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社會組織的機關和部門的負責人一般要對權力機關如上級機關部門或者代表大會、董事會等作述職報告,這是推動社會組織工作的重要因素,對于促進和監督社會組織各項工作有著重要的意義。
述職報告可以說是工作報告中的總結性報告。報告是向上級機關陳述事項的上行文,屬于行政公文中議案、報告和請示三個上行文之一。《國家行政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報告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報告中的總結性報告多用于提交大會進行討論,如各級政府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這種報告雖然是代表法定社會組織及其部門的,卻是在報告人自身負有全責的情況下運轉工作的,實質上就是述職報告。可以看出,述職報告是社會組織機關和部門的負責人向上級管理機關陳述自己某一階段工作情況,進行總的回顧,找出內在規律,以指導未來實踐的履行職務情況的口頭報告。作為綜合性較強的公文,屬于報告的一種,又與總結和講話稿相似。
一、述職報告的特點
(一)個人性。述職報告對自身所負責的組織或者部門在某一階段的工作進行全面的回顧,按照法規在一定時間(立法會議或者上級開會期間和工作任期之后)進行,要從工作實踐中去總結成績和經驗,找出不足與教訓,從而對過去的工作做出正確的結論。與一般報告不一樣的是,述職報告特別強調個人性。個人對工作負有職責。自己親身經歷或者督查的材料必須真實。這就要在寫作上更多地采用敘述的表達方式。還要據實議事,運用畫龍點睛式的議論,提出主題,寫明層義。講究擺事實,講道理;事實是主要的,議論是必要的。在寫法上,以敘述說明為主。敘述不是詳敘,是概敘;說明要平實準確,不能旁征博引。
(二)規律性。述職報告要寫事實,但不是把已經發生過的事實簡單地羅列在一起。它必須對搜集來的事實、數據、材料等進行認真的歸類、整理、分析、研究。通過這一過程,從中找出某種帶有普遍性的規律,得出公正的評價議論,即主題和層義以及眾多小觀點(包括了經驗和規律的思想認識)。議論不是邏輯論證式,而是論斷式,因為自身情況就是事實論據。如果不能把感性的事實上升到理性的規律性的高度,就不可能作為未來行動的向導。當然,述職報告中規律性的認識,是從實際出發的認識,實踐理性很強,也就不需要很高的思辯性。不管怎樣,述職報告是否具有理論性、規律性是衡量一篇述職報告好壞的重要標志。述職報告的目的在于總結經驗教訓,使未來的工作能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有所進步,有所提高,因此述職報告對以后的工作具有很強的借鑒作用。任何一項工作都不可能是憑空而來,總是具有一定的繼承性與創新性。而繼承性,就是要繼承以前工作中的一些好的方面,去掉不好的方面,然后加以創新,工作才會有進步,完全拋離過去的工作創新是不可能的。策略性也是規律性的一個方面。策略即今后工作計劃,是述職報告的重點內容。
(三)通俗性。面對會議聽眾,要盡可能讓個性不同、情況各異的與會代表全部聽懂,這就決定了講話稿必須具有通俗性。對于與會者來說,內容應當是通俗易懂的。即使是專業性、學術性很強的內容,也要盡可能明晰準確,以與會者理解為標準。形式更是通俗的。結構是格式化的。語言則是口語化的。不同于一般的科學文章,更不同于一般的公文,最明顯的一點是語言的口語化。一般的科學文章,主要訴諸人們的視覺,要讓讀者理解,語言就要概括精練,甚至講究專業性。而一般公文尤其是行政公文,語言更是規范的,有的格式用語甚至是特定的,最重視的是準確、明晰、簡練和。相反,講話稿的語言則由講話的本身性質所決定的,必須口語化。由于講話是聲入心通的人和人之間的傳播活動,需要更加適應人們的接受心理,拉近講話者和聽眾的心理距離,這就特別講究語言的大眾化、口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