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區紀委、鄉黨委、政府的指標精神,現將紀委工作總結如下:
一、由于工作的需要,我是從8月份正式接過紀檢工作,在前任同志及主管領導薛書記的幫助下,主要補辦了幾個制度及有關細則、規定。
2、村級民主監督制度
4項目建設招標及重大工程獎金的使用和管理細則。
5、對轄區有關單位的公務用車制定細則。
6、制定了轄區軟環境及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二、自接過紀檢工作以來,共查辦案件兩起,一是雜木村新農村建設及綠化項目同施工方趙漢奎發生糾紛事的調查,暫正在處理當中;二是創新村村會計房國挪用糧食直補資金事的調查,案件正在處理當中,暫無結論。
三、離任審計,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對離任的原105中學校長盧志仁進行了審計,現在正在審計過程當中,同時在8月初對105中學也進行了在任經濟責任審計。
1、對各村的賬內賬外債券及債務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摸底,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材料。
2、鑒于雜木村所發生的事,對全鄉各村進行一次檢查,主要是村部建設,一體化圍墻及路邊溝的打造、屯屯通道路的建設過程中的丈量、審計工作。
3、對上訪事件及時處理。青山村牟家溝的張麗影就是典型的一例,最終有望得到解決,并報區紀委。
4、對因修路占地等因素使農民錢款發不下去的事,紀委按照鄉黨委的要求及時介入進行了解情況,歷時兩個星期的調查、摸底,形成報告,上報給鄉黨委、政府。
5、向區紀委報送了關于2011年黨風建設工作情況統計表
(一)
(二)
(三),還報送黨務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6、協助鄉里對違建房屋進行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