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一
一、檔案室是單位存放各類檔案的保密重地,實行專人管理,非檔案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檔案室應落實“三鐵一器”措施,確保鐵門、鐵窗、鐵柜的安全牢固,監視器的正常運行。
三、要有足夠的合乎要求的檔案裝具,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柜架擺放位置應與墻壁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離,每行柜架間距不小于60厘米(密集架除外)。
四、檔案室應配備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塵、防強光、防高溫、防霉等設備,并相應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或與檔案無關的物品,對電源、線路、開關插頭等要定期檢查,發現有火災隱情應立即報告處理。
六、檔案室內要做到現場整潔,檔案柜排列科學,通道順暢。
七、檔案室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檢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八、檔案室接收檔案要雙方當面清點核對,及時登記、編目。日常管理應做到檔案、帳薄、檢索工具相符。借閱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和注銷手續。因利用、整理、復印等原因拆卷的檔案,使用后應及時裝訂。
九、檔案室應定期對各類檔案進行清點,做好清點記錄。檔案人員工作變動或出現重大事故應隨時清點,并辦理交接手續或寫出書面報告。
十、檔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檢查中發現檔案破損、褪色,應及時修復或復印,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注銷帳卡時,要寫明原因,保存依據。
十一、對檔案室要把好檔案出入關,出門要關掉電源、關好窗戶,放下窗簾,鎖好鐵柜、鐵門,決不能掉以輕心。
十二、要做好檔案室的安全保密預防工作,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強化安全管理。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二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與公司實際情況相符合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公司的正常運行,優化管理有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的具體內容,歡迎大家借鑒。
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合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實施細則》,做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維修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
勞動合同
。第四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公司由法務課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六條 《信息評審表》(詳見附加一)是公司簽訂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公司處理訂單的唯一依據,反映的是《
購銷合同
》中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第七條 《信息評審表》的修改及變更,擔當人必須書面進行確認,嚴禁打電話或口頭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第二日以書面形式確認,管理課負責督促。
第八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取得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加蓋與營業執照副本公司名稱一致的公章,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合同。
對方為個體戶或自然人的,應當取得由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填寫《信息評審表》,注明客戶名稱、姓名、合同總額、具體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標的物型號及數量。
第十條 訂立合同前,銷售合同的擔當人應當提供客戶確認的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
第十一條 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及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作為《信息評審表》的附件,與《信息評審表》一并提交公司進行合同評審。
第十二條 《信息評審表》的審批流程為:管理課對成本進行核算,法務課對合同形式要件進行審核,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及總經理進行批準。
第十三條 《信息評審表》營業本部長簽字后由合同管理員建立客戶基本信息。
第十三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 對外訂立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銷售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五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總務部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
委托書
,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第十六條 對外訂立的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營業本部長特批。
第十七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十八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至少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課、法務課、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課門和法務課留存建檔。
第二十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二十一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二條 法務課應根據合同編號建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三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法務課通報情況,法務課填寫《風險預警表》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第二十四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管理課應當督促業務擔當人讓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二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要求先開具發票后付款的,必須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經管理課及財務課對客戶名稱及票面金額確認后,由管理本部本部長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課出具發票。
合同對方在沒有付清全款的情況下,要求我公司出具全額發票的,必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及《收到全額發票回執》。
第二十六條 《收到全額發票回執》由業務擔當人向法務課索要,法務課負責人員與財務進行核對后進行填寫并登記,交由具體擔當人員,擔當人最遲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簽字蓋章的回執交法務課存檔。
第二十七條 業務擔當人應在發貨前將雙方簽字生效的合同寄回公司管理課,否則中止發貨。
對于客戶原因無法在發貨前寄回公司的應當在發貨日前兩日填寫《發貨
通知書
》由銷售總監簽字,方可執行。第二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客戶到期應付款出現超過三個月的情況,具體業務擔當人員應當要求客戶進行尾款確認,并加蓋客戶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三十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關于到貨地址、工程量的增減、安裝期限的變更、付款方式及金額的變更等改變原合同內容的雙方洽商必須與客戶簽訂《變更協議》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該變更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檔案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管理課、法務課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營業本部長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二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三十三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業務擔當人負責處理。擔當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三十四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讓利協議》及其他處理尾款的
協議書
應當按照合同審批權限處理。(業務擔當——區域銷售總監——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第三十六條 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法務課協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 提請法務課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如下:
1、擔當人填寫《訴訟申請表》。
2、法務課接到《訴訟申請表》后,按照程序轉交領導審批。
3、法務課擔當人員核實單位名稱及付款明細,制作訴訟相關文件,蓋章審批。
第三十八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由各區域擔當人員負責文書的跟蹤或履行。
對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法務課指派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法務課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條 與對方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等有關資料,應當交法務課統一匯總、歸檔。
第四十一條 法務課負責公司業務及采購合同的管理與匯總工作,管理課指定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并指定專門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
第四十三條 法務課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
4、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辦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8、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9、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合同檔案。
10、建立合同管理臺帳。應根據各部門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內容詳見附件二、合同管理臺帳)。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四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協助法務課合同管理的義務是:
3、發貨部門一個月轉交一次到貨單;
第四十五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十六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xx有限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三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中小學校的管理,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云南省中小學常規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學校領導的管理常規
1.認真執行法律法規。
學校領導者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指示、規定,依法治教,保證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遵循教育規律,建立學校工作規范和良好的秩序,優化育人環境,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
把素質教育貫穿于學校工作的全過程,貫穿于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各個方面。
以提高國民素質為根本宗旨,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分工負責學校工作。
學校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外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是學校一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工作,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副校長協助校長分工負責相應的工作,對校長負責。
學校內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的工作計劃實施,對分管領導和校長負責。
規范學校領導職數配備和內設機構設置。
(1)普通中學、完全小學配備校級領導3人,內設機構為教務處、學生處、總務處;高中(完中)學校在24班以上的,可增設學校辦公室;達30個班以上的再可增設科研處。
各內設機構可配備領導1-2人。
農村小學(1-3年級)或分校、教學點指定1 名教師負責學校工作。
鄉鎮中心小學設教學總輔導員1人,列入教務處成員,各學科輔導員由學科教研組長兼任。
(2)學校黨組織和群眾團體按有關章程建立。
學校行政管理人員、黨群組織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按照專兼結合的原則,可以相互兼職,也可以由教師兼任。
3.建章立制,依法治校。
學校領導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教育規律制定和健全學校管理規章制度。
要結合本校實際,首先制定好學校章程,使之成為學校管理的基本法;在學校章程的基礎上,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制定德育管理、教學管理、后勤管理、財務財產管理、校園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各種崗位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標準,并作為檢查和考核教職員工工作的依據。
4.規范學校管理過程。
學校管理工作應包括:計劃----執行----檢查----總結這四個環節,構成完整的管理過程。
(1)全面規劃學校工作。
學校要在發展規劃的框架內,每學年(學期)開學前,要精心制定本學年(學期)學校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形成學校工作計劃,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并印發到各處(室),組織教職工學習。
各處(室)、科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根據學校總體目標和任務的分解,制定貫徹學校工作計劃的方案(即工作計劃),上報主管處(室)。
學校所開展的專項、專題活動也應在事前充分做好計劃,按計劃開展工作。
(2)全面執行工作計劃。
學校工作計劃確定后,分管領導要經常檢查督促指導各處(室)、科組和教職工全面執行工作計劃,全面開展工作。
(3)及時進行工作檢查。
及時檢查督促是確保各項工作計劃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
只有計劃,沒有檢查,計劃就會容易落空。
學校領導要建立工作檢查制度,每四周要組織檢查一次計劃執行情況,專項工作要按完成任務的時間周期,分階段進行若干次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通過檢查,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的全面開展。
(4)及時總結反饋。
學校各項計劃任務完成后,校長或分管領導要認真總結計劃執行的情況、取得的實效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影響工作計劃執行效果的原因,為制定新的工作計劃提供依據。
學校各方面工作,每學期要總結評比一次,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
(5)建立值日(值周)制度。
要建立學校領導值周、教師和學生干部值日制度,用專用的值日(值周)記錄薄檢查記錄師生出勤情況、教育教學活動情況、衛生情況、安全情況和學校內務情況以及當天學校的大事,作為學校管理過程的原始資料,妥善保管。
5.切實做好開學工作。
新學年開學前,學校要抓好學生入學、招生和新生編班工作;落實人事、教學和生活用房及設施安排。
學校領導要組織人員清理校園校舍,檢查和維修校舍、課桌,打掃環境衛生,清洗食堂炊具餐具;組織購買課本和辦公用品,印發“三表”(校歷表、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充分做好開學準備工作。
每學期開學第一天校長要組織領導成員,對各處(室)、科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的工作和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堅持工作例會制度。
一是學校行政會每周一次,由校長主持,分管領導分別匯報本周學校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確定下周工作項目(周計劃);二是班(年級)主任會議間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或學生處主任主持,班(年級)主任匯報班級管理和學生思想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學生德育工作中的新動向、新問題。
校長做學校工作報告、財務決算、報告上屆教代會代表意見和建議辦理情況、征求教職工的辦學意見、討論通過學校經費支出預算方案和重大事項。
七是校會,每學期1-2次,由校長或副校長主持,由校長或副校長總結本學期(階段)取得的成效與經驗,總結表彰先進,提出下學期(下階段)目標、任務和要求;八是要認真執行升降國旗制度,每天升降國旗,每周一舉行升旗儀式,學校領導或聘請上級領導、先進典型作“熱愛祖國,立志成才,報效國家”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九是每學期一次的開學(畢業)典禮和表彰會。
十是定期組織召開全校性或年級性的專題教育會。
學校領導要充分做好工作例會準備工作,提高會議質量。
凡是會議都應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7.實行民主管理學校。
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工作人員要發揚民主作風,辦事公道,以身作則,廉潔自律,依靠教師辦學,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要經常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依靠他們貫徹落實學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項基本要求,盡心盡力為教師排憂解難,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
要完善校務公開制度,每期結束時,要組織教師代表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核,并公布一次學校經費收支情況,公布審核情況。
8.妥善安排期末工作。
要認真組織期末復習考試和學期結束工作,教師、班主任、科組和各處(室)要認真寫好工作總結,上交學校;學校要認真總結本學期工作的措施、經驗和成績,形成書面總結,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領導要督促班主任認真填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督促有關人員收集、保管好各種資料圖表,妥善保管教學儀器、設備,安排好師生的假期生活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9.抓好檔案資料管理。
學校的教育教學設施及固定資產檔案、證件(土地證、房產證、法人登記證、收費許可證、辦學章程等)、合同、協議、財會檔案等重要檔案要有鐵柜存放,專人保管;黨政檔案、師生檔案、教學檔案、值周(值日)記錄、會議記錄、各種規劃(計劃)、檢查記錄、工作總結等要按年度分類立卷,專人專柜保管。
規模較大的學校要設有檔案室,一般學校應有專門檔案柜。
檔案管理人員變動時,要辦理移交手續。
二、教職工的管理常規
10.抓好政治業務學習。
每周組織一次教職工政治或業務學習,圍繞中心工作組織教師學習政治理論、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教學改革先進經驗,不斷增強教職工的政治敏銳性,不斷更新教育觀念,不斷提高教育理論水平。
11.組織教師參加繼續教育。
要根據學校教學實際和教師的實際,選定培訓專題,組織教師參加校本培訓;制定教師專業發展目標,激勵教師自學、自練,不斷提高崗位能力;實行師徒結對的帶訓制度,加快新教師成長;鼓勵支持教師參加學歷提高進修,不斷提高教師學歷水平;積極開展校本教研,引導教師開展教學總結反思,發現教學上的問題,設計解決問題的方案,開展行動研究,促進教學問題的解決,不斷提高教師教研的參與面和實效性。
12.抓好師德教育工作。
要經常性地根據教師的實際,有針對性地組織教師學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師行為準則、教師工作紀律,學習先進教師的事跡。
實行師德考核評價制度,師德考核評價要廣泛聽取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群眾的意見,凡是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評先評優和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要積極開展“七好教育”,教育全體教職工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堅持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13.督促教職工履行職責。
按照國家要求,督促教職工遵紀守法,執行崗位職責和師德規范,愛崗敬業,團結協作,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生身心健康,不得歧視、諷刺、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隨意停課,按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14.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
根據學校教職工編制總額和教師與員工的結構比例,合理設置學科教學崗位、后勤和教輔人員崗位,制定好各崗位條件和崗位工作要求。
在此基礎上,推行教職工競爭上崗和崗位目標責任制。
對履行崗位目標責任好,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能履行崗位責任的,要堅決調整其崗位。
15.加強教職工出勤管理。
學校應建立符合教師和員工工作特點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紀律,落實考核措施。
教職工請假審批:小學教職工請假3天以下的由校長審批,4至7天的由鄉鎮中心小學校長審批,8天以上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中學教職工請假7天以下的由校長審批,8天以上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有在編不在崗的或辭職的,學校都要及時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人事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16.健全教師業務檔案。
學校應以“一人一檔”的辦法建立健全教職工個人業務檔案,存檔內容包括:教職工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學習進修證明材料、個人教學計劃和總結(含論文、著作)、師德考核材料、出勤情況、教學成績統計、獎懲材料、年度綜合考核表等等。
三、學生的管理常規
17.健全學籍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生入學、轉學、休學、畢業(結業)手續完備。
中小學均不實行留級制度。
嚴格控制學生休學和流失,不得借故迫使學習困難的學生轉學或退學,不得接收不符合條件的轉學生和復讀生。
新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按規定及時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學生學籍。
要健全學生轉學登記制度,學生轉出要出具轉學證明,特殊原因須要休學的出具休學證明,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驗印的轉學證明接收外校(外地)學生,并及時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學籍轉入手續。
新學期開學時,要以班級為單位辦理學生注冊手續,一式兩份,一份存班主任,一份交學校,學校按年級按學期裝訂成冊備案。
18.規范學生的編班。
小學編班每班原則上不得超過45人,中學編班每班原則上不得超過56人。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編重點班、快慢班和尖子班。
公辦中小學不得舉辦全日制升學補習班。
開學時班主任要按學生的視力、身高等情況及時編排好學生座位表,以后每個月調換一次。
19.加強學生考勤管理。
實行每課考勤制度。
教師上課前應檢查學生出勤情況(檢查人數),記錄遲到和缺勤學生名單報班主任;若發現有無故缺課(曠課)的學生,任課教師應及時向學生了解原因,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自習課由班主任或班干部考勤。
班主任要加強檢查,經常掌握學生出勤情況。
四、德育工作的管理常規
20.健全德育工作網絡。
要建立和健全由學校分管領導---學生處--- 團隊組織—思想政治(品德)教師---班主任為骨干,全體教職工共同參與的學校德育工作網絡。
各學科教師要充分利用課程的德育因素,把德育有機地滲透到學科教學之中,充分發揮學科課程的育人功能,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教輔人員和職工要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為學生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以自己的言行教育和引導學生,做到服務育人。
21.加強思想品德教育。
把德育工作擺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八榮八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為基礎,以主題活動為載體,以課堂為主渠道,根據未成年人的思想實際和心理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養成教育,優化德育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德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
要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教育,加強“三生教育”,幫助學生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教育學生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執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德育工作規范。
要以誠信教育和養成教育為重點,加強教育,嚴格訓練,注重實效,完善學生操行考核辦法,使學生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
22.開展多種教育活動。
要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班、團、隊、學生會活動、傳統節日紀念活動和專題教育月活動;組織學生按規定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學校要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培養學生高尚的審美情趣,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23.調整和充實德育內容。
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調整和充實德育內容,改進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小學應從行為習慣養成入手,重點進行社會公德教育和誠信教育,聯系實際對學生進行熱愛家鄉、熱愛集體以及社會、生活常識教育。
初中加強國情教育、法制教育、紀律教育和品格修養。
高中階段注重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基本觀點教育。
對中學生進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
要對中小學生進行民族團結教育。
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24. 擴大學校橫向聯系。
要建立學校與家庭、社會的聯系制度,聘請校外教育輔導員和當地有關方面人員參與學生教育工作;要定期家訪或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辦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講座,幫助家長掌握正確的教育方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育人網絡。
五、教學工作的管理常規
25.嚴格執行課程計劃。
學校工作要以教學作為中心。
學校應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頒布的課程計劃(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開展教育教學工作。
每個學期都要及時訂購教材和教學參考用書,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研究課程計劃(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并嚴格貫徹執行。
開齊開足課程計劃(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訂足訂齊教材,不得隨意增減、變更課程和課時,不得隨意停課或提前結束授課。
未經縣教育局批準,學校不得停課組織學生參加社會活動。
26.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嚴格執行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
學生在校用于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小學不得超過6小時;中學不得超過7小時。
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為10小時,初中為9小時,高中為8小時。
節假日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
27.規范教學工作管理。
學校要加強教與學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備課(預習)、上課(聽課)、演示實驗、分組實驗、輔導(復習)、布置作業(做作業)、課外指導(課外學習)、教學改進(學習改進)、成績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確的要求。
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和各個環節的質量監控,特別要嚴格課堂教學管理,規范教師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考試與質量分析的要求;作業內容要精選,難易要適度,形式要多樣,數量要適當。
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保證學生作業負擔適量,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控制在一個小時以內;初中不得超過一個半小時;高中不超過兩個小時。
28.規范進校書刊管理。
教學用書由學校在省教育廳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向合法的發行部門征訂;學生學習用書(教學輔導資料)由學生在省教育廳統一公布的學生學習資源目錄中自愿購買,學校和教師不得統一為學生訂購。
堅決杜絕進校書刊中的商業賄賂行為、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
29.落實教學工作檢查。
要經常采取自查、互查、領導檢查等多種形式,對教學計劃的執行、教學進度、教學環節、教學質量等方面進行檢查,加強師生雙向交流反饋,及時了解學生課堂學習質量,改進教學,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要落實聽課制度,教師每學期聽課至少15節,年級組、學科組長以上每學期至少聽課20節,小學校長每期聽課至少25節,中學校長每學期聽課至少20節。
教師和領導聽課、評課均要有記錄。
30.加強教學質量監控。
學校要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的方式抽樣檢查教與學的質量,并認真進行質量分析,找出影響教學質量全面提高的原因,提出改進教學和學習方法的意見,指導教師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質量。
31.改進和完善評價制度。
學校領導和教師要按照新一輪課程改革的要求,更新教育觀、人才觀和質量觀,全面地、準確地評價教師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質量。
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和作為衡量教師工作和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要通過檢查評價,營造有利于學生生動活潑、積極主動地發展的和諧環境,鼓勵全體師生走向成功。
32.加強教育教學研究。
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教學研究計劃,充分發揮教研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為重點,以教學問題為研究對象,以教師為研究的主體,每學期每個教師都要有目的(解決自己教學或班主任工作中的某個問題)、有計劃地開展教研活動,鼓勵教師總結教研成果,撰寫教育教學論文,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教研組集體備課由教研組長主持,每周不少于2小時。
教研活動包括開展研究課、集體備課、交流校本教研的經驗等等。
六、體育衛生工作的管理常規
33.落實體育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按規定開設體育課和健康課,積極貫徹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推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開展學生體質健康檢測,不斷增強學生體質。
34.舉辦學生運動會。
學校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以田徑項目為主的全校學生體育運動會。
35.保證學生體育活動時間。
要開足課時,并因地制宜地積極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每天安排早操、課間操和眼保健操,每周安排3次以上課外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含體育課)。
36.落實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衛生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增強師生的衛生意識,培養講衛生的良好習慣,完善衛生設備設施,為斷提高學校衛生工作水平和質量。
37.搞好衛生保健工作。
辦有食堂的學校,要設立衛生監督員,每天都要對供應給學生的食物進行嚴格的衛生檢查,把好采購關、清洗關、制作關,切實防止病從口入,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食堂工人要有健康證明并定期進行體檢。
要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檢,對殘疾體弱和患有疾病的學生應提醒其監護人加強醫治,并加強心理健康指導。
要把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積極做好近視眼、弱視、沙眼、齲齒、寄生蟲病等學生常見疾病的預防和矯治工作。
加強預防艾滋病教育。
38.搞好學校環境衛生。
學校校園、校舍、學生宿舍要堅持“每天兩掃、每周大掃”的校園校舍打掃制度,并有相應的分班、分區保潔措施,消除臟、亂、差和衛生死角。
每學期開學前、洪災后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應對校園校舍進行全面清理和消毒。
七、藝術工作的管理常規
39.執行藝術教學計劃。
按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制定的課程計劃,開足藝術(美術和音樂)課,陶冶學生情操,提高學生藝術素養,培養學生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40.舉辦全校藝術節。
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全校藝術節,增強學生的美感體驗。
八、安全工作的管理常規
41.健全安全工作領導機構。
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工作責任。
42.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防火、防盜、防騙、防震、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等教育,開展相應的自救技能演練,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學校值班巡邏制度,落實值班人員,加強巡邏。
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到外地參觀游覽。
經批準后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帶隊監護,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實行寄宿制的學校要加強和改進學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學生宿舍的值班、會客、攜物、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有專人管理。
學生宿舍內不準隨意亂接電源和使用電器。
44.加強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
要建立校舍、設備設施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每次檢查均應有記錄。
學校不得使用d級危房。
45.實行事故報告制度。
學校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處理,保護現場,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分別向醫療部門、公安機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黨政領導報告。
九、校園的管理常規
46.合理配置校園設施。
校園建設必須做好整體規劃(要有整體規劃圖),布局合理,各種設施的配置要簡樸、實用、美觀、引人向上;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和綠化區區分明確、聯系方便、互不干擾,環境安靜、和諧、健康。
學校建筑要安全、適用、經濟、美觀,并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做到墻壁潔白、地面平整、屋面不漏、門窗完好、排水暢通。
47.配齊教育教學用房。
學校在保證足夠的教室、實驗室的前提下,還要配置有辦公室、閱覽室、圖書資料室、會議室、科技活動室、體育器材室、衛生室、儀器室、音樂室、勞動技術教育室、團隊活動室,條件較好的還應配置語音室、多媒體教室、階梯教室等。
48.搞好校園綠化。
要按照學校總體規劃綠化校園,多種花草樹木,不斷提高綠化覆蓋率。
校園綠化要平衡協調、錯落有致;要落實專職或兼職護理人員,努力創建四季樹常綠、花常開的校園。
49.搞好校園景點的設置。
要把校園景點設置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根據校園的特點、學校的辦學理念、學校的傳統和學校的精神,精心設計校園景點(包括假山、花園、花帶、花圃、亭臺、塑像、文化廣場、宣傳長廊等),美化校園,提高環境育人的功能。
50.保持校園整潔美觀。
圍墻要完整,校門要端莊,校牌要得體,校訓、校風要體現學校的特點,并書寫在校園顯目位置;旗桿位置要適宜,旗壇要規范大方;世界地圖和中國地圖的設置和教育方針的書寫位置要恰當。
校內主要通道要平整、開闊、硬化。
校園要凈化,師生不得亂丟果皮、紙屑、垃圾,不亂畫墻壁,不隨地吐痰,不在門口過道堆放雜物。
51.規范室內布置。
教室布置要體現學段、年級特點,課桌椅(凳)整齊規范,物體安放有序。
辦公室內要清潔,擺設要整齊有序。
52.維護校園良好秩序。
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及在校門周圍聚集閑逛。
不允許在校園內和校門口擺攤設點,不準在校園內打場、堆物、取土、采石、燃放鞭炮和放養牲畜。
嚴禁在校內從事有毒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嚴禁在校園內建造祠堂、廟宇、墳塋及從事其它封建迷信活動。
十、財務財產工作的管理常規
53.認真編制經費支出預算方案。
要根據國家和省州規定,科學、準確地編制學校經費支出預算方案,經教代會審議,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執行。
54.規范學校財務管理。
要按照《會計法》和《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記賬,完善、落實財務審核及審批制度,按規定合理使用學校經費,嚴禁搞假票和假賬。
學校會計(報賬員)每月應向學校領導提供財務報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要向學校領導提供年度財務報表和經費決算報告。
55.規范收費行為。
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公開、亮證收費,接受監督。
嚴禁學校和教師亂收費。
56.規范物品采購。
學校大額物品采購、工程建設都應通過校務會議、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屬固定資產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
食堂食物采購每天應公布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和采購經手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實物采購要有專人驗收,并在票據上簽名。
工程建設符合招投標的,一律要通過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
57.健全財產登記制度。
學校要設立財產登記制度,把學校固定財產一一登記在冊(包括財產名稱、數量、價格、總金額),并落實專人管理。
教職工借用財產要有借用手續,定期歸還。
已報廢的財產要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后注銷。
十一、后勤工作的管理常規
58.堅持服務育人宗旨。
后勤工作人員要樹立為師生服務和服務育人的思想,加強食堂、宿舍、生活設備設施和校園環境管理,堅持艱苦奮斗、勤儉辦學的原則,嚴格工作規范,廉潔奉公,忠于職守。
59.加強設備設施管理。
學校的圖書、教學儀器、體育器材以及師生活動和生活設施等,要根據經濟實用、耐用、安全的要求及時購置,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加強愛護公物和厲行節約的教育,提高學校各類設施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為教學服務,為師生員工服務。
60.搞好勤工儉學工作。
積極開展勤工儉學,辦好校辦產業和勞動實習基地,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努力改善學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提高辦學水平。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注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注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超過兩周不注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未批準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周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并事后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并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干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 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系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并登記備案;請假一周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準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并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五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并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準并派他人替崗后,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六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對象范圍。全校黨政干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考勤員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后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并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后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文件、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水閘管理實施細則篇七
1.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并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并做好相關工作。
2.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3.1 火速打電話至119,并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
3.2 同時通知景區內人員或其他重要干部集合員工救火,發揮消防編組功能。
3.3 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3.5 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7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3.8 若于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并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相關人員。
第二條 自然災害
1. 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 將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于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 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 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并報告主管。
第三條 打斗事件
1.打斗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2. 打斗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3.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4.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5.對公司人員逞兇時,應立即電請警察局派出所辦理。
6.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值班干部;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派出所協助。
第四條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管制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值勤人員和景區主管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 打劫被盜事件
1. 發現可疑人物,應與班長或與警衛人員聯系并一人監視。
2. 發現景區物資被盜,急按報警器和警鈴,及時與保衛部門聯系。
3. 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 意外事故
1. 景區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值班人員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3.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4. 及時報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