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鑒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藝和經驗,甲方系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以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展示展覽服務以及文化演出策劃等為營業范圍的公司,為各展其長,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網絡表演合作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項和經營收入
1.1、甲方為乙方設立網絡視頻直播間賬號與后臺,為其指定網絡展示平臺由乙方通過視頻直播的方式向觀眾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藝,以獲取觀眾的支持和肯定;
1.2、甲乙雙方合作經營,以觀眾對乙方的肯定和支持為前提,由觀眾在觀看視頻過程中進行禮物充值刷出禮物獲取收益。
二、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為年,自月日;
2.2、協議所約定的期限屆滿,如甲乙雙方有意續簽,應在本合作協議期限屆滿之前30日內向對方發出通知,經協商一致,雙方可重新簽訂合作協議,繼續合作。
三、培訓
甲方在與乙方簽訂本合作協議后,應當對乙方進行系統的培訓和幫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獨立勝任視頻直播,該培訓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收入管理和分配
4.1、合作期間內,由甲方代為收取和管理雙方合作經營所獲取的收益,按月結算和分配;
4.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對于合作期間的經營收入按照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占百分之 ,乙方占百分之 。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經營收益;
5.2、協議簽訂時,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身份情況,以確認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簽訂本協議;
5.3、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乙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5.4、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安排乙方參與相關視頻活動,如無特別情況,乙方必須參加;
5.5、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積極為乙方尋找視頻直播的機會,并將
有關信息及時通知乙方;
5.6、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為乙方設立進入網絡視頻直播間的賬戶以及后臺,并對該賬戶以及后臺享有所有權;
5.7、甲方應當根據市場需求以及業務發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訂立本協議時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6.2、乙方只能通過甲方設立并指定的賬戶進入網絡視頻直播平臺,不能自行申請賬戶或者通過其他形式進入該平臺進行協議所約定的合作事項;
6.3、乙方有權按照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經營收益;
6.4、乙方在直播期間享有在甲方設立和指定的直播平臺的直播大廳置頂不低于30分鐘的權利;
6.5、在合作期間內,甲方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進行本協議第一條所約定的合作事項,也不得就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作事項與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進行合作;
6.6、乙方每天的直播時間不得少于7小時,每月休息4天,乙方有權根據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時間和休息時間;
6.7、合作期間內,乙方應聽從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監督與審查下進行視頻直播展示,嚴禁在直播過程中發表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言論、圖片和動作,并保證在直播過程中不涉毒、不涉賭,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作協議,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6.8、乙方應當維持視頻直播間的正常直播秩序,進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長演出,活躍直播間氣氛、滿足觀眾需求;
七、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與甲方討論、簽訂和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來源、薪金收入分配、運營活動模式等屬于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信息和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信息和資料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簽訂本協議后 年。
八、違約責任
8.1、合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所確定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前期培訓費用并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
8.2、合作期間,如乙方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協議或者怠于履行本協議所約定至義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前期培訓費用并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
8.3、乙方應當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的義務,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兩年后不得從事網絡視頻主播業務,如違反上述之內容,乙方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當返還甲方前期培訓費用并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自行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為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產生爭議,首先應當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