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XX年“四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我局在省、市統計部門以及縣普法和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貴州省統計局《關于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確定的工作任務,大力加強統計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統計系統內部干部職工的執法水平和全縣轄區內統計人員的法律素質,有力推進了全縣統計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工作進程,促進了我縣統計事業的健康發展。現就我局統計“四五”普法工作總結如下:
一、深入開展統計“四五”普法宣傳教育
根據全省統計“四五”法制宣傳教育總體規劃,我局認真制定了《普定縣統計局統計“四五”法制宣傳教育總體規劃》,采取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將法制教育工作納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標,嚴格按照市統計局法規科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報送法制工作進度表和各年度法制工作總結,使統計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全局干部職工和廣大統計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自覺性明顯提高。在統計“四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我們主要突出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成立統計“四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親自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統計法制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明確相關專業統計人員為成員,做到普法工作有組織保障,保證了全局統計“四五”普法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法制宣傳陣地建設。“四五”普法一開始,我局就把統計“四五”普法工作納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強了與縣政府法制辦、縣司法局、縣委宣傳部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根據統計法制工作的特點,爭取縣政府將統計法制工作納入全縣“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縣委宣傳部主辦的《**報》上開辟統計法制宣傳欄,登載主要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和典型統計違法案件,切實加大統計法制宣傳的力度,促進了法制教育整體水平的提高。
(三)積極開展統計上崗培訓,努力強化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四五”期間,我局十分重視基層統計基礎工作,把強化基層統計基礎工作作為搞好統計法制建設和整個統計工作的基石,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暫行規定的通知》和《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省、市統計部門的要求,切實抓好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先后舉辦了四期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和一期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共有202名統計人員獲得了省統計局頒發的《統計上崗證書》,有59名統計人員參加了調查技能培訓。通過培訓,廣大統計人員掌握了一定的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增強了他們依法行政和依法統計的統計法制觀念,統計基礎工作得到加強,逐步走向規范化。
(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XX年,我局緊緊抓住《統計法》頒布實施20周年的有利時機,組織開展了系列紀念活動:
1、組織255名基層統計人員和分管統計工作的部門領導參加國家統計局與司法部聯合舉辦的全國紀念《統計法》頒布20周年知識競賽活動。
2、在《普定報》上登載統計上常用的統計指標解釋及統計法律法規知識。
3、邀請縣人大財經委、縣司法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部分基層統計人員參加《統計法》頒布20周年座談會,進一步擴大統計法律、法規的知名度,把統計“四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
4、開展XX—XX年度全縣優秀統計員評選活動,對獲全縣優秀統計員稱號的10名基層統計員頒發榮譽證書。
XX年,一是緊密結合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省統計管理條例》及《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在縣城街道和各鄉(鎮)政府駐地共懸掛10余條宣傳經濟普查橫幅,張貼300余條經濟普查及統計法宣傳標語。二是縣統計局***局長應邀分別到縣委辦和縣產業結構調整辦公室講解有關統計指標及統計法律法規知識。三是積極配合市人大調研組到我縣就《統計法》和《**省統計管理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研。
二、認真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四五”普法期間,我局始終把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作為推動全縣統計法制建設進程的一個重點來抓,建立經常性的統計基礎工作檢查制度,把統計執法檢查貫穿整個統計工作之中。對有違反統計法律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查處。XX年,在開展常規性的統計執法檢查中,經調查核實,**鎮原農業統計員有編造XX年度夏季糧油產量的行為,通過立案調查,并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縣紀委對**鎮原農業統計員作出了黨內警告的處分決定。XX年,按照年初制定的統計執法檢查方案,我局共對11個鄉(鎮)、8個住戶調查點等共31個統計調查單位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主要是對糧食產量、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報酬、農民人均純收入等主要指標數據質量開展檢查。檢查基層統計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制度標準,是否建立統計臺帳,是否有原始記錄,是否有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和屢次遲報等統計違法行為。通過檢查,11個鄉(鎮)農村統計均能按照《統計法》和《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的要求,設置專(兼)職統計員,并持證上崗,建有統計臺帳,原始記錄齊全,統計資料真實可靠。8個住戶調查點抽查了60戶,均能按時記賬。3個建筑單位有兩個未持證上崗,一個無統計臺賬,建筑業產值數據與核實數基本一致。勞動報酬檢查了5家單位,3家單位相符,兩家單位原報數與核實數有較大出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檢查了4家單位,基本相符,兩人未持證上崗,兩家單位未建立統計臺賬,1家單位無原始記錄。對**縣新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縣物資貿易總公司兩家有瞞報勞動報酬行為的單位,及時立案查處,分別給予了統計行政警告的處分,并責令限期進行整改。通過開展經常性的統計執法檢查和對統計違法行為的嚴肅查處,狠剎了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歪風,樹立了統計法的權威,維護了政府統計部門的形象。
三、規范統計執法行為,全面推行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是嚴格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為推進統計執法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確保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XX年,選派有關人員參加縣政府法制辦舉行的《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增強了統計執法人員的執法意識和執法責任,提高了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二是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統計法
》、《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切實增強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依法統計的法律意識,促進依法辦統計,依法管統計,使統計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都力求依法行使職權,依法開展工作。
三是按照政府行政執法的規定和要求,于XX年5月組織7名干部職工參加縣政府組織的行政執法知識考試,并獲得了由省人民政府統一頒發的《行政執法許可證書》。
四是規范統計執法行為。嚴格按照立案、調查、處理、結案的執法程序執法,亮證執法,進一步規范法律文書的制作,嚴格遵照省統計局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制定的各種統計法律文書種類、樣式和使用標準執行,保證統計執法的統一。在開展執法檢查前,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由2名以上執法人員提前3天以上向檢查對象送達規范制作的“統計執法檢查通知書”。“通知書”明確載明檢查時間、受檢查單位參加人員、檢查內容等。要求作好檢查記錄,并取得單位負責人或相應人員簽字認可。檢查結束后,無重大問題,對其工作給予肯定,及時反饋。
五是切實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對照《行政處罰法》、《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等,完善統計執法工作制度和規定,認真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和“過罰相當”等原則,堅持實體法、程序法的應用準確,力求對統計違法行為處罰得當。加強與縣人大、組織、宣傳、紀檢監察、政府法制等部門的聯系,推進聯合普法、聯合執法工作的開展,提高統計法制工作質量,杜絕辦“關系案”、“人情案”。
四、存在的問題
我縣統計“四五”普法,與“三五”普法相比,在學習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以及執法檢查的力度上有了較大提高,在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對照省局普法規劃和我縣普法實施辦法,還存在一定的差距與不足,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發展還不平衡,有些方面法制宣傳教育重視不夠,抓得不力,個別人員法律意識依然比較淡薄,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一是沒有舉辦系統性的統計法律知識講座,領導干部雖然基本都知道有《統計法》,但對統計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認識不夠,一些單位領導和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制觀念還比較淡礴,部分統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常常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就違反了統計法律法規,這也是近年來我縣統計違法的特點和主要表現形式。
二是統計執法人員和專業人員對《憲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系統學習不夠,統計執法水平不高。
三是近年來的目標任務考核,出現了高指標和相互攀比的現象,由于某些因素的影響,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有畏難情緒。
四是基層統計基礎工作還不牢固,不扎實,尤其鄉(鎮)一級是統計基礎工作的重點,由于受機構編制等種種因素的限制,大多數鄉(鎮)統計員只能是兼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總的來看,全縣的統計法制建設道路還很漫長,任務還很艱巨,還需要逐步強化基層統計基礎工作,確保源頭數據的準確性。今后,我們將繼續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在省、市統計部門的支持和關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統計的工作目標和要求,進一步理順思路,狠抓落實,同時,加大查案辦案工作力度,以統計法律法規作堅強后盾,逐步規范、完善和加強統計工作,推動全縣統計事業有序健康發展,使我局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統計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