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2012年2月8日期間我在Xx縣人民檢查院實習這期間我學會了很多常識性和事務性的知識,增長了知識和經驗;和犯罪分子進行了交流,了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無奈;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程序的嚴格性和必然性。
說起來也很丟人,學法律兩年了,不知道抓捕人還需要檢察院的批準,學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總覺的自己學了很多東西,其實一到工作的崗位上什么都不會,能判斷是什么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還必須準備寫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見書,逮捕登記卡,每月報表,逮捕書,檢察院認為要提請批捕公安局沒有提請批捕的要詢問批捕理由,檢察院認為不該提請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說明批捕理由。
實習第一天,為了不遲到給別人留下好影響我起了個大早,上路,注冊,報道,檢查長問我要選擇什么科室的時候我說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檢察院有什么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干什么的。最終被安排在了Xx縣人民檢察院的偵監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著才檢察長認識了肖科長、張明住檢察長和張輝幾個志愿者。第一天的工作,科長讓我自己看著學,看看案卷,一整天下來所有沒有裝訂的沒裝訂的只要是在辦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發現Xx縣2009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殺人就是故意傷害、不是搶劫就是強奸、不是盜竊就是賭博、案由一個比一個離奇,一個比一個可笑,一個比一個沒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于是形成了檢查院有鬼的理論,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個人來辦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并進行裝訂,在學校時也學習過檔案整理,但著實不知道從哪里下手,都說檔案整理十個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檢察長說這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性質有點像后勤,說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目錄表、審查逮捕提請書,審查逮捕登記卡,案件線索登記表,審查逮捕意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按照A4紙的大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后裝訂成冊(裝訂要拿電鉆打孔,線也有自己獨特的穿法,覺得人很聰明)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將案件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存檔,準備移送市人民檢察院。說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復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提請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動機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為前妻不讓其看孩子便將前妻娘家人全殺了;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也對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實習的第二天就在埋頭苦干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跡,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盡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盡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說,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我剛去檢察院不久,由于控申科的志愿工作人員請假回家,反貪局又拘留了四五個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輪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實習過程中,有時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來訪人員的問題。一部分人是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一部分人要求檢察院公訴,很大部分人是找錯機關了,該找公安機關,法院,或民政部門的案件都被當事人找到檢察院來了。檢察院各部門也相互推辭,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來訪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會耐心的給他們說,實在不會的我就帶他們去長各科檢察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從偵監科學到審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為:審查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認為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復核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派人參加偵查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審查下列案件應該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主要包括: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需要確認的,有無逮捕必要需要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對案件主要問題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違背常理的,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等違法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該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認真聽取其供述辯解。未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后及時收回審查并附卷。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時,發現應該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建議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如果偵查機關不提請批準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查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對于不批準逮捕的案件,應當說明理由。
這次實習,我學會了很多東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論和時間結合了起來,也開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現象。要求自己以后在司法從業中要公正嚴明,為百姓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