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入黨思想匯報--構建和諧社會之我見
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命題。"和諧社會"的提出,是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認識的新發展。它表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已經由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三位一體,提升為包括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內的四位一體的新格局。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認識上的一個飛躍。如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是當前舉國上下都在探討的一個命題。
構建和諧社會,對于任何社會形態來說,都是最重要的一項工程。歷史上沒有哪一個社會不和諧而長久存在的,不和諧社會總是要被和諧社會所取代,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問題是如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需要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各個行業、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但是,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核心、急需的問題是什么?筆者認為,是解決社會極為不公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稍微懂得一點社會學知識的人都知道,構成社會的主要成分是階級、階層。只要不是共產主義社會,階級和階層就是客觀存在的,過分強調階級和階層的作用是錯誤的,但反過來,不承認階級和階層的存在,也是自欺欺人的。任何社會的前進和發展,既是階級和階層互相斗爭的結果,又是互相促進的產物。構建和諧社會,并沒有什么高深奧妙的理論,只是一個很淺顯、人人皆知的道理,那就是在各階級和階層之間找到一個公平公正的政治經濟尺度,塑造一個公平的社會。
現在,之所以不和諧,主要是社會不公平,階級和階層之間政治地位和利益收益差別較大。在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上,有的人不勞而獲,有的人少勞多獲,有的人勞而不獲(如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資);有的人腦滿腸肥、花天酒地,有的人饑寒交迫、食不果腹。這種不和諧社會,或者經過執政者調節,加以修正,最終形成一個和諧社會;或者任其發展下去,由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因進行自我調節,達到和諧程度。總之,最后是要達到和諧目標的。社會就是這樣,在和諧與不和諧的矛盾中不斷向前發展。
因此,筆者想再強調一下,構建和諧社會并不難,并沒有什么高深奧妙理論,只要解決好社會的公平問題就可以了。當然,解決社會公平并不是要犧牲社會效率,而是在兼顧社會效率的基礎上,達到社會公平。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當前關注社會效率不是重點問題,而需要亟待解決的是社會公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