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各類所有制企業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促進全鎮人口計生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縣《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結合我鎮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切實提高做好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認識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建立和完善,各種所有制類型的企業越來越多,企業務工群體迅速膨脹,人員成分復雜,計劃生育管理問題逐漸突出。目前,我鎮企業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中依然存在管理職責不清、工作制度不規范、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企業職工及企業空掛戶口人員超生、特別是企業高收入群體超生比較突出,已成為影響我鎮低生育水平穩定的突出問題。做好企業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對于落實好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推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此,全鎮各級各單位,尤其是各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擔當起法律賦予的責任,嚴格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提升企業人口計生工作水平。
二、明確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制
(一)鎮政府對轄區各類企業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負總責,將企業用工、空掛戶口人員和流動人口全部納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范圍。與限額以上企業及其他規模相對較大的企業簽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責任目標管理。將各類商業店鋪、個體私營企業納入所在村居、單位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范圍,與常住居民同管理、同服務。
(二)實行人口計生工作責任目標管理的企業,對企業用工和與本企業尚有工資關系、人事關系、住房關系、戶籍關系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活補貼等關聯,且按統計管理口徑未落實其他單位管理的育齡婦女,負有直接管理服務責任。其中戶籍在縣外的按流動人口管理,其他人員按常住人口管理。國有企業男職工家屬無工作單位或在未實行責任目標管理單位工作的城市居民,由男職工所在企業直接管理;對不在本企業工作的男職工家屬及在本企業工作,但計生等關系受其他單位管理的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日常管理工作,男職工所在企業及育齡婦女所在企業均承擔協助管理責任。企業男、女職工出現違法生育、非法收養現象的,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要分別建立健全直管、協管人員和流動人口紙質或電子信息檔案,并配合鎮計生辦做好計劃生育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和落實好宣傳教育、查環查孕、避孕節育措施落實、避孕藥具發放、隨訪服務等工作制度,按月上報計劃生育統計管理、流動人口管理和用工人員變動信息。
(三)未實行人口計生工作責任目標管理的企業,要協助屬地村居、單位做好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查環查孕、避孕節育措施落實、避孕藥具發放、隨訪服務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按月向村居、單位上報計劃生育統計管理、流動人口管理和用工人員變動信息。企業用工出現違法生育或非法收養的,與直接管理單位一同實行責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企業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企業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負總責。企業要嚴格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依法落實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各項政策。企業的計劃生育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和指導,企業出現違法生育、非法收養的,主管部門承擔連帶責任。企業在其他鄉鎮(街道)設立公司或分支機構,負責對該公司或分支機構計劃生育工作的監管和指導,該公司或分支機構出現違法生育和非法收養的,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三、加強領導,確保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各項責任措施的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在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提高社會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進一步加強對企業人口計生工作的領導、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對重點企業和計劃生育工作薄弱的企業,要落實鎮黨委書記與企業法定代表人約談制度,進行重點調度、指導。各企業根據規模、數量,配置專門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企業計劃生育工作。
(二)切實加強企業人口計生網絡隊伍建設。企業要有一名副職分管人口計生工作,設立人口計生辦公室和必要的宣教、服務活動陣地、場所,選配年輕化、責任心強的女性擔任計生主任,根據企業規模合理配備計生工作人員,按車間或班組指定小組長,具體負責日常計生管理服務工作。企業計生工作人員要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待遇報酬、嚴格兌現獎懲。鎮政府對企業計生工作人員采取固定補貼或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適當的工作補助。限額以上企業要成立計劃生育協會組織,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各種宣傳、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協會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對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職工給予經濟上的救助、生活上的關心和精神上的慰藉。
各企業要認真落實本意見精神,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加強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