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6月29日發布,今起將面向大眾正式發布實施。
本《實施辦法》是繼20xx年高校畢業生創業資助資金實施辦法試行以來一次重大的改革。
一、扶持對象的范圍和條件有較大調整。
2、畢業學校調整為“全日制普通高校”;
3、將生源限制為“余杭籍”,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研究生不受此限;
4、將“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改為“創辦企業”。
二、資助種類有適當增加,資助額度有較大幅度提高。
2、項目無償資助在原有的2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四個等級的基礎上增加15萬元和20萬元兩個等級,且同一企業申報無償資助的項目最多為2個;
3、新增經營場地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可申請入駐余杭區大學生創業園,入駐兩年內由區政府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免費經營場地, 大學生創業 企業在創業園外租賃房屋用于創業的,可申請為期兩年的房租補貼,第一年0.50元/平方米·天,第二年0.30元/平方米·天;
4、新增會展補貼,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參加區人民政府舉辦或組織的各類國內外會展,經區人事局、區財政局認可后,可申請會展補貼。補貼標準為所參加會展展位費的50%,且單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金額為2萬元。
三、縮短了審批時間,簡化了審批流程。
1、將原來的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改為“5天”;
2、項目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時間由原來的分三期撥付改為分兩期撥付。 另外,我區大學生創業園也正在緊鑼密鼓的籌建當中,屆時,大學生創業企業中的優秀創業項目將可以入駐創業園,享受孵化器的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