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交運集團
乙方: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 甲方提供配備駕駛員的專業校車部(核載人數、可乘坐學生人數等明細詳見附件1),按照約定的行車路線、站點接送乙方學生上下學,每部車輛接送學生均需運行 個往返。
第二條 運行路線、停靠站點、乘車學生人數和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詳見協議附件2《校車線路站點表》。
二、協議期限
第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雙方未有書面異議,可順延 年。政府部門將校車使用許可下發后 日內,校車正式投入運行。
三、價款與結算
第四條 服務費用:
1、學生乘車費用 元/人,合計元/(月/學期)。
2、財政補貼或其他費用: 元/人(/月/學期),合計元/(月/學期)。
3、各項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月/學期)。
4、乙方臨時加車的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結算方式:第四條所述各項費用均由乙方于每(月/學期開學后)日內(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以 方式支付甲方(上月/下月/本學期)費用,甲方出具結算票據。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應當配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駕駛員和校車,車輛應證件齊全,車況良好,安全設備齊備,配有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及具備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臵,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適宜營運。
第七條 甲方校車承載學生時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甲方有權拒絕學生中途下車,有權拒絕除照管員、學生以外的人員乘坐校車。
第八條 甲方校車應按雙方協商確定的線路、站點、時間運行。如因客觀原因需調整線路、站點、時間等,需提前 天通知對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但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的法定情形除外。
第九條 甲方安排照管員在運輸途中照管學生,負責于學生上下車時引導、指揮,監督學生的乘車行為,制止不文明及有違安全的行為,維護乘車秩序。對于違反乘車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甲方通知乙方進行妥善處理;仍無改善的,甲方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第十條 甲方僅在運輸途中履行與安全運輸相關的照管義務,學生上車前、離車后的一切行為及后果不屬于甲方的責任范圍。學生上車后,甲方照管員按照乙方提供的《乘車學生花名冊》(附件3)確認乘車學生人數,向乙方派出的(照管員/指定人員)報告乘車學生總人數及缺席名單(填寫附件4《乘車學生統計表》)。照管員須在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下車后方可離車。
第十一條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務監督,對乙方提出的改進要求和投訴,應當予以及時整改和處理。甲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校車運行秩序的管理,提高安全行車和優質服務意識。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三條 甲方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完成運送任務時,應當及時調配其他車輛運送學生。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收取校車服務費用。遇有延遲,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應承擔向學生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學生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候車,待車停穩后,服從照管員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上車后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系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行車過程中注意安全,禁止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大聲喧嘩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件物品,禁止將頭、手伸出車廂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學生及其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保持車廂衛生整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手亂扔垃圾和雜物。
5、愛護公物,禁止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設備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后要照價賠償。
6、車輛停穩后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安全下車,禁止推搶打鬧。
7、對于違反乘車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甲方通知乙方進行妥善處理;仍無改善的,甲方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第十六條 乙方應加強對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則。
第十七條 乙方應保證學生監護人能夠及時、全面的履行監護人職責,負責組織學生監護人簽署《安全承諾書》(本協議附件5)。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準時向甲方支付校車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指定(照管員/專人)協助甲方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隨車照管學生,統計確認乘車學生人數,遇有惡劣天氣通知學生停運事宜,并協調處理因乘車發生的其他特殊情況。
第二十條 甲方所設定各線路的到站時間均為理論時間,鑒于現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乙方應組織學生提前于設定時間前往候車。甲方車輛因特殊天氣(如下雪、路面結冰、雨霧等惡劣天氣)原因導致無法通行,由乙方負責通知學生家長車輛停運。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提供校車停放、維護及甲方人員辦公、休息的場所。甲方車輛由乙方負責看管,防止車輛被損、被盜事件的發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服務質量,有權對甲方駕駛員及照管員的服務提出批評建議。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金額的日%收取違約金;連續 個月欠付服務費,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繼續履行、違約賠償等救濟方式。
第二十四條 因學生個人原因導致未能按確定的時間、地點乘車,甲方在向乙方(照管員/指定人員)報告缺席名單后,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第二十五條 在車輛運行過程中,非因甲方原因發生的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如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責任承擔。
第二十六條 方應當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有關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 方應當提供協助和支持。如審批部門批復延遲造成甲方無法按時開展營運,或不予批準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對審批部門不予批準決定負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致使協議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雙方不承擔責任。惡劣天氣時,為保證學生安全而導致晚點、停運等情況,雙方同意視為不可抗力。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校車行駛途中,遇有以下特殊情況,甲方照管員需立即通知乙方(照管員/指定人員),協商確定具體處理事宜:
1、遇有學生突發急病,駕駛員可將生病學生直接送往就近的醫院救治,因此造成的校車晚點、更改線路等后果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協商確定就近安臵學生地點,乙方人員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到達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協商解
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附件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交運集團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校車協議書范本甲方:小學
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東風小康面的車1輛,車號xxx,并有專職駕駛員,為確保甲方教師準時上、下班提供服務,并確保甲方教師安全。為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租車時間:
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租車數量:
甲方向乙方租車壹輛。
三、車輛行使路線:
xxx—xxx
四、車輛安全及駕駛員狀況:
1、車窗、頂窗防風防雨密封性好。
2、車輛內必須保持整潔,座位保持清潔,空調運轉正常,裝遮陽窗簾。
3、車輛須參加交管部門強制保險及其客運車規定的險種。
4、駕駛員應具備C照及安全駕駛經歷。
6、每月一次校車駕駛員安全學習和車輛安全自查。
五、租費: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結算。
六、接送時間:
周一早晨7:30 張掖至沙井鎮東四村
周五下午5:00 沙井鎮東四村至張掖
七、結算方法:
每月結算一次。
八、違約責任:
1、若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師生傷亡的一切損失,都由乙方負責賠償,交通事故處理由乙方負責解決。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線和停靠站,須提前通知乙方。如需變更開車時間,即開車日期,也必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況另行協商。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行車中途車輛拋錨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時修理和處理,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由甲方負責進行車輛調配,確保教師安全準時到達目的地。
4、車輛違約由甲方填好特殊情況記錄表并由乙方簽字確認。如情況屬實而乙方拒簽,則可認定乙方違約。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協議期滿時,乙方如繼續租車給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十一、 本協議書租車期滿后自動失效。
十二、 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三、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心學校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校車協議書范本甲方:南市鎮中心小學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座微型汽車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不滿,否則扣除當天費用,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學生到指定接送點,不得漏送漏接學生、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扣除當天費用。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自己聯系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學生期間的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學生期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該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0、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及其他后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