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調整最低工資請示報告篇一
法定的最低工資制度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
勞動合同
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限度的勞動報酬的制度。下文是調整最低工資請示,歡迎閱讀!縣人民政府:
我局屬縣環境衛生管理所是城區從事環境衛生工作管理的專業隊伍。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環衛工作量也隨之增大。環衛作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也逐年增多,目前已聘用環衛臨時人員598人。因工資待遇低,勞動強度大,環衛作業臨時人員流動性較大,成為了制約環衛管理的瓶頸。為穩定職工隊伍,保障各項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川府發【20xx】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四川省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20xx年1月1日起發布實施。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分別為每月800元、880元、960元、1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8.4元、9.3元、10元和11元。)結合趙縣長20xx年1月17日城管工作調研精神,特懇請縣人民政府,從20xx年1月起將環衛臨時作業人員工資從現在每人每月650元上調150元,即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資標準800元計發,并納入財政統一預算。
特此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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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領導:
一、調整的原因
二、調整的原則
1、兼顧公司、員工二者利益的原則;
2、充分體現人盡其才、按勞取酬的原則;
3、優化設崗、以能定崗、以崗定責、以崗定薪的原則;
4、便于操作和執行的原則。
三、調整的方法
2、新招聘技術工人與公司原固定技術工人實行相同的報酬支付形式;
3、為新、老技術工人辦理保險,繳納費用……
這部分工人為公司的核心技術力量,能全面掌握綠化項目建設及養護工程中的所有技能,如我公司不能保證市場工資待遇,該類技術人員的缺失,對公司來說影響巨大。
我公司為了更好、高效的完成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為了減少優質員工流失,及新員工的招聘工作,特此申請調整,請領導給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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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公司領導: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xx]128號),杭州市從20xx年8月1日起,調整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650元,我司將根據杭州市和臨安市發布的通知,調整杭州區域員工的基本工資為1650元/月,臨安區域員工的基本工資為xxxx元/月。
妥否,請領導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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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調整最低工資請示報告篇二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今日指出,人社部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截至9月底,全國有21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13.3%。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新聞發布會,通報2019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進展情況。
李忠在介紹勞動關系工作進展情況時指出,一是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取得新進展。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和新修訂的
勞動合同
法,指導督促企業按規定調整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做好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指導。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截至9月底,全國有21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13.3%。勞動標準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加強了對地方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指導,規定2019年9月3日放假期間勞動者工作工資計發辦法。二是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機制不斷完善。推動健全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推進基層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前三季度,全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案件60.7萬件,涉及勞動者85.2萬人,同比增幅為16.3%和18.1%。
三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推動建立省級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截至9月底,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27.5萬件,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44.4萬戶,督促用人單位與284.3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追發勞動者工資等待遇324億元,涉及勞動者344.8萬名。
李忠還介紹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督促各地制定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繼續推動做好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依法規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轉型升級和兼并重組中的勞動關系處理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調解仲裁工作。加強基層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提高調解仲裁結案率。推動完成仲裁院建設和街道(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平臺調解組織建設目標任務。
三是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研究制定用人單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社會公布意見。指導地方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社會保險情況的監管力度。加大力度解決拖欠工資問題,開展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法檢查。
調整最低工資請示報告篇三
最低工資的標準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調整的,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近期,人社部表示,在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時間,由每2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2-3年至少調整一次,且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之所以將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期限拉長,主要是由于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經營困難。
截至5月底,今年全國31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中只有7個省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上海、天津、江蘇、山東、遼寧、重慶、海南,平均上調幅度為11.35%,其中重慶市上調幅度最大,由1250元上調至1500元,漲幅為20%。
近年來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穩步提高,有些省份幾乎每年調整一次,在2019-2019年期間,全國分別有25個、25個、27個、19個、2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不過2019年至今,大部分省份還沒有動靜。
根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在2019-2019年期間,已經調整地區平均增幅分別為22.1%、20.1%、17%、14.1%、14.9%,經濟下滑壓力下,2019年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有可能萎縮,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幅度有可能降至10%以下。
從最低工資的政策調整上來看,主要體現兩方面:一是調整的周期延長,二是上調幅度收窄。對于中低層收入的人群而言,這顯然是個負面影響。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保障貧困及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讓這些人的工資水平能否應付得了最基本的生活。生活中有很多基層勞動者,包括清潔工搬運工、修理工、推銷員、服務員、鐘點工、傭人等,這些人群的工資收入往往處于社會的最低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主要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也最能影響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在很多企業中都設有銷售或推銷等崗位,從事這些職業的員工的基本工資往往就是當地的最低工資,大部分收入是由銷售提成構成的,如果銷售業績不理想,那么有可能就只能拿到最低工資。因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這些銷售崗位人員來說也有較大影響。
有一些運營不規范的小企業,雖說給員工發的工資并不低,但是為了達到逃稅、漏稅或減輕企業負擔的目的,員工的社保、納稅都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繳納。對于員工來說,雖然說到手的工資多了,但實際上卻吃了大虧,利益受到了損害,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他們也有影響。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及銷售人員來說,如果最低工資標準沒有上調或上漲緩慢,也就意味著他們的到手工資有可能也會原地不動或增長得特別慢,這也是最直接的影響。
社保對于職工來說意義重大,如果公司給你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五險一金,員工的實際利益會受到很大損害,比如養老金賬戶中的錢會少很多,退休金也要少領;公積金賬戶受到的影響更大,錢直接少了大半,員工貸款買房會受到限制;雖說納稅少了,但是很多情況下由于納稅標準不夠,你將無法享受一些待遇,比如工作居住證就要求員工每月納稅金額至少為150元。
正常情況下,公司都會有一些帶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資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的話,那么你休帶薪假的時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資。設想一下,在北京同樣是月薪8000元,別人休產假每個月可以繼續拿8000元,你休的話每個月卻只能拿1720元,四個月就直接少了至少2.5萬元,多吃虧啊。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放緩或是幅度下降,意味著整個經濟表現不佳,企業的生存環境惡化,實際經營利潤也會受到壓縮,在這種狀況下員工的待遇也會受到影響。所以,不要再說最低工資標準工資與你無關了。
調整最低工資請示報告篇四
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普遍較快增長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按照最低工資增長高于經濟增長原則,每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7年,四檔最低工資標準平均達到每月2000元左右。
小編了解到,上一次浙江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14年8月1日。
2014年8月1日起,浙江省新的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檔,之前每檔則分別為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檔,之前分別是12元、10.7元、9.7元、8.7元四檔。
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哪個縣市區適用哪檔標準,全省各市將根據所轄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并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按往年慣例,杭州、寧波等經濟發達地區的市區,可能會選擇最高檔標準;經濟較發達的小城市,則一般采用第二檔最低工資標準;省政府確定的欠發達縣和重點欠發達縣,最低工資標準多數會選取第三檔或第四檔。
調整最低工資請示報告篇五
記者從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7月1日起,湖南省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報湖南省人社廳備案。
湖南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為 2015年,時間跨度為2015年1月1日至今。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 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根據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年的6月份調整一次,適用時間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發生特殊情況時,調整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湖南省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項目:
(一)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獎勵性工資;
(四)用人單位通過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六)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延伸閱讀】
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最低工資收入的法律制度,是一種適用于全行業的國家標準。按照統一要求,最低工資的測算有兩種方法:比重法與恩格爾系數法,兩種方法均參考上年度當地人均生活費用、職工個人社保公積金費用、全市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失業率、贍養系數等六個指標,根據不同的測算公式,綜合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