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握發展大局,突出審計重點,2012年審計項目計劃安排的總體要求是:“一深化、兩加強”。即:深化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加強政府投資審計,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具體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加大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安排對縣科技局、統計局、農機公司、x鎮和x鎮等5個單位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按照縣委組織部的安排及時組織實施。審計中,一方面要把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結合起來,減少重復進點,實現審計資源的綜合利用;另一方面,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評價,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積極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
四、民生審計。重點對社保、低保、救濟、救災以及教育衛生等事關群眾生活的基金、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涉及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衛生局等5個單位。在揭露和查出違規違紀問題的同時,提出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的建議。
五、“涉農”專項資金審計。一是圍繞新農村建設,對重點村、推進村使用財政資金情況進行效益審計;二是全面對農村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審計調查,重點對x鎮、x鎮、x鎮、x鄉等4個鄉鎮的農村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審計;三是開展對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畜牧局等4個單位惠民政策資金落實情況進行項目跟蹤審計,促進惠農政策真正落到實處,使農民真正得到實惠。
六、企業審計。一是對x煤業公司、x煤礦、x煤礦3個煤炭企業2012年度稅收、基金上交和財務收支真實性進行審計;二是對商業總會所屬商貿公司的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七、效益審計。對林業局承擔的退耕還林項目和農業局承擔的農村沼氣項目的效益情況進行審計,要審計調查到戶,調查面不低于30%。
本計劃為年初審計項目計劃。我們將根據市審計局的授權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對審計項目適時進行調整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