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教育局,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工業新區社會事業局: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園事故應急管理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和各類風險,保護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認識,建立健全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體系和工作網絡,明確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管理、指導、協調,積極推進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在我市健康、有序發展。
二、進一步嚴格按照省統一招標結果進行投保。各市區校方責任險的承保機構,只能從省招標選定的“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進行選擇。投保所需費用不得向學生收取,保險費每生每年5元。
三、進一步加強協調溝通。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責任重大,涉及學校、學生各方利益,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同相關部門及承保機構的協調配合,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學校進行安全風險提示和風險防范工作。發生案例后,學校要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并告知市區校方責任險管理部門。市區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要協助承保機構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屬于校方責任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理賠,為學校、學生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同時,要做好案例的搜集和統計工作,對典型案例做好詳細存檔記錄。
四、進一步擴大投保范圍。各市區要進一步加大校方責任險的宣傳力度,逐步將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及民辦學校全部納入投保范圍,使這項利國、利民、利教的政策真正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學生。
五、進一步加強投保程序。承保機構每年新學期開學時深入到各學校為學生辦理投保的相關手續。各參保學校要指定工作聯絡員,協助承保機構填制《投保學生花名冊》、《投保單》,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交于承保機構,一份上交市區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管理辦公室。承保機構根據投保材料,以參保學校為單位出具保險單及保費發票,并對保險單的內容、條款經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審核同意后,送達各市區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各市區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核對無誤后將保費發票留存,作為統一付款依據。保單要送達到各學校存檔。
六、進一步加強保費統一結算制度。對財務納入統一核算的學校,市、區教育會計核算中心要根據承保機構提供的保險單及發票,及時將保費統一匯到北京聯合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保險費專戶。保險費專戶帳號:**,名稱:**,開戶行:**銀行**支行。對未納入統一核算的學校及幼兒園,保費可由投保學校、幼兒園依據保費發票直接匯到當地承保機構指定的銀行帳戶。
七、進一步加強報告制度。各市區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在每一個保險期限始,要將各自轄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投保情況,包括學校類別、學校數量、學校人數、保費金額等,報送到市級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在每一個保險期限末,要將本期限內承保機構的賠付情況、家長學生的滿意度及事故后學校在安全防范措施上的整改情況等,以書面形式報告市級校方責任險工作管理辦公室。
八、進一步加強業務人員的培訓。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聯系承保機構對各學校校方責任險工作聯絡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業務素質和能力。特別是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如何報案、取證、索賠,以及如果對保險公司的定責、理賠意見有爭議,如何解決等等,都需要認真地學習、領會,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的利益不受侵害。
九、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度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各市區承保機構的服務情況進行調查、考核,對違規操作及服務、理賠不到位的承保機構實施市場退出。對各學校、幼兒園由于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做得不到位,而發生損害學校、學生利益事故,將嚴肅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本著“積極組織,規范運作,強化管理”的原則,主動宣傳開展學校校方責任保險的重大意義,增強教育機構和廣大師生的安全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努力營造安全教育與責任保險相結合的良好氛圍,為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