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及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五放心”工程建設和《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4個月的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重點單位,是指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
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六項專項整治。具體內容包括:
(一)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專項整治。①嚴把準入關。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并對從事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批發零售、餐飲服務等食品經營主體,尤其是對前置審批項目以及根據其他有關部門通報掌握的后置審批項目,在經濟戶口軟件中予以特別標注,實現對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的特別管理;②進一步全面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清理的范圍包括全縣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誰登記、誰規范、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注冊登記機構分別實施;按照“誰監管、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縣工商局組織,基層工商所采取逐戶排查的辦法實施,主要清理、檢查食品經營主體證照是否齊全,是否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對發現存在主體準入方面的問題依法及時處理,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時間安排:9—10月份。(責任部門:工商局)
(二)集中開展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檢查整治。大力宣傳國務院《特別規定》,在經營者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引導、指導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舉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從進貨、倉儲、銷售到退市的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責任。對轄區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和鄉鎮、街道、社區的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數,并監督檢查其落實情況;對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區域上,要由擴大到農村,在品種上,要由食品擴大到危害消費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產品,在城鄉和食品、危害消費者安全的重點產品都要實施自律制度。加大對市場開辦企業、柜臺出租企業、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實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對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入場銷售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和銷售者是否遵守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經營產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要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履行法定義務,是否有表面退市實際上繼續銷售的行為。對經營者不履行法定義務和建立并執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別規定》依法處理。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經營食品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臺賬制度。時間安排:9月份組織開展準入制度專項檢查行動。(責任部門:工商局)
(三)無照經營整治。結合工商局正在開展的“無照經營整治百日大會戰”,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在全縣范圍內重點圍繞食品等重點產品
進行整治規范,著重整治餐飲行業、行業性區域性的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大型商場超市、食品農產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的無照經營行為及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工商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和“誰審批、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疏堵結合、懲教并舉”。要充分體現黨中央重視民生、倡導和諧社會的基本國策。特別針對一些無照經營戶是失業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情況,要宣傳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指導幫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讓其走上合法經營的道路,從最大范圍實現“取締一戶、教育一批、規范一片”的目的,緩解管理矛盾,構建和諧市場秩序。對無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會同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行綜合整治,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履行各自職責,嚴格按照《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查處和取締。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實現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時間安排:10月份組織開展查處取締小食雜店、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城建、衛生、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
(四)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一是集中開展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商品準入制度、是否開展索證索票、建立進貨臺帳、實行特殊經銷關系和倉儲備案等工作;加大市場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二是開展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結合縣委縣政府“五放心”工程,與經貿、農業、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對銷售豬肉的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簽訂協議,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格豬肉市場準入,采取駐場檢查、定點檢查等方式對豬肉經營戶進行重點監管,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堅決堵住病死豬肉、注水豬肉進入流通渠道,切實保障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加強對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餐館和各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舉辦者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收購、銷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行為,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向農村轉移。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時間安排:11月份組織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農業、衛生)
(五)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切實做好監測的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要以中秋、“十一”、元旦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節日消費安全。二是加強對十類重要商品的質量安全整治。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十類重點產品,主要檢查產品合格證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志及是否偽造或者冒用3c標志。三是開展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結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檢查進口產品的商標、廣告、包裝和標識。對進口食品,重點加強對合格證、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依法查處進口產品中的不合格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和其它違法行為。時間安排:9—11月份(責任單位:工商、經貿、質監)
(六)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整治。根據《廣告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職能,結合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與藥監、衛生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大力整治虛假違法食品、藥品、醫療廣告,加強廣告監測,強化對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等違法廣告。時間安排:9—12月份(責任部門:工商、藥監、衛生)
三、行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學習領會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要求、整治重點和工作任務。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整治行動方案和專項整治計劃。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印發《特別規定》單行本等形式,宣傳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宣傳《特別規定》和有關產品質量監管法律法規,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形成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統一組織對全縣流通領域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經營的經濟主體進行集中普查,并對集中普查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六個方面的專項整治任務確定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制定周密詳細的行動方案。精心組織各方力量,橫向聯合、縱向聯動、多管齊下、合力攻堅,進行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并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 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各工商所及相關單位于12月3日前報縣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于12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整治行動總結報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線共同抓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縣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長為組長,江先敏、邵鵬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局消保科(12315舉報申訴中心)。領導小組將負責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并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對各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二)精心組織,全面落實。各工商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精心組織實施,迅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專項整治與既有工作安排相結合,要把專項整治與貫徹《特別規定》相結合,要總結以往各類專項整治的經驗,鞏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職責與部門配合的關系,立足流通領域監管重點,界定自身職責;對已經明確由其他部門牽頭的,要做好配合和協作。三是要堅持依法辦事,明確責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分階段實施,務求取得實效。以工商所為單位,對轄區的食品、副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排查,落實片區監管責任制。要充分利用經濟戶口平臺,真正做到戶口清、狀態明;要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用好現有的業務軟件,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大質量監測力度。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職能,采取定量監測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部門檢測與縣檢測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對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集中,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等重點商品的監測。①加大對食品和十類重點商品的質量監測力度,擴大監測批次。在監測方式上,以采用省、市、縣三級聯動形式為主,針對同類重點商品,集中系統監測資源,發揮集群作戰優勢。在監測場所上,除了商場、超市之外,要加強對批發市場、專業市場等流通領域源頭的監督抽查。在監測結果運用上,要實現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發布層級。②發揮快速定性檢測作用,充分運用好檢測車、檢測箱等檢測設備,著重加強農藥殘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尤其是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經銷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違法行為。增加檢測頻次,加強對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超市等檢測力度。農批市場檢測批次每日須達20批次以上。農村工商所應配備檢測箱,要將日常巡查與快速定性檢測相結合,深入農村等偏遠地區進行流動檢測,增加檢測覆蓋面。
(五)加大查辦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對通過巡查、檢測以及受理舉報投訴中發現的各類經銷有毒有害食品、過期變質食品等產品質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過”的辦案理念,集中人力,從快從重處理。加大對食品、藥品、醫療廣告監測和檢查力度,強化違法廣告懲處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協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六)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調配合。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要及時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對其他部門移交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要按照職責及時予以查處。
(七)嚴格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要強化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采取抽查、專項督查、日常檢查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要把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作為檢查的重點。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堅決依照《特別規定》予以處理。要充分發揮監察機構的職能作用,對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和造成后果的,要嚴肅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