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中央辦公廳督查組提出的我省少數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等干部作風問題,大力踐行“3631”方略,不斷優化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全面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和工商部門良好形象,根據省工商局黨組《關于開展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示范區局決定在全局開展干部作風問題大排查大整改,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解決干部隊伍中存在的庸、懶、散、慢、虛以及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進一步嚴肅紀律要求,認真排查整改,加強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干部隊伍服務意識和履職能力,努力在維護百姓權益、服務創業創新、促進追趕超越中再立新功、展現作為、樹立形象。
(二)目標任務。聚焦中央辦公廳督查組提出的我省少數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貫徹從政治紀律查起的要求,在全局開展干部作風問題大排查,堅持問題導向,緊盯作風紀律,加強監督執紀問責,通過自查整改、監督檢查、明察暗訪、“三項機制”運用、嚴肅查處、典型案例通報、教育培訓等方式,切實解決全系統干部隊伍中存在的服務發展理念不足、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庸懶散慢虛、“四風”問題隱形變異等問題,推動全局干部職工作風進一步轉變。
二、排查整改內容
重點排查全局干部隊伍政治紀律、行政效能、工作狀態、擔當負責、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遵守政治紀律方面問題。重點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堅決、不扎實、不到位的問題;是否存在貫徹落實中央以及省委決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變通;在執行中央和省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陽奉陰違或者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只做表面文章沒有實際行動和措施等問題。
(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重點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聽取意見、不顧及群眾利益,拍腦袋決策,簡單粗暴“一刀切”;在推動“三大攻堅戰”以及踐行“3631”戰略推動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擔當勇氣,求穩怕亂,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堅持原則,導致貽誤工作或工作長期沒有實質性進展;在抓工作落實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實少,熱衷作表面文章,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面對急難險重任務,特別是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時處置,只往上報不表態,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禍;是否存在濫用權力,違法行政,或者違反廉潔自律要求,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辦事吃拿卡要等問題。
(三)庸、懶、散、慢、虛問題。重點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風不實,工作狀態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謀其政、出工不出力等問題;是否存在群眾觀念淡薄,服務意識缺乏,服務水平低下,講方便執法多、講方便群眾少,處罰制裁多、提供服務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導少等問題;是否存在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問題;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等問題;是否存在執行請假報告制度不嚴格,經常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等問題。
(四)“四風”隱形變異問題。重點排查是否存在“虛多實少、陽奉陰違”“知情不報、聽之任之”“層層卸責、層層不負責”“門好進、臉好看、事更難辦”、以文件會議落實工作、走秀式調研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隱形變異問題;是否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公車私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在內部食堂、培訓中心、高檔小區或寫字樓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義接受吃請、大額消費拆分報銷等享樂主義、奢靡之風隱形變異等問題。
三、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全局開展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從8月中旬到9月中旬,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和監督檢查三個部分進行。
(一)安排部署(8月28日-8月29日)
各單位要根據全局《方案》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動員,以抓隊伍、轉作風為目標,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解決干部隊伍作風建設中的突出問題,確保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搞出成效,不走過場。
(二)自查整改(8月31日以前)
1.認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各單位要認真分析梳理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風排查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單,明確工作標準、任務、措施和時限要求,確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扎實進行自查整改。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對照排查內容,扎實開展對照檢查;強化問題意識,突出問題導向,結合干部日常管理掌握情況,通過召開座談會、談心談話、問卷調查、信訪舉報等多種方式,全面排查干部隊伍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細、做實,堅持把問題找準、找透;綜合研究分析,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建立整改工作臺帳,扎扎實實地進行整改;整改任務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結合作風排查情況,對發現的普遍性問題,適時舉辦以工作作風轉變提升服務水平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有效推動整改工作見實效。
3.全面廣泛宣傳。充分利用辦事窗口、QQ、微信群、業務網絡等媒體,對本次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宣傳,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會公布,大力營造嚴厲整治干部作風的輿論氛圍,倒逼干部隊伍作風取得實質好轉。同時,要主動接受廣大干部群眾對干部隊伍作風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監督。
4.強化執紀問責。對發現的庸懶散慢虛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對排查中發現干部作風問題比較突出的單位和部門,要及時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明確指出存在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對經教育仍無明顯改變的干部以及問題排查、整改落實不力的主要負責人要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進行嚴肅處理。
5.公開通報典型案例。建立典型問題或案例公開通報曝光機制,凡查實情節嚴重的庸懶散慢虛或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要進行通報,充分發揮通報一個教育一批、震懾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上報自查報告。自查整改結束后,各單位要對自查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形成自查整改工作報告,及時上報。
(三)監督檢查(9月1日-9月10日)
為確保自查整改工作扎實有效開展,自查整改結束后,將采取重點督查的方式,對各單位排查整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重點督查。對群眾反映強烈、庸懶散慢虛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的單位,示范區局將由局領導帶隊,監察室、辦公室、機關總支等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時對全系統開展的“四對照、四查找”作風紀律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回頭看”檢查。
2.監督檢查工作方式。一是聽取作風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情況匯報。二是查閱有關資料,主要包括:(1)黨組織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貫徹重要決策部署的會議記錄;(2)黨組織會議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會議記錄;(3)黨組織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問題清單、整改任務臺賬;(4)組織本單位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組織開展教育培訓情況;(5)自查整改查擺出的典型問題單行材料;(6)對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傳報道資料以及典型案例通報情況等。三是開展明察暗訪。深入辦事大廳、行政執法一線等進行暗訪,查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風等;四是實地復核。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各地各單位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復核。五是走訪群眾。通過隨機走訪企業、辦事群眾等,聽取群眾對本地本單位作風情況的真實反映和意見建議。六是及時反饋情況。示范區局將根據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對發現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要求限期進行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保障改革推進、服務企業群眾、促進追趕超越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夯實工作責任。示范區局成立開展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劉春陽同志任組長、郝健、楊忠武、閆曉東、李明同志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基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關總支。各分局要參照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排查整改工作順利開展。
(二)全程控制,夯實責任。工商部門的良好形象要靠每一名干部職工來努力塑造和共同維護。各單位要把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要夯實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擔起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抓,負總責。要覆蓋各個領域、各個環節,特別是要狠抓行政審批、注冊登記、案件查辦、消費糾紛調處等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確保排查整改工作重點突出、有序推進。要嚴格過程控制,加強痕跡管理,學習教育要有筆記、有體會,組織討論要有記錄、有效果,查擺問題要深刻到位、實在具體,整改落實要動真碰硬、不走過場。
(三)強化監督,及時上報。監督執紀問責是開展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深入推進的有效手段。各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弄虛作假,確保排查整改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各單位要在8月30日、9月9日前,分別將本單位的自查整改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以及自查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報示范區局干部作風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示范區局排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情況后報省局。
(四)嚴肅紀律,務求實效。各級黨組織以及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扎實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注重整改實效,防止過關思想,嚴禁弄虛作假。要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用事實說話、用案例說話。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有關規定,對排查不實、整改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嚴肅問責。
(五)認真總結,建章立制。各單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好的做法,結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關于落實對馮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有關制度規定,堅持常抓不懈,切實把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與持續加強“四風”整治緊密結合,持續推動干部隊伍作風發生根本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