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勞務經濟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去年,外出務工人員帶回或寄回資金3.6億元,其中60%以上用于固定資產投資或擴大再生產。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普遍受到市場經濟、鄉村工業文明的熏陶,培養了一大批經營、技術人才,催生了一批高薪打工族和小老板。三是促進了觀念更新和社會文明水平的提高。外打工使勞務人員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市場意識、競爭意識和自強自立意識明顯增強,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逐步提高。也是培育新型農民、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構建和諧 的重要舉措。勞務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多方面的社會效應。首先是促進了就業和增收。 年,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發展勞務經濟是新階段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全市農村勞動力勞務輸出1.6萬人,人均月收入960元;就地就近轉移1.1萬人,人均月收入935元。其次是加快了市域經濟社會的發展。
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近幾年來。農村勞動力輸出6.3萬人,就地就近轉移1.4萬人,農村外出務工和就地就近轉移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市勞務經濟總體上仍然存在輸出總量不大、整體素質不高、外出就業時間短、勞務收入較低和輸出就業結構不盡合理等問題。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大力發展勞務經濟,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方法,當前解決我市“三農”問題的重要戰略選擇和突破口,必需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實抓好。
二、發展勞務經濟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以技能培訓為支撐,堅持城鎮就業與農村產業轉移就業、就地就近轉移與域外勞務輸出、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流動有序、管理規范、服務完善”勞務經濟發展新機制,優化勞務經濟發展環境,加快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勞務經濟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從 年起。逐步健全完善促進勞務經濟發展的四個體系,即城鄉統一、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培訓體系,覆蓋全市、連接國內外的職業中介及信息服務體系,廣覆蓋、多形式、多層次的社會保證體系。
全市轉移農村勞動力13.3萬人,擴大勞務輸出規模。 年。其中農村勞動力勞務輸出規模達到8.9萬人(勞務輸出即勞動力在戶籍所在鄉鎮以外地區就業年度內3個月以上) 年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4.4萬人,其中 年轉移1.1萬人。
全市培訓農村勞動力15萬人以上。其中,提高技能就業水平。十一五”期間。春風工程”培訓7.5萬人,陽光工程”培訓5萬人。 年,完成“春風工程”培訓3.1萬人,其中技能培訓0.81萬人(含免費培訓農村低保家庭子女)陽光工程”培訓1.1萬人;每個縣(市)區都要建立一個基礎設施比較完備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中心)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招生規模逐年擴大。
三、發展勞務經濟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土地制度。依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導農戶將承包地向農業產業化項目、種植養殖專業大戶流轉,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二)提高勞動者素質。進一步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探索建立師資、設備、場地等培訓資源有效利用的共享機制。加快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高度重視農村中學畢業生的職業技能培訓,擴大職業教育面向農村的招生規模。
突出針對性、實效性;培訓形式以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流動培訓和企業自主培訓為主,培訓內容要貼近市場、貼近農村、貼近農民。積極推行師資、設備、技能“三下鄉”不時擴大培訓面;組織好低保家庭子女的免費技能培訓,把技能培訓與送溫暖、送崗位結合起來;實行就業指導、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一條龍”服務,促進培訓與輸出就業的結合。
加強基地建設,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空虛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完善培訓機制。
嚴格培訓補貼規范核定,全面落實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相關各項補貼。充分發揮政策效能,減輕農民參與培訓的經濟負擔。搞好申領發放培訓補貼等情況的公示,接受社會和農民群眾監督。
(三)就地就近轉移促進多元化就業。加快小城鎮建設。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壯大龍頭企業,拉長產業鏈,增加就業機會。鼓勵失地農民守業,興辦小企業,以守業促進就業。下大力氣抓好招商引資工作,通過投資拉動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崗位。積極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特種養殖業、高效園藝特產業、畜牧業、水產業、林業等,擴大轉移就業空間。依托旅游資源優勢,拓展吃、住、行、游、娛、購等服務項目,增加就業渠道。
帶動發展“一村一品”逐步形成產業集群。對農民個人興辦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收入所得,落實支持農村勞動力守業就業政策。鼓勵具有資金、技能的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守業。免征營業稅;新興辦獨立核算的主要從事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科技企業,自確認之日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對自主守業實現就業的被征地農民,享受守業指導、守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對就業特殊困難的被征地農民,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通過公益性崗位安排等措施實現就業。
(四)全力抓好勞務輸出。勞務輸出堅持以北京為中心。盡快形成“東擴、西進、南展、北拓”新格局。堅持埠內向境外轉變、輸出向吸納轉變、體能向技能轉變、短期向長期轉變、無序向有序轉變,提升勞務輸出的數量和質量。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勞務信息網絡,充分發揮各級人力資源市場以及人力資源網站功能,疏通勞務信息采集和發布渠道。各級人力資源市場要適應季節變化和企業用工需求,定期組織開展大型勞動力供需洽談和勞務交流活動。
各縣(市)區要建立駐外勞務管理服務機構。 年市本級在 建立駐外勞務服務料理處。駐外機構要在收集用工信息、開展對外協作、組織勞務輸出輸入對接、維護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作用,充分發揮駐外勞務管理服務機構作用。勞務輸入相對集中的鄉村。確保務工人員輸得出、留得住。
(五)加強農民工社會保證、維權、幫扶工作。推進實施農民工參與工傷安全“平安計劃”有效解決農民工醫療保證問題。隨所在單位參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證;鄉村臨時居住、靈活就業的農民工,由用人單位組織以團體或家庭的形式參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安全;季節性流動的農民工參與保當期保大病住院醫療平安或在原籍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立和完善失地農民社會保證制度。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平安方法。
合理確定和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建筑等施工企業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對惡意拖欠工資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規范勞務中介經營行為。嚴格遵守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需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保證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依法保證農民工職業平安衛生和勞動維護權益,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維護女工和未成年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從嚴懲罰介紹和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開辟農民工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對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及時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減免仲裁費用。
(六)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公辦學校要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放寬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落實國家關于特定污染病的免費治療政策,把農民工子女納入當地免疫規劃,提高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把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有計劃地建設一批廉租房,吸引有條件的農民工進城落戶;將進城務工農民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享受免費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政策咨詢等服務;清理和取消各類限制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規定和不合理收費。
認真接待處理權益保證等方面的投訴,外來務工人員服務中心負責為跨地區輸出的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勞動爭議調解、經濟法律糾紛等幫扶救助服務。做到每件投訴都要有檔案并得到妥善解決。
(七)加大發展勞務經濟的資金投入。各級政府都要安排資金。重點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機構、中介服務組織、勞務輸出基地、駐外勞務機構、信息網絡等建設以及幫扶救助、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等支出。繼續按規定的資金渠道安排鄉(鎮)勞動保證和勞動保證基層工作平臺工作經費,落實村屯勞動保證工作補貼。勞務經濟工作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八)強化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等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務輸出統計工作。對農村勞動力管理實行統一登記臺賬、統一信息卡、統一統計報表,縣(市)區、鄉(鎮)村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鄉(鎮)村建立勞務輸出實名制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勞動力資源底數、外出去向和收入報酬等情況清楚,基礎工作扎實。
(九)做好發展勞務經濟的宣傳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宣傳發展勞務經濟的重大意義、各地在發展勞務經濟中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特別是大力宣傳外出務工致富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典型,做到宣傳到村,引導到戶,協助農民轉變“小富即安”等激進思想觀念,建議和弘揚“勞務輸出光榮”守業光榮”風氣,營造一個關心、支持、參與勞務經濟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開展“十佳外出務工人員”十佳返鄉守業明星”十佳勞務中介”和“十佳勞務品牌”評選活動,努力營造“務工光榮、服務勞務、創新守業”濃厚氛圍。
四、保證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發展勞務經濟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廣泛動員,周密組織,切實抓好。市政府成立加快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勞務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就業服務局,具體負責綜合協調、指導服務等工作。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鄉鎮、街道要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村、屯要安排專人具體負責信息聯絡、勞務培訓、組織輸出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制定勞務經濟發展規劃。制定推進及保障措施。建立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把勞務經濟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政府及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將此項工作列入重點督查事項,采取定期調度、跟蹤考核的方法,每年對勞務輸出規模、轉移就業培訓人數、勞務輸出收入等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實績突出的縣(市)區和工作人員給予懲辦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要通報批評。
(三)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為勞務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服務,形成推進工作的整體合力。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深入到鄉村協助抓好勞務輸出,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都要建立聯系點,培樹典型,示范引路。成建制、大批量的務工隊伍,要由鄉村干部帶隊。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廣開勞務輸出渠道,推動勞務經濟快速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