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支隊競爭上崗部分股級領導職位實施方案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和xxx(2003)81號《xxx市公安局委員會關于加強股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規定精神,結合刑偵支隊工作實際,經支隊黨委研究決定,對部分股級領導職位實施競爭上崗。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原則競爭上崗工作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即: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二、競爭職位支隊各大隊股級探長10名
三、任職條件
(一)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求真務實,工作業績突出,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團結同志。
(二)具有與擬競爭職位相適應的領導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業務工作能力、文字和語言表述能力。
(三)近2年公務員考核為稱職以上(含稱職),且無違紀違法受處罰記錄。
(四)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六)參加公安工作滿2年以上,軍轉干部和優秀選調生參加公安工作滿1年以上的。
(七)競爭三級探長應任四級探長滿1年或任正股級警長滿1年以上,或任副股級警長滿2年以上。正營職軍轉干部、優秀選調生或業績突出的可直接競爭三級探長職務。
(八)獲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專業技術人員的可適當放寬。以上公安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截至2005年3月31日。
四、實施方法與程序
(一)動員部署,公布職位。按本競爭方案向全支隊民警公布競爭職位數和任職條件,明確競爭上崗的程序與辦法。引導民警端正思想認識、正確理解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積極參與競爭上崗工作。
(二)公開報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人員,自愿填報競爭上崗職位表,報名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分配。
(三)筆試。筆試成績占總分15%,筆試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以及調研綜合、組織領導、文字表達等能力,采用閉卷方式,在二小時內完成。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由面試小組實施。
面試分為即興演講和答辯兩種形式。由競爭者現場抽題向考官作即興演講5分鐘,并對主考官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答辯10分鐘,考官根據其綜合表現進行評分,面試成績占總分30%。
(五)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分數占總分25%,民主測評競爭人員的德、能、勤、績、廉5項等五方面情況,以及優、良、一般、較差來體現,每項確定相應的分值。
由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寫評價分值,考評小組負責匯總每位競爭者的平均分數。
(六)組織考察評議占總分30%,考察對象一般通過綜合篩選的方式,根據競爭者參加文化測試、民主測評分數的高低,排定名次。組織考察,由支隊黨委會集體討論評議確定組織考察分,擇優決定擬任人選,并按照任前公示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公示無異議后由支隊黨委正式下發任職通知。對競爭中發現德才表現較好,因職數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崗的優秀干部可作為后備干部人選繼續加以培養。
五、時間安排2005年4月10日——4月30日其他程序的安排時間根據競爭上崗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安排。
六、組織領導支隊成立股級干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xxx支隊長任組長,xxx政委任副組長,成員由xxx、xxx、xxx、xxx等組成,下設辦公室,掛靠支隊政治處。
七、其他事項及紀律要求
(一)必須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競爭上崗。
(二)考評小組成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格執行本方案,不準私自泄露考試題和內部討論情況,要做到公道正派。
(三)參加競爭上崗者要正確對待競爭上崗,不得弄虛作假、操控拉票等活動。如發現違規行為,經查屬實,宣布其競爭上崗結果無效,并取消其三年內競爭上崗資格,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相應紀律處分。
(四)競爭上崗工作接受各方面監督,民警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申訴,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調查核實,以確保民警合法權益。xxx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委員會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