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社會,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一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需要我們幾代人的艱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是建設新農村、解決當前“三農”問題的重要環節。目前,廣大的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問題,客觀地說,全國80%以上現有的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于城市,使農民看病因路途遙遠帶來不便。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農民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輕病轉為重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所以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決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了調研。
(一)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進取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明政府已經重視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所承擔的職責,醫療保障制度開始在廣大農村建立和發展。
(二)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根據20xx年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中央、省財政為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25元,市、縣配套資金10元,農民個人交納10元。政府補貼占了大頭,有效解決了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資金來源問題。
(三)緩解了農民“看病難”問題。
(四)農村縣、鎮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
總體來說,梅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開局是良好的,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部分農民以新型合作醫療認識不足。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于被動地位,對合作醫療的認識仍滯留在傳統合作醫療的概念上,擔心交了錢不能被公平對待,必須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進取性,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提高覆蓋率帶來較大的難度。
(二)資金仍然不足,實際受益面偏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位于“大病統籌”,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切身體會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生活相對寬裕的群眾,這就構成了實際上的“扶富難扶貧”,這種結果顯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醫療的初衷。
(三)基層衛技人員匱乏,醫療服務水平有待提高。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站是農民就醫的主要去處,辦得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民的治療水平和醫療消費水平。目前,不少基層衛生院存在“員滿缺才,無崗有人,有崗無人”的不合理現狀。
(四)管理體制不順,人員編制不以位。梅州市縣級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均設在衛生部門。除五華縣有4名工作人員外,其余各縣(市、區)僅有1至2名工作人員隨著合作醫療工作的不斷深入,已明顯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鎮村合作醫療的基層工作層面,只能是應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網絡不健全,宣傳、培訓和工作經費缺乏。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參合的人數會越來越多,工作量也越來越大,信息化管理項目也越來越細。管理手段滯后,報名填表、醫療報銷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寫,沒有配備電腦,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錯,也不利于資金管理的公開和透明。
農村合作醫療,把好事辦好、好事辦實。
(二)健全制度,擴大受益面,提高農村醫療保障水平。針對目前農民參保進取性不高,受益覆蓋面不大等問題,應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來解決。一是政府應研究并建立一個穩定的多方籌資機制,包括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醫制度和核銷機制,以大病統籌為主的互助共濟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標準;三是探索建立參保農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變“大病統籌”為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異常是對農村的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貧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醫療費報銷補助后個人負擔醫療費太高的重病人再給予適當的醫療救助。同時,擴大補償范圍,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應列入補償范圍。
(三)做好基線調查,確保基金安全運行。過去合作醫療失敗的教訓之一是籌資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水平,異常是市縣財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夠滿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學的調查測算基礎上做出規劃,但基層工作壓力大,急于完成任務,根本沒有時間多基線調查。要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運行,必須做好供需雙方的形勢分析。
(四)采取進取措施,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合作醫療同步發展。要把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與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農村基層衛生在農民醫療就診方面的地緣優勢,為農民供給優質、價廉、方便的服務。
(五)著力解決基層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需要嚴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須盡快理順管理體制,落實鎮級農村合作醫療機構人員編制問題,每個鄉鎮必須配備2-3名專職人員,以穩定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網絡。同時,必須保證鎮、村農村合作醫療辦公的經費,如果經費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勢必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二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在廣大農村群眾的積極參與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為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為了鞏固這一體系,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型農藥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查,總結系統的現狀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為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占83%;參保村2694個,占69%;參保人數275.4萬人,占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運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項目。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為首、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并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數據,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區)黨員干部的支持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于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扎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群眾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范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后,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審核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群眾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三
1、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宣傳方面,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月補償的宣傳工作,做好門診登記工作。
2.參合農民看病確認身份后,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明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大處方的開藥,不濫收費用,并親自在賠償賬簿上簽名并按指紋,以防止欺詐性的資金索賠。
3、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和劣藥。毒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標準,嚴格執行新農合藥品目錄,合理規范用藥。
對新優惠政策了解不夠,部分群眾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群眾不參與。今后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參加“家喻戶曉”的農民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參加的要積極參加。
1加強對轄區內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患者處方和救助場景的入戶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審核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報銷費用。
3.是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宣傳。
4、加強二次補償的宣傳,讓參保群眾進一步了解新農合對群眾的好處。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予以糾正,進一步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審計,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四
x縣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年多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20xx年度,該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59.18萬人,占農村人口總數的60.67,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1773萬元,其中農民個人負擔資金591萬元,市、縣、鎮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省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一年來,全縣合作醫療補償130萬人次,其中門診補償128.46萬人次,住院補償1.67萬人次,為農民提供合作醫療費用補助1537.11萬元,其中門診補償費用665.76萬元,例均補助5.18元;住院補償費用871.35萬元,例均補助達到520.92元,參合人員住院率2.83。我們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抓好合作醫療補償的稽查工作是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現就我縣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是合作醫療制度優越性的根本所在。確保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保障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穩妥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農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參與,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村群眾中的形象,也背離了黨和政府推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初衷。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門診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采用門診基金鎮級包干管理的模式,參合人員每門診人次按門診費用總額20予以補償,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補償額不得超過4元。盡管我們實行了“專用處方、發票、門診補償臺帳、《醫療證》補償記錄”四項核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同時按旬使用計算機審核結報的手段,健全補償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鄉村醫生套取合作醫療補償資金、克扣參合人員門診補償資金、縣鎮兩級合管辦對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二)住院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為3萬元。凡參合人員因病(傷)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費用按分段累進方式可獲得30至60的補償。我們在住院費用補償方面采取了“持證辦理住院手續、住院登記、專管員驗證補償、計算審核結算”等管理辦法,但在具體補償工作中存在著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變更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問題,存在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備案手續影響住院費用補償的問題,非定點醫療機構不規定向參合病人提供住院費用發票、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病案,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不履行合同義務,少支付或拒支付應由定點醫院支付的補償費用的問題。
(三)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縣、鎮兩級政府根據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監督領導機構(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管理和監督的頻率、范圍、效果受到職能、權限、經費、人員等條件的限制,管理和監督達到實時有效的要求難度太大。我縣在年內組織全縣范圍內的檢查監督活動多次,效果顯著,但監督檢查的成果難以鞏固。管理監督成本太大。
(一)部分農村群眾未參合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之一。
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參合率不可能達到100。一部分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制度仍有懷疑、觀望的態度,同時又期望個人擁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監管的醫療保障,因為宣傳發動不細致、不深入,合作醫療工作還處于試點階段,其優越性尚未充分顯現出來,農村群眾不相信,怕吃虧,在籌資辦證階段不愿交費,有的是交費時在外務工,錯過了交費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門診、住院治療,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鄉村醫生礙于情面,送人情,合作醫療基金變成了唐僧肉。極個別農戶確實交不起個人負擔資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時,周圍干部群眾也樂于幫助他們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現行籌資標準(30元/人年)和補償標準相對較低(蘇北地區),合作醫療保障能力有限(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25-30),與農村群眾對合作醫療的期望值(調查結果:補償額占醫療費用總額的50以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數農村群眾對于一年交費10元獲得一份醫療保障是樂于接受的,甚至個人再多負擔部分資金也愿意獲得一份政府監督管理的醫療保障。但是一些農村群眾經濟收入不高,對疾病風險估計不足,互助共濟意識比較差,自愿交納參合資金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極個別群眾只希望獲得補償,不愿意履行交費義務。
(二)定點醫療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參合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合作醫療制度的載體,是起點,也是終點,管理和監督只是合作醫療制度決策和服務層面。目前,我縣定點醫療機構組成情況是:縣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家、縣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家、一級醫療機構29家,定點村級衛生服務機構449家。隨著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的逐年減少和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醫療機構面臨的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空前增大,特別是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喪失了集體經濟依托的前提下,已實質上處于個體經營狀態,各級醫療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在醫療市場競爭過程中,一面改善硬軟條件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一面追求醫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合作醫療基金封閉運行,與醫療機構利益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卻能夠直接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藥品收入的增長。合作醫療制度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參保群眾,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即時兌付的辦法。為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不惜重金改善醫院計算機管理系統,達到合作醫療補償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為了個人和單位的利益,用非正當方式吸引病人就醫,借合作醫療補償之便,行非正當競爭之事,放松對病人參合資格、致傷原因等相關情況的.審查,給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等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甚至授意合作醫療專管員、經治醫生,為弄虛作假的行為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專管員、經治醫務人員,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員,不敢堅持原則,對不應由合作醫療補償的醫療費用項目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調整修改,欺上瞞下,蒙混過關。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由于鄉村一體管理體制不完全落實,缺乏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業務量直接與個人收入相聯系,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把合作醫療門診補償作為吸引病員的有效措施,虛假合作醫療補償業務難以得到根本控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一切新生事物一樣,在其運行初期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醫療衛生資源和農村實際情況不同,合作醫療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運行之初,就顯現出了在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醫療監督機構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對合作醫療補償監控的主要職能只能下移到定點醫療機構和縣鎮兩級合管辦。縣合管辦目前人力、經費、辦公條件都無法實現對全縣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有效監督控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對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監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辦理補償業務,又要進行監督審核,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要考慮本單位經濟利益,又要維護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合作醫療制度中關于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檢查歸類不準,在“組織管理與監督”和“費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這一問題,但沒有明確稽查的主體、受體、程序和保障機制。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在現實情況下,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關系到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成敗,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四)醫療機構經辦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合作醫療補償經辦人員(專管員)不是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縣、鄉鎮和村級醫療機構經辦人員在執行合作醫療規定辦理補償結算過程中,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不可能不影響到正常的合作醫療補償業務,有的明知不對,也不聞不問,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為個人和單位謀取私利,損害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我縣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經辦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較低有直接聯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違規補償業務而取消專管員資格,其中一人受到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監督機構在推行合作醫療制度之初,就敏銳地捕捉到合作醫療補償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積極向市衛生局、市合管辦匯報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原因,切實研究對策,認真傾聽群眾反映,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在現有條件下,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理順渠道,充實人員,盡量保持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地順利開展并保持高效運作。
我縣在20__年6月由縣監委會牽頭,紀檢、財政、衛生、審計、物價等成員單位人員參加,對全縣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為期15天的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征詢、現場抽查等多種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工作初期運行情況,找準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規范行為,指導工作。
(二)政府重視,強化職能,把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作為加強合作醫療管理的突破口。
根據縣政府關于“健全稽查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健康運行”的指示精神,縣合管辦積極推行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號),縣合管辦制訂了《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細則》,鎮、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稽查組織,各鎮從財務和醫務人員中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員,明確稽查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紀律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營造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
從20xx年6月起,我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進取,縣合管辦選派政治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同志負責稽查工作,縣衛生局一名副局長具體分管,各鎮合管辦(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成立了稽查員辦公室,實行持證就診,驗證補償、定期檢房,內查外調等一系列措施,重點稽查借證補償、外傷(中毒)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從源頭上杜絕規范補償現象,從制度上解決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的問題,稽查員對所有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均予審查,專管員一人既補償又審查的情況從根本得到控制。縣合管辦稽查組把對轉往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的審查作為重點,縣鎮兩級稽查組織形成了比較嚴密的稽查體系。各級稽查組織在進行稽查活動中,堅持以人為本,實行人性化檢查的工作方法,實行查房與問候相結合、征詢結果與病案記錄相結合、醫療證記錄與實際審查情況相結合,將稽查工作貫穿整個醫療服務行為全過程,深受參合群眾的歡迎和支持。
縣合管辦制訂稽查工作計劃和考核標準,定期不定期對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罰合理,挽回影響。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有稽查工作臺帳,確保稽查活動,有章可循,記錄清楚,依據充分,稽查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縣稽查人員進行全縣范圍稽查活動兩次,抽調各鎮衛生院車輛21臺次,252人次,檢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108所,入戶調查合作醫療補償落實情況564戶,重點稽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和公示情況,嚴肅處理了一些違規補償行為,取消村級定點醫療機構2所,取消2名同志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資格。縣合管辦重點加強了對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稽查人員對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情況堅持每月一次的檢查或抽查,從基金管理核算到門診、住院費用補償結算,進行了全面、系統和正規的檢查指導,從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縣合管辦的檢查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特別是在鎮合管辦基金財務管理和規范住院費用補償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來,全縣合作醫療稽查組織共稽查門診補償17.23萬人次,其中發現不應補償的6352人次,合作醫療門診基金避免損失近3萬元;稽查因外傷、中毒等原因住院費用補償1177人次,其中不應補償223人次,合作醫療住院基金避免損失近12萬元。
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農村群眾對此積極擁護。我縣開展合作醫療稽查工作以來,得到了參合群眾的大力支持,農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提供信息,幫助我們進行調查核實。
(一)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試點工作實踐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解決“三農”問題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深受農民群眾擁護。但是,在合作醫療補償稽查方面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過多地依靠行政行為不是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出路。合作醫療補償工作關系千家萬戶,牽涉到社會方方面面,外傷(中毒)病人相關取證工作面臨諸多制約因素,給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稽查違規補償需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無法解決相關法律許可的問題,由誰處罰,處罰多少,罰金應交由誰管理等問題目前尚沒有法律依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補償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主要有兩條:一是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條款,追究違約經濟責任;二是按醫療衛生管理辦法,進行內部管理罰款。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執行標準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規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醫療稽查人員,實行稽查人員衛生系統內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全縣稽查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輪換,實行業績考核與日常工作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業績考核成績與獎金掛勾。稽查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與獎金來源泉渠道從定點醫療機構中按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這一辦法的好處在于剝離稽查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隸屬關系,排除單位因素對稽查人員稽查工作的影響。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客觀上要求這項制度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前瞻性,要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群眾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性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對農村群眾吸引力還不夠大。農村是個廣闊天地,大數法則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生命之源,客觀上需要合作醫療立法,從根本上解決籌資、管理、監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問題,從而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障體制過渡。但目前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籌資機制。二、提高籌資標準,做大基金規模,增強抗風險能力。三、科學合理制訂補償方案,讓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四是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加強農村醫藥市場整頓力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切實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是農村群眾的迫切要求,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離不開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現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合作醫療工作實際情況,讓我們感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監督難度較大,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合作醫療補償無條件提供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同時,對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監督機制,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力量,對合作醫療補償進行內部、外部監督和檢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縣合作醫療經辦機構重點加強對縣、鎮、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通過合同方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改善就醫條件,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監督環節中的漏洞,推廣并普及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式,切實發揮現代化管理設備和管理軟件的作用,抓緊抓好合作醫療補償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讓參合群眾從合作醫療制度中實實在在地獲得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五
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為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并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群眾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干部分片包干,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扎實,群眾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范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為新農醫制度的規范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核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核,建立重大結報金額復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布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創造性地發展了新農醫的多種運作模式。
二是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確定籌資水平和補償水平。由于綜合考慮當地農民人均收入、地方財政、保障人數和原有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個人出資、財政資助和補償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縣”相對較低,市轄區相對較高。總體上看全市籌資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級政府資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補償水平在25%—35%之間,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積極探索各種管理模式和機制。目前,各地在新農醫的具體運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種:衛生部門運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東、大榭、鎮海,占主導,建立區域定點逐漸轉診,控制醫療費用;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結合,積極為參保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實行門診優惠減免,支持新農醫。社會保障部門運作型—鄞州區積極探索由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城鄉醫保管理運行機制,利用城鎮醫保的經辦機構、人員網絡和軟件系統,實施新農醫制度。政府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型—北侖區、寧海縣由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運作,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各地對新農醫運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為實施這一制度打開了思路,值得嘗試和探索。
(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著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群眾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為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于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愿參加的不多。
(二)審核結算流程仍顯復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于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啟動等原因,群眾對審核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盡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核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淀過多。由于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淀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眾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范。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范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范的程序,對委托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著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征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群)成了“醫保盲區”,應盡快研究解決。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后,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后,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背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著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總體發展目標:20**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并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著力建設“三大體系”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二是醫療救助為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清晰確立“三個定位”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并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著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切實保證“三個到位”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愿,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系,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發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群眾主動地自愿地繳費,減輕基層干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范。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群眾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核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群眾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群眾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匯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范、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準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范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群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并軌,并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群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群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癥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群體,實施門診補償,著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
(二)。
據桐廬,余姚,海寧,桐鄉,德清,路橋等6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中等以上的縣(市,區)和龍游,青田等2個欠發達縣的810戶農戶,56名具體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管理人員抽樣問卷調查表明,浙江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一)滿意率低,參合積極性有下降趨勢。在問及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滿意程度時,786戶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戶,只有48%表示滿意,38、8%基本滿意,13、2%不滿意。在問及下一個年度是否繼續參加時,有72、9%表示會繼續參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參加,其中占3、6%明確表示不參加。
(二)報銷范圍窄,農民受益面小。從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情況看,除桐鄉,海寧對門診有一定比例補償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費用中。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據調查,786戶參合農戶參合以來僅有11、5%的報銷過醫藥費。
(三)定點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據統計,8個縣(市,區)20**年末有村及村級以上醫療點1531家,其中定點醫療機構261家,占村及村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7、0%,平均每萬農村應參合人口僅擁有0、98家,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四)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許多調查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么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床位費太貴,睡不起,為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五)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部分調查縣(市,區)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參加。
(六)村干部有"三難"、調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們在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有"三難":宣傳動員難,籌集資金難,報銷解釋難。因此,面對上級的任務,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現了村集體經濟為村民參合墊資,村干部四處奔波動員個私企業老板資助等現象。
浙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建議——農村合作醫療情況調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為全國四個試點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個縣(市,區)開展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為了進一步了解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決策依據。最近,浙江省農調隊在前期對有關部門走訪了解,深入到試點縣有關鄉鎮,農戶調研的基礎上,設計農戶問卷,采取抽樣調查和采訪座談等形式開展了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廣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農戶認可,但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要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還需不斷傾聽農民的呼聲,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實施方案。
本次調查在27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中,選擇了桐廬,余姚,海寧,桐鄉,德清,路橋等6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中等以上的縣(市,區)和龍游,青田等2個欠發達縣的810戶農戶,56名具體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管理人員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表明:
1、99、8%的農戶知道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中,絕大部分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調查的810戶農戶,只有2戶不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知曉率達99、8%。
2、81、0%的農戶參合。截止2004年6月30日,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應參合人數327、51萬人,已參合人數為265、34萬人,平均參合率81、0%、從810戶調查農戶看,有786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占調查戶的97%、在參加的農戶中,79、6%的農戶認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農戶認為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從參加途徑分析,40、2%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后決定的,46、9%的農戶是通過村干部動員后決定的。
特別需要肯定的是,56個調查鄉鎮都較好地解決了貧困家庭的參合問題,95、3%的因病致貧戶在各方面的幫助下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3、72、4%的農戶看病首選鄉村醫院。被調查的810戶農戶中,有41、3%的農戶患病后首選鄉鎮衛生所,有31、1%的農戶首先村合作醫療衛生站,18、1%的農戶首選縣城醫院,6、7%的農戶首選個體醫生,還有2、8%的農戶不看病,能拖則拖,能扛則扛。
4、46、6%的合作醫療基金由個人籌集。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中,農民個人籌資5051、99萬元,占實際到位資金的46、6%;村級集體經濟扶助1382、84萬元,占實際到位資金的12、8%;企業家捐助43、80萬元,占實際到位資金的0、4%、從個人繳費金額看,除困難戶外,普通農戶每人每年最低的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參合農戶報銷過醫藥費。至6月底,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786戶農戶中有90戶報銷過醫藥費,占11、5%、共發生醫藥費總額146、16萬元,實際報銷醫藥費總額17、40萬元,占參合農戶醫藥費發生總額的11、9%、由于本次調查農戶的樣本量較少,實際各縣(市,區)參合農戶的受益面更小。
6、17、2%鄉鎮實行計算機管理。在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134個已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中,只有23個鄉鎮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信息實行了計算機管理,占17、2%。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干部群眾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鄉鎮干部怕麻煩,村干部怕收費,老百姓怕吃虧。從調查情況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一)滿意率低,參合積極性有下降趨勢。在問及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滿意程度時,786戶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戶,只有48%的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表示滿意,38、8%的農戶表示基本滿意,13、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在問及下一個年度是否繼續參加時,有72、9%有農戶表示會繼續參加下一個年度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體系,但有23、5%農戶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參加,其中有28戶占3、6%的農戶明確表示不參加。
(三)定點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鄉鎮衛生所,村合作醫療站以及個體醫生。因為他們覺得這些醫療單位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收費低,服務態度好。據統計,8個縣(市,區)20**年末有村及村級以上醫療點1531家,其中定點醫療機構261家,占村級村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7、0%,平均每萬農村應參合人口僅擁有0、98家,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四)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目前無論是營利還是非營利醫療機構都是按市場經濟規律經營,把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目標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點醫院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第一線的部位,它的服務好壞和收費高低至關農民切身利益。目前農戶由于受經濟條件制約,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級衛生站或個體診所就醫,一來方便,二是收費低。而定點醫院收費普遍較高,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能獲得的補償相比微不足道。許多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么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床太貴,睡不起,為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療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另外,部分定點醫院的醫生服務意識欠佳,或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了解太少,雖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種不同品名的藥治療,藥效基本相同,但醫生不明就里所開的藥很可能就是不能報銷的,德清一鄉鎮管理人員反映了一個病例,住院用藥總費用18000元以上,結果只報銷了50元左右,絕大部分的藥物都無法報銷,在當地起了較大的負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我省農民外出經商務工的人員較多。部分調查縣(市,區)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參加。
(六)村干部有"三難"、回顧這些年在農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時候干部和村民的說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農民的認同,而農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關心,而政策需要化為實效,才能進入人們的內心,求得認同。農村長期以來形成的不寬松的干群關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過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們在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有"三難":宣傳動員難,籌集資金難,報銷解釋難。因此,村級干部面對上級的任務,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現了村集體經濟為村民參合墊資,村干部四處奔波動員個私企業老板資助等現象。集體經濟好的村100%替村民參合,而村民卻不知道自己參合,村級經濟稍差點的按80%村民參合,卻無法落實到戶,導致誰生病誰報銷醫藥費的現象。也有個別村,為湊足人數,完成參合率,村干部自己個人為少量農戶墊資,期望在發生報銷時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獲得了補助,等于給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沒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個別村書記甚至向我們建議,能不能將村里農民自己繳的費一年清算一次,結余的返還給村里,這樣來年的收費工作就好辦一點,上級補助給我們的錢,算我們捐獻了。
(一)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我們從調查和座談中了解到,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參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么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的宣傳上,做得不到位。調查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范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十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為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極大地挫傷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如臺州市路橋區一陳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進了臺州市立醫院(非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但農民不知道),出院后憑住院證所列的醫療費到路橋人壽保險公司結算,被告知費用不能報銷,他感到沒有享受到參加合作醫療的好處。由此可見,我們在動員農戶參加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向農戶講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相關政策,以便農戶在就醫過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權利。
(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方式過于簡單。由于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等原因,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我國廣大農村曾幾度沉浮,從上世紀六十年代的轟轟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癱瘓無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無終,在不少干部群眾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陰影,給本次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也產生了一定消極影響。衛生部,民政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一定要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嚴禁硬性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指標,向鄉村干部搞任務包干攤派等做法,要深入細致地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和引導工作"、但我省個別地方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認識不到位,宣傳發動工作方式簡單,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對自己不會有好處,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由于工作方式簡單或不到位,出現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費用能否報銷和參合農戶沒有領到醫療卡的情況。據調查,在786戶參合農戶中,有73戶沒有領到醫療卡,占9、3%。
(三)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讓農民真正擁護和認可,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發展的基礎。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力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和體會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互助共濟是傳統美德,但現階段對于并不富裕的群眾要求都有這樣的思想境界是不現實的。樹立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2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則拖,能扛則扛,也反映出一部分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和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讓農民心存疑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推行過程中,最大的困難之一是農民普遍存在的對政府的信任問題:擔心合作醫療能不能長久,擔心各項政策能否真正兌現,擔心合作醫療經費會不會被截流,挪用,貪.污和私分,擔心在實施過程中有沒有憑關系,走后門,在報銷范圍和額度上因人而異,等等。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中,有3個縣(市)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委托給了當地的保險公司。報銷管理機構由當地政府管理,群眾樂意且放心;交給保險機構管理,農戶心存疑慮。他們認為剛推行時為政府行為,到具體實施時變成商業行為了,農民對政府收費,保險公司賠付的脫鉤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與保險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費率精算,保險公司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的原則相違背,它將合作醫療的經營風險轉嫁給了參合農民,政府僅承擔有限責任(補貼部分),農民擔心在處理賠付時,得不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參合補償利益得不到保證。本次調查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委托保險公司代理的3個縣(市,區)農戶的滿意率明顯低于其他調查縣(市,區),不滿意率位居前3位,也說明了農戶對這種運作方式缺乏信心。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住上一次院,一年農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天災人.禍,疾病是"人.禍"之首。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成為農民繞不開的怪圈。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從調查情況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總體上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認同,但是對這一工作是否能長期堅持,不少人心懷疑慮。如何讓這艘承載著農民群眾厚望的大船順利遠航,讓社會保障更為完善,是試點工作的一大重點。針對目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項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廣,在農民和基層干部之間,可以作為一次接觸溝通的契機來對待,而不是規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是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里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通過行政手段下計劃抓參合率不是長遠之際,只有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才能逐步實現農民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強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體現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誠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系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從調查情況看,目前,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和工作人員大部分是從各級衛生行政和事業單位中臨時抽調,人員變動很頻繁,業務不熟悉,對政策理解不夠透徹,影響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導致部分農民認為合作醫療資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夠公開透明,賠付機構缺乏有效監督,存在有關系小病大報,沒關系大病小報的現象。同時,隨著社會保險事業的日臻完善,也許今后以社會保險為主,商業保險為輔的模式可以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依托。但目前在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沒有足夠認識和信任度,參加意愿不十分強烈的情況下,將這項工作委托給經營性質的保險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們認為,要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一民心工程辦好,目前在試點起步階段,應充分保證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確保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誠心。
(二)扎實工作,穩步實施,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實事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出發,務必扎實工作,穩步實施,及時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擴大報銷范圍,調動農民參加積極性。農民的風險意識相對較差,更加關注眼前的利益,對大部分農民來說,僅實行住院醫療費用補償,難以調動他們參合熱情。因此可以考慮將報銷范圍擴大至門診。調查顯示,82、1%的農民要求將報銷范圍擴大至門診,農民的這一愿望非常強烈。
二是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淀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從調查資料分析,一方面報銷比例低是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滿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確實也出現了基金過多結余現象,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從試點開始到2004年6月30日止,農戶結報的醫藥費總數僅占實際到位資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淀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在各縣(市,區)乃至全省,依據一定標準確定一批定點醫療機構,并根據成熟一家擴大一家的原則,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覆蓋面,參保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根據醫療機構不同級別,設置適度的報銷比例梯度,鼓勵農民就近就醫。對外出的參保農民,允許其在外地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醫院先行就醫,然后憑相關證明,發票至當地報銷,以提高需要經常外出農民的參合積極性。
四是建立家庭賬戶,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和參合率。從調查情況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動的難點和焦點主要集中在農民的"本錢"問題上。()部分縣市承諾給沒有發生醫療費的農戶提供免費體檢,一方面實際可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面對沒有較好自我保健意識的農戶來說,缺少吸引力,無法從根本上消除農民怕吃虧的思想。我們認為,應針對農民怕吃虧的思想,盡快建立家庭賬戶,將農民個人所繳的費用全部或大部分劃入家庭賬戶,使農民看得見摸得著,消除農民怕"白交或吃虧"的思想,同時還可設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對當年沒有發生醫療費用的家庭,在返還家庭賬戶費用時可適當獎勵,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和參合率。
(三)多方爭取,不斷改善農村醫療機構基礎條件和服務模式,減輕農民就醫負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農民,政府,醫院是不可或缺的主體,醫療機構的作用十分關鍵。調查顯示,只有3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1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我們認為醫療機構改革可以從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的銜接,完善對衛生服務,醫療收費監督管理等基礎工作起步,直至將醫療機構分化成從事公共產品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和實行商業運營的私立醫療機構,只有將合作醫療基本就診納入服務型醫療機構中,才能徹底解決農民承擔不起過高醫療費用的問題。
一是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改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
二是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加大衛生支農和扶貧力度。目前部分鄉鎮特別是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投入不足,藥品周轉資金短缺,村級衛生所醫療設備簡陋,加上各種原因造成的衛生員素質偏低,無法對病人及時做出正確的診斷,難以滿足群眾的需要。據麗水市蓮都區調查反映,該區一些衛生院已好幾年沒有添置新設備,偏僻的衛生院仍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老三件看病,嚴重影響了為廣大農民提供良好服務的醫療服務環境,導致農村衛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僅為17、3%、因此,增加農村衛生投入,特別是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衛生支農扶貧力度,縮小地區差距,保障欠發達地區農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現有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能,特別是要加強省,市,鄉,村衛生機構縱向業務合作,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鄉,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四是進一步完善藥品采購制度,加大行風建設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盡管經過幾次醫改,藥價幾度下調,但高昂的醫藥費用仍是農民進醫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礙,也影響了新制度的推廣,客觀上延長了農民認同新政策的時間。在調查座談時,鄉村干部反映,一些長期患病的困難戶,雖然政府出錢解決了他們的參合問題,但由于經濟困難,他們害怕上定點醫院看病,調查數據也印證了這一現象。在被調查的7個(不包括德清)縣(市,區)中,只有6%的因病致貧農戶報銷過醫藥費。因此,必須加大行風建設力度,加強監督,檢查,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使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以醫德醫風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切實維護參合農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讓利于農民,讓困難群眾也能看得起病。
(四)盡快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化管理,增強資金運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每一項涉及到資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會遇到資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證透明,公開的問題,雖然敏感,但必須觸及,因為它關系農民的切身利益。要讓農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體的工作,還必須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暢通上。面對龐大的參合群體,靠幾個人手工登記農民收支賬本,匯總數據是很難保證資料的準確,規范,也難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暢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試點縣(市,區)在報銷方式上雖各有各的招術,由村干部收集代為報銷的,由鄉政府開設專窗的,委托保險機構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終究避免不了農民因此產生的結報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續煩等埋怨聲。建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網絡化管理,這是解決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不規范,不透明等問題的必由之路。實行信息化,網絡化,既可以增強資金運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審核報銷的弊端,確保數據準確,方便農民結報,減少農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為此,我們建議有關部門應將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化管理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尤其是要加快縣,鄉兩級信息化建設,實現計算機聯網,通過網絡來管理農民個人的繳費,就診,報銷等資金運作的各項資料。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工作。浙江作為沿海發達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國實現全面小康。我們相信,只要有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浙江有能力,有條件在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體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國前列,也一定會走在全國前列。
(三)。
農民的醫療保健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點和難點。近年來,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建立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說明此項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本研究對合作醫療及現狀進行專題調查,提出發展新型合作醫療的對策。
法規缺位、定位不清城鎮合作醫療遭遇制度尷尬。
由于相關制度法規的不完善,這項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一是由于合作醫療法規缺位,目前對醫療機構監管無據可依,這成為合作醫療工作推行的難點。一些基層經辦人員說,有時明知醫療機構收費、處方有問題,也難以處罰。“因為沒有處罰依據,也難以執行。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合作醫療就不能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二是經辦機構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處于兩難境地。縣級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職責是替政府和群眾管好“救命錢”,讓基金發揮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純粹的出納,這就涉及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問題,如合理收費、控制大處方、合理檢查、合理治療、醫療費用增長等問題,如果不加以監管,群眾就難以真正得到實惠。但目前縣級經辦機構隸屬于衛生系統,管理起來非常困難。
三是資金規模小,保障困難。據了解,目前金寨縣城鎮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由城鎮居民個人繳納、縣級財政配套組成。作為國家重點貧困地區,全縣財力捉襟見肘,配套資金只是靠縣級財政多方擠來的,沒有固定來源。而且整體資金規模小,風險大,補償水平相對而言比較低,還只是一種高覆蓋低水平的醫療保障,急須相關政策資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個人籌資主要靠鄉村、街道干部上門收繳,難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層干部呼吁,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法規政策,明確合作醫療機構的地位和職責,確定醫療機構的監管主體和統一的監管模式,從而確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錢”。他們建議,在省一級經辦機構目前仍隸屬省衛生廳管理不變,縣級的經辦機構應當脫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給經辦機構創造一個良好的管理環境。同時,鑒于目前醫療保障已全面覆蓋,可以對醫療保障管理部門進行資源整合,在一個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機構,實行資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地區,把城鎮居民合作醫療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軌運行,實行同等國民待遇。形成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通過立法的形式,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采取分類指導的資金配套辦法,在個人籌資水平較低的情況下,中央、省級可對貧困地區增加配套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如下:
1、住院費用平均補償25、7%新農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費用平均實際補償只有25、7%,農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醫療費用,現有的籌資和補償水平距離幫助農民擺脫因病致貧的目標還有相當大的距離。這不僅影響到制度運行的質量和效果,而且成為不同收入水平農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醫療救助的資金有限,僅有15%的救助對象能夠獲得60%以上的醫療費用補償,很多特困家庭連200~300元都難以自付。所以,即使參加合作醫療,在較低的補償比例下也難以利用合作醫療所覆蓋的醫療服務。
2、籌資工作難度最大長效機制尚未建立。
穩定、低成本的長效籌資機制是合作醫療持續發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籌資和農民籌資兩方面均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對于政府籌資,一是面臨政府補助水平隨經濟發展和醫療費用自然增長而逐步提高問題。目前絕對數額的籌資方法,會導致合作醫療籌資水平相對降低,保障水平難以提高。二是面臨政府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問題。由于部分財政補助資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資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響。此外,個別地區財政困難,農業人口多,資金壓力大。
盡管農民籌資難度逐年下降,但籌資仍是工作難度最大的環節。參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籌資成本相對較高,其原因并非農民負擔不起。據調查,僅有5%的農民認為目前籌資水平過高。受農村經濟體制、社會文化特點、農民價值觀等因素影響,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采用農民自愿繳費方式籌資仍然會有相當大的難度。
3、一人管5、44萬參合農民管理資源缺能力差。
隨著合作醫療的推進,管理資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日漸突出。
第一,包括人、財、物在內的管理資源數量短缺問題比較嚴重。人員數量不足。據統計,每名管理人員要管理5、44萬參合農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審核報銷單據和數據錄入,其他工作難以正常開展。不少地區依靠臨時借調或兼職人員開展工作,影響工作質量和管理隊伍的穩定性。管理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經費不足。部分試點縣合作醫療日常管理經費投入沒有明確標準,隨意性大,無法保證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辦只能開展最必要的審核報銷工作,監管、宣傳、數據分析等工作受到嚴重影響。一些地方信息網絡化管理系統建設滯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術力量薄弱。多數基層合作醫療管理人員只能承擔最簡單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設計、對供方行為的監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較差。根據經驗開展工作,通過“試錯”積累經驗。不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正常運行。
4、監督缺位和違規成本過低難保規范執行政策規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注重了制度化建設,但是由于監督缺位和違規成本過低,在一些地區不能保證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實施。盡管各試點縣都成立了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并制定了監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監督委員會有效監督的動力不足,形式化現象比較嚴重。此外,監督委員會缺乏專業技術能力,不足以對醫療服務提供方實行有效監督。由于地方監督力度較弱,在部分地區實際操作中存在著一些違反政策和管理規定的行為。
5、來自供方“對策”的挑戰醫療機構監管有待加強合作醫療的管理規則受到了醫療服務提供方“對策”的強烈挑戰,不少提供者處于經濟利益的考慮,采取各種對策,謀求自身利益。調查發現,一些醫療機構存在著不規范的醫療行為,影響到合作醫療資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針對新農合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面臨的挑戰,評估組提出:要逐步建立穩定可靠、合理增長的籌資機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醫療管理體系,加強管理能力建設;進一步明確基本制度統一,不同地區實施分類指導的原則;強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管,提高管理效率;推進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外部環境。
新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提高廣大農民健康意識,改變農民就醫觀念,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廣大參合農民從新型合作醫療中真正體會到合作醫療給他們帶來的好處。但隨著合作醫療工作的深入開展和廣大參合農民對醫療需求的不斷增長,在解決參合農民能夠就近就醫,方便就醫方面,凸現出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低下與參合農民就醫需求之間的矛盾,迫使參合農民看病舍近求遠。
二、產生舍近求遠的原因。
1、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就醫環境差。基層醫療機構,特別是鄉鎮醫療機構,病區房屋年代久遠,甚至是破爛不堪。醫療器戒、診療設備不足,甚至根本就沒有最基本的診療設備,多數是外援的淘汰設備,還有個別醫療機構長期借用計劃生育服務站的便攜式b超機,用于臨床診斷。部分基層醫療機構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衛生環境的治理,環境衛生狀況較差,醫療垃圾處理不規范和不及時,導致就醫環境惡劣,給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層醫療服務專業人員少,服務能力弱化。基層醫療機構的從業者,特別是鄉鎮醫療機構,從事臨床的主力軍是過去各級衛校培養出來的畢業生,再經過外出進修培訓或自學大專醫學專業改行的。這些人的轉行,在一定時期內,對基層衛生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可以說,沒有他們的昨天加入、他們的努力和鉆研,就沒有今天的基層衛生事業。但也必須清醒的看到,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農民看病治病積極性的提高,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和醫療質量將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需求愈來越旺盛,要求也隨之愈來越高。基層衛生專業人才的缺乏,特別是相對較高層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約基層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匱乏,在基層醫療行業里,醫技水平良莠不齊,甚至摻雜著不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從事醫療活動,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甚至是亂用藥,特別是對抗生素和激素的濫用,使醫療事故的發生頻率相對較高,給患者產生心理恐懼。
3、基層醫療服務價格與價值相悖。
基層醫療機構過去長期受到自身財力的困擾,多數醫療機構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難以為繼,加之群眾看病治病的積極性不高,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處在半癱瘓狀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不僅給廣大的農民帶來了福音,同時也給處在極不景氣的基層醫療機構帶來了希望、機遇和活力,客觀的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試點實踐中,起到了一箭雙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參合農民得實惠、醫療機構得發展。就基層醫療衛生行業來看,除了希望、機遇和活力外,也伴隨著對自身的挑戰,如何應對今天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如何通過精湛的醫技和優質的服務,從合作醫療基金中分得應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擺在基層醫療機構面前一道苦澀難解而又必須要解的題。遺憾的是,這并沒有引起我們基層從業人士的高度重視,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對合作醫療說三道四,消極等待,甚至消極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參合身份,以眼前利益為重,講求短期經濟效益,采取亂檢查,亂用藥,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賺取眼前的不當利益,其結果,群眾的錢多花了,病到是沒有明顯的好轉,甚至惡化。這些不對稱的醫技和服務的價值與價格,最終傷害的是醫療機構自身的信譽和長期的利益,機遇也會隨之消失。
三、對策與措施。
1、改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整合現有醫療資源,把現有的設備和設施合理的利益好,讓其能發揮出最大的作用和應有的效益,除了能夠解決群眾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為醫療衛生行業,還要在一個地方起到衛生示范帶動作用,樹立良好的綜合衛生形象。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注重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和素質培養。在目前大專院校畢業生還不能充實到基層的現實狀況下,要對現有的人才資源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加強,特別是對本單位急需的專業人才,要不等不*,積極創造條件,培養出自己的人才隊伍,更為重要的是要保證好人才的穩定和不流失。在注重個人技能培養的同時,要注重團隊的精神的培養,發揮團隊的整體優勢,以彌補暫時的不足,此提升醫技能力和服務水平,贏得群眾的信賴。
3、擺正眼前利益與長期利益的關系,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契機,推動衛生事業的整體發展。要以優良的服務,精湛的醫技基礎,通過合理的醫療活動,賺取合理的應得收入,以參合農民的實惠,醫療機構得發展為出發點,克服只顧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絕亂收費,亂檢查和亂用藥的現象發生,把長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醫療和衛生事業健康長期的開展好。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六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運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系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審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運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后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制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后,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運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并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后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審核并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于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
(1)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
(2)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并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
(4)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后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
(5)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
(6)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
(3)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系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愿、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3、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件,并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于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農合制度實施以來,有效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切實減輕了患病群眾的經濟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狀況,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為有效促進和支持貴州省新農合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發展和完善,20xx年,貴州省人大會決定在聽取審議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同時,就相關問題進行專題詢問。為完成好專題詢問工作,貴州省人大會組織了專題調研。作者隨調研組赴xx市、xx市、黔東南州、xx市等市(州)的7個縣(市、區)計24個醫療機構和部門實地調研,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貴州省新農合工作現狀。
根據國家統一安排,貴州省于20xx年開始新農合試點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始終把建立新農合制度作為加強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任務,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健全機制,努力解決農民群眾看病就醫難題,取得了明顯成效,逐步形成了“黨政得民心、農民得實惠、衛生事業得發展”的三方共贏良好局面。
(一)主要指標顯著提升,農合工作成績斐然。
20xx年試點初期,貴州省首先在息烽等8個縣啟動新農合試點工作,113萬農民參加了新農合,參合率為49%。經過努力,20xx年全省均開展了新農合工作,農民真實感受到新農合工作帶來的好處,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20xx年起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20xx年參合農民達3214萬人,參合率達到98.72%。統籌基金報銷封頂線從20xx年的5萬提高到20xx年的12萬元以上,實際住院費用補償比例從53.3%提升到67.64%(20xx年居全國第一),門診統籌實際補償達到59.45%(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0.43個百分點),20xx年,已有4890.82萬人次參合農民獲得了85.75億元的醫藥費用補償,越來越多的參合農民從新農合工作中受益。
(二)籌資水平穩步提升,資金使用較為合理。
20xx年,開展新農合試點的統籌地區人均籌資30元,共籌集基金5092萬元,隨著國家財政補助標準的逐年增加以及參合農民繳費標準的適當提高,20xx年人均籌資330元,當年籌資額已達到106.1億元。根據新一輪醫改方案的要求,20xx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將提高至450元左右,籌資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基金抗風險能力將進一步增強。同時,基金使用率始終保持在較合理水平。20xx年,當年基金使用率達94.45%。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升人員素質。
為改變貴州省農村基層衛生條件差的狀況,20xx年投資31721萬元對13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進行達標改造,20xx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計劃投入20xx0萬元新開工13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20xx年以來,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開展標準化衛生室建設工作。截至20xx年底,財政總投資90851.1萬元,貴州省17568個行政村全部修建了標準化衛生室。標準化村衛生室統一購置了基本設備器材,并逐步推進村衛生室的信息化管理。在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硬件建設的同時,多方式、多渠道提升衛生人員素質。截至20xx年底,全省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達18676人,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上人員有9038人。20xx年底,全省村醫(含衛生員)共為30966人,具有醫學中專以上學歷者24498人,占村醫總數的79.11%。
(四)積極利用信息技術,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0xx年,貴州省衛生廳與貴州移動戰略合作共同建設全省衛生信息大平臺。以新農合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建成并投入使用覆蓋省、地、縣、鄉、村五級的新農合信息系統。截至20xx年末,全省88個統籌縣中,已有75個縣上線運行。在統籌區域內全面實施即時結報的基礎上,20xx年xx市、xx市、xx市等地通過新建系統實現了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xx市、xx市啟動了跨區就診即時結報。通過省級新農合大病直補平臺的開發,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重大病患者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即可“一站式”完成救治申請、新農合補償(80%)和民政醫療救助(20%)結算的便捷服務。
(五)始終注重探索創新,特色鮮明效果良好。
xx市20xx年創造性地在全國推出“門診住院統籌+大病統籌補償”的全市統一模式,門診住院不設起付線。20xx年,xx市率先在全省實行基金統一由金融機構專戶管理,實行“新農合業務委托商保經辦服務”模式,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依托保險公司的風險管控經驗、精算技術和專業化服務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群眾就醫需求,確保基金運行安全。xx縣、xx市等創新籌資機制,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參合金代繳協議一簽五年,個人籌資實現農村金融網點代收代繳,減少年度籌資成本;xx區建立了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度,由村級代理員代區外就醫群眾辦理完成報帳結算的相關事宜,極大方便了農民群眾。這些探索和創新,有相當部分被列入了國家醫改內容要求各地推廣。
二、存在問題。
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貴州省新農合工作也存在以下問題。
(一)新農合宣傳工作仍需加強。
因農民文化水平偏低、部分基層干部宣傳不夠等原因,部分農民不了解新農合有財政資金補貼,以為只是個人出資;一些農民不了解新農合政策出臺的目的是提高農民抗大病風險能力,對新農合心理期望過高,實際報銷后難免失望。這些,都影響了農民參合積極性。
(二)新農合管理機構建設仍需加強。
貴州省各市(州)、縣(市、區)級合醫管理機構名稱不一且機構級別高低不一,市(州)級合醫機構中,除xx市、xx市為副縣級單位外,其余均為正科級單位。部分縣級合醫機構為正科級單位,其余為副科級單位。與履行相同工作職責而納入參公管理的社保系統相比,農合管理機構在編制、人員待遇上相差甚遠,直接導致人心不穩,工作積極性受到較大影響。目前新農合工作服務對象多(20xx年參合農民達3214萬人,占全省基本醫保對象總數的85%)、年度經辦基金量大(20xx年基金總額接近140億)、定點醫療機構監管點多面廣(全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已達1萬多家),而全省實有新農合經辦機構人員2183人,平均每名新農合經辦機構人員服務14000余名參合農民,而國際國內通用的醫保服務人員配備標準為每名工作人員服務3000~5000人。由于人員嚴重不足,導致現有合醫工作人員只能應付審核報銷等日常工作,難以應對組織協調、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和費用水平審查和監管等工作。
(三)新農合資金監管仍需加強。
20xx年,貴州省新農合共籌集資金5092萬元,隨著財政補助、農民個人出資額的逐年增加,至20xx年,當年新農合籌資額已達106.1億元,根據要求,還將進一步增長。目前,隨著農民接受醫療服務的意識逐步增強,醫療具有的信息不對稱特點,農民要求優質醫療服務的心理需求和部分醫療機構因逐利采取的小病大治、過度醫療等現象逐步顯現。調研中,有基層同志反映,當地存在農婦在私立醫院檢查結果很大比例有婦科病的現象,治療費用動輒三五千元。還存在少數農民利用假發票騙取新農合資金的現象。農合資金是農民群眾的救命錢,需要高度關注資金監管工作。
(四)省內就醫即時結報仍需加強。
隨著新農合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不斷釋放,到市(州)、甚至省級醫院治療的農民越來越多,農民工在省內務工點就醫的也越來越多,但由于省、市級結算服務機構的缺乏,市(州)、省級醫療機構在參與新農合服務中不能實施即時結報,參合農民需要墊資支付全部醫療費用,然后憑相關報銷憑證回當地報銷。這既增加了農民的經濟負擔,又加大了農民報銷的時間成本。
(五)新農合統籌水平仍需提高。
目前,貴州省新農合資金實行縣級統籌,各縣的經濟發展水平、農民就醫意識和習慣等存在差異,這直接導致了新農合報銷比例的差別,往往引起參合群眾不理解、不滿意。一些戶籍人口少的縣城,新農合基金的共濟和抗風險能力較差,這在黔東南自治州表現得較為典型。據貴州省統計局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全省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8.57%,按國際公認“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為老齡化社會的標準,貴州已成為人口老齡化省份,新農合工作壓力特別是資金壓力隨之加大。要想解決好以上問題,需要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基金的統籌水平。
(六)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仍需加強。
新農合工作開展以來,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等基層醫療機構得到較大發展,但其服務能力仍然不能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要。除硬件落后外,技術人員缺乏和專業素質不高是目前較為明顯的問題。20xx年貴州省每千農業人口鄉鎮衛生院人員數僅為0.59人,與全國平均水平1.3人和西部平均水平1.11人相比,差距較大。據統計,全省缺醫學影像專業人員的鄉鎮衛生院達85%,缺藥劑人員的達83%,缺檢驗人員的達81%,缺中醫藥人員的達80%,缺護理人員的達39%。這直接導致許多鄉鎮衛生院配置的各種大中型設備多處于閑置狀態。全省鄉鎮衛生院衛技人員學歷主要為大學專科和中專學歷,兩者之和達85.92%,職稱結構上初級職稱和無職稱的占89.44%。
(七)新農合法律保障仍需加強。
目前,新農合更多是國家政策推動,缺乏硬性的法律保障,國家層面尚未出臺新農合方面的法律,據統計,全國現行關于新農合的地方性法規共2部,即《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xx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隨著貴州省新農合工作的深入開展,出臺新農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使新農合工作有法可依,顯得愈加迫切。
三、相關建議。
如何解決目前貴州省新農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新農合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建議如下。
(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組織基層干部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培訓班,讓基層干部掌握國家在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的有關政策和下步安排,使其能夠準確的向農民宣傳新農合政策。宣傳中側重向農民宣傳兩點:一是在農民個人籌資額增長的同時,財政補貼資金以更大額度增長的事實;二是使農民認識新農合是應對大病風險的手段,互助共濟有利于大家的共同利益,調動患病風險較小的青壯年農民參合積極性,同時降低農民過度追求優質醫療服務的心理預期。通過宣傳深化農民對新農合的理解,增強其參合積極性。
(二)加強機構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全省統一規范設立市(州)、縣(市、區)兩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名稱統一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為隸屬衛生行政部門的參公管理單位。機構級別設立市(州)為副縣級,縣(市、區)為副科級。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統一解決現有編制隊伍的人員身份待遇問題。為避免人員大量擴充,減輕財政壓力和今后安置壓力,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做法,參考六盤水模式,由政府出資,委托商業保險等機構經辦新農合服務。關鍵在于政府要明確監管責任,將日常監管與定期組織對新農合服務承辦機構的嚴格監管相結合,同時引入競爭機制,保證新農合服務承辦機構的服務質量。
(三)加強資金監管,維護農民利益。
首先,從規范醫療救治技術入手,建立完善單病種付費制度和雙向轉診制度加強控費。其次,從政策和制度上加以規范,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具體包括發票監管政策、對重大醫療事故的監管政策、確立打擊套取騙取新農合基金的政策等。嚴處騙取、套用新農合資金的行為,增強震懾力。再次,相關部門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農合管理機構加強專業化建設,提高對新農合報銷資料的技術審核能力。審計部門通過加強資金審計,共同做好監管工作。
(四)加強即時結報,注重以人為本。
成立省級結算中心,具體承擔新農合重大疾病省級統籌基金的管理結算、省內(外)跨區直補“新農合一卡通”的資金結算工作、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考核、全省新農合業務技術指導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等工作。繼續推進貴州省衛生廳與貴州移動合作共同建設的全省衛生信息大平臺。從技術上為市(州)即時結報、乃至全省實現新農合“一卡通”的工作提供保障。
(五)提升統籌水平,保證公平正義。
貴州省已具備推進市(州)級統籌的工作基礎,包括全省已建立統一的新農合信息平臺,形成以市(州)為單位的統一補償方案和監督服務等。要推進市級統籌,需要實現基金的管理統一,將各縣(市、區)的新農合基金上劃到市(州)級財政,在市(州)級財政社保專戶下建立新農合基金專賬,實行專戶管理;成立市級新農合管理中心,負責新農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提升新農合統籌水平,既能使同一市(州)參合農民享受公平的新農合資金補償,又做大總量,提升新農合資金抗風險能力。
(六)提升服務能力,回應群眾需求。
在繼續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硬件投入的同時,下大力解決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問題,除提升其專業素質外,還需加強醫德醫風建設,以改善和提高服務質量,回應群眾健康需求。繼續加大對貴陽醫學院和貴陽中醫學院等醫療院校的支持,加大培養醫學人才力度,中心城區“溢出”人才可緩解邊遠地區醫務人員不足的情況。鼓勵、支持高等醫療專科學校、中等醫療職業學校培養、培訓農村醫療衛生人員。堅持城鄉一體化對口幫扶的培訓模式,通過傳、幫、帶、建的形式,開展對農村衛生人員的培訓。
(七)加快法規起草,提供法制保障。
建議貴州省有關部門加強立法規劃,啟動立法調研等前期準備工作,以便條件成熟時盡快出臺貴州省新農合地方性法規。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篇八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為全面了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并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采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并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啟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占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1)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啟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為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于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干部和群眾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2)機構健全,運行規范。縣里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于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并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3)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為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群體和弱勢群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癥”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群眾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群關系、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了解到,由于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于參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么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范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并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干部工作方式過于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抵觸情緒。少數鄉村干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里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于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致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抵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并且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并有2.33萬人處于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著能不能盡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里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里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為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劃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于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癥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后并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才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于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復雜和艱巨的系統工程。為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里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干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肥西縣是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第一批試點縣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實施,已運行近五年時間。經過幾年的探索,我縣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補償政策逐步完善,補償水平逐步提高,報銷程序逐步簡化,監管能力逐步加強,資金使用合理安全,農民信任度明顯提高,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縣新農合參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縣新農合資金支出9751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9029萬元,補償186818人次。統籌資金支出包括住院補償7836萬元,住院分娩補償551萬元,慢性病補償154萬元,村衛生站觀察治療(門診統籌)補償488萬元。統籌資金使用率平均為90%,受益率平均為7%,補償比平均為30%。我縣共有690257位農民參加新農合,1-6月,新農合資金支出2605萬元,其中統籌資金支出2364萬元,補償35400人次,家庭賬戶支出241萬元。新農合的實施,有效地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費用負擔,緩解了廣大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我縣榮獲“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先進縣”稱號。
(一)加強領導,保障新農合順利推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關系全縣70多萬農民群眾健康權益和長遠利益的.一件大事。縣委、縣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新農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縣分別成立了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縣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縣成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縣新農合日常管理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合管辦設在鄉鎮衛生院,辦公室主任由衛生院長兼任,每鄉鎮安排1名專職經辦人員和1名兼職財會人員負責新農合的審核、報批、兌現、記賬等工作。試點過程中,我縣經辦機構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經辦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不斷提高,能夠滿足新農合工作需要。
(二)封閉運行,確保資金安全使用。我縣對新農合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堅持資金封閉運行,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強化資金籌集。我縣農民入保金的籌集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衛生部門配合,收繳入保金時,由鄉鎮合管辦開出專用收款收據,登記發放《合作醫療證》,填寫參合農民登記表。各鄉鎮合管辦在本鄉鎮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專用賬戶,收取的入保金及時存入專用賬戶,在籌資結束后全部匯入縣新農合資金財政專戶,與縣合管辦辦理結算手續。今年3月底,我縣順利完成二次籌資工作,新農合籌資總額提高到每人100元。嚴格資金管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政專戶,由縣財政局管理,新農合基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基金支出需縣衛生局和縣財政局共同審批方可撥付,縣合管辦將每批補償人數及金額制成報表,報衛生局和財政局審批,審批后,資金由收入戶轉入支出戶,縣合管辦將資金從支出戶撥付給各鄉鎮合管辦或定點醫療機構,做到收支分離、管用分開,保證了資金的封閉安全運行。
(三)適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我縣在新農合制度的推進過程中,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將農村部分常見慢性病、村衛生站觀察治療費用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將起報線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至3萬元。,實行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全面提高報銷比例;,籌資標準由原來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縣新農合政策作了較大調整,取消家庭賬戶,提高報銷比例,擴大慢病病種,將新農合基金劃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分別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門診統籌。參合農民年最高補償封頂線提高到5萬元。通過不斷調整,新農合政策逐步完善,資金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參合農民受益面逐步擴大。
(四)優化辦理程序,方便參合農民就醫補償。在方便群眾就診方面,參合農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衛生站治療,并可以獲得一定補償,做到小病不出村;在縣內就診不受級別限制,參合農民可以任意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須辦理轉診手續;到縣外就診只需在鄉鎮合管辦辦理登記手續即可,辦理轉診手續時,鄉鎮合管辦以一封信的形式書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項。在費用報銷方面,在縣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合農民出院后將報銷材料交到鄉鎮合管辦,由鄉鎮合管辦直接給予補償。參合農民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出院時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補償費用,當場審核并兌現補償金,實現了零距離、零時限補償。
參合農民患病在村衛生站觀察治療可以獲得20%的補償。5月起我縣全面推行門診統籌即按照人均20元標準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基金用于補償門診費用單次門診費用補償封頂額為10元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預算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使用”的辦法以控制醫療費用保證門診統籌基金安全。
(六)實行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新農合運行過程中,在著力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管。
(1)實行身份核實,防止冒名住院。參合農民住院治療時,需攜帶《醫療證》、《身份證》,由經治醫生和合作醫療經辦人員共同查驗,防止發生冒名頂替。
(2)現場核查,加強日常監管。由縣合管辦每月安排一定時間抽取部分報銷材料與醫療機構原始材料進行核對,并通過電話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報銷情況進行調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虛假票據。,全縣各定點醫療機構全部安裝醫院管理信息系統,所有醫療收費全部實行微機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據而出現的弄虛作假漏洞。
(4)實行三級公示、加強事后監督。每批新農合補償情況都在縣鄉村三級進行公示,社會各方可以通過公示來監督補償情況。
(5)建章立制,明確處理辦法。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行為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處理規定。
(6)定期考核,明確獎懲。制定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標準,每季度考核1次,將考核結果與10%管理保證金掛鉤。七是多管齊下,控制醫療費用。包括推行單病種限額收費,限定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核定住院次均費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歷和處方評審制度的,通過多種措施,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幾年來的工作表明,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較為平穩,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為: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通過對參保農民直接補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護了農村勞動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新農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以及隨著越來越多的參保農民得到實惠,新農合工作得到農民的信任和支持,參合積極性明顯提高。三是各項政策得到進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補償機制和運行機制。四是新農合管理體制基本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管理水平和辦事能力得到加強,能夠適應新農合工作需要。通過我縣幾年來的實施,我們體會到:一是黨委政府的重視和多部門配合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基礎。二是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關鍵。
(3)健全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做好新農合工作的保障,新農合工作須與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共同推進。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1)還未建立有效、便捷、穩定的籌資機制。雖然籌資難度大大減小,但籌資工作量仍然較大,籌資成本高。
(2)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難以監管。我縣新農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補償在縣外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但受隸屬關系的制約,我縣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探索符合政策和農村實際的農民參合籌資機制。加強相關政策調研,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基礎上,多途徑探索符合國家政策、符合農民意愿、符合農村實際、簡便易行的參合農民個人籌資機制。如試行參合農民委托農村金融機構或村民委員會代繳,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由參合農民自己主動繳納,或是一次籌資,多年使用等。
2、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加大醫療費用控制力度,完善單病種限額收費管理,從嚴核定各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費用,嚴格控制醫藥費用,降低農民負擔,減少新農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歷與處方評價制度,定期抽取定點醫療機構病歷和處方,由新農合專家委員會集中對其評價,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3、適應職業化、專業化要求,加強管辦體系建設。按照職業化、專業化的要求,繼續加強各級管辦隊伍的能力培訓,著力提高管辦人員的整體素質。加快新農合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在現有的基礎上,開發新農合管理軟件,并與醫院管理系統對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農村基層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加強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對于引導農民在基層就近就醫、促進新農合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繼續加強鄉鎮衛生院的配套建設和合格衛生站的建設,重點培訓好鄉、村兩級衛生人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的整體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