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行業服務規范,保持車容衛生整潔,儀表整潔,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二、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和準駕證。
三、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線行駛。
四、不得拒載乘客或者并客以及無正當理由中途將乘客移交他人運送。
五、不得在禁止停車路段停車待客或者載客。
六、按照規定使用頂燈、計價器、空車待租標志等服務設施,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調、音響等。
七、在飛機場、車站等營業站營運時,應當在指定區域按序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離開車輛招攬乘客。
八、不得利用車載對講設施傳播、接聽與營運無關的信息。
九、載客營運中,不得有吸煙、吃零食等行為。
十、按照規定標準收費,并出具車費票據。
十一、運送乘客夜間出城或者去偏僻地區,應當到公安機關設置的城際警務工作站或者就近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安全登記手續。
十二、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制定的各項服務管理規范。
十三、工作積極,熱愛本職。努力學習運營服務及安全運營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服務水平。
十四、營運中從業人員不準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五、在指定位置張貼營運證件(價標、警告提示、服務監督卡、門標)。
十六、不超速,不強行猛拐,不亂停放,做到安全行車,主動禮讓其他車輛。
十七、必須正確使用計價器。不得與乘客議價,不得向乘客索要財物,收款后需要給乘客找零錢,必須找零錢。
十八、不得利用車輛為違法犯罪提供方便,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本單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