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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一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二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三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管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四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并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匯報,待返回公司后及時找總經理簽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簽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于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準后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后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審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五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準,班長請假須內保批準;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六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3、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4、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6、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1、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2、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3、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4、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4、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6、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7、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1、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2、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3、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4、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5、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2、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3、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4、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5、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6、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7、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8、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3、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4、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5、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1、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2、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3、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4、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5、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七
考勤制度是考察員工出勤、工時利用、勞動紀律以及支付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了加強考勤管理,充分利用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一、凡公司范圍內所有員工均執行本規定;
二、各作業所領班(主管)為專職考勤記錄員,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出,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直至開除;領班(主管)應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記錄及各種有關假條,材料申請單等到管理部門辦公室;
三、各作業所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原則上為8小時(吃飯時間除外),由于各作業所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各作業所甲方(客戶)的.實際作息時間確定上、下班時間;
四、無論實行何種工作制,各作業所應當保證員工每月休息兩天,如趕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員工有薪休假;
五、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六、員工請假,非特殊情況,一律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經領班(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當日工資,請假與排休不替換;
七、員工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位上班的;
2、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以上 ,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的;
3、員工請假逾期不歸,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4、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活動的;
5、申請辭職未獲管理部經理批準,擅離職守的;
6、偽造、涂改各種請假證明的;
八、事假:員工請事假由作業所主(領班)批準,管理人員請事假須經理批準同意,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一律以請假條為準,未批準而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九、病假:
1、員工請假一律憑醫院開具的證明,由本人即時向領班(主管)申請請假,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申請請假的,時候須1日內補辦有關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2、急診病人可由家人代請假,時候由本人憑醫院的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不具備上述條件按曠工處理;
十、當月病假、事假合計超過十天者,作自動退職或公司勸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人員:領班可批員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員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須由經理批準同意。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八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納速拉丁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1.工作時間:實行單雙休交替制。
單休:周一至周六;雙休: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10至30分鐘,一次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一次扣工資50元,并記過一次。無故及未申報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2.每月給予兩次10分鐘以內遲到只計考勤不扣工資的特例,但要上報部門領導原因,并告知行政部特例處理。
3.曠工一天,扣除當天雙倍工資,并作出書面檢討,記過一次;無故曠工兩天(含兩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且須三天內到公司交接完畢。如交接未完畢,造成公司損失的,上報司法部門處理。
4.全年記過累計達到4次,給予辭退。
5.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100元。
1.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考勤員負責每日登記考勤表。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到崗,應提前向相關負責人及行政部說明外出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并書面登記以做考勤。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4.行政部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總經理處。總經理審批后,交由財務部據實計算當月工資,并于每月10日按時發放工資。
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1.周末實現單休雙休交替制;其它節假日遵從國家標準,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通知。
2.每月事假不得超過3天,事假按日扣發工資。
3.病假需提供醫療機構的證明。3天以內的,按日扣發工資;生病住院3天以上30天以內的,按日發給80%工資;病假30天以上,公司視情況給予相應慰問補助。
4.婚假1周,產假45天,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7天陪產假,工資照常發放。
5.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3日的喪假,工資照常發放。
6.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春節假按國家標準為8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3年的,享受休假3天;累計工作年限為4年的,享受休假4天;累計工作年限為5年的,享受休假6天;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的',享受休假10天。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1.請假流程:請假員工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請假員工持單到行政部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2. 1天的請假由部門經理審批,2-3天的請假須由總經理審批。4天以上的請假,總經理批示后,再由董事長批示。
3.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不再享受年終獎。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2.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行。
3.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后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九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十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病、事假規定,或違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十一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2.2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主管、經理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各類假期規定
3.2.1病假
3.2.1.1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2.1.2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4喪假
3.2.4.1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2.4.2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2.4.3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產假與哺乳假
3.2.5.1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3.2.5.2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2.5.3 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3.2.5.4 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3.2.5.5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3.2.5.6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3.2.5.7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3.2.5.8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9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2.5.10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2.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2.7.1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2.7.2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2.7.3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2.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3.3請假制度
3.3.1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3.2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3.4 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一般員工(固定工)由部門主管/經理批準;
3天以內部門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3.5 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3.3.6 《請假申請單》需主管以上領導審批的,當月30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篇十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