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消防驗收報驗資料篇一
1、填寫完整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消防審核意見書復印件(蓋申報單位鮮章)
3、與消防驗收有關的竣工圖紙加蓋竣工圖專用章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總結)
5、消防產品選用匯總登記表
6、消防產品市場準入證明、產品檢驗報告(供貨單位蓋章)
7、室內裝修材料檢驗證明
8、防雷防靜電檢測合格證明
9、隱蔽工程記錄、設備安裝調試、施工記錄及其他技術資料
10、有關施工單位、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鮮章)
11、施工項目經理資質(復印件加蓋鮮章)
12、建設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印章)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資料
1、填寫完整的《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建筑工程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消防設計說明書(含消防設計專篇),設計圖紙,按a4紙大小折疊整齊
5、規劃紅線圖或紅線總平面圖原件
6、建筑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7、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鮮章)
8、建設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加蓋印章)
9、改建、擴建項目應提供該建筑原消防審核、驗收意見書復印件
咨詢電話:0718-8410697
消防驗收報驗資料篇二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本要求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參照《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制定。建設單位依法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所提供的消防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本要求。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表,重點反映依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設計的內容。
(二)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排:
1、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2、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設計文件目錄。
4、設計說明書。
5、設計圖紙。
二、新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一)設計說明書
1、工程設計依據。包括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有關部門對本工程批準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2、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總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筑規模的總建筑面積、建筑占地面積、建筑高度以及劇院、體育場館等場所的座位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廠房、倉庫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等。
4、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5、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6、總平面。包括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位置,場地內原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況,建筑物、構筑物滿足防火間距的情況,功能分區,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臺階式),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筑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設計技術條件。
7、建筑、結構。包括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層高和總高,建筑防火類別、耐火等級和結構選型,建筑物構件的構造及燃燒性能、耐火極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區、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電梯以及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的布局,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等。
8、建筑電氣
(1)消防電源、配電線路及電器裝置。包括消防電源供電負荷等級確定、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備用電源性能要求及啟動方式;變、配、發電站的位置、數量、容量及設備技術條件和選型要求;消防技術標準有要求的導線、電纜、母干線的材質、型號和敷設方式,以及配電設備、燈具的選型、安裝方式;消防應急照明的照度值、電源型式、燈具配置、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控制方式、持續時間;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部位、照度、供電時間等。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護等級的確定及系統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確定,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控制臺(柜)等設備的選擇,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要求,控制邏輯關系及控制顯示要求,概述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及消防通信,概述電氣火災報警,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供給方式,接地及接地電阻要求,傳輸、控制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應急照明的聯動控制方式等;當有智能化系統集成要求時,應說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子系統的接口方式及聯動關系。
9、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水壓;采用天然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及供水能力、取水設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時,應說明消防水池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補水量的確定,取水設施及其技術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設置位置、結構型式、耐火等級、設備選型、數量、主要性能參數、運行要求。
(3)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標準及一次滅火用水量、總用水量的確定,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
(4)室內消火栓系統。包括室內消火栓的設置場所、用水量的確定,室內消防給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設置位置及技術保障措施。
(5)滅火設施。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各類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原則、設計參數、系統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設備選擇等予以說明。
10、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包括設置防排煙的區域及方式,防排煙系統送風量、排煙量的確定,防排煙系統及設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
11、熱能動力。包括室內燃料系統的種類、管路設計及敷設方式、燃氣用具安裝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統的設計說明;鍋爐型式、規格、臺數及其燃料系統等鍋爐房設計說明;氣體站房、柴油發電機房、氣體瓶組站等其他動力站房的設計說明。
(二)設計圖紙
1、總平面
(1)區域位置圖。
(2)總平面圖: 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構筑物的位置、名稱,層數、間距;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名稱、層數;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筑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等。
2、建筑、結構
(1)平面圖: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配件,平面布置,房間功能和面積,安全疏散樓梯、走道,消防電梯,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圖: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構件的可見部分;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墻)、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3)剖面圖:應準確、清楚的標示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
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兒墻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電氣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
4、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1)消防給水總平面圖。
(2)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3)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圖。;(4)其他滅火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5、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防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2)排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6、熱能動力
(1)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2)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三、改建、內裝修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一)設計說明書
1、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2、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改建或裝修設計的面積等指標。
4、工程原已設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6、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7、裝修專業。包括原工程用途、分類和耐火等級等概況以及本工程概況;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功能分區、平面布局以及對原工程改建情況;裝修各部位采用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除用文字說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達。
(二)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1、建筑平面圖:原工程總平面圖和平面圖;本工程平面圖,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裝修圖紙:應體現工程各部位頂棚、墻面、地面、隔斷的裝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裝飾織物、其他裝飾材料的選用,可采用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點詳圖表示。
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的有關規定
根據總隊渝公消發〔2009〕130號文件規定,目前已對我市行政審批的有關規定作了相應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行政審批范圍
以下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屬于行政審批范圍:
(一)下列大型人員密集場所:
1.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2.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6.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
1.設有第(一)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本條第1項、第2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見附件2);
5.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二、行政審批權限劃分:
(一)總隊審批權限
負責全市范圍內下列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驗收: 1.單體建設工程:
(1)建筑高度超過一百米(含本數)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2)建筑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含本數)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 2.小區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三十萬平方米(含本數)以上的或總居住戶數在一千五百戶(含本數)以上的小區項目中屬于行政審批范圍的建設工程;
3.國家及市重點項目中的特殊建設項目(軌道交通項目除外); 4.以上項目的非住宅部分的室內裝修工程。
(二)支隊、大隊審批權限
1.各支隊、大隊(軌道交通支隊除外)負責轄區內除總隊審批權限以外的,屬于行政審批范圍的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驗收;
2.軌道交通支隊負責軌道交通線路(含軌道隧道工程)、車站(場)及配套建設項目(含室內裝修)中屬于行政審批范圍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驗收,但在審批過程中應報總隊進行技術復核(室內裝修工程除外)。
3.辦理經總隊授權的建設工程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驗收。
三、接發件流轉程序
納入“并聯審批”的建設工程項目,按照市政府令第190號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為協辦單位,由專人與主辦部門交接件;未納入“并聯審批”的項目,由建設單位自行到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窗口報件。
(一)方案設計階段
1.都市區范圍(指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高新區、經開區,下同)內,由各支隊確定專人每日到各規劃分局接件窗口領件,并根據審批權限于當日送總隊或支隊相關部門審批并辦理交接手續。審批結束后,屬總隊審批辦結的,由總隊窗口負責通知相關支隊領件并辦理交接手續;屬支隊審批辦結的,支隊內部自行交接。領件人在領取辦結件后,應于當日或次日將辦結審批文件和資料移送規劃分局窗口進行交接。
2.都市區范圍外,屬總隊審批權限的,由建設單位自行到總隊窗口報件;不屬總隊審批權限的,由各支隊、大隊根據當地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要求接發件。
(二)初步設計、消防驗收階段
1.對納入“并聯審批”的建設工程項目,總隊在市建委接件大廳設窗口,確定專人負責“并聯審批”項目報件資料的領取和移交工作,窗口工作人員領件后,按審批權限于當日分別通知總隊、支隊、大隊到市建委接件大廳的消防窗口領取報件資料并辦理相關交接工作。項目辦結后,各承辦單位應及時將相關資料移送市建委的消防窗口,辦理交接手續,窗口工作人員應及時將相關資料移送市建委報件大廳。
2.對未納入“并聯審批”,但屬總隊審批權限的建設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自行到總隊窗口報件,辦結后由總隊窗口送達。
3.屬支、大隊審批權限的建設工程項目,由各支隊、大隊根據當地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要求接發件,辦結后由各支隊、大隊按規定送達。
(三)建設工程室內裝修階段
該環節未納入市級部門“并聯審批”,對屬總隊審批權限的建設工程室內裝修工程,由建設單位自行到總隊窗口報件,辦結后由總隊窗口送達;不屬總隊審批權限的建設工程室內裝修工程,由各支隊、大隊根據當地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要求接發件,辦結后由各支隊、大隊按規定送達。
四、受理資料
(一)方案設計階段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登記注冊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5.方案設計圖說(實測1:500現狀地形藍圖上布置的總平面圖;建筑各層平面圖,主要立面圖、剖面圖,方案設計說明文本,其中包括消防專篇)。總平面圖紙上加蓋圖說專用章、注冊建筑師執業章、設計單位行政印章。
(二)初步設計階段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登記注冊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5.消防設計文件。(設計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見附件1)
(三)室內裝修階段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登記注冊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4.裝修工程消防設計文件。(設計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見附件1)
(四)土建工程消防驗收階段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消防產品清單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6.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7.消防設施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8.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9.與消防驗收有關的竣工圖紙(總平面圖、標準層平面圖及非標準層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各類消防設施平面圖及系統圖)及隱蔽工程記錄;
10.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裝修工程消防驗收階段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設工程裝修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所在建筑主體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復印件);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消防產品清單及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6.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有現代消防設施的應提供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7.消防設施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并加蓋單位公章;
8.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及見證檢驗報告;
9.與消防驗收有關的竣工圖紙(裝修各層平面圖、各類消防設施平面圖及系統圖)及隱蔽工程記錄;
10.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驗收報驗資料篇三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資料及要求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要求填寫,施工單位確認一欄所有土建、消防施工單位均加蓋印章。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打印,由建設單位申報并蓋章,具體要求見《竣工報告提綱》。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圖紙應為經消防審核并加蓋審核章的與消防有關的所有圖紙,含二審地形測繪圖,全部圖紙縮印a3紙張后加蓋竣工圖章。
四、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消防產品的型式認證、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
1、室內外消火栓系統(①消防水泵、②水帶、水槍,③消火栓接口);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①噴灑頭、②報警控制器、③水流指示器、④壓力開關、⑤氣壓水罐、⑥水泵接合器、⑦水泵、⑧穩壓泵);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①集中控制器、②區域報警器、③感煙探測器、④感溫探測器、⑤應急廣播、⑥手動按鈕和其它、⑦應急照明與安全疏散誘導系統);
4、防排煙系統(①防煙閥、②排煙閥、③送風機、④排煙機);
5、氣體滅火系統(①噴頭、②瓶頭閥、③分配閥、④遠程啟動裝置、⑤聯動開啟裝置、⑥手動開啟裝置、⑦緊急制動、⑧儲罐)。
6、其它消防產品(①防火門、②防火卷簾、③滅火器、④應急照明、⑤疏散指示標志)。
以消防設施檢測報告為準,所涉及項目均需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復印件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印。
五、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溫材料)、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復印件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印。
包括:建筑內部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抽樣檢驗報告及其他燃燒性能等級證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燒性能證明材料,如:①頂棚裝修材料②墻面裝修材料③地面裝修材料④房間隔斷裝修材料⑤固定家具⑥裝飾織物⑦其他裝修材料)。
六、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提供原件)
七、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提供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復印件,項目所涉及各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均需提供,復印件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印,并加蓋以上單位印章。
八、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無工商營業執照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含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消防設計變更情況、消防設計專家論證會紀要及有關說明等。均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復印,并加蓋建設單位印章。
(注:以上所有資料用紙質檔案袋存裝,不再裝訂。)
消防驗收報驗資料篇四
消防驗收申報資料目錄
1驗收申請報告(時間為當天或近兩天時間、建設單位蓋章)
2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建設單位蓋章)
3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雙面打印后蓋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紅章)4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同意、不同意意見書復印件)
5《建筑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施工完工后的整改回復(建設、設計單位蓋章)6湖北省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原件)
7消防產品清單(建設、施工單位蓋章)
8土建、裝修、消防系統施工單位資質復印件(加蓋施工單位紅章)
9土建、裝修、消防系統、雙回路供電施工合同復印件(加蓋建設、施工單位紅章)
10監理評估報告(報告內容:綜合性評估、包括土建、裝修、隱蔽、消防工程)11消防產品供貨合同或送貨單復印件(加蓋采購單位、供貨單位紅章)
12消防產品檢測報告、型式認證書復印件并加蓋經銷單位或生產單位紅章(排放順序:報警系統、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正壓送風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應急燈、疏散指示)
13隱蔽工程施工記錄并蓋監理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紅章
14維修保養、消防系統操作制度,并蓋建設單位紅章
15值班人員名單并蓋建設單位紅章
16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并蓋建設單位紅章
*(注:施工合同、供貨合同、監理評估報告、消防產品檢驗報告雙面復?。?/p>
消防驗收報驗資料篇五
消防驗收申報所需資料
1、《消防驗收申報表》:2份,甲方、設計、監理、總包、消防分包單位蓋章簽字并填寫相應內容。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各單位加蓋公章。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文件:所有消防設備的檢驗報告,如噴頭、探測器、手報等。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建(土建:防火門、防火涂料、防火卷簾等;機電:風機等)、建筑材料、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即檢驗報告)。如果是精裝修,需到消防局見證取樣(消防局指定檢驗站的復試)。裝修工程所使用的裝修材料(壁紙、地毯、紡織物、防火涂料、板材、固定家具、窗簾等)需提供檢測報告及進場后復試報告。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建設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設意見書復印件、開工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設計單位出具的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回復函,也就是對建設意見書提出來的問題的回復。
9、所有與消防設施有關的產品(含防火阻燃材料)需提供型式檢驗報告或認證檢驗報告,并加蓋采購或供應單位紅章: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消火栓、消火栓泵、穩壓泵、噴灑泵、水流指示器、信號蝶閥、報警閥、應急燈、疏散指示燈、防火閥、排煙閥、送風機、排煙機、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防火堵料、火災報警系統設備、阻燃(耐火)電線、阻燃控制電纜等(其中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排煙風機、送風機、排煙機、防火閥等產品須有規格、型號、數量及耐火等級列表;須有機械防煙送風量“立方米/小時”、機械排煙排煙量“立方米/小時”檢測記錄)。
10、保溫材料需做有防火性能檢測的復試。
11、強電開關、插座在木飾面上的、需要加隔熱墊,燈具、配電箱應有數量列表,有試運行記錄。上述資料檢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