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事糾紛承諾書篇一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代表何××,公關部經理。案由:上訴人張××因房屋拆遷一案,不服××市××區[19××]民字第19號的判決,提出上訴?,F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為了適應本市商業發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規劃局提出申請報告,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號批文同意該項工程。同年在拓寬場地過程中,需要拆遷租住戶張××一戶約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張××提出的要求 過于苛刻。幾經協商,不能解決。答辯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訴于××市××區人民法院?!痢潦小痢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號判決書判處張××必須于19××年3月底前搬遷該屋,并由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積的房屋租給張××居住,但張××仍無理取鬧。據此,答辯人認為張××的上訴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張××說我們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的場地是未經批準的。這是沒有根據的。一審法庭曾審查過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要求拓寬新建絲綢百貨大樓前面場地的報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號的批文,并當庭概述了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的報告內容,還全文宣讀了市城建局的批文。這些均有案可查。張××不能因為要 求查閱市城建局的批文,未獲準許,而否認拓寬工程的合法性。
二、張××說我們未征得她本人同意,與房主×××訂立房屋拆遷協議是非法的。這更無道理。張××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權,并無房屋所有權。所有權理當歸屬房 主×××。我們拓寬場地,拆毀有礙交通和營業的房屋,理當找產權人處理,張××無權干涉和過問。
應當指出,對于張××搬遷房屋一事,我們已作了很大的讓步和照顧。我們答應她在搬遷房屋時提供離現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樓底層朝南房間一間,計20平方米,租給她居住。而張××還糾纏不清,漫天要價。揚言不達目的,決不搬遷。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市××區人民法院的原判決是正確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應予維持。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
代表何××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民事糾紛承諾書篇二
民事判決書
(××××)×民再字第××號
原審原告(或原審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或原審被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調解協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審×告(或原審第三人)×××向本院申請再審,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再審條件。本院提起再審后,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懨鲄⒓釉賹彽漠斒氯思捌湓V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保?/p>
……(概要寫明原審生效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理由和判決結果,以及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主要理由與請求)。
經再審查明,……(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本院認為,……(根據再審查明的事實,著重論述原審生效判決是否正確,申請人提出的理由能否成立,闡明應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應當維持原判的理由)。
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維持原判的,此項不寫)。
……(按第一審程序再審的,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人民法院。”按第二審程序再審的,寫:“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保?/p>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p>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
民事糾紛承諾書篇三
xx市xx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0x民初字第034號
原告:張xx,女,漢,1989年9月7日出生,x省x縣人,大學在讀,xxxx大學09級學生,住xxxx大學x棟xxx
號寢室。
委托代理人:李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王xx,男,漢,1990年6月10日出生,x省x縣人,在校大學生,xxxx大學09級學生,現住xxxx大學xx
棟xxx號寢室。
辯護 人: 吳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張xx訴被告王xx人身傷害賠償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當事人原告張xx,委托代理人李xx,被告王xx,辯護人吳xx,證人韓xx、韋xx、王xx、羅xx到庭參加
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10年9月3日,原告與被告因感情糾紛,在xxxx大
學人工湖涼亭處發生爭執,原告以用水果刀自殺威脅被告不要與其分
手,被告奪過水果刀,阻止其自殺,但是在過后的爭斗中,原告身體
失去平衡時向被告倒去時,故意制造過失與意外,將原告腹部刺傷,造成原告輕微傷害,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故要求被告賠償原告住院費
3000.00元,醫療費3600.00元,營養費800.00元,交通費300.00
元,精神損失費6000.00元,共計13700.00元。
被告辯稱:原告被水果刀刺傷,純屬意外事件,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不承擔原告的上述費用,但是出于道義,愿意給予原告4000.00元的慰問費用。
經審理查明:2010年9月3日,原告與被告因感情糾紛,在xxxx大學人工湖涼亭處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被告奪下原告欲用來自殺的水果刀,阻止其自殺,在后面的爭執中,原告腳下一滑,身體失去平衡,倒向被告,被告忙去撐扶,被告由于大意沒有預見到自己手中的水果刀會將原告刺傷,導致原告的腹部被水果刀刺傷,造成原告輕微傷害,住院一個多月,從而產生住院費3000.00元,醫療費3600.00元,營養費800.00元,交通費300.00元,精神損失費6000.00元,共計13700.00元。后因賠償費用發生爭執,訴至本院。上述事實有原告的陳述,被告的辯稱,證人證言,水果刀等證明,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因過失導致原告身體受到傷害,理應賠償,原告之請求應予支持,被告以意外事件不應承擔責任之主張不予支持。本案中原告受到傷害,被告應負全部責任,由于是原告自己不小心滑到,被告出于好心,過失導致原告受傷的,所以原告之精神損失費用4000.00元的請求不予支持。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一百零六條、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后賠償原告住院費住院費住院費3000.00元,醫療費3600.00元,營養費800.00元,交通費300.00
2元,精神損失費6000.00元,共計13700.00元
2、本案訴訟費500.00元由被告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第二日起15日內,向本院或直接向xx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其中上交上訴狀1份,副本2份。
(本卷與原本核對無異議)
2010
審判長:李xx 審判員:韓xx 審判員:鳴xx 年11月19日(院?。泦T:仲xx 3
民事糾紛承諾書篇四
* * * 縣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05)×民初字第001號
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漢族,農民,住****。被繼承人肖立的次子。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肖鵬,男,1988年出生,漢族,農民,住****。被繼承人肖立的孫子。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肖哲,男,****年出生,漢族,農民,住****。被繼承人肖立的二哥的兒子。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肖亮與被告肖鵬、肖哲繼承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肖亮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肖鵬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肖哲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肖亮訴稱,他是被繼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是長子、肖鵬系肖明的兒子。被繼承人肖立2000年離家后下落不明,經申請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原告肖亮于2004年6月證實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死,并立有兩份代書遺囑和自書遺囑,肖明于2003年死于車禍。請求法院撤銷宣告死亡的判決、判令120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繼承、古畫5幅由被告肖鵬繼承、存款23萬元由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鵬共同繼承、確認被告肖哲沒有繼承權。
被告肖鵬辯稱,被繼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對是否繼承遺產沒有明確表示,遺產已實際由被告肖明繼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鵬繼承肖明的遺產。自此原告肖亮的權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兩年時間的訴訟時效,原告請求繼承肖立遺產不受法律保護,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肖哲得知肖立自書遺囑由其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后,即提出繼承的主張,并未超過兩個月的期限,其享的繼承權,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應由其繼承。
被告肖哲辯稱,肖立所立由他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的遺囑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該遺囑后即主張按該繼承,沒有超兩個月時間,因此他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本案雙方當事人經庭審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對下列事實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
肖立生于1935年,早年喪偶,1960年生長子肖明,肖明于1985年娶妻李利,1988年生被告肖鵬;原告肖亮生于1967年,至今未婚;被告肖哲是肖立二哥的兒子。1995年被繼承人肖立在一次與兒媳發生口角后離家出走,6年時間未與家里聯系,原告肖亮和肖明經多方尋找沒有肖立的任何音訊,為此原告肖亮和肖明于2002年向本院申請宣告肖立死亡,本院于同年判決宣告肖立死亡。肖立的遺產有:古畫5幅、存款23萬元、120平方米房屋1套。繼承發生后,肖明和被告肖鵬表示愿意接受繼承,原告肖亮未作任何表示,但繼續與肖明居住于120平方米的套房內,2003年肖明在一次車禍中死亡。2004年6月,原告肖亮得知被繼承人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死,生前留有兩份遺囑:2001年按法律要求自書遺囑1份,遺囑內容為“古畫5幅由長子繼承,房屋1套由次子繼承”;2004年2月10日按法律要求代書遺囑1份,該遺囑內容“古畫2幅、存款5萬元由侄子肖哲繼承”。原告肖亮主張要求接遺囑繼承,并和肖鵬共同繼承存款23萬元;被告肖哲亦主張要求按遺囑繼承,受到被告肖鵬的拒絕,為此引起糾份,訴至本院。
原告肖亮提供以下證據證實:
1、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證實: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長子,肖鵬系肖明的兒子,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兒子;
2、本院判決書證實:肖立失蹤6年時間,2002年經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請,本院查實后宣告肖立死亡。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肖明死亡證明》證實:肖明于2003年因車禍死亡;
4、某醫院證明證實: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故。
5、遺囑2份證實:2001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書遺囑1份,遺囑內容為“古畫5幅由長子繼承,房屋1套由次子繼承”;2004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書遺囑1份,該遺囑內容“古畫2幅、存款5萬元由侄子肖哲繼承”。
對雙方爭議的原告肖亮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時效問題及被宣告死亡時間與實際死亡時間不符如何認定繼承時間問題、肖哲是否有繼承權問題,本院查明:
1、原告肖亮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問題。
被告肖鵬辯稱,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沒有主張繼承權,而肖立的遺產已實際由肖明繼承,自此原告的權利已受侵犯時,到2004年6月已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因此。
原告認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他沒有表示接受繼承,依法律規定應視為接受繼承。他仍和肖明、被告肖鵬居住肖立的遺產120平方米房屋里,因此肖立的遺產并非分隔,不存在原告的權利受侵犯的事實,他在2004年知悉肖立立有遺囑后,方主張自己的繼承權,并非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
本院認為,肖立被宣告死亡以及肖明死亡后,原告肖亮仍與被告肖鵬共同居住在肖立的遺產120平方米的房屋內,且古畫五幅和存款23萬元亦共同保管,其遺產尚未進行分割,原告肖亮的權利尚未受到侵害,當原告肖亮知悉肖立實際死亡時間及立有兩份遺囑后,方主張繼承的權利,而受到肖鵬拒絕時,其權利始受到侵犯,未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因此對被告肖鵬的主張不予支持。
2、當發生宣告死亡時間與實際死亡時間不符時,應如何認定繼承時間問題。原告訴稱,宣告肖立死亡時間與肖立實際死亡時間不符,而產生當事人利益沖突時,應以實際死亡時間認定繼承時間。
被告辯稱,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即為繼承時間,不應以肖立實際死亡時間認定。
本院認為,本院業已查明,被繼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其遺產尚未分割,現已確定肖立實際死亡時間,且已查明肖立生前立有兩份遺囑,從而使被繼承人的利益發生沖突,依法應確定肖立實際死亡時間為開始繼承的時間。原告肖亮的主張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
3、肖哲是否有繼承權的問題。
原告訴稱,被告肖哲明知肖立立有自書遺囑,而在二個月內沒有表示是否接受繼承,喪失了繼承權利。
被告肖哲辯稱,其獲知肖立立有遺囑由其繼承古畫二幅及存款5萬元時是在2004年6月,知悉后即主張依遺囑繼承的權利,并未超過兩個月時間,因此應認定肖立所立的遺囑有效,應依該遺囑繼承。
本院認為,原告并沒有證據證明在2004年6月前被告肖哲知道肖立立有遺囑的事實,其得知受遺贈時間應認定為2004年6月,其表示接受繼承時并未超過兩個月時間,因此應依遺囑享有繼承權。對原告肖亮的該主張不予支持。綜上所述,本院認為,原告肖亮與肖明系被繼承人肖立的兒子,應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肖明先于肖立死亡,應由被繼承人肖立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即被告肖鵬代位繼承。對宣告死亡的判決予以撤銷,確認肖立實際死亡時間2004年5月17日為繼承開始的時間。被繼承人肖立在生前先后依法律規定立有代書遺囑和自書遺囑,該兩份遺囑均合法有效,但后一份遺囑內容與前一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最后一份遺囑為準。遺囑未列部分的遺產,應由法寶繼承人,即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鵬共同繼承。即12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繼承、古畫三幅由被告肖鵬繼承、古畫二幅及存款5萬元由被告肖哲繼承、存款18萬元由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鵬共同繼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條二十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本院于2001年宣告被繼承人肖立死亡的判決。
二、遺產120平方米一套、存款9萬元由原告肖亮繼承。
三、
遺產古畫三幅、存款9萬元由被告肖鵬繼承。四、遺產古畫二幅、存款5萬元由被告肖哲繼承。
案件受理費6000元,其他訴訟費用3000元,則原告肖亮負擔4000元,被告
肖鵬負責3000元、被告肖哲負擔20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人民法院。
審判長 ×××
審判員 ×××
2005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審判員 ××× 年6月25日(院印)書記員 ×××
民事糾紛承諾書篇五
控告承諾書-范例
例:債務人張三準備通過法院自訴債權人李四
本人(姓名:【 張三 】,身份證號:【此處填寫債務人身份證號 】,借貸寶注冊手機號:【 此處填寫債務人借貸寶賬號 】)是借貸寶的注冊用戶。本人于年月到(發生債務的起始時間)
年月(發生債務的截止時間)在借貸寶平臺上共借入金額為此處填寫與對應債權人借入金額的總和的借款(詳見債務清單),債權人姓名:【 李四 】,現因本人被債權人通過此處請詳細填寫被騙過程 方式欺詐,本人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本人決定自行前往法院訴訟。
現本人需向具體法院名稱法院提供起訴所需材料,本人特此申請:請求貴公司向本人的報案機關提供李四的相關身份信息,李四為本人在借貸寶平臺上的債權人。
本人承諾上述所有信息真實有效,申請材料僅限于為保護前述自身合法權益發起訴訟程序,不作他用。本人承諾調取債權人相關身份信息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與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關。
承諾人:
日期:
控告承諾書疑難問題解答
1.不知道債權人是誰,債權人對應信息如何填寫?
答:若無法提供債權人姓名,對應債權人姓名項為空,需詳細填寫與該債權人的債務借款清單,具體清單詳見下發的債務人借款清單表。
2.若與一個債權人發生多筆債務糾紛,承諾書中時間段如何填寫?
答:該時間段填寫為,首筆發生債務糾紛的日期,到最后一筆債務糾紛的日期。
3.若與多個債權人發生債務糾紛,如何填寫控告承諾書以及債務清單?
答:若涉及多個債權人,需填寫多份控告承諾書以及對應的詳細債務清單,即每一個債權人為獨立的一份控告書以及債務清單。4.債務人是什么意思?債權人是什么意思?
答:債務人等于借款人(借入),債權人等于出借人(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