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成效,深入推進和諧平安校園建設,調動廣大師生員工參與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建設和諧平安校園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師生對社會治安、平安校園建設活動的知曉率、參與率,根據區綜治委、區委宣傳部《關于印發**區2009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區綜治委〔2009〕7號)文件精神,就3月份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全省、全市、全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以“和諧平安·科學發展”為宣傳主題,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弘揚主旋律的方針,整合宣傳資源,豐富宣傳形式,拓寬宣傳渠道,注重宣傳效果,努力營造濃厚的綜治工作輿論氛圍,激發廣大師生員工參與熱情,促進綜治各項工作服務措施的落實及和諧平安校園建設活動的深入開展,切實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和諧。
二、宣傳內容
1、宣傳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和全國、全省、全市、全區政法工作會議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重要部署要求,使綜治工作方針、政策進一步深入人心。
2、宣傳中辦、國辦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的《江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于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和諧平安建設的意見》、《贛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限期整改、黃牌警告、一票否決暫行辦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3、宣傳政法、綜治和教育部門突出踐行科學發展觀,積極履行服務職能,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增強師生安全感的情況,特別是以改善民生為重點,著力化解矛盾,維護群眾利益的成效。
4、宣傳我區、教育局、學校(單位)黨政領導認真履行綜治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成效;宣傳我區、教育局、學校(單位)黨政領導及政法干警、綜治干部、教師積極投身綜治工作的先進事跡。
5、宣傳“建設和諧平安校園”活動開展以來的主要成效,特別是政法部門開展嚴打整治斗爭所取得的輝煌戰果以及建立、完善和諧平安建設長效機制的情況。
6、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人物同違法犯罪作斗爭的先進事跡以及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動人事跡。
7、宣傳教育系統、各校(單位)、區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及平安建設,進行齊抓共管的情況,特別是基層在綜治工作中創造的典型經驗。
8、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師生法治意識、法治觀念。各校(單位)要根據《**區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宣傳與師生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律觀念和防范意識。利用多種宣傳途徑揭露犯罪手段和騙術,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宣傳形式
1、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宣傳主陣地作用,努力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2、通過召開教職工大會、主題班(隊)會、專題講座、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演講比賽、懸掛宣傳橫幅、條幅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3、利用宣傳欄、黑板報,發放宣傳單、宣傳畫冊,舉辦圖片展、成果展,以及文藝演出等形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知曉率。
四、主要活動安排
1、3月上旬,各校結合各自的實際,開展以“和諧平安·科學發展”為主題的班(隊)活動,舉辦黑板報比賽,宣傳綜治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綜治工作精神。
2、3月中旬,各校邀請政法干警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長舉辦法制專題講座,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3、3月下旬,各校開展以“和諧平安·科學發展”為主題的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演講比賽等活動,宣傳與師生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師生的法治意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校(單位)要加強對綜治宣傳月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制訂活動方案,精心組織,開展有特色的宣傳活動。要以“和諧平安·科學發展”為主題開展綜治宣傳教育活動,嚴密組織,精心實施,及時完成,并做好詳細記錄和留存圖片資料。
2、多措并舉,創新形式。各校(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欄、黑板報、發放宣傳單、主題班(隊)會等形式,突出宣傳綜治工作、平安建設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動態和新成效;各校(單位)至少懸掛一條以上宣傳標語。
3、廣泛動員,齊抓共管。各校(單位)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和政法綜治部門的作用,加強聯系,積極參與、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綜治工作,提升師生安全感;要發揮媒體作用,大造輿論氛圍,形成聲勢,增強宣傳效果。
4、各校(單位)要加強綜治宣傳月活動的信息報送工作,并在綜治宣傳月活動結束后,認真做好綜治宣傳工作情況小結,以書面形式于4月2日之前報教育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