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力保障條例>的通知》(中發[2004]19號) 要求各黨組織認真貫徹執行。 該條例是我們黨關于保障黨員權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黨內法規。
它的頒布實施,是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發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黨員一定要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嚴格遵守。
黨的十六大明確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權力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再次強調到保障黨員權利,全會后即正式頒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這些重大決定和重要舉措,是黨中央從全黨工作的大局來謀劃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義。在這個大背景下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學習和貫徹,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保障黨員權利,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現實需要。執政能力建設是黨執政后的一項基本建設。
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按照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協調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一個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須轉變和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等等。貫徹落實全會的這些重要精神,切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一個現實的要求,就是切實保障黨員權力,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因為,追根到底,黨的執政能力來源工黨的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
而黨員權利能否得到切實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發揮;直接關系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從而關系到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強弱。就轉變和改進黨的執政方式而言,黨員權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關系到能否發展黨內民主,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
因此,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切實保障黨員權利。 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保障黨員權力,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
我們黨是用馬克思主義力理論義理論武裝起來的 先進黨.我們的先進性體現在組織和制度上,就是堅持和實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個黨員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權利,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黨內事務。
也可以說,黨的先進性也表現為黨的民主性。有了黨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 和創造性, 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的決策才能充分反映廣大黨員的意志、集中廣大黨員的智慧、匯集廣大黨員的力量,我們黨才能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永遠保持先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