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經營戶要對照告誡書提醒的告誡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范文模板最新5篇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借鑒或幫助。
關于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范文模板 1
全縣廣大餐飲服務經營單位:
近年來,餐飲行業亂象問題引起媒體和廣大群眾關注,有群眾留言反映部分餐飲店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的規定,同時違規強制收取餐位費、茶水費、餐具費、紙巾費、自助費、開瓶費等費用。為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價格秩序,將樂縣市場監管局向全縣廣大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自覺遵法守法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自覺規范價格和競爭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誠實守信經營
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范。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價格,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相關商品和服務。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三、落實明碼標價
餐飲服務價格標識應真實準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違規強制收取餐位費、茶水費、餐具費、紙巾費、自助費、開瓶費等費用。
四、強化行業自律
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定期不定期對員工進行價格知識培訓,開展價格行為自查自糾,強化自律意識、提高自律能力。積極響應行業協會促進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的相關倡議,推動行業自律規范。
五、接受社會監督
在相關經營場所公布“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和企業內部價格監督渠道,自覺接受廣大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公眾的監督,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管,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
各有關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要認真對照提醒告誡要求,積極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將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發現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希望我縣廣大餐飲服務單位積極響應,為建設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共同努力。
關于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范文模板 2
各餐飲行業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餐飲行業價格行為,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規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明碼標價,明明白白消費
各餐飲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點菜單》《服務手冊》中對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名稱、計量單位、規格、價格等,收費內容真實準確,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清潔衛生,履行法定義務
所提供的餐具必須達到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不具備資質的餐具飲具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消毒餐具飲具;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消毒餐具飲具;不得使用未在產品或者包裝上注明消毒單位名稱、地址等應注明事項的消毒餐具飲具。餐飲經營者應免費提供清潔、安全的餐具飲具供消費者選擇。
三、有償計價,不得強制交易
各餐飲經營者提供紙巾、茶水、果品、點心等計費商品或者有償服務,應當價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費者自主選擇,不得以單方主動提供、強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誘導消費者使用而造成強制消費。
四、公平交易,嚴禁霸王條款
不得規定最低消費額,不得設立霸王條款。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店堂告示等方式,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行為。不得單方面規定經營者擁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的行為。
五、規范經營,合理合規定價
在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期間合理合規定價,誠信經營,嚴禁餐飲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各餐飲經營者應按照告誡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認真進行清理整改,進一步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自本日起,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全市餐飲經營者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上述違反市場監管各項法律法規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經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立案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對餐飲經營者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請保留好有關證據,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關于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范文模板 3
全區餐飲行業經營者:
隨著夏季來臨,旅游消費需求日益增加。為進一步規范全區旅游市場經營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餐飲行業經營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范,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價格計量、誠信經營等方面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
二、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不得以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強制交易等手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方式標示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以虛假宣傳、虛假承諾手段誤導消費者。
三、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要求,積極推行餐前價格確認、“掃碼點餐”,餐前由消費者簽字確認商品或服務的計量稱重、價格等內容,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減少餐后結算因價格問題造成的消費糾紛。
四、要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自主選擇權,不得以格式條款等不合理條件,強制消費者接受相關商品或服務或者拒絕提供約定或明示的商品或服務,禁止收取或變相收取沒有合法依據的酒水開瓶費、餐具消毒費、餐位費等費用。
五、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配備食品加工、儲存、消毒消殺等食品安全管理設施設備,規范食品加工等過程管理,經營場所衛生、整潔、安全,防蠅、防鼠、防塵等設施齊全,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六、拒絕餐飲浪費行為,杜絕誘導消費者多點餐,提倡為消費者提供免費打包盒等服務措施。
七、對消費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積極與消費者溝通,協商解決矛盾糾紛,維護自身良好的商業信譽。
八、廣大經營戶要對照以上提醒告誡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全區各餐飲經營業戶進行監督。對投訴舉報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經營者,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一律嚴格依法頂格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電話:XXX(全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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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各餐飲經營者:
針對當前廣大消費者對餐飲行業的消毒餐具違規收費投訴舉報較高的問題,為進一步規范餐飲經營者的收費行為,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現對我縣各餐飲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合規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平交易秩序。
二、嚴禁強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費、包廂費等不合理費用,嚴禁設置最低消費額。餐飲經營者提供達到國家衛生標準的餐具,是餐飲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經營者可以同時提供免費餐具和收費餐具供消費者選擇,不得僅提供收費餐具。
三、嚴禁未在店內顯著位置明示或者未事先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出現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對消費中帶有附加條件未事先告知消費者的價格欺詐行為。
四、嚴格依法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
餐飲經營服務者要對照以上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自身經營行為。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相關經營者存在以上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餐飲行業市場動態,針對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設置最低消費額等違法行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消毒餐具違規收費、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
關于規范餐飲行業經營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范文模板 5
各餐飲業經營者:
為了進一步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增強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引導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營造放心省心舒心和諧的消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制定餐飲價格要充分體現合理、競爭的原則,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自覺遵守價格法律及政策規定,自覺維護行業價格秩序。
二、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依法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點菜單》《服務手冊》中對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名稱、計量單位、規格、價格等,收費內容真實準確,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
三、經營者不得利用模糊標價、虛假標價,以及兩套菜譜、以次充好、短斤少兩等形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設定最低消費額,不得制定霸王條款;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牟取暴利。
四、餐飲行業協會及經營者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聯合定價,不得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價格。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相關經營者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全州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消費者若發現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