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高等教育大眾化、市場化的新形勢下,公共關系對于高校而言有著重要意義,尤其在高校危機管理過程中,公共關系對于高校各方面發展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則更為突出。
一、引言
近年來,高校時而發生各類駭人聽聞的事件,如云南大學馬加爵殺害室友案、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弒師案、浙江大學海歸博士自殺案、廣西英語四六級試題泄露案等,這些事件不僅給高校自身管理、教學招致許多不必要的煩擾,同時也嚴重影響著高校在社會公眾間的美譽與形象。綜觀高校對此類事件的處理不難看出,高校在危機管理過程中并沒有很好地運用公共關系這一工具、充分發揮公共關系的作用,本文欲結合公共關系對于高校危機管理的重要意義論述高校危機管理過程中有效運用公共關系的路徑選擇。
二、高校危機與公共關系
1.高校危機的內涵與分類在西方,“危機”(crisis)概念最初來源于希臘語的分離一詞,普遍用于醫學領域,其原意為決定病人是走向死亡還是逐漸恢復的關鍵時刻,以形容一種至關重要的、需要立刻做出響應決斷的狀態。在英文韋伯詞典中,“危機”被定義為“有可能變好或變壞的轉折點或關鍵時刻”。而中文的“危機”或許更為簡潔、且恰如其分地表達了危機的內涵——“危險與機遇并存”。[1]至于高校危機,或稱為高校公共危機、高校校園危機,有學者認為其是一種突發事件且對高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構成威脅、要求高校必須緊急回應并在極短時間內作出關鍵性決策的狀態[2],而更多的學者則認為凡是發生在高校校園內或與高校成員有關的,在事先未預警的情況下突然爆發的,可能嚴重威脅到高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并可能帶來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包括對高校成員造成不安與傷害、對高校的教學設施造成破壞以及形象聲譽帶來損害等,而以高校現有的人力與資源難以立即有效解決的均稱之為高校危機[3]。高校危機按不同的劃分標準可進行不同的分類,按照引發危機的原因可分為自然災害危機事件、事故災害危機事件、公共衛生危機事件和社會安全危機事件;按照危機事件所發生地點可分為校園內危機事件和校園外危機事件;按照危機所產生的影響可分為安全類危機事件和信譽類危機事件;按照危機所涉對象的多寡可分為個別類危機事件和群體類危機事件。高校危機管理是利用高校資源有效解決危機事件的一個動態過程,高校危機的不同類別則影響著高校危機管理中公共關系的不同運用。
2.公共關系與高校公共關系公共關系是一個社會組織在運行中,為使自己與公眾相互了解、相互合作而進行的傳播活動和采取的行為規范。公共關系思想的核心是重視形象、珍視信譽。重視公共關系,取得公眾的信任和好感,塑造良好的形象,已成為創立品牌、提高競爭力的有力武器。[4]而高校公共關系是一種獨特的管理功能,是為建立、維持和發展高校與其公眾之間的良好關系而開展的一系列傳播與溝通活動。[5]高校公共關系的產生和發展標志著管理走出象牙塔而進入玻璃屋,增加了透明度,顯示出開放化和民主化的特征。高校公共關系分為外部公共關系和內部公共關系,外部公共關系的內容包括處理與政府部門的關系、處理與周邊社區的關系、處理與媒體的關系、處理與企業界的關系、處理與校友及學生家長的關系,內部公共關系的內容則包括協調學校各部門間的關系、處理與教職員工的關系、處理與學生的關系。在當前高等教育大眾化、市場化的新形勢下,公共關系對于高校而言有著重要意義,尤其在高校危機管理過程中,公共關系對于高校各方面發展所具有的特殊意義則更為突出。
3.公共關系在高校危機管理中的特殊意義。公共關系可為高校危機管理贏得寶貴的處理時間。高校危機的明顯特點是發生時間上的突然性、產生后果的嚴重性,通過及時有效的公共關系可向相關對象和公眾傳遞有關危機的準確、可靠信息,并可藉此傳遞救助信息,使相關對象、家庭和公眾保持平穩情緒和平和心態,必要時能采取簡單的防護與自救措施,從而掌控局面、獲得危機管理的主動權,同時避免危機的進一步擴散,為危機管理贏取寶貴時間。公共關系可為高校危機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高校危機管理通常具有非常明顯的決策緊迫性、非常態性特點,要求高校管理層在有限的時間內充分利用資源形成最佳的處理方案。而公共關系的有效運用可向受影響的學生、家庭、部門以及媒體和社會公眾提供可靠、可信的資訊和信息,減少甚至避免對高校危機管理的懷疑、質疑和批評,為高校心無旁騖、不受干擾地進行危機管理創造良好、和諧的輿論環境,避免高校在危機管理與對危機事件進行澄清、辯解的兩端疲于奔命。公共關系可為高校危機管理提供更多的力量支持。良好的公共關系,能將高校危機管理的工作原則、工作立場、考慮因素、工作進展等重要內容傳播給相應的受眾,并與相應受眾進行互動溝通,一來可由此建立獲取危機管理信息的重要渠道,廣開信息之路;二來可凝聚學校內部教職員工、學生與社會公眾,讓學校內部教職員工、學生與社會公眾與學校始終站在統一戰線而不是對立面,形成相互間的價值與利益共同體,共同為學校的發展出謀獻策、集思廣益,從而為高校危機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4.高校危機管理中運用公共關系存在的問題觀念不正確。社會公眾對高校危機事件的關注主要在于高校在發生危機后對受害者、受難者的對待,而不僅在于事件發生的原因與責任承擔主體,但高校危機管理關注的焦點卻主要在于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由此傳遞給公眾的訊息就是學校急于澄清自己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責任,從而招致公眾的質疑與批判。公關不及時。從近年來發生的諸多高校危機事件來看,在危機事件發生后相關管理層起初幾乎都采取躲、藏、掩、遮的辦法,在謠言四起、迫于無計的情況下才勉強對媒體和公眾進行交代,即便進行交代,也只是簡單粗略地對事件作一描述,事實證明此種觀念和做法往往將高校帶入更為被動的境地。傳播不充分。
以上是分析公共關系在高校危機管理中的有效運用的論文相關材料,希望你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