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全體水利工作者奮發向上、頑強拼搏,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規劃、建設與管理并重,全力推動工作落實,先后獲得"全省河道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水政執法、財務管理先進單位"、"全市水利績效考核一類前三名"等多項榮譽,全縣水利事業再上新臺階。
一、2014年度工作開展情況
(一)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從3月份開始,在局機關以及二級機構全體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縣委第11督導組的嚴格督導下,圓滿完成學習教育、聽取意見,查擺問題、開展批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三個環節的各項任務,著力解決了一批"四風"突出問題,更加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二)積極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
始終如一虛心地接受縣人大、縣政協對我局行政工作的監督,重大事項及時向人大報告、送政協協商。全程參與、全力配合縣人大在9-11月份期間就全縣水利建設情況組織的調研,認真整改調研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誠懇接受、全方位配合縣政協委派民主監督小組進駐我局開展民主監督工作,民主監督工作取得實效。完成57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議案辦理,見面率、答復率、滿意度均達100%,問題解決率達90%.
(三)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全面推進水利建設
今年度,共爭取到位資金1.84億,開展了包括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四水"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等在內的一系列水利建設。
5、重點項目建設。設計為小Ⅰ型水庫的東風水庫,由3月份開工至今,建設穩步推進,現已完成導流隧洞貫通和左右壩肩開挖。木瓜山水庫擴容邵陽市城市供水第二水源項目,正在可研編制,將爭取農歷年前上級立項批復。
(五)加強水資源與河道管理
不斷加大水資源管理力度,按照新標準強化水資源費征收。推動成立縣水資源管理委員會,加緊制定水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水資源管理開啟新篇章。全年中,完成水資源費征收70萬元。
做好河道采砂日常管控工作,在重拳整治下,全縣河道采砂秩序大體平穩,北面鄉鎮違法挖洗山砂活動得到遏制。堅持水事與河道巡查制度。不論寒暑、不管晴雨,對全縣河道、水工程巡查從未間斷。一年來,立案查處水事違法案件26起,刑拘6人,強制拆除水事違法建筑2起,制止水事違法行為近100起,調處水事糾紛50余起。
(六)其它中心工作
1.全力做好黨風廉政、政務公開及依法行政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廉政建設、作風建設、效能建設。
2.積極做好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大力開展扶貧建整與支持烤煙、雙季稻生產工作。
3.做好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為民辦實事、計劃生育、統計、史志、檔案、惠農減負、宣傳、機關內部管理等等其它工作。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總體思路是,深入學習貫徹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總要求,全面落實中央、省、市一系列水利工作會議與文件精神,狠抓建設進度,加快水利改革,突出水利規劃,加強內部與外部管理,為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和任務劃上圓滿句號。
主要任務及措施:
1、圍繞安全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基礎工作,抓好責任制落實與預警體系建設,確保防汛抗旱目標實現。
2、圍繞"十二五"任務抓進度。加快前期工作,倒排工期,配足力量,堅決完成"十二五"規劃內各項目標和任務,重點是解決7.8萬人口的農村飲水安全任務。
3、圍繞發展后勁抓規劃和項目爭取。做好"十三五"水利發展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為全縣水利事業可持續發展打下基礎,為下一個五年水利發展勾畫藍圖。2015年度計劃爭取上級水利投入1.5億元。
4、圍繞依法行政抓水資源與河道管理。以縣水資源管理委員會成立為契機,不斷強化全縣水資源行政管理,重點是做好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工作。保持對河道管理高壓態勢不放松,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和非法山砂"挖、采、洗"行為。
5、圍繞工程質量抓建設管理。不斷創新工作思路與方法,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建立機制、嚴格考評、認真履責,切實加強巖口等5座小Ⅰ型水庫除險加固、13.9萬人安全飲水、西洋江蘇河段和小江河三閣司段中小河流治理、四水治理銅盆江保護圈、山界與灘頭小農水重點縣項目、雷河等電站增效擴容、東風水庫和木瓜山灌區改造、節水改造莫山支渠等8大類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促使工程運行長遠、效益顯著。
三、請求解決的三項重大問題
(一)完善水利建管體制機制。按照中央、省、市關于水利改革發展的精神和《中國共產黨隆回縣委隆回縣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隆發〔2011〕10號)的要求,水資源管理、建管體制、投融資體制均要有重大突破,以利于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
(二)規范安全飲水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出臺《隆回縣農村安全飲水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細則》。
(三)落實2015年度水利前期和配套經費3100萬元,包括水利工程設施管護費用560萬元、前期經費700萬元和水利建設項目配套18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