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支部書記是基層工作的直接組織者和實施者,要搞活基層工作,發揮好團支部書記的作用十分重要。為進一步做好推優見習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據《團章》和《關于加強團的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征得試點單位黨政領導的同意,明確見習者的責任和權力:
(1)見習者不占基層小隊(車間)干部編制,不脫產,團內工作職權不變。見習期為一年,見習者必須是優秀團支部書記,即所在支部必須是二級以上團組織表彰的先進團支部。
(2)行使基層行政副職干部的部分職權,除有《企業共青團工作條例》中規定的參加黨支部的支委會,對生產管理提出管理化建議等權力外,還可參加日常的生產干部會。隊(主任)干部因事外出不在時,可受其委托。
(3)在黨政部門審定團員青年入黨、提干、晉級、獎懲時,必須征求見習者和團支部的意見。
(4)在工作和生活待遇上每月2—3天(各單位時間不等)專門做團務工作的時間,或相應減少見習者的工時定額。見習者應享受政工或行政副職干部相應同等待遇。
(5)有權在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組織青年開展各種突擊活動,并按規定提取一定的勞務費,做為活動經費用于團支部的工作。
2、從實際出發,考察確定見習人選。�在基層團支部每年一度的換屆選舉結束后,由二級團委會同組織部門一起,通過個別談心,召開青年座談會,征求基層干部和團員青年意見等方法,對思想品質好、工作能力強、能在團支部工作處于先進行列的優秀團支部進行全面考察,按團支部總數的20%的比例擇優提出見習的團支部書記名單,由二級團委和組織科聯合下文確定見習人選和時間。
3、團務活動與生產工作相結合。確定見習者的工作目標。①每月組織團員青年圍繞本單位的生產中心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競賽活動;②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并通過簽訂師徒合同、推廣先進操作法、先進管理法等崗位訓練形式,引導青年爭當崗位能手;③每月為青年辦一件實事,有組織地開展一次文體活動。為了使見習者做好見習期間的各項工作,實現月度工作目標,二級團委采取聘請優秀基層領導干部作報告、辦培訓班等方法,組織見習者學習理論知識,學習團的業務知識,學習文化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使見習者盡快掌握基層領導工作方法和技能,成為懂生產、會管理、善于做青年工作的優秀人才。
4、在明確工作目標的基礎上,各二級團委書記經常深入基層,指導見習者的工作,聽取見習者的意見和要求,想方設法為他們排憂解難。團支部對見習者的工作,兩個月進行一次民主評議,二級團委每季度考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幫助整改。見習期滿后,各二級團委和組織部門一起,深入基層,采取召開座談會、團員青年投信任票、民主評議、聽取基層黨政干部意見等方法,對見習者進行考核并作出全面鑒定,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日后組織人事部門選拔使用人才的依據之一。對優秀的見習者,二級團委則及時向黨政領導和組織部門推薦,建議聘用為基層領導(技術、行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