狀分析――以刑法教學現狀為范本
自2008年政法院校招錄改革試點實施以來,已經有八年的時間,從最開始的模糊到日漸的摸索直到現在的成熟穩定期,充分的體現了改革試點的優勢,也取得一定的教學成果,但新時期下仔細探究還發現有很多值得探討和改進的地方。筆者僅從刑法教學的角度進行討論。
(一)教學內容與公安執法工作相脫節
中國傳統的授課課堂已形成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那就是教師主導學生被動聽課的模式,這在普通院校的現象尤為明顯。招錄改革試點進行的這八年時間,公安院校遵循“教學練戰”的教學方式,打破傳統的模式,改革創新,但時間或者某種思維的限制,依然存在教學內容與工作崗位相互脫節的現象,這是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學生組合較復雜涵蓋公檢法,各機關業務有所交叉但職能側重點卻不一樣,難兼顧周全,另外學歷層次高低不等,比較難權衡一致。二是教學內容設計偏重于內容的完整性而無法兼顧教學練戰統一化。三是課堂的教學方式雖然大都采用案例教學法,但實際上大部分都是限于案例的討論,而沒有真正的演習和實戰。事實上,刑法的案例教學法固然重要,但不能僅僅停留在討論的層面而應該更加深入的提升,那就是通過模擬案件演練的形式進行,才能更有效的與司法實踐相銜接,真正做到教學內容與公安執法機關相得益彰。
(二)授課教師普遍缺乏公安工作經歷和實戰經驗 目前公安院校教師的組成一部分來自從公檢法部門出身或調動,一部分則是從學校剛畢業的學生,包括普通類院校的和公安院校的畢業生,這些畢業生都是碩博士,相當一部分還有海外留學經驗,學歷層次高,但不管怎樣,從學校到學校,從在學校的一名學生變成學校的一名教師,這個角色的變換對于人的要求還是不一樣的。這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而且理應當經過相當的訓練才可以上講臺授課,甚至應當先去基層鍛煉具有一定的實戰經驗了才有資格擔當教師授課者這一擔子,特別是對于普通院校畢業的碩博士,即便你是國內外知名的“985”高校畢業的,因為公安院校的特殊性,普通的大學不熟悉警務化管理這才是致命的關鍵,一個不知道警務化管理的教師,一個沒有公安基層工作相關實戰經驗的教師,去給未來的警察授課是一個很不切合實際的事情。但這樣的事情在諸多的公安院校里就存在,一部分的教師就是缺乏公安工作經歷和實戰經驗而直接去授課,甚至沒有經過專業的教授授課的培訓,即便懂得多媒體等高科技的授課工具,但缺乏實戰大部分時間只能是紙上談兵。特別是刑法的授課需要大量的案例來作為支撐材料,這些剛畢業的碩博士的確可以舉例結合司法考試的案例進行授課,但由于不能接地氣自己也沒有經辦,討論起來就顯得沒有那么生動形象,更像是為了任務而使用的案例教學。另外對于司法實際操作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公安工作的前瞻性多變性沒有預見的能力也就無法真正傳授給學生需要的知識點。公安院校急需一批具有實戰經驗的優秀的公安一線的人才來任教。
(三)相關保障機制不健全
教學活動得以順利開展需要學校的頂層設計也需要學校各個部門的相互協作,這就涉及到相關保障機制的問題,因為囊括的范圍廣泛,因此相關的保障機制并不健全,或者是疏于實行而使得本有的保障制度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落實而徒有虛名。一是專任教師到基層掛職鍛煉或者到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交流學習的制度,由于相關的激勵措施不到位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導致很好的制度沒有真正落地生根,導致了教學實踐與司法實踐相互脫節的現象,同時也使得教師的知識沒有及時的進行更新,跟不上公安執法的新理念。二是聘請專職的或者兼職的教官制度缺失或者沒有真正落實。教官的存在對于教學的發展具有推進的作用,而有些院校的教官只是掛名或者只是一個顧問的形式,沒有真正的到教學課堂上。三是實訓教學條件制度不完善。實訓是構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院校各專業都應有相應的實訓室,而且要真正的運用起來。但目前由于資金經費等方面的限制,相關的實訓場地和基地并不一一具備,因此不能開展針對性的技能教學模擬活動。
三、公安院校法學教學方法的多元化構建――以刑法教學方法改革為范例
公安院校法學教學方法改革應遵循政治建警原則、以崗位職業核心能力為重點實行多元的原則、特別是要堅持“教、學、練、戰”一體化的原則。公安院校本身就是為我國的公安機關培養輸送專門人才的,《中共公安部委員會關于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意見》(公委通字[2009]17號),提出了“為公安機關培養輸送高素質的應用型、復合型專門人才”的培養目標 。而培養目標的完成有賴于教學方法的實踐,因此構建公安院校法學教學方法的多元化是非常必要的。筆者在此以刑法教學方法改革為范例,除了用好課堂教授法和案例教學法外,還應該合理運用以下的教學方法:
(一)閱卷訓練教學法
即課堂不僅僅是停留在案例討論的方式上,而是積極的采用閱卷的方式模仿公安機關的以老帶新的工作方式進行設計。閱卷訓練教學法的運用可以使得學生積極參與和投入到教學中,以刑法為例,相關專業的閱卷應該選取典型的刑事案例卷宗來進行。一般應該包括以下教學環節:一是復印形式案件案卷。復印的刑事案件應該是多發性的案件,針對不同的公安專業采用不一樣的案件,比如刑事偵查和經濟偵查以及禁毒專業就應該采用不同側重點的刑事案件。二是研讀評議案件。組織學生進行分組討論的形式,對案卷進行閱讀評議,如果有必要可以邀請公檢法相關的干警進課堂進行指導,了解案件辦理的流程和對于卷宗評析的重難點,最后每個小組形成一個評議報告。三是教師進行課堂評議。通過同學們的評議報告,認真解析其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對于剖析問題的深度進行課堂講授,讓學生更加深入的了解刑事案件辦理的流程和應該注意的事項。
(二)模擬演練教學法
所謂的模擬就是對真實事物的虛擬,類似仿真的意思。在法律教學過程中要充分運用模擬演練教學法,參照公安干警辦案的程序過程,在真實案例的基礎上進行模擬,具有客觀真實性,同時符合“教、學、練、戰”的教學目標,貼近實戰目標,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踐水平。于刑法的適用而言,模擬演練教學法需要同學們有一定的刑法及其程序法相應的知識,了解相應的辦案流程,.掌握相應刑事的法律文書,更重要的是要求授課教師應該有相應的辦案經驗,才能指導同學們完成實訓。模擬演練教學法的主要包括以下環節:一是選案例,案例的選擇可以是多渠道的,可以從教材上選擇,可以在網上比如北大法寶的案例庫上進行選擇,可以從電視欄目上比如今日說法的案例上選擇,還可以在自己經手辦案的案件中進行選擇。二是進行準備,包括案例相關材料的準備,以及為了演練所需要的相應的場所和相關物品。三是進行分組,分組需要定角色,定崗位,熟悉案例及任務程序。四是組織實施,根據相應的案例進行教學設計,依據教學案例進行組織實施模擬演練。通過模擬演練教學法,貼近實戰,提高課堂的有用率。
(三)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
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主要是參照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的考核設計,具有貼近實際、客觀詳實的特點 。通過此方法能更加清晰的考核學生所學知識,為今后真正的實踐做準備。因此這一教學方法的實施也需要學生掌握相應的刑事辦案流程方可。這一教學法可根據考核評議案卷的不同分為復印案卷式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和自辦案件式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 。復印案卷式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主要的教學環節包括:一是復印刑事案卷材料,復印的最好是常見多發的案件,比如盜竊罪、搶劫罪等。二是組織學生公安部相關文件,讓學生了解相應的執法質量考核評議的內容和標準。三是教師考核評議案卷,有必要的時候可跟相關的民警進行交流。四是學生考核評議案卷,形成相應的分析報告。五是教師課堂點評,對于學生的評議分析報告進行全面的點評。自辦案件式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教學法的教學環節類似前者,但其自辦案件式執法質量考核評議的內容和標準更為復雜。
刑法教學改革方法的提出有它的新意,但要確保其可行需要一定的保障措施。比如教師的實踐能力、師資結構、教官隊伍以及經費等方面的保障。只有完善提升法學教師實踐能力的長效機制,全面實施教官制,優化公安法學師資結構,建立起校、局相關業務部門協作機制,培養“雙素質”型的教師和教官隊伍,同時大力爭取經費裝備保障才能更好的讓多元化的刑法教學方法落地生根,真正使得課堂達到有趣、有用、有效的目標,讓學生學有所用,學以致用。
注釋:
李秉德.教學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78.
湯唯主編.法學教育模式改革與方法創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109.
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01/24/c_128662842.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2001-10-10.
甘肅省公安廳.甘肅省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實施細則.200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