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農業稅和村級區劃調整后農村基層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為全面掌握取消農業稅和村級區劃調整后農村基層工作情況,有關部門成立調研組,采取集中座談、個別走訪和調查問卷的形式,對全縣19個鄉鎮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建制村和村干部職數大幅精減,行政成本有所降低。村級區劃調整和換屆選舉后,全縣有建制村179個,社區居委會39個,村(居)總數由447個減少為218個,減幅達51.2;有支村兩委干部966人,實現村書記、主任“一肩挑”的33個村,社區居委會干部182人,村居干部總數由1751人減少為1148人,減幅達34.4。干部職數的減少,有效整合了村級資源,減少了行政成本。
2、村干部結構優化,素質明顯提高。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全部采用“兩推直選”,村干部年齡層次和文化結構等方面得到全面優化,能力和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全縣現任村干部中,45歲以下占60,平均年齡進一步下降,全縣有151名新人當選成為村干部,其中有相當部分為經濟能人。
3、村干部士氣高漲,工作作風更加務實。經過優中選優,現任村干部得到了上級和基層群眾的廣泛認同,榮譽感和自豪感倍增,工作作風上更加務實。據調查,大部分行政村(社區)制定了村級發展規劃和干部任期目標,特別是建整扶貧村,信心更足,思路更明。
二、主要問題
1、農業稅尾欠多,村級債務包袱重。調查的32個村負債總額為864萬元,平均每村負債27萬元,負債率81。多數村負債是因村辦企業欠款、“普九”達標建校、公益事業建設、農業稅尾欠、選舉經費支出等。以前我縣大部分村為完成農業稅任務借用銀行貸款墊付,而大量尾欠未收上來。如雨敞坪鎮有的村農業稅尾欠達17萬多元。對此,已交稅的群眾反映十分強烈,認為做老實人吃虧,對村上的工作不太支持。
2、村級管理和服務難度增加。一是管理難度加大。據統計,我縣現有村(社區)人口在3000人~4000人的84個,4000人~5000人的28個,5000人以上的14個。有的村計劃生育對象有上千人;有的村黨員有100多人,部分黨員、組長在外打工,管理難以到位。二是工作協調乏力。大部分村的工作還處在“磨合”期;村民在村干部用人、公益事業、村部設置等方面,仍然存在甲村乙村的明顯界限。三是公益事業建設難以為繼。因村級收入來源少,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困難,“一事一議”籌資渠道難落實等種種原因,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難組織。四是工作壓力較大。上級職能部門的各項指標任務十分壓頭,各類檢查較多,村干部感到壓力很大。
3、村級經濟實力較弱。我縣大部分村集體經濟薄弱,據調查,我縣蓮花鎮轄17個村,年集體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就占了13個,區劃調整前,全縣村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按每個村5000元辦公經費,村干部工資每村4名職數、每人每月350元標準撥付,全縣共915.6萬元,平均每村2.18萬元;社區居委會按每年2萬元核撥,共54萬元。現在由兩個村或
三、四個村分擔的剛性支出如隊伍管理、基礎設施投入、五保戶供養等費用并沒有減少。據格塘鄉反映,該鄉8個村平均每村每年工作需資金15萬元左右。
4、村干部待遇問題急需落實。村級區劃調整后,村干部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但待遇較低。從去年選舉至今,各項待遇未明確,他們要求提高在職村干部的工資水平,辦理養老保險。此事如不能盡快解決,勢必挫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5、村干部和農民法制意識有待提高。我縣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加劇,有的村民法律意識淡薄,致使土地糾紛頻頻出現。有的村干部,恣意制定一些土政策和土辦法,如有的村規定戶口遷入的要先交4000元到村委會。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制意識亟待提高。
三、幾點建議
1、制定村干部行為規范,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建議縣里出臺村干部行為規范,盡快出臺明確村干部工作待遇的文件,包括工資水平、養老保險金、退職退休安置補償辦法等方面。村干部工資可分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獎勵工資等三項,基礎工資和補助工資按月發放,獎勵工資由鄉鎮政府按工作實績發放。在職村干部養老保險標準可依照現行企業為職工投保標準,按比例由縣、鄉、村、個人四級分擔。
2、出臺全縣農業稅尾欠收繳辦法。農業稅尾欠現象十分普遍,清繳難度大,但急待解決,可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縣開展征繳農業稅尾欠的集中宣傳,營造工作氛圍。二是制定農業稅歷欠征繳辦法。要分類制訂征收措施,如經濟困難確實支付不起或其他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減免,對有支付能力的必須收取。三是加大執法力度。對故意欠繳、抗繳的要依法強制執行。通過征繳農業稅尾欠,可以化解一部分村級債務,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和諧。
3、優化村級工作環境。上級部門要減少檢查、達標、評比活動,減輕基層壓力,逐步實現村級“零招待費”。對黨支部、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綜合治理等部門的活動室可通過協調運行將其統一起來。開發地帶要堅持“先 安置后啟動”的原則,充分考慮失地農民的生計問題。要加快鄉鎮人事制度改革。調整機構設置,明確崗位職責,促使干部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實行競爭上崗,精簡人員,提高素質,培養一支服務水平高的隊伍。要加大并組工作力度。指導各村結合實際,按照山、田、水、土權屬不變,成型成片便于管理,不打破原有水利水系,堅持原有經濟收益不變以及五保戶供養渠道不變的原則,對村民小組進行適當撤并;通過民主選舉,提高黨員擔任村民組長的比例。要穩步推進計生工作體制改革。建議村級計劃生育日常工作以村為主,違反計生條例的流出對象的管理工作由鄉鎮負責;加大計劃生育撫養金的征收力度,重點監控逃避征收行為。
4、規范村級管理和隊伍建設。一是大力推進“一制三化”進程,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村級黨務和村務的決策、管理、監督等制度。二是健全婦代會、共青團、治保會、調解會、計生協會等村級配套組織,發揮其在村級事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三是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分層次、分類別建立健全村干部和村組骨干的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實現權利與義務、履職情況與工資待遇掛鉤。四是創新基層黨組織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試點設立村黨總支,下設黨支部;試點設立黨小組,組織活動以黨小組為單位開展,支部主要對黨小組進行管理;試點黨代表聯系黨員制度,支部活動主要通過黨小組長和黨代表組織開展。通過創新,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
5、提高鄉村干部和農民群眾素質。一是要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素質培訓工作,將鄉村兩級干部培訓納入干部培訓計劃,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其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二是要加強鄉村兩級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三是要加強村民遵紀守法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教育活動;四是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樹立各方面的典型和榜樣,制訂和完善村規民約,組規民約,淳化民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