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脫崗一次處以責任人10元罰款;睡崗一次罰款50元。在工作期間到餐廳吃飯或到其它部門進行工作溝通或送樣品,必須盡快趕回,如果無故串崗按脫崗進行評價。
3、在工作崗位看小說,雜志、報紙、聽音樂、玩手機、閑聊等以及做其他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者,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元。
4、無故串崗進行操作對責任人罰款5元,允許到其他崗位學習的除外。
5、外來人員進入質檢,質檢人員確認其身份,方可允許進入,違反此規定對責任人罰款5元。
6、當班期間未穿工作服(上衣)或未佩帶工作證,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元。
7、酒后上崗者,對責任人罰款20元。部門負責人有權不允許酒后人員上崗。酒后不允許上崗的人員按曠工處理。
8、無故曠工,曠工按公司規定處理并對責任人罰款50元,超過2天者,上報公司處理。
9、對挑撥事端、聚眾鬧事,故意打架斗毆,影響正常生活秩序者,對責任人罰款50元,同時按公司相關處罰條例執行。
10、不能按要求參加公司或上級部門組織的會議及各項活動,遲到或早退一次或不遵守會議紀律對責任人罰款5元;無故不參加者,對責任人罰款10元。
1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不聽從指揮,對責任人罰款10元,情節嚴重者,由部門酌情處理或上報公司。
13、未經車間允許進入車間或進行拍照者,要及時制止,并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對陌生人員進入質檢,及時制止,通知管理人員,交由保衛處處理。
14、私拿公司物品者,一經查出,不論任何人都交到公司處理。
15、把本公司技術泄漏給非本公司人員的(得到相關領導批準的除外),一經查出,不論任何人都交到公司處理。
16、在對外協調時,語言不文明,有損于部門形象對責任人罰款10元。
17、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對責任人罰款5元。
18、去車間現場不穿工作服者,對責任人罰款5元。
19、向公司內部不相干員工或外部人員泄露公司經營、技術等秘密事項,尚未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對責任人罰款50元,嚴重者交公司處理。
20、在部門內煽動部屬或他人不服從規定,擾亂人心,對責任人罰款50元,嚴重者交公司處理。
21、工作人員在做預算時不允許指定或接觸生產廠家人員,也不允許外來生產廠家人員進入本部門,部門所需的備品、備件、易耗品等通過采購人員購買,部門只做接收或檢驗工作,違反此規定對責任人罰款50元,引起糾紛或爭議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