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一
做好工資發放工作不僅關系到每個非事業編制人員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非事編人員隊伍的穩定和發展。下文是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歡迎閱讀!
一、李杰和石昌林績效由中心校考核確定等次數額。
二、除校長和新分配教師外,其余9名教師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確定績效等次。
三、按本校方案,9名教師等次確定見附表。
一、從20xx年9月起,省直安置人員工資納入省財政工資統發。皖辦發﹝20xx﹞29號確定的提前退休人員相關政策待遇中,發放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過渡性補助和一次性補發的住房公積金不納入工資統發,授權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二、省直安置人員租房、交通補助,按省財政廳《關于原地級巢湖市市直單位人員安置后租房、交通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xx〕1391號)確定的標準和范圍,納入工資統發,填入工資統發軟件和審批表“其他2”項目欄。
三、統發單位申報省直安置人員工資時,需向省編辦督查處提供省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領導小組人事編制組批復各省直單位安置人員表(附名單)、有關安置人員的編制和職數批復、省直單位有關安置人員任職文件、安置人員報到證以及統發工資變動審批表一式三份等;向省人社廳工資福利處提供省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領導小組人事編制組批復各省直單位安置人員表(附名單)、省直單位有關安置人員任職文件、安置人員報到證、省編辦編制審核材料和統發工資變動審批表一式三份等。
四、原地級巢湖市轄區內地稅、質監、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門和監獄、高速交警、檢察院派出院人員津補貼暫按原標準執行,待新標準出臺后再按新標準執行和補差。
參加會議的有:
1.科研考核執行準則:按學校和學院考核標準同時執行,但不疊加。具體來說,未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學校文件;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但未達到商學院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商學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標準教學工作量者,按學校規定和商學院文件執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額=(1-實際工作量/標準工作量)×績效工資。
3.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留學時間在三個月以內,績效工資按同職級平均標準發放;三個月以上的,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超過三個月的期間,先行發放績效工資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崗位后再補發。
4.在讀博士可以在兩種績效工資發放方式中選其一:第一,無工作量要求,全額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資全發,績效工資不發,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崗老師要求,完成工作量,獲取績效工資。
5.計劃內國內課程進修、訪學等,期間不要求工作量,績效工資全發。
6.員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課全額計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國際貿易理論》與《國際貿易實務》兩門理論課程的外聘教師,課時酬金標準為100元/課時,補助交通費400元。
8.教務辦曹毓能老師完成了教務秘書的全部工作職責,按學校下撥的1個缺編補貼標準發放其工資。
9.繼續保留2%項目標時。
10.在商學院雙肩挑且帶編的人員,完成了標準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據商學院二級教授的績效工資標準補齊其差額部分。
11.管理人員績效工資按學校和學院文件執行。
出席人員: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二
參加人員:應廣傳、張金鍵、張幸平、胡忠兆、董振強
1.工資組成分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三塊,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當月計算發放,獎勵工資當月考評按學期發放。
2.根據討論情況由總務處起稿《20xx永康一中臨時工工資擬調方案》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
3.食堂臨時工工資按學校統一規定模式執行,并套用學校統一格式制定臨時工工資表。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三
根據洋教發(20xx)197號關于“洋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注重實績的原則;
3、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
4、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1、實施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中小學正式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
2、執行時間: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9月份以前按財務實際核撥的績效工資數兌現,9月份以后按本辦法考核執行。
三、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1、全校績效工資總量,由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
2、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再發放任何津補貼。并將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支書)績效考核主要考核校長(支書)在辦學方向、辦學行為、依法治校、教育教學質量、德育工作、學校管理、隊伍建設、廉潔自律、安全穩定等方面的實績。具體由教育局按洋教發(20xx)196號文件執行。
2、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教師的師德、教育教學工作、從事班主任工作、安全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情況等。
4、安全及其他工作:如教研組長、餐廳、宿舍管理員、安全員、處室工作人員等崗位履行職責情況。
五、考核辦法:
1、學校正職領導先由學校按本校教職工考核辦法考核建檔,再由教育局按專項考核方案組織實施。每年度進行一次。
2、學校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由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具體實施。
3、單位副職及中層領導的崗位績效考核與相應崗位職責和學期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并參與本校教職工的相應考核,結果必須公示。
1、教職工績效工資分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別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和30%。
2、基礎性績效工資由縣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原則上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工資帳戶。
3、獎勵性績效工資屬工作性津貼,分配上按教育局統籌、學校考核核算的辦法,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班主任傾斜。根據附件2《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的考核項目量化積分,結合《教職工病事假制度》和附件3《班主任崗位職責量化管理細則》具體落實。
4、績效工資依據考核結果進行分配,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拒不服從工作分配,長期不到崗者均視為不合格人員,其下年度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不超過50%發放,同時不發放獎勵績效工資。
5、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事組織部門審核的績效工資的30%部分和年終第13個月獎勵工資兩部分組成。教育局由縣人事組織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提取校長(支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山區津貼后在崗在編教師一次性核算撥付各單位。
6、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單位按教職工量化考核辦法核算到人,經教育局審定核撥付學校,一般按月核計,按季度發放。校長、支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教育局制定考核辦法,按考核等次發放,上半年預發,年終考核結果結算。
七、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
1、正職領導的績效工資兌現由教育局核定。
2、30%的獎勵性績效發放時,先統籌以下資金:
(1)學校副職和中層領導的崗位績效資金。在不失誤本職工作,確保崗位管理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除按教職工正常考核兌現外,副職按每月60元兌現,中層領導按每月40元(兼職50元)兌現。
(2)、班主任津貼:考慮到班主任工作的難度和工作實際,其津貼納入績效考核,每月總額原則上按該班當月實際人數的2.5倍核計,具體發放辦法執行附件3《班主任崗位職責及量化管理細則》。
(3)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崗位績效資金。在不失誤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按20元兌現崗位績效。
(4)節假日加班補助:學校經常發生不可避免的個別人員節假日加班工作,根據工作實際,按每人每天50元給予適當補助,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5)住宿生管理費用:包括值日、值周工作;早讀輔導和晚自習管理及食宿管理工作,所需費用按值周領導和教導處核計情況從全校績效總額中統籌。
3、教職工績效兌現時,采取以下辦法:
(1)每人按月發放80元山區津貼。
(2)教育局統籌后各人每月核批的30%獎額中,按每月每人先扣除250元作為考核基金,余額據實發放(以示對基本工作的認可,并承認原30%的職級檔差)。統籌的每人250元,先按上述第2款進行二次統籌,二次統籌后的余額再按附件2《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中的考核項目量化積分予以兌現。
(3)核發時上述兩項結果合并發放。
4、年終第13個月獎勵工資先兌現教學質量獎懲,余額依據《教職工崗位量化考核辦法》兌現。
5、有下列情形時從當月核計后的績效款額中扣除,扣除金額計入工會賬務,作為平均性福利處理。
(1)未經教育局批準私自外出學習工作的,不得發放績效工資。
(2)未完成工作任務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倒扣基礎性績效工資。
(7)除公差外,任何形式的休假按每天7元扣發生活補助費。
(8)未涉及事項按附件4《教師工作失誤懲處辦法》執行。
6、男職工達到55周歲,女職工達到50周歲者,可適當放寬考核政策。
7、女職工產假期間,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相關政策
1、國家原則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并,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各學校依據班主任工作量及班額大小,具體確定班主任津貼標準。
2、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
3、教職工的績效考核應與年度考核,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相結合。由教育局批準外出學習、培訓或借調、支教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用人單位考核,原單位依據考核結果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四
為了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科學發展,根據長安區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突出業績。尊重寄宿制高中的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尊重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與時間性特點。向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激勵奉獻、多勞多得。向勇挑重擔的教師及班主任傾斜。
3、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及發放辦法力求科學合理,按照工作的責任大小和難易程度,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并且便于操作。
4、以人為本、兼顧公平。適當照顧臨近退休的教工(女教師年滿53歲,男教師年滿58歲)及身患嚴重疾病的教工。
5、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透明操作,民-主公開,力求公平、公正。
二、發放對象
全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考評辦法
(一)、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三名副校長任副組長,全體中層領導、年級主任及教研組長為成員,負責教職工績效工資的考核工作。每月評定結果公示三天,教職工可在規定時限內向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及復核請求。
(二)、我校將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三個方面考核,一是出勤獎罰;二是優秀教師及班主任工作獎勵;三是教職工工作量及績效考核。
第一部分 ?出勤獎罰
依據《長安四中教職工請假制度》,由各處室考核教職工請假,由校長辦公室考核行政領導請假,辦公室每月匯總,經常務副校長審查、校長簽字后,交財務室扣罰。扣罰的`資金,用來獎優或者給出全勤教工均分。
獎罰辦法:
1、事假。每學期請假在5天以內者,不扣;累計超過5天者,按50元∕天的標準扣罰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扣完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一個半月者,扣罰一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請假除按以上辦法扣罰外,班主任費由政教處按《長安四中班級管理量化考評細則》予以扣罰。
2、病假。每學期請假在7天以內者,不扣;超過7天者,按40元∕天的標準扣罰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的教工,經區教育局批準,辦理了重疾手續的,可以享受全額績效工資。班主任請假除按以上辦法扣罰外,班主任費由政教處按《長安四中班級管理量化考評細則》予以扣罰。
電話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銷假后兩天內,若出具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則按病假對待。
3、婚、喪、產假。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績效獎勵津貼照發;探親假在工作期間的不能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的獎勵性津貼。
4、受學校派遣,赴外校支教的教師,由支教學校考評。我校依據此考評結果向其發放績效獎勵津貼。
5、公派脫產培訓期間績效獎勵津貼照發。
6、缺席會議。扣罰30元∕次。學校的各種集會,包括升旗、教工大會、各處室安排的會議、年級組會議、教研組備課組會議等等均包含在內。
7、曠工。教職工擅自離職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包括雖續假而未經批準)或因其他情況按曠工論處的。不夠辭退條件的:每曠工一天,扣發本人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曠工7—15天停發半年績效工資。一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按《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予以辭退。
第二部分 ?優秀教師及班主任工作獎勵
(一)優秀教師獎勵辦法
根據長教發〔2014〕247號文件精神,由教務處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對申報人進行考核,每兩年重新認定一次。對于各級認定的“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學新秀”,我校發給津貼。按照文件精神,津貼在全校教工的績效獎勵津貼中統籌。
各級各類優秀教師獎勵標準如下:(備注:∕月)
層次 ?名師 ? 帶頭人 ? 骨干 ? 能手 ? 新秀
省級:300元、260元、220元、200元、180元
市級:260元、220元、200元、180元、160元
區級:220元、200元、180元、160元、130元
校級:200元、180元、160元、130元、100元
我校2014年9月10日認定的32名校級優秀教師,本學期將根據履職考核結果,按照《長安四中教職工工作量及績效考評方案》中規定的辦法予以兌現。對于優秀教師獲得不同層次榮譽稱號的,榮譽津貼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兌現。
(二)班主任獎勵辦法
我校班主任津貼標準暫定為:350元/月。由政教處及年級主任依據《長安四中班級管理量化考評細則》對班主任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由主管領導和校長簽字后,交財務室。
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及教研組長依據《長安四中教職工工作量及績效考評方案》對各自負責的板塊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主管教學的領導和校長簽字,交財務室。獎罰之后,如有剩余,用來獎優或者給全體在崗教工均分。
1、教輔人員實行八小時坐班制,由各處室主管主任考勤。遲到、早退一次,扣15元;若遲到、早退被學校發現,而主管主任未將其考勤記錄者,主管主任一同受罰。
2、《長安四中教職工工作量及績效考評方案》這一塊的獎金,仍然取自全體教工的績效獎勵津貼,暫時按每人252元∕月拿出。
四、發放辦法:財務室每月將三塊考核結果合計,經主管副校長審查、校長簽字后,作為發放依據存檔。最后,根據財政局通知發放。(一般6~8個月,發放一次)
幾類特殊情況處理:
1、寒暑假期間,績效工資獎勵津貼按人全額發放。
2、因公借調或正式調到外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考評,我校根據考評結果決定是否全額發放獎勵性績效津貼。
3、退二線領導,發給全額績效工資獎勵津貼。
五、本方案每年調整一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施行,其解釋權在學校行政會。(2014年方案12月13日教代會上通過)
六、實施時間:從2014年9月1日起。
七、附件:1、《長安四中教職工請假制度》。
2、《長安四中班級管理量化考評細則》。
3、《長安四中教職工工作量及績效考評方案》。
長 安 區 第 四 中 學
2014年11月31日。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績效考核工資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五
工資發放會議紀要該怎么寫呢?下文時小編收集的工資發放會議紀要,歡迎閱讀!
一、李杰和石昌林績效由中心校考核確定等次數額。
二、除校長和新分配教師外,其余9名教師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確定績效等次。
三、按本校方案,9名教師等次確定見附表。
浪寨小學
20xx年12月7日
1.科研考核執行準則:按學校和學院考核標準同時執行,但不疊加。具體來說,未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學校文件;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但未達到商學院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商學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標準教學工作量者,按學校規定和商學院文件執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額=(1-實際工作量/標準工作量)×績效工資。
3.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留學時間在三個月以內,績效工資按同職級平均標準發放;三個月以上的,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超過三個月的期間,先行發放績效工資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崗位后再補發。
4.在讀博士可以在兩種績效工資發放方式中選其一:第一,無工作量要求,全額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資全發,績效工資不發,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崗老師要求,完成工作量,獲取績效工資。
5.計劃內國內課程進修、訪學等,期間不要求工作量,績效工資全發。
6.員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課全額計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國際貿易理論》與《國際貿易實務》兩門理論課程的外聘教師,課時酬金標準為100元/課時,補助交通費400元。
8.教務辦曹毓能老師完成了教務秘書的全部工作職責,按學校下撥的1個缺編補貼標準發放其工資。
9.繼續保留2%項目標時。
10.在商學院雙肩挑且帶編的人員,完成了標準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據商學院二級教授的績效工資標準補齊其差額部分。
11.管理人員績效工資按學校和學院文件執行。
出席人員:
記錄人:
1、職稱評定時間;
3、前兩項相同,按參加工作時間(以教育局人事檔案為準);
4、前三項相同,按原始學歷,學歷高者優先。
二、前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上半年沒有上班的教師,也進行平均分配;
三、后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嚴格按照考核方案執行。
2、關于男教師年滿55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于年老體弱出勤率達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項第1條待遇,出勤率超過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計考核分數,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減計考核分。
五、優秀及先進指標的發放方案:
1、評優秀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2、評先進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3、評優秀的教師積分前2名的仍有資格可以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前先進的評選,其他的教師沒有資格再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先進的評選。
邯鄲縣第十二中學
20xx年1月4日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六
1、職稱評定時間;
3、前兩項相同,按參加工作時間(以教育局人事檔案為準);
4、前三項相同,按原始學歷,學歷高者優先。
二、前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上半年沒有上班的教師,也進行平均分配;
三、后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嚴格按照考核方案執行。
四、
由于年老體弱出勤率達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項第1條待遇,出勤率超過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計考核分數,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減計考核分。
五、優秀及先進指標的發放方案:
1、評優秀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2、評先進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3、評優秀的教師積分前2名的仍有資格可以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前先進的評選,其他的教師沒有資格再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先進的評選。
××縣第××中學
××××年××月××日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七
獲取工資仍然是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工資發放調整會議紀要該怎么寫呢?下文是工資發放調整會議紀要,歡迎閱讀!
一、陽平
1、認真套改。
2、規范發放:除教學考核外的發放,須先請示局里,同意才可發放,否則都暫停,年終發放、高考獎勵縣政府會做相關安排。
3、厲行節約。
二、焦連青
1、績效工資由人均2萬元增加2.4萬元,30%考核發放由6000元/年增加到7200元/年,義務制教育學校補發20xx年上期獎勵性績效工資600元/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非義務制教育學校由校長決定是否補發。
2、返崗、新錄入人員在備注欄中注明進入時間。
3、借調人員在備注欄中注明借調單位,只造表不發放補發工資。
4、辭職人員(劉勝文、周靜)、死亡人員(譚石甦、周建湘)補發到辭職或死亡該月。
5、在11月5號前將電子文檔發至陳新海郵箱,交紙質文檔3份,并要加蓋公章和校長簽名。
6、套改后的教職工績效工資須在學校公示。
7、1-10月份增加的績效工資,在11月份全部補發到位
8、初中生義務教育保障金由7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補差0.33萬元暫時維持原狀。
三、陳新海
1、這次套改按新職稱造表,從2月份補起,其中新晉級的工資表上還未體現,但晉級名單文件已發到各學校辦公室。
2、造發以9月份工資為準。
3、死亡、辭職增減要及時上報。
4、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資套改事項收尾。
四、管志剛
(一)、學校旱廁申報。
(二)、項目結算:
1、工程完工后60天內完成結算;
3、5萬元以上的項目,申報、審批、招標、結算等要走程序。
(三)、建設項目結算資金不得超過項目預算資金,不然很難進入結算程序,如實際需要工程增加,必須要先向建設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申請,批復后才能動工。
(四)、工程現場簽證人員一定要實事求是,隱蔽工程要拍照、繪圖,所簽證材料不符合實際,要負法律責任。
五、周志剛按實際填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用床課桌質量檢查統計表。
會議時間:20xx年10月9日下午會議地點:總務處(1)辦公室
參加人員:應廣傳、張金鍵、張幸平、胡忠兆、董振強
1.工資組成分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三塊,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當月計算發放,獎勵工資當月考評按學期發放。
2.根據討論情況由總務處起稿《20xx永康一中臨時工工資擬調方案》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
3.食堂臨時工工資按學校統一規定模式執行,并套用學校統一格式制定臨時工工資表。
一、基本工資:
1、普增100元/月;
2、制度考核工資(制度以公司備案為準)增100元/月。
調整后基本工資:800元+100元(制度考核工資)。
二、未參保職工:在執行正常工資的基礎上,從20xx年算起,工作每滿一年(全年出勤達到300天,公司統一放假除外)再增加1200元/年,兩年后增加到2400元/年封頂,長期執行,由公司憑考勤支付,年底兌現。年初未參保人員和新增人員必須到公司備案批準后錄用。
三、退休返聘人員:在執行正常工資的基礎上,從20xx年起執行1200元/年(全年出勤達到300天,公司統一放假除外),長期執行,由公司憑考勤支付,年底兌現。
年初退休返聘人員和新增退休返聘人員必須到公司備案批準后錄用。
四、職務補貼:公司正、副職均增200元/月,中層增50元/月。取消電話費補貼,電話費由各部門解決。
調整后職務補貼:正職600元,副職500元,中層200元。
五、董事長:執行1500元/月補助。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八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職工工資由銀行統一發放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績效工資發放似乎更顯公平。下文是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范文,歡迎閱讀!
1、職稱評定時間;
3、前兩項相同,按參加工作時間(以教育局人事檔案為準);
4、前三項相同,按原始學歷,學歷高者優先。
二、前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2、上半年沒有上班的教師,也進行平均分配;
三、后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嚴格按照考核方案執行。
2、關于男教師年滿55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于年老體弱出勤率達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項第1條待遇,出勤率超過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計考核分數,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減計考核分。
五、優秀及先進指標的發放方案:
1、評優秀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2、評先進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3、評優秀的教師積分前2名的仍有資格可以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前先進的評選,其他的教師沒有資格再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先進的評選。
邯鄲縣第十二中學
20xx年1月4日
一、李杰和石昌林績效由中心校考核確定等次數額。
二、除校長和新分配教師外,其余9名教師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確定績效等次。
三、按本校方案,9名教師等次確定見附表。
xxx小學
20xx年12月7日
1.科研考核執行準則:按學校和學院考核標準同時執行,但不疊加。具體來說,未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學校文件;達到學校標準科研工作量,但未達到商學院標準科研工作量時,執行商學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標準教學工作量者,按學校規定和商學院文件執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額=(1-實際工作量/標準工作量)×績效工資。
3.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留學時間在三個月以內,績效工資按同職級平均標準發放;三個月以上的,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超過三個月的期間,先行發放績效工資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崗位后再補發。
4.在讀博士可以在兩種績效工資發放方式中選其一:第一,無工作量要求,全額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資全發,績效工資不發,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崗老師要求,完成工作量,獲取績效工資。
5.計劃內國內課程進修、訪學等,期間不要求工作量,績效工資全發。
6.員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課全額計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國際貿易理論》與《國際貿易實務》兩門理論課程的外聘教師,課時酬金標準為100元/課時,補助交通費400元。
8.教務辦曹毓能老師完成了教務秘書的全部工作職責,按學校下撥的1個缺編補貼標準發放其工資。
9.繼續保留2%項目標時。
10.在商學院雙肩挑且帶編的人員,完成了標準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據商學院二級教授的績效工資標準補齊其差額部分。
11.管理人員績效工資按學校和學院文件執行。
出席人員:xxx
記錄人:xxx
共
2
頁,當前第1
頁1
2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九
為實施《海南師范大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試行)》中有關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做好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特制訂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項目
(一)崗位津貼
(二)效益津貼
(三)特殊津貼,包括:
1、專業技術特殊津貼
2、領導責任津貼
(四)獎勵津貼
績效工資依據《海南師范大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實施范圍,按不同項目分別發放。其中,崗位津貼、效益津貼、領導責任津貼按照本發放辦法的具體規定發放,專業技術特殊津貼和獎勵津貼分別按照另行制訂的單項具體規定發放。
(一)凡在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聘在崗教職員工,按時按質完成基本崗位工作量并且考核合格,均可享受相應崗位職務工資待遇。達到學校規定的崗位津貼工作量標準,則可按照相應的崗位津貼等級發給崗位津貼(自籌經費單位或部門的崗位津貼、效益津貼的經費來源為其自籌資金)。非事業編制的合同制聘用人員,只執行聘用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1、在財務部門設置的會計專業技術崗位;
2、在審計部門設置的審計專業技術崗位;
3、在檔案部門設置的檔案專業技術崗位;
4、在圖書館設置的圖書資料系列專業技術崗位;
5、在實驗中心設置的實驗系列專業技術崗位。
(三)經任免機關批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僅限省編委核定機構的副處及其以上崗位),按正職標準執行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僅保留副處及其以上原工資待遇,不在我校內設機構的副處及其以上崗位任職者,其崗位津貼、效益津貼按低一級崗位標準執行。
(四)機關(教輔)部門崗位津貼由人事處審核,財務處按核定額按月預發,年末根據年度考核結論結算。
機關(教輔)部門效益津貼的發放額度在每學期末根據全校各教學部門匯總的效益津貼發放額度進行調整核算后發放,不得超過全校教學部門總的效益津貼平均水平。
具有高校教師資格的機關(教輔)部門的坐班制工作人員,如占用坐班工作時間在各教學學院兼任教學工作,一般不得超過每周4節的工作量,課時費由開課學院參照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課時費標準計發。
(五)教學部門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由人事處審核,財務處按核定額在學期末預劃撥。在學校按照各部門的年度考核結論分等級確定實付比例后,再進行年度結算。各教學部門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和自身情況及學科(課程)建設的實際,制訂本部門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具體發放辦法。
對于工作量超過學校規定的相應崗位合格工作量標準者,方可發放崗位津貼,否則不予發放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
各教學部門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具體發放辦法,須經本級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并公示,報人事處審批后執行。
在學校對教學部門的考核結論劃分不同等級之前,學校劃撥各教學部門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總額的實付比例,一律按照100%的比例劃撥。
(六)在專業技術崗位分級設置完成之前,劃撥各學院崗位津貼時,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津貼分別暫按三級、四級分別占正高崗位數的30%、70%,五級、六級、七級分別占副高崗位數的20%、40%、40%,八級、九級、十級分別占中級崗位數的30%、40%、30%,十一級、十二級分別占助理崗位數的50%控制劃撥總額。因在崗人數偏少,不足以按比例設置高等級的崗位等級者,則按照現崗位等級系數劃撥。各學院應當根據各崗位等級控制比例,自行選拔確定本學院在專業技術崗位分級設置完成之前暫時執行三級、五級、六級、八級、九級、十一級崗位的崗位津貼的人選。
1、根據學校當年度可用于分配的經費總額的規定比例,確定用于分配的普通生學費收入分成可占全校普通生學費總收入的比例,由此確定全校普通生學費收入分成總額。
2、根據全校及各學院(專業)實際繳費的在校生人數、學費標準和相應學費收入額、教師編制及其他人員編制定額等因素,確定各學院每一人員編制相應的普通生學費收入的分成額,再據此把普通生學費收入分成總額分攤到各學院。
(八)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的課時費,按照以下辦法劃撥和發放:
1、根據相應的教師編制數額,按學期核定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的崗位津貼總額,其中,每一編制的崗位津貼具體數額,原則上按照副教授六級崗位津貼的全校人均值確定。
2、教務處根據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任課教師的教學計劃課時、授課班級人數、教師職務等級等情況,確定計發課時費的標準課時數總數。人事處根據教務處核定的標準課時總數和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的崗位津貼總額,確定每標準課時計發課時費的數額。
3、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任課教師的課時費,分別劃撥到任課教師所在學院,由其所在學院發放,原則上應全額發放給任課教師本人。如任課教師所在學院內專業教育類課程的課時費低于公選課課時費水平,其所在學院可從劃撥到學院的公選課課時費總額中提取15%用于本學院的二次分配。
(九)各學院互開專業教育類課程的課時費,按照以下辦法劃撥和發放:
1、各學院互開專業教育類課程的課時費,按照授課教師完成的標準課時數計發,每標準課時應發課時費的數額,與同一學期全校性素質教育公選課每標準課時的課時費數額保持一致。
2、各學院互開專業教育類課程由教務處根據教學計劃和班級人數,核定授課教師完成的標準課時數,人事處按照每標準課時應發課時費的數額,在劃撥各學院崗位津貼時,從設課學院把相應數額的崗位津貼轉撥到授課教師所在學院,由授課教師所在學院按其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3、本學院課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使用其他學院提供的實驗技術場地設備和教輔服務的學院,一律按照每標準課時10元的數額從本學院把相應數額崗位津貼轉撥給提供實驗技術場地設備和教輔服務的學院。其標準課時由教務處核定,人事處審核辦理轉撥崗位津貼事宜。
(十)各學院自行返聘或外聘的授課教師,以及從機關(教輔)部門聘請的授課教師,由該學院按其與應聘授課教師書面約定的標準發放任課教師課時費,此類課時費(含外國專家超定額工作量部分)由聘請授課教師的學院支付。
(十一)新入校工作人員,從來校報到上崗之下月一日起計發;新任職務人員從任命之下月一日起計發。
(十二)符合計劃生育規定休產假者,崗位津貼照發。
(十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或停發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
1、經批準脫產培訓進修學習3個月以上者,學習期間減發崗位津貼的50%,停發效益津貼。培訓進修人員與學校簽訂的培訓進修協議(合同)中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因函授學習或培訓進修需要短期(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請假者,按事假的有關規定處理。規定的脫產培訓進修期滿,沒有按時回校返崗工作者,按曠工的有關規定處理。
2、按照我校《關于待崗人員管理的規定》被列為待崗人員者,自待崗之下月一日起,停發包括崗位津貼、效益津貼在內的全部績效工資。
3、年度考核不稱職者,扣(停)發1年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非見習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不予確定考核等次者,或者因拒不參加年度考核而沒有考核結論者,下一年度崗位津貼按照低一級崗位的標準發放,已在最低一級崗位者按80%發放,并扣(停)發1年效益津貼的50%。年度考核基本稱職者,告誡期內停發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如告誡期滿后定為稱職者,自告誡期滿之月的下月一日起,崗位津貼按照原崗位的標準發放,效益津貼按照原崗位標準的80%發放1年。
4、受職能部門通報批評者,減發當月崗位津貼的50%和效益津貼,受學校通報批評者,停發當月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受黨內警告處分或行政警告處分者,從處分之下月一日起的1年內,扣(停)發崗位津貼的50%,并扣(停)發1年的效益津貼;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者,扣(停)發1年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
5、曠工1-4天者,停發當月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連續曠工5天或1年累計曠工10天的,扣(停)發1年崗位津貼的50%,并扣(停)發1年的效益津貼;連續曠工超過6天或1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扣(停)發1年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1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按照辭退的有關規定處理(屬于合同制聘用人員的按照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6、連續事假滿10天或連續病假滿20天者,停發1個月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在1個學期內,累計事假11-15天或病假21-30天者,減發該學期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的各40%;累計事假16-20天或病假31-40天者,減發該學期崗位津貼的60%并停(扣)發全部效益津貼;累計事假超過20天或病假超過40天者,停(扣)發該學期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事假或病假的準假期滿,沒有按時回校返崗工作者,按曠工的有關規定處理。
7、各部門(單位)考勤主管人員和考勤工作人員在考勤工作中有失職守,導致曠工、病事假人員應停(扣)發的工資或各項津貼未能停(扣)發,并造成學校經濟損失者,按照損失額度扣發相關考勤工作責任人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
8、因故出國出境者,從出國出境之下月一日起停發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如屬因公出境30天內返校者,可予以補發出國出境期間的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超過30天者不再補發。
9、因故(包括調動、借調到外單位、離退休、提前離崗、辭職、辭退、解聘待崗等)離崗者,自離崗之下月一日起停發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由省委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臨時選調到省級有關主管部門掛職者,自離崗掛職之下月一日起,在3個月內停發效益津貼,自第4個月起停發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
10、學校有關教職員工考勤、獎懲等其他規定中,對績效工資的扣(停)發問題有特別規定且其扣(停)發數額標準高于本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否則按本規定執行。其它經學校認定需要減發或停發的,按學校決定執行。
(十四)因年度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而扣(停)發崗位津貼的節余經費,由學校統一用于補充獎勵津貼經費,不劃撥到相關部門(單位)。
(十五)自籌資金發放績效工資的部門(單位),在自籌資金收入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的前提下,其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的標準,可以根據自籌資金增加的幅度,按照學校發放機關(教輔)部門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平均值的1至1.5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1.5倍。其以加班費形式發放的績效工資,如不超過學校維持經費支付加班費的統一標準,可不計入1.5倍的限制額內,超過統一標準的部分仍計入;在自籌資金收入與上一年度持平或減少的情況下,其績效工資的標準,原則上應與其上一年度的平均水平持平或相應降低。
現有的自籌資金發放績效工資的部門(單位)包括: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校園網絡中心、高校師資培訓中心、后勤集團(包括附屬小學、幼兒園、醫院、學術交流中心)、海南教育期刊社、海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四、領導責任津貼發放的具體規定
(一)凡在我校內設機構的副處及其以上崗位任職者,按時按質完成基本崗位工作量并且年度考核合格,均可按照相應管理崗位的津貼標準,發給領導責任津貼(自籌經費單位或部門的領導責任津貼的經費來源為其自籌資金)。
(二)領導責任津貼由人事處審核,財務處按核定額在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預撥半年額度的80%,在完成相應公歷年度的年度考核之后,再根據年度考核結論核算。
(三)經任免機關批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僅限省編委核定機構的副處及其以上崗位),按正職標準執行領導責任津貼。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減發或停發領導責任津貼:
1、除因病請假者外,凡按照崗位津貼和效益津貼發放的具體規定,不予全額發放其崗位津貼或效益津貼者,在被減發、停發崗位津貼或效益津貼期間,一律停發。
(一)學校對二級分配進行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單位)績效工資發放統計報表經人事處、財務處按職能分工審核批準后執行。學校對于違反校、院兩級收入分配原則與辦法的現象進行制止與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責任人給予懲戒。
(二)原屬事業編制內的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按月發放,自20xx年3月1日起,在原有發放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
(三)電話費、桂林洋校區交通費補貼辦法另行制訂。
六、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工作會議紀要篇十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并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將執行此方案。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范后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余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周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周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周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周(含兩周)、累計事假超過一周(含一周)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周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后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后,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范后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后,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干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后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發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