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一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介紹人: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國家助學貸款項目合作協議,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___借款條件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b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頂格填寫)6000.00(貸款總金額,阿拉伯數字)(大寫:(頂格填寫)xxxx(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仟、佰))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中央貼息助學貸款
b、地方貼息助學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一條約定的貸款金額中陸仟元為學雜費用途,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學校支付學雜費;/元為生活費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基本生活費用的開支。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各種方式監督、核查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不填)。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貸款利率以貸款發放時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___(不填)(上/下)浮___%(不填)確定,據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并按下列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以下第a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____月____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日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以該日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4.3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借款人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途輟學、結業、肄業、退學、被開除(取消)學籍等(上述情形以下合稱“終止學業”)或者畢業、休學的,終止學業、休學、畢業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額向貸款人支付。
4.4借款人畢業的,自畢業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其中秋季畢業以當年____月3____日為畢業之日,春季畢業以當年____月3____日為畢業之日。借款人終止學業、休學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次月____日起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第五條貸款發放
5.1學雜費貸款按學年(年/期)等額發放,每學年(期)發放的貸款金額為(頂格填寫)¥6000.00(每學年發放的金額,阿拉伯數字)元。生活費貸款按/___(月/季)等額發放,每月(季)發放的金額為/___元(每年的2、____月份及借款人在校的最后學年的____月份不發放生活費貸款)。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生活費貸款劃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學雜費貸款劃入下列學校賬戶:
學校戶名:___福建師范大學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140109008860216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工行倉山支行_________
5.2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致使貸款人與助學貸款工作管理中心簽署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終止,或發生第十二條所述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而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
第六條貸款償還
6.1借款人按三個月___(月/三個月)償還貸款,第一個還款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從第二個還款日起,每一還款日為第一個還款日每三個月(月/三個月)的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個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在每一還款日,借款人應將當期貸款本息一并清償。
6.2借款人按照下列第a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等額本金還款法
b、等額本息還款法
c、其他:___/___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還款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學生本人)
賬號:____________(個人存折帳號,不是序列號)
開戶行:工行倉山支行
6.4在每一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一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注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借款人應到原貸款受理網點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帳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的措施,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6.6借款人畢業、休學的,在辦理相關手續之前應與貸款人對本合同上述條款約定的還款計劃進行確認,或還清貸款本息。
借款人畢業后一年內,可向貸款人提出一次變更還款計劃的申請,貸款人審核同意后可相應調整還款計劃。
借款人終止學業(即中途輟學、肄業、結業、退學、被開除(取消)學籍)的,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第約定,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若借款人畢業后繼續攻讀全日制教育學位,借款人可向貸款人申請還款期限順延。相關申請須在借款人畢業三個月前以書面形式提交貸款人。經貸款人審批同意后,貸款行可為其辦理還款期限順延手續,具體還款方式、期限和金額等以雙方確認的新還款計劃為準。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的,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在獲得貸款人審批同意后辦理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借款人同意如在(□約定的貸款合同期間內;□貸款發放后的/月內)申請提前還款的,則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一次性支付提前還款補償金:提前還款補償金=提前還款金額×貸款執行月利率×/個月。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a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貸款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四條約定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罰息
8.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按加收50%確定。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按加收50%確定。
8.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9.2___種方式解決:
9.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在___/___進行仲裁。
9.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0.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10.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10.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當事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___通用條款
第十二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2.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或借款人因被羈押、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等被限制人身自由,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休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退學或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現象;
f、借款人受記過以上處分、行政處罰的;
g、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
i、本筆貸款存續期內,借款人在與________銀行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違約的;
j、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2.2借款人發生12.1條約定的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3)停止發放本合同及依據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的貸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4)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未償還款項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
(5)解除本合同;
(6)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7)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條扣收
13.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________銀行的所有本外幣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從約定還款賬戶中扣劃本合同項下已經到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除外)。扣款通知發出后____日即視為送達,貸款人在發出扣款通知的同時,有權對擬扣收款項實施凍結。借款人對扣收有異議的,應當在扣款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13.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13.3扣收款項與本合同幣種不一致的,按扣收日貸款人適用的匯率進行折算,扣收日至清償日(貸款人根據國家外匯管理政策將扣劃款項兌換成合同幣種并實際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和其他費用,以及在此期間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差額部分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四條借款人承諾
14.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2按照本合同和還款計劃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14.3當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借款本息的償還;
14.4如實提供貸款人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資信情況;
14.5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工資收入等事項發生變更,或出現終止學業、休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重大疾病、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行政處罰等情形時,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4.6終止學業、轉學時在還清貸款本息后再辦理終止學業、轉學手續;
14.7在畢業前主動與貸款人聯系,確認還款計劃;
14.8畢業后與貸款人保持聯系,提供本人就業信息和聯系方式等。
第十五條介紹人承諾
15.1召集借款人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審查相關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確保簽字的真實性;
15.2在借款合同訂立后,以掛號信等有效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使其知悉借款人貸款情況,支持借款人償還貸款;
15.3借款人在校期間出現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退學、被開除、傷殘、死亡、失蹤、借款人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行政處罰等情況的,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協助貸款人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15.4借款人畢業離校前,將借款人的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和聯系電話等信息以書面形式告知貸款人;
15.5借款人畢業、終止學業、休學、轉學的,協助貸款人與借款人確認還款計劃、辦妥還款確認手續,或在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方可為借款人辦理相關手續;
15.6建立和管理借款人的居住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有關檔案資料;
15.7對借款人進行信用教育,向借款人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
15.8監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協助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時清償的貸款本息進行催討、追索;
15.9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中約定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十六條見證人承諾
16.1協助介紹人和貸款人全面了解借款人情況,包括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員的單位、經濟狀況、居住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借款人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
16.2在借款人未還清貸款本息前與其保持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的最新去向及有效聯系方式;
16.3敦促借款人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協助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按時清償的貸款本息進行催討、追索。
16.4當借款人發生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行政處罰的情形,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十七條轉讓
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八條實現債權的費用
由于借款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索。
第十九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9.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信息、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和信用報告,借款人同意對貸款人作上述授權。
19.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9.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一條送達
借款人承諾,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本方送達地址正確無誤,送達地址變更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向約定的送達地址或另行書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關通知,即視為已向受送達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如因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送達人與借款人承擔。(約定其他送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同意接受電話、短信作為通知、催收方式,并對貸款申請時所預留聯系電話的真實性負責,借款人聯系電話號碼變更后,應在當月扣款日之前通知銀行。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介紹人、見證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蓋章“公章或個人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達方式: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其他送達方式:_______________
介紹人(公章):(由學校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學校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福建師范大學師范大學旗山校區_________郵編:350108
送達地址:(不填)
郵編:(不填)
其他送達方式:(不填)
見證人(簽字):(有編制的輔導員簽字按手印,右手大拇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_________證件號碼:xxx(按手印輔導員的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不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
其他送達方式:(不填)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填)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二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 (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 賬戶開立 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
第三條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年(貸款最后一年) 8月31日償還貸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 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1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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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 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 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乙方(合同專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 (簽字、捺印)
日期: 日期:日期: 日期: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三
發放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貸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應借貸款方請求,發放貸款方將自有資金向借貸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經借貸款方與發放貸款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請共同遵守。
―、發放貸款方向借貸款方提供人民幣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二、此項貸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計收。
三、貸款期限為一年。
四、此項貸款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收利息。
五、借貸款方必須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
六、對借款方不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發放貸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還付清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四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以上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每學期、學年度發放貸款的利率,根據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檔次進行確定,按_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或計息方法也做相應調整。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及生活費用。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做他用。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戶,并留有足夠的余額,授權乙方于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該賬戶中扣收應償還債務。
第七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學雜費部分由乙方按學年度分次劃入甲方就讀學校所指定的賬戶(或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甲方借款的生活費用部分由乙方按學期分次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第八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法/月均還款法/遞增還款法)歸還。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由財政貼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______償還。
第九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貸款寬限期,利息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金自寬限期滿的次月開始償還。)還本付息日為當月的20日。
采用月均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每學年度確定一次,每學年度內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十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采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由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三)由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1.住所發生變化;
2.個人財產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遲于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第十三條 扣劃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乙方從甲方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在公開報刊及有關媒體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元人民幣;
(三)甲方在第十二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內未將變更后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六)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七)甲方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九)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以至影響債務清償的。
第十五條 費用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償付。
第十六條 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及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介紹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六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賬戶開立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年每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元;年(貸款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____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____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____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____月____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1.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________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____月____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____月____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____月____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____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____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____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____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____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1.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合同專用章):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簽字、捺印)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七
同編號:______號
甲方(即借款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銀行分(支)行
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負責人:______
電話______
甲方因教育資金的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期限與利率
第一條貸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申請,同意向甲方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總計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學費貸款額為每年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共______年;住宿費貸款金額為每年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共______年;生活費貸款金額為每月元(大寫:____________元,共______月。)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僅限于下述范圍: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具體見貸款申請表)
第三條貸款期限:______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______月,貸款總期數______ 。
第四條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____________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行。計息方法: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發放之日起,按實際用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______天。當前月利率為______%。
第五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額。
第六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計啟,辦法也隨即相應調整,調整時乙方毋須專門通知甲方。
第七條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如甲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九條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即構成挪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挪用貸款利率計收罰息,對違約使用的貸款,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五的罰金。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在甲方在學期間,甲方負擔該期間貸款利息______%;甲方畢業履行還款義務始至貸款本息償清止,該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甲方負擔。
貸款發放與回收
第十一條在滿足以下所述的條件后,乙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一)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貸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甲方已在乙方處開立存款賬戶;
(三)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五)甲方來出現或潛在出現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以及無任何可能或將來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發生;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學費及住宿費貸款按年度直接劃人甲方所在學校指定收款賬戶,戶名賬號:生活費貸款按月直接劃人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貸款還款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起,還款總期數1期,每期的還款日為對應月的______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四條還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三種方式: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按第十二條規定的還款時間逐(月/季度/年)還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每期等額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期遞減。
每期供款額=+(貸款本金-累計已償還本金)x當期天數x月利率/30
(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貸款的劃付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滿足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下,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劃至經乙方同意的甲方指定的賬戶。生活費貸款,由乙方每月日前劃人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賬戶內;學費貸款,由乙方在借款手續辦妥后10日內,劃人甲方所在學校指定賬戶內。
第十六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從甲方的存款賬戶內直接扣劃到期款項。甲方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存款賬戶內直接扣劃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乙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甲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甲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展期。展期申請經乙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簽訂貸款展期協議,展期期間貸款利息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十八條對生活費貸款,甲方可以申請中途終止貸款。甲方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過學校和學生貸款管理機構向乙方提出申請,乙方同意后停止發放貸款。對已經發放的貸款仍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生效滿一年后,如甲方有足夠款項來源,經乙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壹萬元的整倍數。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二十條提前還款不
計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檔次利率執行。甲方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繳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其貸款: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受到刑事制裁或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未按合同規定和用途使用貸款;
(三)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
(四)未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
(五)出國留學或定居。
(六)法律,法規及現行辦法規定的中指貸款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如甲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合同的有關約定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對逾期還款部分計收逾期利息。
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甲方承諾:
(一)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明,并確保其真實性;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三)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將貸款挪作他用;(四)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或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在變更前20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五)甲方保證在每期的還本付息日之前按規定的每期還款金額主動將款項存人指定的賬戶。若因甲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乙方有權就逾期金額按逾期天數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
(一)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等均予以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予以公開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五條違約事件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歸還貸款本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通報變動后的`工作單位,聯系地址等變化情況;
(三)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或材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五)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六)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貸款合同;
(七)甲方發生人身傷亡,疾病,財產重大損失等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火災,水災等)或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如主要財產被凍結,扣押,查封等),以致已經或將要嚴重影響正常還款能力;
(八)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出現上述任何違約事件,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二)停止甲方提款或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款項;
(三)宣布本合同的貸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乙方有權立即從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中劃扣到期款項;
(四)對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按本合同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計收利息;
(五)甲方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申請或蓄意逃廢銀行債務,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學校,社會相關媒體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
(六)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甲方于畢業前與乙方辦理還款手續,保證畢業后仍按本合同履行還款協議。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對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按合同規定歸還,使用貸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第二十九條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則自愿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乙方有權持公證機關出具的強制執行公證書,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三十一條義務履行和權利放棄
一,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系的影響,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給予甲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其他約定
第三十二條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合同其他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如遇國家法律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的合法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將密切配合,盡快修改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的有關條款。
第三十三條債權,債務轉讓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務轉讓給第三人。
(二)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向第三方轉讓債權,甲方仍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第三十四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本合同在乙方指定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通知
甲方變更住所,就讀學校,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變更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聯系均按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填列的地址,電話送達對方,如以信函的方式,則應在掛號信發出后第5個工作日視作被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聯系辦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十七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國家教育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借款借據。
3,國家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國家助學貸款相關部門各一份。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甲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公章)
(或授權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于______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八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家庭聯系電話(固話):__________
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為甲方和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號《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約定的從屬協議,用以明確甲方向乙方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甲方和乙方簽訂的'《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已由保險公司承保。乙方已授權保險公司對甲方的還款情況進行跟蹤和催收。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還款的,保險公司和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且甲方對上述約定無異議。經甲、乙方協商同意后,訂立如下還款協議:
一、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從乙方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二、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方式作為自己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還款計劃:
1.畢業兩年后開始歸還貸款本金: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分______個月歸還貸款利息,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分______個月,采用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2.其它方式(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雙方確認的借款,在本還款協議履行期間,按貸款期限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無須另行通知甲方。
四、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賬戶戶名為:____________,賬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諾在離校手續辦理完畢后______個月內將《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聯系方式確認函》寄送回乙方。如甲方工作單位、聯系方式有變動,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不能履行該義務或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還款的,則乙方有權通過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發布甲方的違約信息或向甲方所在單位反映情況。
六、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七、本協議作為《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捺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九
編號:
甲方:
乙方:
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學生完成學歷,促進全民素質的提高,雙方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個人助學貸款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雙方承諾堅持平等互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個人助學貸款業務,以便協調工作。
第三條甲方為確保與乙方合作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如下:
(一)對乙方推薦前往甲方申請個人助學借款并符合條件的借款人,保證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是否同意發放貸款的決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個人助學貸款運轉情況和其他資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貸款的學生名單和貸款的償還情況。
第四條為保障與甲方合作的順利進行,乙方承諾如下: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個人助學貸款的宣傳營銷工作。
(二)乙方對貸款學生的情況應進行審查,向甲方開出《個人助學貸款推薦書》,對貸款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狀況、身體情況、家庭情況及還款來源寫出鑒定材料。
(三)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個人助學貸款的貸后管理,定期向貸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學習、健康、品德情況。
(四)貸款學生出現足以影響貸款回收的特殊情況(如退學、休學、被校開除、生病住院等),乙方應及時將此情況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回收個人助學貸款,對未還清貸款的畢業生應扣押《畢業證》和《派遣證》,并及時將其欠款情況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單位,督促其償還貸款。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終止
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或未盡事宜,雙方承諾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同意不得提前終止。確因客觀原因,一方需要終止協議時,應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協議終止后的`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銀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合作期滿后,雙方就是否延長合作期限可另行協商。合同期滿后,甲方不再發放新的貸款,但合作期內發放的尚未收回的貸款,乙方應繼續履行協助甲方回收貸款的義務。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保證范圍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人__________依據借款合同向債務人__________所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小寫)。如借款合同雙方依據合同規定的條件減少貸款金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金額則以借款合同項下實際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準。
二、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條 保證期間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從主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借款合同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一、本保證合同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如同一借款合同的保證人為數人,本合同的保證人仍然按照約定的保證范圍向債權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二、如果債務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向債權人進行支付,保證人須履行保證義務。本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借款合同中所規定的利息支付日、還款計劃或借據中的本金償還日或債務人依據合同規定應向債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子。本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提出的經債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債權人依據合同規定向債務人要求提前收回貸款的日期。
三、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貸款債權落空,保證人須履行保證義務。
四、如發生了本條第二、三款規定的事件,保證人在債權人向其發出通知后________日內,將通知中所要求支付的金額付到債權人指定的賬戶中。債權人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可以下述任何一種方式發送:
1.掛號信;
2.特快專遞;
3.專人送達;
4.傳真。
五、保證人在收到前述通知后,須及時支付通知所要求的款項,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免予支付或遲延支付。
第四條 保證合同獨立性
一、本保證合同為獨立性擔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發生的無效、可撤銷均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效力,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仍應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合同雙方解除借款合同或使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證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對于借款人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承擔保證責任。
三、借款合同雙方協議變更合同的內容,除展期或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合同未經保證人同意而展期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借款合同雙方未經保證人同意而增加借款金額的,保證人仍在原借款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債權人可將借款合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條 聲明與承諾
保證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保證人有能力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的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狀況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應向債權人預先通知在保證期間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保證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的任何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債權人。
六、保證人應及時通知其因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喪失承擔保證責任能力的情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下情況構成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作出虛假陳述或聲明的;
2.保證人未按本保證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及時清償借款人的債務;
4.因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在本合同的保證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二、保證人違約的,債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保證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保證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無需通知,將保證人在債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債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任何債權與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七條 權利放棄
一、在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應當全額支付保證范圍內債務,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張。
二、債權人給予保證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三、保證人在此承諾:不以債權人首先行使借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物權作為其履行保證責任的前提。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予以解釋或處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與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保證合同及其修改、補充在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十一
甲方:中國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為_________年第_________號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_________系_________學院_________系的.畢業生,在學校期間,因家庭經濟困難,與甲方簽訂______年第_________號國家助學借款合同,合同金額_________萬元,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根據借款合同,共獲得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其中:學費(大寫)_________;生活費(大寫)___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已償還本金(大寫)_________。尚欠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_。尚欠借款利息(大寫):_________。以上借款本金、利息經乙方核對無誤(附貸款發放與償還本息清單)。
二、乙方畢業后將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
如借款人在本地,還款方式為(請在□內打“√”):
□ 通過建設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工具主動還本付息;
□ 按期到建設銀行營業網點還本付息;
□ 委托建設銀行在借款人儲蓄存折賬戶或龍卡賬戶上扣款。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如借款人在異地,還款方式為:提供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儲蓄存折賬戶或龍卡賬戶,借款人定期向上述賬戶存入(匯入)還款資金,委托貸款銀行扣款。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還款計劃不變。
三、乙方畢業后的工作單位為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乙方畢業后的聯系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乙方其他聯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單位或聯系方式如有變動保證在10日內通知甲方。
四、其他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系。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核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核準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于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余額、利息金額、_________%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核無誤后,于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并由雙方共同核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后終止。
十一、雙方訂立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十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第十條
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 助學貸款合同金額和合同余額篇十四
x農信助學借字()第號借款人(甲方):(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貸款人(乙方):(經辦農村信用社)
擔保人(丙方):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xxxx元整,人民幣(小寫)xxxx元整。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調整后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后的下月1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字之日起,xx個工作日內發放,并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并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托授權書》后,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后,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戶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并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后,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愿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后,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戶中扣收;如甲方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
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范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x年。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
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簽約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