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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一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__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二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三
一、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經濟活動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以及相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章財務人員及工作職責
四、財務人員的聘用一律由集團總部負責。
五、財務人員必須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健全檔案管理,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立檔、歸檔、借閱、注銷等登記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毀損、丟失。
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
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簿、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公司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財務會同單位領導進行監交。八、財務部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協調、配合集團總部的查詢。
2、執行董事長和集團總部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按期向總部財務、董事長、提交財務分析報告等資料;
3、指導本部門財務人員的業務工作,正確核算成本、盈虧,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4、財務部門向稅務、工商、銀行等單位報送的所有報表,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長授權資格人簽名后報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協調并正確處理好企業與稅務、銀行之間的關系。掌握最新稅法規定,及時向稅務人員咨詢并辦理納稅和減免稅申報工作。按月按時申報納稅,積極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
6、負責公司制度施行時的有關協調、審核、監督工作,參與公司經濟合同等重要事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犯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異議并報告總經理、董事長。
7、完成董事長、總經理臨時交辦的事項。
九、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2、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和財務部門報告。
第三章會計核算
十、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十一計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計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二、公司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十三、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房屋及建筑物30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為10%。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四、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十五、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四章現金管理
十六、公司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通過出納人員,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業務發生的順序,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嚴禁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財務主管人員應對出納庫存現金隨時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賬是否相符并做好抽查記錄。非本公司人員不得借款(含集團總部),特殊情況須董事長批準或同意。財務人員要經常督促借款人員按時報銷。每月末須報借款明細附報表后。
十七、核定現金借款限額;因公借款,一般情況下,事情辦妥或出差回來必須七日內報賬,歸還借款;特殊情況下(事先告知財務主管)十曰內報賬、還款;否則財務有權按違反財務制度論處。(現金限額標準祥見表1)
十八、所有款項(樓款或預售定金)原則上存入專用戶,不得坐支;特殊情況須說明原因(不影響相關事項的情況下)。所有支出經批準后從專用戶轉入正常戶使用。
十九、銷售規定:
1、售(租)樓(店)簽約:由售樓部辦理售樓簽約的同時,通知公司財務人員帶票據前來收款;
2、開票:售樓部人員按照合約條款開出收款票據,注明相關款項內容和金額,并在收款票據開票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3、收款:公司財務人員根據合同條款和收款票據開出的金額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簽收貨款,并在票據收款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4、售樓部應將每日銷售、收款等信息填寫相關”銷售報表”并以oa方式報送公司財務等相關部門和集團董事長、財務、審計部門。
除規定所用現金支付的項目外,一切付款均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得用現金支票),任何人員不得將現金收入款直接用于款項支付。
二十、財務主管人員應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對應收款項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公款,是公司員工的直接從工資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計收利息。
第五章銀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帳戶,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損壞公司形象和利益,如發現立即制止并報董事長進行處理。
二十二、按揭樓款以存入的銀行回單為憑,出納人員據此填寫收據或發票。每月對賬
若有不明款項收支必須及時查明并按規定及時處理。按照各種結算方式的規定,填制或取得銀行即發的收款或付款結算憑證,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收支和
結余情況。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并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
帳,為合理調度資金組織貨幣資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資料。第六章費用及款項支付管理
二十三、報銷或付款時的經辦人員流程:費用類:
本司員工誰經辦誰負責。
費用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驗收人證明人→③財務審核→④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⑤總經理→出納復核付款。
應酬或禮品等招待費單據報銷程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③總經理→④財務審核(數額發票)→⑤出納復核付款。其它類:
對特殊無法取得發票又屬于正常經營開支的。財務只要審核數量、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統一整理后到稅務局申請開發票補稅后再入賬,原單據做為附件附在后面。
工程類:
工程(進度)款或供貨款支付程序:
乙方單位提出并填寫工程進度款審核表,按程序到各部門批后,
由工程部預算人員為經辦人到財務部門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書并經各部主管簽字后,財務部連同工程進度款審核表串發(oa)報董事長、集團財務。董事長三天內批復(假期順延)。
工程(供貨)進度付款審批表。
(3)財務根據合同和預(結)算等資料進行審核。付款時要附發票,貨物采購還要有本司指定人員的驗收。
(4)多數散戶付款,有關部門要統一造冊,集中審核,手續完備后才能支付。二十四、任何人無權隨意給員工增加工資,調增工資需經董事長審批方可調資。
每月工資發放必須按規定的考勤制度計算后編出工資表,經審批后發放;獎金及過節費應事先向董事長申報,批準后開支。
二十五、電話費嚴格控制公務外使用電話,要求長話短說,廢話少說,盡量減少通話時間和次數。對公司固定電話、個人移動電話公務通訊實行包干制度即:辦公、移動電話包干。辦公室每月報送或取單給財務報銷并登記;財務年終統計結算。
二十六、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分項計算的方法,經審核后方可報銷。
3、探親人員根據不同地區由辦公室統一擬出方案(夫妻、兒女),報總經理審批。
4、公司有緊急業務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員,其出差費用(含交通工具)由總經理特批后報銷。下級人員隨從上級人員出差可以按上級人員或特批人員的住宿標準執行。集團總部派人協助人員的工資及差旅費(單程)由本公司規定先行報銷交通費用;回程差旅費由集團總部墊發,經董事長批準后到公司隨時報銷。
*工資為代收代付。*
5、報銷票據背面都要有經辦人簽字或騎縫簽字。
6、遇到特殊情況,超出報銷標準,審核時須注明超出金額,最后由董事長決定簽字。
二十七、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使用情況填寫”申請單”經批準后購買,并由專人負責登記保管,各部門人員領用辦公用品用具時應登記,到辦公室領用。
二十八、對于10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購置必須事先寫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購置原因等事項,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置。
二十九、除預付工程款以外所有非實物性款項支出,單筆凡超過10000元的要說明事由并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付款。日常經常性開支按月計劃統一審批。三十、業務招待費,本著”節約、實惠”的原則。嚴格執行報批制度,每次業務招待均應事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批準。*
三十一、禮品費用。贈送禮品一律實行事先申請,并征得總經理同意及批準。凡一次贈送禮品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必須事前報董事長審批。
第七章其他事項
三十二、財務部門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帳實相符,提高公司資產利用效率。如發生財產盤盈盤虧,
應立即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正確劃分責任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處理。
三十三、建立票證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登記制度,特別應對現金支票、銀行結算支票、發票和收據等重要票證加強管理,做好備忘記錄。
三十四、加強對財務印章內部牽制管理,實行印章分離掌管,財務專用章由財
務主管負責保管,支票印簽何優仙一枚由董事長授權者根據董事長簽字蓋章、另加一枚由董事長授權,登記并妥善保管。(注)
三十五、出納人員定期向總部和董事長報送的資料有:
序時的現金日記賬oa(每天)
序時的銀行日記賬oa(每項)
員工的工資表oa(每月)
現金結余清單(含借款單)oa(每月)
銀行調節表(不一致)oa(每月)
銀行對賬單(oa)
三十六、財務部門定期向董事長報送的會計資料有:1.資金收支計劃情況表(月計劃表季計劃表)在當月25日前報下月或下季。
財務報表(每月) oa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財務情況分析(每月)oa (開發成本明細項目、費用、納稅、往來分析)
工程(供貨)進度款一覽表(每月)oa
合同登記一覽表(無新增不必) (每月)oa
樓款銷售一覽表(每月)oa第八章附則
三十七、本規定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據,自20xx年9月5日起執行。
三十八、本規定授權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審計部負責解釋。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四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
財務負責同志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五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其他工作。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5.1.費用報銷管理規范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范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采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渠道,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存儲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調度。
5.3.會計檔案管理規范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并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六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于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
3)基本工資加傭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 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 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住房費用, 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傭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并有財務部門的監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余30%―50%部分在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1、各事業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放的執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文件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事業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部經理制訂并隨其利潤中心的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業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部總經理確定后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附表1:利潤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3:專業技術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4:操作人員收入標準;
附表5:業務人員收入標準。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五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托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審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于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并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借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項目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于技術和經濟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報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信息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序確定的投資項目的有關文件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項目的過程中,涉及需為項目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采購款項(含采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通過預收貨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信息,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該等信息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八
總則
一、為了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企業應當認真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和資金運用全過程的監控,嚴格內部牽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業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資產清查。
財務管理的結構體系和職責權限
五、本公司財會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出納等重要崗位必須由具有深圳常住戶口的人員擔任。企業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承辦不合法、不真實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經濟業務,必須時可直接向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反映。
六、公司財務應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定期、及時、準確地上報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資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包括:資本金籌集、勞動資金籌集;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結算資金(應收款項)管理;
八、資金、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取之合法,使用合規;
2、開源節流,講求效益;
3、內部牽制,防范風險;
4、管理有序,責任到人;
九、資金籌集:
1、公司倡導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包括:吸收現金、非現金投資,長期、短期借款,發行股票、債券等;
2、資本金的增加、變動,應按法律程序經批準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不得弄虛作假;
3、借款應根據經可行性論證的項目和生產經營需要,有可靠的投資回報和還款來源并講求資金成本。
十、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
1、內部牽制
(1)貨幣資金實行帳款分管,印鑒分管;
(2)出納不得兼任采購、銷售、實物收發、保管業務,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來帳,不核對銀行對帳單和銀行日記帳;
(3)出納與本企業主要領導人或財務負責人有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回避原則。
2、財經紀律
(1)現金的提取、保管、使用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條例》,不得坐支現金;
(2)銀行帳號的設立、使用應遵守國家的《銀行結算辦法》、《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嚴禁設立帳外帳或公款私存,一經發現,嚴肅追查并追究責任;
(3)出納必須憑經審核、編號、手續齊全的記帳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不得先斬后奏或以借條、白條原始憑證充抵庫存;
(4)外匯的收入,使用應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法規、政策。
3、現金等價物
短期投資的購入或證券帳號的開設必須遵守證券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并按企業內部職責、權限、程序批準后辦理,嚴禁私自炒作。
十一、結算資金管理:
1、應收款項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入帳有據,處理合規;
(2)跟蹤管理,掌握動態;
(3)清理及時,回款迅速;
(4)節約資金,力戒損失;
(5)職責明確,失誤必究。
2、債權的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各類業務發生應收帳款應符合確認銷售成立的有關條款;
(2)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符合有關投資項目的規定和文件;
(3)暫借和墊付款項應按內部規定經批準,附件和手續齊全。
3、跟蹤管理和清理回款
實行“源頭負責制”,誰經辦的業務,發生的款項,誰負責到底,并納入業績考核。
4、債務重組事項應按程序,經批準,并預測分析可有發生的重組損益。
十二、本公司對全資、控股、聯營企業以現金、實物和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兼并、收購、租憑其它企業的股權;購入一年內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包括公債、國庫券、企業債券等)均構成公司的長期投資。
十三、對外投資的計價方法,應以投資時支付的價款或者評估確定的金額計價,即按成本法計價。企業對外投資應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資總額等并妥善保管。對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溢價或折價差額,應采用直線法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對短期投資或者說長期債券的轉讓,應嚴格審批手續,正確計算損益。中期或年度終了,應對長期投資逐項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并且此項降低的差額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應按此差額計提長期投資跌價準備。
十四、企業根據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比例分別采用成本法權益法進行核算,企業對外投資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權在20%―50%的采用權益法、股權在50%以上(不含50%)的,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十五、本公司對外投資實行風險抵押制。項目負責人應按照投資額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納風險抵押金。項目投資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潤上繳計劃的,逐步退還企業交納的風險抵押金并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資或未完成利潤上交計劃的,由本公司財務部按比例扣減風險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對投資項目實行專人跟蹤管理,財務部門應做好項目投資成本與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資的項目,都要建立項目投資檔案,按照投資對象、反映和記錄自該項目資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資成本(包括應計利息和有關費用)和投資回報(實現上交利潤)對每個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考核。
財產物資管理
十七、企業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對非貨幣性資產的購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減少、盤存、計價、管理作出規定,規范操作。
十八、財產物資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全員管理:物資管理是企業各部門、有關人員共同的任務;
2、全過程監控:從采購、生產耗用、出售到保管、收、發、存動態監控;
3、綜合管理與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
4、遵守內部牽制制度,涉及采購、驗收、保管、使用中環節的業務實行物、款、帳三分管原則,不同同一人單獨完成。
5、實行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業務工作相結合,管物的部門和人員,必須對相應的采購成本、資金占用等負責。
十九、物資增加:
1、企業應建立物資詢價制度,掌握市場價格信息,貨比三家,主要生產物資應有定點供應單位;
2、采購、生產、加工、盤盈及接受投資、損贈或債務重組的物資應按規定計價;
3、物資應按歸口管理堅持質量檢驗、核實數量、憑證驗收;
4、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符合企業投資業務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資,必要時先經批準并辦理入庫手續。
二十、物資減少:
1、不論什么原因發出和減少物資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禁以購代耗或以便條、借條發貨和充抵庫存;
2、存貨減少應按企業會計政策進行計價;
3、處置、轉讓固定資產應按內部管理權限經批準辦理;
4、商品、產品銷售應加強合同管理,落實貨款回籠的保障程序,對賒銷業務應慎重,并需了解客戶資信程度和信譽;
5、盤虧、報損物資應按規定權限經批準,并分別情況由保險公司責任人賠償后按凈損處理;
6、生產耗用物資應按企業計劃生產管理、費用指標管理規定,使用憑證、辦理手續,產品報廢補料應有質檢部門確認;
7、貴重物資出庫應按規定的權限實行雙簽。
二十一、物資保管和盤存
1、倉庫存保管人員對庫房實物數量完整、質量完好、帳務記錄正確、手續完備、庫房整潔安全及資金定額負責;
2、有關業務人員對經營的分銷網點、代銷點、展品、陳列品安全完好負責;
3、各類存貨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永續盤存制或實地盤存制,每月自行盤點,年度中期組織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門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復查,符合率低于規定指標的應擴大抽面;
4、各部門涉及物資保管、使用和業務的人員離崗時,應先辦妥交接手續,按規定退還使用或借用的物資。
二十二、其他事項: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物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
2、按企業確定的會計政策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經濟效益原則:這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標;
2、全面管理原則:廣義概念上的成本管理,強調全面性即全過程管理,全方位管理,一是從投資成立、產品選取型開發到產品投產,進入市場以及資金籌集、使用,應考慮成本,包括:投資成本、融資成本、工程成本、產品成本、科研成本;二是從大項目的事前預測、決策,實施中的監控到事后的分析考核,環環緊扣;三是企業從領導到全體員工、各部門的工作,均應納入成本管理“鏈”;
3、責任制原則:責權利相結合以責為中心,賦以相應的權限,完善內部授權制度,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4、科學管理原則:科學的分析、預測,有效的防護性控制和過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單純的事后算帳;
5、歸口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財務部門是歸口總管單位,各項指標應按業務性質、逐級下達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個人。
二十四、企業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體系及規章制度:合規、切實、可行的《成本計算規程》;原材料、物資供應的質量與價格保障;工程質量監理、產品質量管理保障;籌資融資成本預測與監控體系;投資成本及效益預測、決策與監控體系;銷售網絡管理制度;新產品研制、開發管理與成本控制;各項消耗指標及行政費用管理制度;分析考核獎懲制度。
成本管理中涉及按側外原則處理事項的范圍、權限與責任。
二十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種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會診”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迅速予以糾正。
二十六、以部門、個人對所分管的指標、業務納入考核、獎懲范圍。
計劃和預算
二十七、為確保企業年度經營發展目標的實現,做到心中有數,應編制年度分季財務計劃,通過組織實施、過程控制、分析、考核,確保預定經濟效益目標利潤實現。
二十八、編制的依據:
1、根據本公司年度“戰略決策指導委員會”的專家決策會議制訂的發展方向,投資規劃、經營目標、效益指標,在財務計劃中體同和落實;
2、根據市場調查、反饋信息,才計劃及時進行檢查修訂、調整;
3、根據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判斷,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本年計劃中防止和糾正。
二十九、編制的原則:
1、真實、積極、可靠、適當留有余地,保障國有資產及資本增值;
2、計劃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在保障年度總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在進度安排、項目構成等方面允許有變動、調整;
3、強調計劃的科學性,計劃數據應建立在充分的、可靠的市場信息,運用適當的數學模型、科學的預測、判斷的基礎上;4、經過“兩上兩上”反復平衡、落實;即下達目標→上報計劃→綜合平衡→下達指村→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分管的指標5、資金調配的順序:在首先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尋求投資與發展,兼顧職工集體福利。
三十、計劃的主要內容:
1、銷售收入、利潤計劃;
2、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資金籌集方式、規模及投資收益計劃;
4、產品、工程、資金成本計劃及費用預算;
5、投資方式及支出計劃;
6、現金流量計劃;
7、利潤分配及稅收繳納計劃;
8、其他收入、支出計劃。
三十一、綜合平衡的主要指標:
1、利潤總額、凈利潤及上交利潤;
2、凈資產增長率;
3、資產負債率;
4、速動比率;
5、凈資產利潤率。
三十二、分析、考核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的最后一環也是檢查、評估企業、領導、部門、職工業績的依據。
三十三、企業應建立、健全分析考核制度、分析考核標準,業績與工資福利掛勾的獎懲條例。
三十四、分析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1、全面分析和專題分析結合。
年度、季度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及時糾正問題和調整計劃,不定期地按需要進行專題分析,如利潤指標、費用完成情況,產品質量、投資報酬、現金流量等;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
對難以量化的工作側重于定性分析,例如企業兼并收購情況總結,應收款面清理回收情況;定量分析可按需要選取用差異分析、對比分析,與計劃對比、與歷年實際數對比。
3、書面分析和會議分析相結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面或專題的分析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各種專題分析會,向領導遞交書面分析報告,提出問題、建議和措施;
4、有條件的應建立分析數據庫,儲存各類數據,提高分析的科學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五、考核的原則和要求:
1、逐級考核,層層考核。公司考核二級企業及其經營班子和公司各部門領導,二級企業考核三級企業及其經營班子,部門負責人考核所屬員工;
2、科學、合理、有根有據。根據不同部門和業務特點,采用不同的考核標準和方法,例如新產品開發業績應以最終形成商品化進入市場為標志,不用單純以技術衡量;銷售業債應以貨款到帳為依據;指標完成情況以計劃、指標、會計記錄為依據;3、考核和獎懲相結合。根據考核結果應有相應的獎懲兌現。
三十六、考核的主要內容和指標
1、對企業和負責人主要考核凈利潤、上交利潤、現金流量凈增加額、速動比率和凈資產利潤率、凈資產增長率;
2、對部門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標,如資金定額、存貨周轉率、費用計劃、采購成本、產品質量、貨款回收(應收帳款周轉率)籌資成本、投資報酬率等;
3、對個人考核其所分管的業務工作質量和指標完成情況;
4、對于難以量化的工作,應建立總結、匯報、講評制度、述職報告和業績登記工員簿。
內部稽核
三十七、為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產安全、醬增值和經營業績真實,信息數據正確,根據有關法規擬訂本制度。
三十八、企業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設置稽核部門、人員或崗位,明確職責、權限、業務范圍、職業紀律、工作程序和對相關部門的要求,確保順利開發工作。
三十九、內部稽核的職責:
1、以各項財經法律、法規為準繩,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活動中的經濟事項的僉性核查:
2、企業制度的各項制度、內部政策、辦法的合規性核查;
3、企業計劃、預算、會計記錄、會計住處的真實性核查;
4、企業財產物資的采購、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對企業內部牽制訂的完善性和執行情況核查;
6、對分析、考核、業績評價的公證性核查;
7、對外勤單位業務人員的督導、抽查、考核;
8、對特殊案件的調查、審議、核實。
四十、內部稽核的職業紀律:客觀、公正、保密核查事實,提出建議。
四十一、財務部應相應設置財務稽核人員或崗位,按《內部稽核制度》和《會計基礎工程規范》要求進行財務稽核;
1、對會計各崗位處理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啟用、結轉、會計報告的核查;
2、對計劃、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3、對銀行及證券保證金帳號開設的管理,帳款清理、稅收繳納核查;
4、財產物資出入庫憑證及帳實相符等情況稽核;
5、重要票證管理情況核查;
6、其他必要的內容。
內部管理基礎工作
四十二、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基礎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四十三、建立內部牽制制度,確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確牽制制度的原則、組織、分工;
2、對有關人員和崗位的牽制規定;
3、出納崗位的限制條件;
4、保障牽制制度實施的規定。
四十四、建立原始記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數據完整、準確、真實、及時。
1、統一內部原始記錄的格式、用途、聯數;
2、明確內部原始記錄的填制、傳遞流程;
3、規定原始記錄的審核、簽署、批準權限;
4、規范原始記錄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會計核算、成本計算、經濟活動分析中的作用和關系。
四十五、編制內部價格,滿足會計核算,內部經濟核算和經濟責任劃分的需要。
1、制訂與企業內部管理經濟責任的劃分、考核相配套的內部價,如材料、產品、工具、內部勞務的計劃價格、調拔價格、內部結逄價格等;
2、明確價格制訂、修改的權限和實施的部門。
四十六、制訂各種消耗定額、開支標準:按節約、合理的原則制訂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額、工時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勞動保護用品配置標準、各項費用開支標準等。
四十七、完善計量、檢測、儀器和手段,保障各項消耗質量的數據準確可靠能分清經濟責任和費用歸屬,包括質量檢測、財產計量驗收和內部勞務計量的儀器儀表。
附則
四十八、附則:
1、企業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結合具體情況擬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報本公司備案。
2、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九
為加強管理,嚴格財務開支手續,規避風險,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促使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開支大計劃
項目部收到業主撥款后,由項目部經理向建筑公司經理報告,出納報告財務科長。項目部經理組織書記、總工、財務、技術、計劃、物資、辦公室等負責人制訂財務開支大計劃,并報建筑公司經理簽字批準。財務按以下順序進行開支。
1、計劃工程進度用材料款。
2、計劃工程進度用機械設備租賃費。
3、施工隊的工資。
4、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
二、項目部財務開支程序
項目部的財務開支在大計劃內執行,由項目部經理、書記(副經理)、項目部總工簽字批復后執行。財務科長后期補充完善財務手續。
1、材料款
按照項目部制訂的大計劃,物資科填好支付單,并向對方索要發票、收據,辦理好項目部簽字手續,領著客戶到財務科開具支票。
2、機械設備租賃費
按照項目部制訂的大計劃,由物資設備科填好支付單,并向對方索要發票、收據,辦理好項目部的簽字手續,領著客戶到財務科開具支票。
3、施工隊工資
每月底,項目部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到現場進行驗工計價和材料盤點,計劃科根據現場工程師和總工出具的工程量清單進行計價。工程量清單必須附在驗工計價表后面。并為施工隊作好工資發放表。由辦公室、現場工程師、財務到工地監督發放工資。
4、備用金
備用金實行定額制度。業務員20xx元,小車司機3000元,借支一次,報銷一次,清理備用金一次,做到一次一利索。備用金于年終清理完畢。
食堂管理員按照項目部的人數每人每天1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月底報銷。
5、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建筑公司統一造表,財務審核,建筑公司經理簽字批復,統一發放。
三、財務印鑒、網銀u盾、空白支票的管理
財務印鑒必須要分開保管。財務公章和空白票據由出納保管,,私人印鑒由項目部經理保管。
網銀u盾必須分開保管。制單功能u盾由出納保管,審核功能u盾由項目部計劃科主管保管,授權功能u盾由項目部經理保管。
空白支票的管理,業務員出門辦理業務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先請示項目部經理,由項目部經理授權出納辦理。出納必須要對空白支票采取限額控制措施。業務員歸隊后24小時內必須要到財務科補辦財務手續。違者一次罰款200元。如果在外丟失支票,領用人必須立即報財務科采取補救措施,并向項目部經理和財務科寫出書面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1、報銷的簽字批復
所有項目部的報銷單據由由項目部經理、書記(副經理)、項目部總工簽字,以建筑公司經理的簽字為最終批復,財務科按照建筑公司經理的批復給予報銷。財務科長后期補充完善財務手續。
2、報銷時間規定
所有發生的間接費用開支報銷時間為一個月,超過一個月后財務不再受理。
3、貼發票
貼發票一律用a4白紙,從右往左,從下往上粘貼發票。
4、差旅費
職工差旅費一律憑出差報告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辦公室或者項目部領導安排乘坐出租車的,出租車票由辦公室或項目部領導在發票后面簽字方可報銷。職工休假差旅費執行公司制度。
5、招待費
業務招待僅限于招待與本項目部有關的單位及個人。業務招待費的報銷僅限于項目部各科室主管以上人員。
6、辦公費
辦公用品由項目部經理安排,辦公室統一購買,由工程部點數量,發放到職工手中后,領用人簽字,由辦公室作好臺賬登記。
7、小車費用
小車司機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辦公室核實。小車司機的加油票由辦公室按照路程公里數判斷是否超標。小車修理費用,憑修理廠家打印的修理清單和發票,據實報銷。
8、通訊費
手機話費按照項目部制訂的標準統一發放。
9、取暖費
按照公司的標準,年終統一造表發放。
1、工程部
每月底組織相關科室和業務員到工地現場驗工計價、盤點材料。向計劃科開具施工隊完成的工程量清單,并根據物資科的發料數量與計劃用料數量進行對比,為施工隊是否超額使用材料、浪費材料作出判斷,并開具扣款單據交計劃科。并做好工程量的臺賬登記。與計劃科進行工程量核對。
2、計劃科
每月底對施工隊、租賃的機械設備費用進行驗工計價,完善項目部內部簽字手續后交財務科記賬。每一次業主批復的結算單交財務科入賬。作好驗工計價的臺賬登記。完善施工隊撥款的手續,填制支付單,計劃科負責審核施工隊工資表。與財務科進行驗工計價、撥款事項核對。
3、物資科
物資科在每一筆業務發生后,把點驗入庫單和發票粘貼一起,完善報銷手續后交給財務科入賬。如果當時對方沒有開具發票,物資科把點驗入庫單交財務科記賬。月底根據施工隊當月的進、出庫數據,進行盤點,根據盤點的實際情況,編制一份材料消耗報表交財務科入賬。完善材料款開支的財務手續,填制支付單,并作好臺賬登記。與財務科進行材料入庫、出庫、消耗、客戶的債務進行核對。負責填制物資日報表。
4、勞資員
每月底,依據考勤表作工資表。并作出工資匯總表交財務科入賬
5、財務科
財務科長,作為公司委派的財務主管,完成公司的上交款;巡回檢查、監督各項目部的財務開支、財務報銷等相關的各種業務,完善財務手續,提高會計基礎工作,負責檢查、監督計劃科、物資科的臺賬;負責經濟活動分析;向建筑公司經理和項目部經理提供項目部經營狀況和債權、債務數據;牽頭責任成本核算;負責與公司歸口業務部門聯系、溝通。
項目部出納,作好資金的管理,空白票據的管理,財務印鑒的管理,網銀u盾的管理。并辦理財務收支手續,稅務手續。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與會計對賬。并負責與稅務局聯系,繳納營業稅、印花稅、個稅等各種稅款。負責填制資金日報表。
會計,負責記錄會計賬,編制報表。并與各業務科室核對臺賬,為領導提供各種財務數據。負責與項目部的各科室聯系、溝通。
為保障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保障財務工作順利、及時地完成,特制訂本措施。各科室的平時表現,作為年終評比重要的事實依據。
1、項目部所有人員報銷不及時的,超過一個月不報銷的,財務科不再給予報銷,費用自己負擔。
2、辦公室對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空調、冰箱(柜)、辦公桌、床鋪等大件沒有登記,或者登記遺漏的,罰責任人200元。
3、計劃科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不能及時把業主驗工計價表送交財務科
(2)不能及時施工隊的驗工計價表送交財務科
(3)不登記臺賬,或者臺賬工程量與工程部核對不上,造成給施工隊多計價、少計價,經項目部經理、總工核實錯誤在計劃科的。
4、物資科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采購材料,點驗入庫單報銷不及時的
(2)月底不作材料消耗報表或者不及時的
(3)不登記臺賬,或者臺賬登記錯誤的
(4)遺漏發票,經財務科提醒又不向客戶索要發票的
5、勞資員月底不及時給財務科送交工資統計表,罰款200元/每月。
6、項目部出納,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不及時登記出納賬本,沒有做到日清月結的
(2)經盤點現金庫存,銀行賬戶,與賬面不符,經核實挪用單位資金的,除了交回挪用資金外,同時上報公司財務部。
(3)單據保管不當,造成單據遺失的。
(4)空白票據、銀行印鑒、網銀u盾保管不當,給單位造成損失的,除了及時彌補單位損失外,同時上報公司財務部。
(5)合同保管不規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沒有登記編號。
7、會計,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收到出納交來的單據,當月不登記會計賬的
(2)不與出納核對資金賬的
(3)不與計劃科核對業主、施工隊的往來賬的
(4)不與物資科核對材料入庫、出庫、消耗報表的,不與物資科核對客戶的債務
(5)合同保管不規范,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沒有登記編號。
本制度經20xx年7月26日建筑公司管理會議審核通過,經理簽字日起(20xx年7月28日),開始執行。
因建筑公司管理人員配備不全,制度中有些規定與會計理論沖突,但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出臺本制度,本制度由建筑公司財務科負責解釋。
附以下表格:
1、基地借款報告
2、職工借款報告
3、施工隊驗工計價單
4、施工隊撥款支付單
5、材料款支付單
6、點驗入庫單
7、材料消耗報表封面
8、物資周報表
9、資金日報表
10、工資統計表
11、財務科分工表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十一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十二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_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條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后,由酒店財務部匯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并考慮酒店經營支出的水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通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討論確定。
2.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及各部門提出的設備購置計劃,由財務部匯總編制。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制成表后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準。
3.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
4.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條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準后,由酒店管理班子委托財務部將計劃指標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并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情況,不斷地調整周、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經濟性,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準。
第五條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訂酒店會計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條會計年度按公歷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
第七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酒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要求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會計的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第十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記賬匯率以國家公布的牌價為基礎,年終以人民銀行年末外匯牌價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計提殘值;開辦費按財務制度在開業當月一次性攤完,其他遞延費用采用平均攤銷法。
第十三條流動資金管理
1.流動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周轉。
2.流動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管理班子報酒店集團批準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流動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占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占用的資金。要責成信貸部定期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及時歸還貸款及上繳各種款項。
3.各酒店的流動資金由酒店集團根據集團總部的要求進行統一調動。
第十四條固定資金管理
1.酒店固定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
2.按酒店規定,營業收入的3.5%作為提取預算大維修費用,主要用做各項固定資產的維修、改造;在當年未支用的部份,年終還要沖減費用,調整損益。
3.凡已經列入并被集團總部批準的資本性支出計劃的項目,必須向酒店集團申報,批準后實施,所需資金由集團總部統一撥款。
第十五條現金管理
1.酒店現金管理采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經營情況,向各收款處和總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各使用部門填制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批準后,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財務經理、日審主管、夜審主管及審計員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并填制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總監批準。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通過使用總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總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通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十五條.3.點。總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制備用金補充申請表,并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后,送應付款主管逐一審核后,填寫支票申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于從營業收入中取得的現金、轉帳支票、信用卡等,由總出納進行清點,并編制總出納收入表,每日送存銀行,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
3.對于酒店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門填寫支票申請,由總會計師根據所附采購訂單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應付會計填寫支票后,再送酒店財務負責人簽字,送酒店總經理簽字批準。
3.2.支票領取者,需在應付款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3.3.凡領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應付會計,并注銷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酒店財務負責人督促回收。
4.每月定期編制月度現金流量表
4.1.財務負責人根據現金流量表來安排日常財務收支計劃。
4.2.酒店應按現金流量表,按時計提酒店資金(利潤)。
4.3.酒店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計劃和有關報批手續進行。
4.4.現金流量表按月編制,每月都要修正現金收支計劃,使酒店在現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計劃進行。
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六條合同請款規定:
(1)由合同跟蹤人負責請款,填寫付款審批表,并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復印件和其它附件。
(2)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無論合同跟蹤人為酒店或酒店集團職能部門須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審核,登記。
第十七條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1.由合同跟蹤人、各級審核審批人各負其責。
2.不同付款內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據,由不同審批人或職能部門審核和審批,明確各自的審核內容及范圍,各條線把關。
3.財務部對付款審核實行二級負責,屬于酒店審核權限的付款審核由酒店會計進行一級審核,酒店財務負責人進行二級審核;屬于酒店集團審核權限的付款由酒店財務部進行一級審核,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進行二級審核。
第十八條合同付款審批權限:
1.20萬元以下款項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
2.2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月資金計劃外的最后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行政費用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權限:
2.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最后審批人為酒店財務部經理、酒店總經理;
2.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2.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并由指定人員審核。
第二十條行政費用外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權限:
2.12萬元元以下最后審批人為酒店第一負責人;
2.22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最后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老總;
2.31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資金計劃外的最后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一條付款集中會審辦法:酒店集團職能部門和酒店集團老總對付款的審批采取每周兩次集中會審制。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1994年1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取消官方外匯牌價,酒店以中國人民銀行每天發布市場外幣對人民幣的兌換價格作為基礎,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作為兌換外幣的價格,外國客人支付給酒店的現鈔一律通過'外幣兌換處'兌換成人民幣予以結算。
第二十三條客人使用外幣信用卡付款時,應將信用卡直接從銀行購買外匯并存入外匯現匯戶,也可以根據需要直接存入人民幣帳戶。從異地或境外匯入的外匯可直接進入外幣現匯戶,其它托收的外匯支票、匯票等可在托收后存入外匯現匯戶。
第二十四條嚴格按國家規定控制外匯現匯戶的支出,外幣不足時可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批準后向銀行購買。對外采購時必須嚴格控制,每筆匯款必須經過酒店管理班子批準報酒店集團審批后方可匯出。若外匯管理班子另有規定時,則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嚴格的往來款項記錄,對于以外幣應收國外的款項,應及時記帳;同時建立外幣鋪助登記帳,以便更好地核對、結算。對外幣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及時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六條酒店外幣兌換從銀行購買水單后,立即登記并妥善保管,使用過的水單,要及時注銷號碼,每天外幣兌換處管理人員必須對水單進行審核。使用過的水單定期打捆,送財務部檔案庫保存。
第二十七條酒店按政府各部門對外匯管理要求,及時、準確地填寫各種外匯報表。對外匯的收入、支出、結存的各項數字按報表要求的口徑逐一填報。對酒店內部各級外匯報表中的收、支情況,要分析具體情況,剔除外匯在內部結算的因素,避免外匯收支的重復計劃。
第二十八條外匯的稽核
主要對《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外匯管理施行細則》執行情況的稽核;對各有關外匯業務記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外匯帳戶核算的準確性進行稽核。杜絕套匯、逃匯現象。日常稽核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督導執行。
第二十九條為加強酒店的資產管理,防止資產的流失,各相關部門的相應崗位均設臺賬。
第三十條各相應崗位根據合同費用、物資的具體情況設置臺賬。臺賬分合同臺賬、費用臺賬和物資臺賬。合同臺賬按合同類別、合同會簽、合同請付款時間、合同金額等設立明細項目;費用臺賬按費用明細設立項目;物資臺賬按物資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設立明細項目。
第三十一條各相應崗位針對不同的臺賬要求逐日逐筆詳細登記每一份合同、每一筆費用支出、每一項物資進出,隨時核對帳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二條各相應崗位在登記臺賬的過程中如發現帳實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將差異情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并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每月月末對臺賬做出匯總表,便于進行總量控制,對合同、費用、物資的使用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三十四條成本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報酬或其它耗費。
第三十五條根據管理班子與國家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酒店制訂了成本及費用項目,并按客房、餐飲、商場、電話、洗衣、商務、健身、美容等營業部門和其它非經營部門分別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三十六條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飲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飲成本主要指食品飲品的原材料、輔料的進價加運輸、關稅等費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進價加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費用的核算與控制
1.營業費用,主要是客房、餐飲、商場等經營部門發生的直接費用,是各部門可直接控制的費用;
2.行政費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費、市場費、能源及維修費用,是不能直接計入各個部門的費用;
3.非經營費用,主要是折舊費、大修費、集團總部費、土地使用費、房產稅、保險費、匯兌損益、利息等費用,是管理者無法直接控制的費用。
4.對于第二類行政管理費用,由各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考核。
第三十八條成本費用核算原則
1.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以權責發生的時間作為會計確認的基礎,同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確核算各期損益。
2.成本費用發生時,要按實際成本計價。
3.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由于支出而產生的效益僅與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產生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則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4.酒店為購建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支出、對外投資支出、罰沒損贈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
1.會計憑證是記錄酒店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2.酒店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財務記賬是通過集團采用的財務軟件系統實現的,因此酒店的付款憑證主要以支票號作憑證登記號,借貸方均通過科目代號來表示;收款憑證則以酒店內部編號入賬。審核會計要審核憑證的真實性、及時性,又要檢查憑證表示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性;要審核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合,又要檢查所出賬的會計科目代號,以及金額有無差錯。
3.酒店會計憑證在完成經濟業務手續和記賬之后成為重要的會計檔案和歷史資料。會計憑證由財務部各個有關小部門按照一定的順序號或按公司名稱分類存檔,并在封面上登記記帳憑證的日期、號碼等。年終登記編制清單,封存在箱子內歸入會計檔案室,各有關小部門均需建立登記本。歸入檔案室的有關會計資料登記在本,以備查詢。
第四十條賬簿的管理
1.酒店財務記帳是依據會計憑證通過電腦系統處理實現的,賬簿實際是打印出的電腦報表。電腦記帳要求會計科目必須用9位數字代碼來代替,所以,酒店會計科目中只有一級會計科目,而同一科目下的明細帳是通過代碼完成的。
2.總賬做平行登記是將應收款、日審、應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發生額及余額直接轉到總賬相應科目中進行匯總。
3.電腦記賬將所有會計資料存在光盤上保存。光盤按一定編號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柜中。
4.會計賬簿要保管好,辦法與記賬憑證管理類同。
5.定期打印所有帳表,按類別裝訂成冊,至少一式二份,由財務各小部門的專人負責保管。尤其是對應定期保存的帳表,應列出清單,由專人保管。
6.對歷史賬簿的查閱,應經過財務領導批準后辦理有關借閱手續。
第四十一條會計報表是按周、月、年度等會計報告期,正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成果的報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時期或年度終了的經濟活動總結。
第四十二條編制會計報表一定要確保填列數字真實正確,內容項目完整,邏輯關系清楚,說明合理,上報及時。
第四十三條在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將各類明細帳核對無誤,總賬余額與各明細賬全部一致,方可編制有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會計報表要按規定做好說明,內容報表要定期做好分析,為改善經營管理提供數據。
第四十五條所有通過電腦完成的報表必須至少打印二份,按類進行裝訂,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對于需要長期保存的報表,要登記造冊,按年度分類裝訂,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條查閱報表時要辦理借閱手續。
第四十七條會計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酒店制訂的制度,維護國家和酒店的利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規定的程序報告并處理。
第四十八條會計核算員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項目,可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四十九條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會計資料及所反映出的經濟活動進行稽核。
第五十條總出納不準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會計人員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露經營管理中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分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分部門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主要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集團財務監督交接。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交接時,由集團總部派人監督交接。
第五十三條財務管理實行酒店財務負責人負責下的全員責任制,每位會計人員各司其職,專業分工,逐級負責,直線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經營方針和財務管理上,酒店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財務負責人可直接向公司財務總監報告解決,以保證財務政策和制度的正確執行。
勞務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篇十四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并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范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范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范,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范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范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范圍內,對縱向隸屬關系范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于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范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后后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后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后定量核準;
4.4.3 先業務行政線,后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準,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4.8.3 忠于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合資企業注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準,并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后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注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并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注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并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并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準,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后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準,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后,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后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準(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并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準;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準,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并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準。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準。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匯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準。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準。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后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準。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并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范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于每日終了后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后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范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并簽字認可后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并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閑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并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復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并在備注中注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采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準。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對于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準,報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并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采取或繼續采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復核,并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復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并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后,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余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系或利益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準。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后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采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采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采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后,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