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
當前,黨政機關都在進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大家工作都很忙,我們是擠出時間開這個會。這次會議的主題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省紀委七次全會暨全省反腐敗工作會議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四月底在昆明召開的全國系統紀檢組長會議精神。總結2014年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部署2014年全省系統紀念,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共同推進物價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省物價局黨組對召開這次會議很重視,會前多次聽取紀檢監察工作匯報。按原計劃,xx局長要來參加這個會議,并作重要講話,但由于有更重要的工作,不能親自參加這次會議,但反復要求我們要把這次會議開好。請大家對2014年全省物價系統紀檢監察工作任務進行認真的討論,并將這次會議的任務帶回,總結經驗、啟發思路,協調行動、促進工作,開拓視野、鍛煉隊伍”和“更高、更實、更準、更深”的要求,在繼承中創新,在鞏固中提高,在落實中深入,為促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
(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去年以來,系統紀檢監察部門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采取多種方式主動參與、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從源頭上治理和預防腐敗,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審批事項大幅度減少。省本級行政審批項目從原來的74項減少為目前的26項,減幅為以.9%。都達到了規定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要求。二是行政審批行為進一步規范。通過改革,各地改進了審批方式,簡化了審批手續,優化了審批決策,提高了審批效率。各地物價部門建立社會聽證制度和專家審查、咨詢制度。三是審批監督得到明顯加強。各市州通過改革,建立了審批責任制和審批投訴、責任追究制度等,增加了審批的透明度。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努力完成系統反腐敗專項去,匯報好,貫徹好。下面我講兩點意見,供大家討論。
一、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情況
2014年,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按照“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總治理工作任務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的要求,我們重點抓了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和做好減名農民負工作,確保了年度反腐敗專項治理工作任務的完成。
2、繼續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一是進一步研究完善藥品價格政策。在執行國家現行藥品價格政策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改進政府定價藥品和價格管理方式和方法。完善了藥pr價藥品125種882個規格的價格,降價金額1.82億元,平均降價幅度30%,最大限度壓縮虛高的價格空間。二是改革集中招標采購藥品價格計價辦法。實行了按中標價順加20—30%差別加價率制定讓利零售價格,在保證醫療機構合理差價前提下,切實讓消費者得到實惠,減輕病患者醫藥負擔。三是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全面推行了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并重點抓好住院病人費用“一日一清單”、“門診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的落實。加強醫療費用監測,對全省執行一類價格醫院包括單病種費用總額、住院床日費用、門診人次費用三大部分的醫療費用情況進行定點、定期調查, 由省局定期匯總并向社會通報, 以增強收費透明度,引導患者合理分流,遏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四是加大對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的檢查力度。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后出現的亂收費現象。 3、繼續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在認真落實糧食十l貼和價格政策,切實加強農資價格監管,嚴格農業用水和農村用電價格管理的基礎上,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規定,不準在規定之外進行任何形式的攤派和收費。認真清理對農民建房亂收費。
(三)以責任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規范自身行政行為.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省系統上下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重點抓了四個環節:
一是及早布置,早作安排。年初制定下發了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具體安排,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有的市州把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張家界市物價局還制定了科室及二級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計分表,成立了考核組,年終進行考核,取得明顯成效。 二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價格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嚴格執行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去年初省局派出4個檢查組對x市州越權定價行為專項治理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的情況看,各市州物價局都能嚴格規范自身行政行為。
三是強化制度約束。系統各單位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了廉
政責任制、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重大價格決策聽證制、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集體審理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省局還制定了《xx省物價系統廉政建設八條規定》和行政執法人員“十不準”準則,用制度和紀律約束規范全體干部職工的價格執法和服務行為。
四是加強監督,狠抓落實。各單位除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發揮其職能作用,嚴肅查處物價隊伍中的違紀行為外,還不同程度的開展了行風評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