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朝陽居小區十號樓西單元三樓東戶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
二、本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4,500元,每半年初交2,250元。
三、乙方承租期間,水、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甲方提供屋內配套用品:廚房洗菜盆,衛生間座便器,洗臉池,水、電、氣全通,屋內地磚完好。
五、乙方入住前須向甲方交付1,000元房屋及設施安全保證金。承租期滿,房屋及設施完好,按時交房,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1,000元。
六、房屋租賃期從二零一一年農歷正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三年農歷正月十五日。到期如續租,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協商,租金另行商定。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果提前退房,所交保證金不退。
八、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在保證金中扣除)
九、乙方不得在該房內存放政府規定違禁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不能進行違法活動,應自覺接受小區管理,規范使用水、電、氣。否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十一、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時交房,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開啟房間門鎖收回房屋,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