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稅收誠信平臺之我見
“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是國家稅務總局向全社會提出的稅法宣傳主題,旨在要求納稅人依法如實繳納稅款,遵守公德。做為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構筑稅收誠信平臺,既是我國加入wto后稅收事業發展的需要,也是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社會道德基礎,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促進依法治稅的基礎工程和必然選擇,功在當今,利及千秋.
當前,稅收領域普遍存在的稅收誠信缺失問題,比如:納稅人偷、逃、騙、抗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稅務機關存在的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現象,政府存在的稅款使用不透明、缺乏有效監督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和制約經濟與社會的健康協調發展,違背了運用《三個代表》指導稅收事業發展的重要內涵。“誠信納稅、誠信征收、誠信用稅”。解決當前稅收誠信缺失問題,關鍵在于建立符合實際的稅收信用體系。結合行唐縣地稅局稅收征管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當前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打造堅實的稅收誠信平臺。
一、轉變觀念、樹立現代納稅義務觀、征稅法治觀和用稅人民觀
一是要樹立納稅義務觀。首先,依法納稅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公民應盡的義務。其次,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稅收的存在,表面上看是政府強制征收行為,實質上是人民自己的需要,代表的是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稅務機關應通過廣泛深入的稅法宣傳教育,強化全體公民的納稅義務觀和稅收法律意識,使“只有納稅與死亡不可避免”的觀念深入人心,為誠信納稅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二是要樹立征稅法治觀。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全體稅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自己所肩負的重要職責和歷史使命,確立牢固的稅收法治意識,堅持一手抓執法,一手抓服務;一手抓打擊不誠信的偷逃稅收的違法者,一手抓保護誠信納稅的守法者;為國家聚好財、為納稅人服好務。
三是樹立用稅人民觀。稅收取之于民,應當用之于民。稅款的使用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稅款要用在為人民群眾提供公共物品上,用在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上,用在人民群眾急需用的地方;稅款使用的結果應能充份體現黨和國家對最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懷愛護,體現對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實意愿,體現稅收促進社會與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的職能作用。
二、加大稅收宣傳力度,營造依法治稅、誠信納稅的社會輿論氛圍
一要講“法”,讓納稅人明白,不誠信要付出慘痛代價;不守法要受到法律嚴懲。二要說“理”,使全體公民理解稅收的職能和作用,理解繳納稅收對強國富民的重大意義,增強對國家稅收的自覺認同意識。三要見“利”,用共和國建設翻天覆地的變化、城市、農村公益設施的改善、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以及國家科、教、文、衛事業發展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變化、新成就,讓納稅人親身感受到國家稅收帶來的實惠,增強納稅的榮譽感、價值感和社會責任感。
三、推行納稅信譽等級制度,增強納稅人誠信納稅的榮譽感
通過各級稅務機關推行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制度,對納稅人的納稅觀念、納稅申報質量、財務管理水平、發展使用情況、涉稅違法違章記錄、履行稅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定,向社會公布納稅人的納稅信譽等級,為誠信度高的納稅人開設辦稅綠色通道,使其因誠信而獲得信貸、融資、商機和服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增強其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和社會信用度,激發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習慣和榮譽感,減少偷逃稅收現象的發生。
四、建立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為納稅人依法納稅創造良好的誠信環境
一是要加大公開辦稅力度,實行陽光征管、陽光服務。增強稅收工作地透明度、公正性,嚴肅性,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二是推行納稅評估,建立納稅人稅收提醒制度。將評估發現的納稅申報錯誤和異常申報等現象,對納稅人進行稅負異常提醒、辦理稅務登記提醒、發票使用提醒、檢查預告(預警)等等,及時告知有違法違規現象或苗頭的納稅人進行自查自糾,督促其如實申報、按時納稅,減少損失,增強納稅人誠信納稅的積極性。三是堅持首問負責制,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辦稅服務。統一服務標準,規范服務行為;實行限時辦稅,推行承諾服務;開展首問負責制和一站式服務;簡化辦稅程序,改進申報方式,減少納稅人上門辦稅的次數,降低辦稅成本。四是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宣傳,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主動把稅收優惠政策送到納稅人手里,使納稅人感受黨和國家的關懷,使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加大稅收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涉稅犯罪行為
一要加強道德、誠信的教育感化,二要強化法律的嚴厲制裁。當前,必須狠狠打擊涉稅犯罪行為,嚴懲偷、逃、騙、抗稅犯罪分子,特別要加大對涉稅犯罪大案要案的曝光、查處和打擊力度,使違法者破產,使失信者名譽掃地,利益受損,充分發揮稅法利劍的威懾作用,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稅收誠信體系。建立稅收誠信平臺,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稅務機關自身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納稅人的自覺配合,更需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協作和全社會的關心支持。
作為納稅人:一是要學法知法,通過學習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掌握稅法知識,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等,樹立終身納稅意識。二是要自覺守法,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辦稅制度,主動進行稅務登記,及時辦理納稅申報,按期足額地繳納稅款。三是要主動接受稅法監督,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生產銷售情況和其他涉稅資料,主動配合稅務機關的稅收檢查,服從稅務行政處罰決定。四是要積極用法,學會利用稅收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為政府:一是要做稅務部門的堅強后盾,支持稅務機關嚴格執法,依法征收。一方面,要認真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依法治稅作為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從促進經濟發展、從維護黨和國家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大局出發,堅決支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管理稅收、依法征收稅款;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大力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加強稅收征管,地稅、國稅、工商、財政、公安、國土、社保和金融保險等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積極協助地稅部門開展稅源調查、清理漏征漏管戶、整治重點行業稅收,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等。另一方面,各級政府要防止從本地區經濟利益、政績觀念出發,要求地稅部門有稅不收或者收過頭稅,干擾依法治稅、損害稅收信用行為的發生。二是要依法行使稅款使用權。轉變傳統的理財思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與制度創新,加強對政府財政行為的監督,增強稅款使用的科學性、合理性和財政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為納稅人多辦事,辦好事、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