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森林防火指揮部:
分鄉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在二00五年度,認真貫徹落實了上級防火有關要求,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全鎮范圍內廣泛宣傳護林防火內容,認真落實防火責任制,做好各項保障工作,確保了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二00五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本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防火要求,結合本鎮實際,鎮政府制定了可行的防火應急預案。鎮政府調整了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書記習瓊任政委、鎮長唐皓任指揮長,副書記崔建華任副指揮長,鎮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實行行政干部鎮直單位包村聯系制度,納入行政干部年終考核指標。做到:一是積極宣傳、預防;二是加強對聯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和督導;三是一旦發生火情,及時組織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確保我鎮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鎮指揮部下設撲火應急總隊、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督查工作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1、撲火應急總隊由副指揮長崔建華擔任隊長,應急總隊850多人,設17個分隊,每個分隊50人,鎮直機關組建一支50人的應急分隊,隊長由指揮成員、農辦主任韓家元擔任。16個行政村各組建一隊,隊長由各行政村主任負責擔任,應急分隊撲火員均為18歲以上,50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干部和群眾,一旦發生火情能隨時進入現場進行撲救。
2、后勤保障組由副鎮長劉廣義擔任組長,負責撲火時的后勤保障工作,成員有黃定美、張運龍。
3、醫療救護組由副鎮長王正玲擔任,負責撲火時的醫療救護工作,成員有孫良金、湯貴平、張武、劉偉。
4、督查工作組由經委副書記毛傳新擔任,成員有李鴻、袁國斌。
(二)鎮政府與16個行政村負責人簽訂了防火責任書,并納入了村干部年終考核重要指標。村與農戶都簽訂了責任書,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撲救,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先調動本村應急分隊進行撲救,必要時報請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調集其他分隊支援。
二、加強宣傳,嚴防森林火災鎮政府11月5日在政府會議室召開了分鄉鎮二00五年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參加人員有鎮直各單位負責人,各行政村負責人,一是傳達了上級防火會議精神;二是安排部署了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委會要迅速成立防火領導小組,明確責任,搞好防火宣傳,組建好一支義務撲火隊,確定火情監測人員及報告人員;三是強調發生火情嚴禁癡、呆、傻、老、幼、病、殘、學生嚴禁進山撲火。
(二)自進入森林防火期以來,我鎮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護林防火,播放防火條例,區、鎮領導檢講話,以及火災案件查處的情況,增強全鎮人民森林防火的責任感,發生火災,嚴禁癡、呆、傻、老、幼、病、殘、學生進山撲救。
鎮出動宣傳車先后共6臺次,對上級防火要求進行流動宣傳,8個村有廣播,鎮防火指揮部將關于森林防火內容錄成磁帶發放到各村,按時進行播放。
在全鎮中小學校開展防火知識授課培訓購,購置森林防火教材,對近3000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一是要求不要放火;二是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三是告訴家人注意防火,村干部并都作了廣播講話。
我鎮專、兼職護林員27人,護林員在森林防火期內一是加強對森林資源的管護;二是走到哪,就把護林防火宣傳到哪,在交通主干道,顯眼處刷寫標語200余幅;三是加強對往年火情多發區的監控。
林業站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在交通主干道用磁磚立固定標語5幅,各村委會張貼了手寫標語共500余幅。
各村委會與農戶簽訂了防火責任書1萬多份,發放森林防火宣傳畫6000多份,推廣祭祖燈500多個。
三、檢查督導,確保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我鎮防火工作督查組于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對全鎮16個行政村的防火工作進行了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防火領導小組,撲火隊的組建,防火宣傳,責任書的簽發等。
對各村的防火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時,看組織機構是否落實,宣傳是否到位,責任、制度是否上墻,責任書是否簽發,防火物資是否購置,值班是否安排到位。同時安排各村建立林中墳墓檔案,并要求各村負責人在防火檢查情況記載表上簽字,對南埡村領導小組未落實,要求限期整改,督查組隨時進行檢查。
四、防火值班,責任到人
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所有指揮部成員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各行政村值班電話、負責人電話一律24小時開通,確保發生火情能及時聯絡,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鎮政府防火指揮部安排了值班表,節假日不休息,鎮林業站、各行政村防火值班安排到人,責任到人。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晚上十時,值班室接到電話,反映遠安與我鎮交界處發生火情,接到電話后立即與鎮指揮部副指揮長反映火情,并與天坑村聯系,天坑村李榮木書記值班說已經組織人員在進行撲救。副指揮長崔建華帶隊,林業站蔣隆林、田光勝、譚金華、丁宏林一行驅車走山路50余里趕到現場,負責指揮撲救,因反應迅速,人員組織快,當晚無風,火很快就撲滅,過火面積大約8畝,起火源因是上墳引起的。
五、做好監測工作,確保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護林員負責對天然林保護區內森林火災實施監測,各行政村都確定了以組長,村民代表為火情監測人員,所有村民為義務監測人,一旦發現火情,火情監測人立即將火災報告給所在村。
由所在村向指揮部報告火情,包括火情發生的地點、范圍、發生時間及起火原因。并及時組織撲火隊進行撲救,必要時請防火指揮部調集其他分隊隊員增援。
二00五年三月六日下午,聯合村來電報告火情,反映水庫以南發生火情,接到電話后,陳仕斌、譚金華立即向領導反映火情,一邊與村里聯系,一邊往現場趕,火勢很大,村里干部都到現場指揮,組織進行撲救,鎮崔書記、站蔣站長驅車從小溪塔趕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