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轉發的《關于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通知》精神,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工的法律素質,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參與市場競爭、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現制定我鎮“法律進企業”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企業改革與發展,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堅持學法用法與建設高素質的企業經營管理隊伍、職工隊伍相結合,堅持學法用法與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堅持學法用法與加強企業科學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相結合,努力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推進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法治化,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2011年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學法用法,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工深刻理解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意義,全面了解憲法及國家基本法律知識,熟悉掌握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關的法律知識,熟練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進一步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樹立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觀念,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維護企業及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杜絕重大違法事件的發生;積極探索企業法治文化建設,進一步推進依法治企工作的開展.為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三、任務內容
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在加強對黨和國家關于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憲法及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學習的同時,重點要加強以下法律知識的學習:與整頓和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相關的基本法律制度;與企業經營相關的合同、招投標、產品質量、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法律制度;與企業內部管理相關的用工、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養老、法律顧問等法律制度;與企業外部環境相關的銀行、保險、環保、資源、世貿規則和物權等法律制度;與企業同行政主體關系相關的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制度;與企業糾紛處理相關的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律制度;以及根據不同階段企業改革發展的工作重點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各相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各項新頒布實施法律和新修訂法律的宣傳教育。主要學習參考資料《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讀本》作為統一讀本。
四、方法措施
(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習法律知識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根據企業的自身條件,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輔導、講座、交流研討會等為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提供廣泛的學習途徑。
(二)圍繞企業生產經營和改革發展,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職工喜聞樂見的形式,以及充分利用車間班組、班前(后)會,開展每周法律一題,每月一次講你身邊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交流活動,從而真正提高職工的法律素質,把法律進企業工作目標落實到最基層。
(三)加強企業法制宣傳教育的陣地和園地建設,努力拓寬企業法制宣傳教育的渠道。通過建立職工法制學校,設置法制宣傳欄(櫥窗)、標語,印制法制宣傳手冊、掛圖、法律知識匯編等法律宣傳資料,加強對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四)鎮經委要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作為“十一五”國有企業領導人培訓的重要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對重點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進行重點培訓。
(五)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在職責范圍內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個體和私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個體和私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誠信意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六)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積極組織開展依法治企活動,努力加強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完善和規范企業運行機制,促進企業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五、實施步驟
全縣“法律進企業”工作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XX年9月至XX年12月)。開展調查研究。摸清“法律進企業”工作底數,研究制定規劃,抓好試點、骨干培訓等工作。
第二階段:(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結合實際,制定“法律進企業”工作推進表,并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第三階段:(2011年7月至2011年6月)。按照細則確定的目標和任務,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對“法律進企業”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并將其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記入考核檔案。
六、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宣傳辦、經委、司法所,要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導,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的組織領導機構。各企業要建立一把手負責制,成立企業學法用法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加強考核監督。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企業管理、經營效益考核,把企業依法經營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培訓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按年度、分階段實行量化考核。
(三)加強宣傳報道。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對企業學法用法工作情況的宣傳報道,廣泛宣傳企業在學法用法工作中總結出的好的經驗和做法。要重視奧運法制宣傳活動,把加強奧運法制宣傳與企業學法用法等有機結合起來,讓奧運法律知識與法治精神走進企業,讓法治為奧運服務。要建立和完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的監督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學法用法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予以宣傳和表彰。同時要總結交流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取得的成功經驗,推進企業學法用法活動的深入開展。
(四)加強保障措施。企業應加強對學法用法工作的保障措施,在人員上一方面加強企業內部法律工作人員的培圳,以提高從事學法用法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聘請政法干警參與學法用法工作。在財力上將經費列入企業相應的財務預算,保證及時到位;在時間上保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每年學法時間不少于40小時,職工每年學法時間不少于20小時。各企業應根據本意見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