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引導民辦學校樹立全面的質量觀,加強民辦學校特色品牌建設,切實提高民辦學校辦學質量,促進民辦教育優質發展。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民辦中小學“三項工程”建設活動的意見》(溫教民〔2017〕24號)等精神,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按照“積極發展、提升質量”的思路,全面實施民辦中小學“三大工程”,促進民辦中小學規范發展、優質發展、特色發展,提升民辦教育整體水平。
實施民辦中小學特色品牌建設工程,引導民辦中小學積極參與升等創優活動,著力建設特色項目,實現“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為社會提供多元化的教育產品。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體質與心理健康推進工程,引導民辦中小學切實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重視體育、藝術、心理健康教育,切實提高學生身心健康水平。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飲食放心工程,提高民辦中小學安全管理水平,推進中小學校食堂量化等級和“陽光廚房”建設,保障學生飲食安全。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實施民辦中小學特色品牌建設工程
1.加強民辦中小學特色品牌建設。引導民辦中小學積極參加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市義務教育等級學校、市特色學校等創建,引導民辦中小學制定特色建設計劃,打造學校品牌。通過培育本土品牌、引進優質品牌、創設發展平臺、建立評估體系等渠道強化民辦學校走特色和品牌發展之路。
2.引導民辦中小學明確辦學定位。民辦中小學校要開展體育、藝術、科普、心理健康等特色項目建設,積極參加溫州市特色學校創建,堅持特色辦學優質發展,滿足社會多樣化需求。民辦職業高中要加強品牌特色專業建設,服務區域經濟和產業發展,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水平。
3.強化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創建。加大民辦普通高中省級特色示范創建力度,重點圍繞評估體系的辦學理念和方向、發展規劃、必修和選修課程、教育教學改革、條件保障、師生家長評價、學生成長和學校發展、輻射引領等16個方面的內容,推進民辦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適應新高考,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4.組織民辦中小學參加特色化評估工作。組織參加溫州民辦學校辦學質量評估,促進民辦學校持續改進辦學質量。繼續參與《新生態學校評估》項目,探索民辦學校特色化評價模式。
(二)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體質與心理健康推進工程
1.開展陽光體育活動。學校要按標準配齊體育教師,按國家規定開足開齊體育課程。健全學生體育鍛煉制度,要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落到實處。要積極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每天出早操,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適當開展晚鍛煉活動,每年保證至少開一次全校范圍的田徑運動會和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會。
2.加強體育文化建設。充分發揮體育在加強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激發進取精神、磨煉堅強意志及培養規則意識和良好品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精心設計組織開展一批符合學生科學鍛煉規律,又是學生喜聞樂見的運動項目和體育活動,激發起學生積極主動進行體育鍛煉的內在動力。要倡導“每天鍛煉一小時、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輩子”理念,通過新媒體手段加大宣傳力度,激發活力。
3.完善體質健康監測機制。學校要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XX年修訂)》規定的測試對象、項目指標、評分標準,開展覆蓋本校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評定和上報工作。各校每年要組織學生體質健康抽查和督查工作,把學生體質健康測試上報率納入年度考核。要將學生體質健康作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新高一、新初一生源學校體質健康狀況通報制度,完善體質健康監測機制,加大督查力度,嚴格落實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制”、大一新生結果與招生計劃掛鉤制,著力提升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4.加強心理健康軟硬件建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做到“六個有”,即有長效機制、有專項計劃、有專項經費、有專業教師、有專用場所和有專用教材,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開展。學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長效機制,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建立危機預警與干預機制,建立三級高危學生追蹤檔案,定期上報上級部門;學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專項計劃,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列入學校的經費預算,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配備心理健康專業教師,專業教師持有省心理健康教育上崗資格證書;學校建有專用心理教師辦公室與專用心理輔導室。
5.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學校應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訓與宣傳活動,面向全校師生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每學期都要通過心理健康教育節(月、周),學生心理社團、宣傳欄、校園廣播、電視、網絡等校園媒介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圍。學校要結合班會課、綜合實踐課、地方課程、拓展課等開設心理輔導課,保障每班每月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不少于2課時,每學期不少于8課時。心理輔導室定期對學生開放,心理輔導室值班記錄、輔導過程記錄完整并及時歸檔,個別心理輔導有輔導記錄,一案一表并有年度臺帳。學校要逐步完善學生的心理健康檔案。
6.開展心理危機排查工作。各校要嚴格按照xx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危機識別和干預工作的通知》(浙教辦教科〔20XX〕66號)和《關于全面建立中小學生心理危機識別與干預制度的通知》(浙教辦教科〔2017〕24號)精神,認真做好2017年中小學生心理危機識別和干預工作。各校要于4月10日之前完成心理危機排查工作,由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統一匯總后,于4月15日前上報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
(三)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飲食放心工程
1.規范組織管理。學校要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領導班子定期研究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聘請食品安全監督員,經常性開展食品安全檢查督查,及時公布檢查結果。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機制,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成立師生監督組織,廣泛發動師生、家長參與日常監督,推進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
2.規范食堂管理。學校食堂應取消個人承包經營模式,由學校自辦或委托專業機構經營管理。要加大食堂改造提升投入,推進中小學校食堂量化等級和“陽光廚房”建設,2017年全縣民辦中小學A、B等級食堂達84%以上。規范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集中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學習培訓。深化學校食堂標準化管理規范,實施學校食堂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標管理規范。鼓勵涉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學校食堂參保食品安全責任險。鼓勵引導學校商店實行連鎖經營或品牌超市直營。
3.規范飲用水安全管理。持續推進學校校園飲用水質量提升工程,學校要為師生提供安全、放心的加熱保溫水或直飲水。要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溫食安委辦〔20XX〕18號)要求,加大對確需使用自備水源學校的監管。學校要加強飲用水設施設備日常管理,落實責任,建立機制,加大風險監測力度,強化日常檢查、消毒、維護等工作,確保校園飲用水安全。
4.規范飲食教育。學校要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飲食安全教育活動,探索建立長效機制。要利用校園廣播、網絡、班會、課外實踐活動等各種載體,通過食品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提升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學校要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堂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強化職業道德教育。要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應急知識,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要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健全落實維護安全穩定工作八大機制,推進六大專項整治行動。要積極參與生命保護工程,推進在教學樓、學生宿舍窗臺、走廊等周邊種植灌木等綠化軟化工作。要推進校園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設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校園安防智慧平臺,提高校園安全防控水平。要強化輿論宣傳和引導,健全輿情快速反應機制。
三、實施步驟與工作要求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4月)
組織參加溫州市民辦中小學“三項工程”建設推進會,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方向,提高對加強民辦中小學“三大工程”重大意義的認識。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0月)
召開全縣民辦中小學校長會,研究部署貫徹落實溫州市民辦中小學“三項工程”建設推進會精神,出臺實施方案。各校要將“三項工程”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切實推進“三項工程”。教育局各相關科室各司其責,加強指導督查,民辦教育辦公室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普教科和督導科負責實施民辦中小學特色品牌建設工程;體衛藝科和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體質與心理健康推進工程;法規安保科計財科負責實施民辦中小學學生飲食放心工程。
(三)檢查總結階段(10月—12月)
做好“三大工程”總結工作,鞏固活動成果。迎接市教育局 “三大工程”實施情況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