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師是承擔教學工作的主體。為使教師從事教學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范。
一、總則
1.本規范適用于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和各實踐性教學環節(實驗、現場、課程設計、畢業設計或論文)的指導教師。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努力學習和傳播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思想;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模范遵守國家的教育法規,堅持教書育人。對學生既要嚴格要求,從嚴執教,又要滿腔熱情,關心愛護;要結合教學工作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
3.服從工作需要,積極承擔教學、科研任務和學生政治思想工作,學風嚴謹,教風端正,為人師表。
4.刻苦鉆研業務,精通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具有廣博的文化素養,不斷吸取科學文化知識的最新成就,了解本專業前沿課題和最新動態,及時更新和加深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
5.實行教學與科研、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從事科學研究活動,增強自己的創新能力、創造精神和科學研究能力;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熟悉技術應用現狀與發展動態,不斷提高應用能力,努力向"雙師型"方向發展。
二、教師任課資格
1.已取得大學教師資格證的教師。
2.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經試講由教務處、人事處、系三個部門認定合格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任課資格:
(1)未取得崗前培訓資格證書的青年教師;
(2)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教師;
(3)發生過3次(含3次)以上教學事故的教師;
(4)教學檢查(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的教師。
三、備課
備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不論新、老教師,講新課或老課,都必須按教學大綱要求,深入鉆研教材,廣泛閱讀參考文獻,結合學生專業特點及基本情況,寫好教案或講稿(課件)。備課的基本要求是:
1.熟悉教學計劃,明確本門課程在達到專業培養目標中的作用、在專業課程設置中的地位、開課時間、總教學時數以及考核方法等。
2.領會教學大綱精神,明確本課程的性質、任務和基本要求,提出選定合適教材的建議。
3.確定重點、難點,分清主次,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要求,合理分配各教學環節和各部分內容的學時。
4.注意與前導后續課程的關系,以便相互銜接,避免脫節與重復。
5.每學期末制訂出下學期所授課程的計劃,一式二份(教師本人、系各一份),授課計劃內容包括:
(1)該門課的重點、難點、教學措施;
(2)每次課的教學內容(章節及課題);
(3)各章節、課題的講授方法,直觀教具和教學設備;
(4)每次課(或章節)安排的練習與作業;
(5)期中、期末考試、可預料假日和機動時間的安排等。
學期授課計劃由教研室主任審查、系主任批準。
6.編寫教案
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精選與組織教學內容,明確其重點與難點,把握深、廣度,采用與教學內容相適應的教學方法,選擇合適的作業題。按授課計劃,提前2周編寫出達到上述要求的教案(課件)。
7.根據教學內容的要求,每個章節要寫出教案首頁,準備好掛圖、教具等。
8.學期結束后,教案交系統一存檔。
四、課堂教學
課堂教學是教學的基本組織形式,其效果主要取決于任課教師的教學思想、工作態度、學術水平、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實踐經驗等。因此,必須明確課堂教學中教師的主導地位,明確教學中能力培養和創新精神培養的主線,實行教師課堂負責制,任課教師必須對課堂紀律和秩序、教學質量和效果全面負責,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能動性。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是:
1.準時上、下課,不遲到、早退,不拖堂,注意儀表,衣著整潔大方。
2.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學期授課計劃,教學實際進度與授課計劃進度相差不得超過每學期總學時的10%.
3.講課時應做到語言精煉,講授生動,要領準確,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力爭理論聯系實際;注意啟迪學生積極思考,培養學生的能力;緊扣課程主題,不得無端涉及其他內容,更不得發表對黨和國家及組織和他人不利的言論。
4.積極采用教具、掛圖等直觀教學和多媒體等現代教學手段,確保單位課時教學信息含量,努力提高教學效率和質量。
5.某門課程某個班級在一個學期內要有四次以上的課堂考勤,并以此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考核內容之一。如有四次點名均不到者,其平時成績可按零分計算。
五、輔導、答疑
1、任課教師應當根據教學需要及時輔導答疑。
2、輔導一定要及時。同一問題有三位以上學生提問,應進行集體輔導。
3、教師應歡迎、鼓勵學生提問題,并熱情耐心予以解答。不能有任何厭煩的表示。
4、集體輔導可在課間休息、晚自習時間進行,個別輔導答疑可通過通訊、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不論何種方式,均應向任課班級的學生作出承諾。并將承諾的結果書面報告所在系。
5、教師應把學生提出的問題記錄下來,建立"問題"檔案,用以改進教學,加強教學的針對性。
六、批改作業
1.除個別課程(體育等)之外,課后均要布置作業(包括思考題)。作業要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對作業的內容、數量、難易程度等統籌考慮,既要有加深理解與鞏固教學內容的作業,又要有培養學生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的作業,同時要保證不使學生負擔過重。
2.認真檢查與指導作業,多數課程的作業應全批全改,部分課程經系批準,可減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作業份數的1/3.
七、實驗教學
1.認真做好實驗前的準備工作(包括設計實驗程序、編寫實驗指導書、檢查實驗儀器設備的準備情況等),實驗任課教師和實驗員對所做實驗應親自試做。
2.嚴格要求學生實驗前做好預習,對于沒有認真預習的學生,應不準其實驗。
3.實驗中精心指導,實驗后認真批改實驗報告并寫出評語和評定成績。
4.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儀器設備、遵守操作規范、注意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對于損壞儀器設備者應及時按規定處理。
5.對學生提出的自我設計實驗,教師要認真分析學生的實驗準備報告,并答復學生可否實驗,同時預約實驗時間。實驗前應向學生指出要注意的事項,幫助他們準備好實驗器材,指導學生做好實驗,達到預期的目的。
八、學生成績考核
1.成績考核按教學計劃的規定執行。考試采用百分制評分,由全院統一安排進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統一安排時間進行考試的科目,應由本系與教務處協商報主管院長批準,在考試日期前兩周確定。任課教師、監考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日程、時間和考場;考查采用百分制或四級分制評分(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也可根據學生平時成績評定課程成績,平時成績所記載的內容包括出勤、作業、實驗、測驗、學習態度等,其記錄次數不能少于5次,否則應通過期末考試再綜合評分。
2.考核可采用閉卷筆試、開卷筆試、口試、操作和應知應會相結合等方式。考試命題以教學大綱為依據,兼顧概念、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等多種題型,覆蓋面盡可能寬,難度、份量適中。如無特殊申請,考試時間一律按二節課(操作考核可視實際情況決定)計時。各科目必須擬A、B兩套試卷(其題量和難度大致相同),盡可能采取"教考分離"方式命題,各課程均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試題庫",已建立試題庫的課程,考試命題調用的題庫量應占試題總分數的60%―80%.
3.試卷一律采用電子文檔,并打印一份文檔清單,清單須經系或教研室簽字后交教務處制卷。交卷時間分別是:考試課為每學期的十六周前,考查課為該門課結束前二周。
4.教師對考試、考查都應嚴格要求,引導學生全面復習,把精力放在分析問題和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上。復習時不能以任何形式泄漏考題,違者將按教學事故追究處理。
5.主考、監考人員必須嚴肅執行《監考守則》,教師應嚴格按評分標準評分,學生考試成績應基本符合正態分布規律,即兩頭小中間大,優秀率在15%以下,不及格率在3%到15%間。評卷結束后,任課教師應作考試評析,填寫"考試分析表",連同成績單、原始試卷于考后三天內經教研室主任簽字,交系分班匯總后,送教務處歸檔。
九、教學研究
1.積極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是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系、教研室應切實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教師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進行改革試點,研究課程的重點難點,改進教學方法,總結和交流教學經驗等。
2.外出參加有關教學研究、學術活動的教師,返校后應認真向教研室和有關部門匯報,并結合院、系和教研室的具體情況提出建議,同時將資料送交資料室,供教師參閱。
3.時刻關注本專業學術動態,及時掌握本專業技術應用狀態。
4.不斷拓寬學術視野,積極撰寫教學科研論文,每年必須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
十、附則
1.教師執行本規范的情況,將作為學院對教師進行年度業績考核、獎懲、工資晉級、職務晉升和行政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
2.對模范遵守本規范,在高職高專理論研究與探索、教書育人和教學改革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按有關規定和考核程序給予適當獎勵。
3.對故意違反本規范的教師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并限期改正,對構成教學事故的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的懲處。
4.本規范的解釋權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