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
當前,在電力體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供電多經企業正朝著主輔分開、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現代企業制度方向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不僅受到社會化、市場化、多元化、股份化趨勢http://www.tmatonline.com的影響,同時由于在體制、機制、管理、監督等方面尚不健全,給供電多經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帶來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
因此,加強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體制、規范管理、強化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多經領域腐敗問題發生,不僅是多經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更是供電企業體現“始于客戶需求,終于客戶滿意”的服務理念,實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本文試就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對策做些探討。
一、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供電多經企業創建于計劃經濟時代,發展于改革開放時期,壯大于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多經企業處于市場經濟的最前沿,面對許多精彩和誘惑,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我們認為,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中主要存在“五忙五疏”的現象。
1、忙于經濟疏于政治。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多經企業領導班子往往忙于經濟建設,而疏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這項重大政治任務。
少數多經企業領導認為,經濟發展與廉政建設有矛盾,過多的強調廉政建設會影響經濟發展,過多地強調廉政建設會影響投資環境,過多地強調廉政建設會束縛手腳,造成了經濟工作和廉政建設“兩張皮”與“長短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現:一是責任意識淡化,自認為廉政建設的“區別”。
認為廉政建設主要是國有企業,對集體或股份制有區別,學習一些民營經濟經驗不注重機制,而偏重于活路,對一些違規經營,如漏稅行為、“兩指定”行為、干預招標行為等,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管而不嚴;二是自我要求下降,自封為廉政建設的“特區”。認為是“三產”,各方面要求可以松一點,寬一點,有的人把吃一點、拿一點、送一點、玩一點都作為經濟工作的必要手段,有的多經企業領導把接受供應商、協作單位的禮品、禮金、參與宴請吃喝和高消費娛樂活動都作為經濟工作的正常交往;三是政治敏銳不高,自以為廉政建設的“邊緣”。
認為只要經濟發展好了,其他都是小事,而且認為不要管得太多,三產有“特殊性”,特別是執行廉潔自律規定不嚴肅,如公車私用、私費公報,還有的借著促進經濟發展之名,為自己的配偶、子女、親友,經商辦企業和推銷商品提供方便。
2、忙于業務疏于學習。把心思放事業上,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正是勤政的表現,但有些人不能正確處理好勤政與學習的關系,忙于了業務卻疏于了學習,造成了思想建設的“世外桃源”。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現:一是學習“片面論”。有的人認為業務知識對自己有用,就對學業務知識比較在乎,而將政治理論、黨紀條規的學習束之高閣,還有的人有時也參加一些政治理論、黨紀條規的學習,但只浮于表面,不去全面的掌握精神實質,造成執行上的偏差;二是學習“負擔論”。
有的人認為經濟工作太忙,再學習沒有時間,有的人認為經濟工作搞好了,政治學習不要抓得太緊,視學習為負擔,甚至個別人認為強調政治學習是沒事找事,長期以往造成少數同志以種種借口逃避政治學習,脫離組織監督,個別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是學習“無用論”。可“心不在焉”,有的人什么學習都參加,可“麻木不仁”認為學習是形式主義或者走過場,有的人表面上什么學習都參加,對學習不在乎,對自己不負責,不注重學習和不加強世界觀的改造。
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證明,犯錯誤者首先是從不在乎學習、放松世界觀的改造開始,漸漸在思想上發生蛻變,政治上變得是非不分,經不住誘惑,濫用權力,私欲膨脹,有的人還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忙于開源疏于節流。所謂“會花錢就會賺錢”,有的把企業當成了自己的“錢袋子”,明目張膽的用錢;有的打著為職工謀福利的旗號,巧立名目的花錢,根本不注意節約,對企業的資金和職工的血汗毫不珍惜。
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利用相互支持的名義,多經企業之間相互宴請、相互發錢、相互慰問,有的還經常性宴請主業管理部門,或贈送感謝費、支持費等;今年來,供電多經企業的確在加快發展和開拓市場方面邁出了較大的步伐,也帶來了較好的經濟效益。但在注重開源的同時,忽視了節流,滋長了奢侈浪費之風,助長了大吃大喝之風;二是利用關心職工的名義,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亂發和濫發獎金、補貼、加班費、通訊費供貨商”、“經銷商”交往過密,在工程結算、采購付款時還主動為他們打通關節、掃清障礙,然后從中收受回扣,中飽私囊。
4、忙于創效疏于監管。有些多經企業忙于創效,卻疏于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全方位監督和管理,其主要表現有:一是監督機構未設無人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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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由于過多地強調人員的精簡,有些多經企業內部未設監督機構,上級的監督又鞭長莫及,即使顧及也是治表不治里,難已滲透和全方位覆蓋,造成對多經企業監督落空。
二是規章制度不全無據監督。由于供電多經企業基本上還是沿用主業的一些制度和管理模式,一方面監督的標準和要求不到位,另一方面監督的手段和方式不到位,造成一提到監督就是沒有監督依據,無據監督;三是少數干部專權弱化監督。
有些多經企業領導干部把權抓得很緊,大權獨攬、什么都過問、什么都干預,表面上很敬業、勤勉,實際上是在鋪自己的路、織自己的網、練自己的攤,對同級的監督和提醒也不當回事,致使同級監督弱化;四是民主意識不強無力監督。有些多經企業不注意發揮職工的民主監督作用,不重視廠務公開、民主測評等工作,致使企業在“三重一大”問題、領導干部的廉政監督和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不透明、不公開,使民主監督軟弱而無力。
5、忙于用人疏于育人。目前,多經企業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確實需要有能人來支撐發展,因而有的多經企業在用人時,只重用人而疏于育人,而印驗了“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腳”的一句老話。
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疏于用人前的考察。
有的多經企業在用人前不注重民主推薦和組織培養、考察等程序,結果讓“問題”走上重要崗位;此外,有的多經企業對新提拔的重要崗位人員非常放手,不進行必要的廉政談話、提醒教育,時間一長使原本素質較好的同志,放松了學習和改造,是非觀念模糊,對錯標準失衡,有的從一個好人變成一個腐敗分子。二是疏于用人后的管理。
有的多經企業對重要崗位人員缺乏必要的教育管理,如對“八小時以外”黨員干部的管理,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得少數人在“八小時外”自由放任,沒有任何約束,什么都敢干,什么都敢收,什么都敢拿,造成一部分人馬失前蹄,有的還以身試法。三是疏于在任用中的考核。
有些多經企業在考核中,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對重要崗位人員或自己認為“信得過”的人過于“溺愛”,在他們身上發生的一些問題,往往都認為是“小節”,不需要小題大做,常以“下不為例”來解決,使一些應糾正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有力的糾正,應處理的人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客觀上降低了考核的嚴肅性,助長了一些人的僥幸心理。
6、忙于體制疏于機制。目前主副體制上的分離很重視,各自都在成立集團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方面作了很多探索,也做很多的工作。
體制雖然轉換了,但機制依舊、觀念依舊、人員依舊、監督依舊、考核依舊。體制改革難,機制轉換更難;模式變更難,理念變化更難。
如果相應的機制不更上,體制改革以后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廉潔自律帶來更大的考驗。其主要表現有:一是認為產權清晰了,有些問題可以不管。
認為我是法人應該有獨立的財權,只要能完成經營目標,可以不接受那些“條條框框”,把自己的“這支筆”無限擴大,造成一些廉政問題的發生;二是認為企業改革了有些問題可以突破。如供電企業的招待費有明確的規定,但少數三產企業認為要適應市場要求就不能限制太多,或者認為不能夠透明,造成個別三產企業一年的招待費數額巨大,導致了一些廉政問題的發生;三是認為體制轉換了有些問題可以不究。
經常有一些多經企業的領導講:現在社會上就這個風氣,有些事不辦寸步難行,手上要有幾個“活”錢,希望紀委不要太認真,聽起來的確有道理,但放任自由必然引發諸多問題,也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二、影響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原因影響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情況比較復雜,既受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也有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嚴密等問題。我們認為,主要有六個方面原因。
1、企業定位不準確。多經企業定位不準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原因。
長期以來,供電多經企業一直延用供電主業的機構設置、資源配置、用人機制、管理模式和經營方式,實際上成為主業的一個補充和分流人員的“調節器”,名義上是獨立的,但與主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有的多經企業雖然進行了股份化改制,但沒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真正意義上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新三會”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也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由于定位問題沒有根本解決,使得多經監督不到位、措施不落實,也帶來了多經的黨風廉政建設到底如何監督?到底監督到什么地步?同時,也給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帶來定位上的模糊。
2、經營機制不健全。多經企業經營機制不健全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現實情況看,一般多經企業都依附于主業而生存,大部分是套用主業的經營模式,沒有成熟的經營機制,這種依附關系使得多經企業的自主意識不強、經營機制不活、應對能力較弱。有的多經領導認為,反正多經企業“背靠大樹好乘涼”、“天塌下來由大個子頂著”,所以在生產經營中的守法、守紀意識比較淡薄,有時為了達到經營方面的目的,不惜采取違法違紀的手段,增加了企業經營的風險。
從經營情況看,由于機制不健全,造成管理混亂、紀律松弛,給腐敗分子留下可鉆的空子,增大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隱患。
3、監督制約不到位。多經企業監督制約不到位也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些多經企業領導干部和重點部門、重點崗位人員的權力過多、過大、過分集中,民主集中制原則流于形式,加上一些企業權力分解不夠,以致企業內部之間缺少應有的相互制約機制,導致辦事不透明,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現象發生。同時,由于監督制度不完善,監督工作不到位,導致對領導干部和企業重點部門、重要崗位監督落空,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以及對重點部門和人員的八小時以外監督缺乏有效辦法,還有些企業廠務公開遮遮掩掩,應公開的不公開,應全部公開的只局部公開,“暗箱操作”現象時有發生。
此外,由于職工受到聘用、上崗等因素的影響,往往受制于多經企業的領導,民主權利得不到充分的發揮,嚴重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
4、內部管理不規范。多經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又一重要原因。
應該說目前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是很多的,檢查也很頻繁,但效果不明顯。一方面制度本身有問題,有些制度的建立完全是應付,“依葫蘆畫瓢”的多、結合實際的少,流于形式的多、管用的少,針對性不強、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面執行不到位,再好的制度不認真執行,不加強檢查考核,不形成閉環管理,制度也就形同虛設,最終造成管理有漏洞,客觀上給腐敗分子有可乘之機。
此外,由于管理體制上的弊端,滋長了一些不廉潔現象,如公車私用、私費公報以及大量的浪費現象等,還有多經企業財務管理的一些規定已經遠遠落后于時代發展的要求,這樣造成“正門不開,旁門盛行”。
5、效益評價不科學。多經企業的效益評價不科學也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原因。
一般對多經企業的效益評價都是以產值、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為主,不包括對資產的保值、增值、負債等情況進行評價,由于評價體系不完善,造成對多經企業的資產經營狀況不能及時掌握,致使一些經營方面的漏洞也難以及時發現,時間一長就可能引發“小洞不補洞受苦”的難堪。此外,對多經企業的社會效益評價也缺乏統一的標準,如對優質服務方面的評價等。
往往是只要實現了產值、利潤指標,就算是完成了任務。造成了“一俊遮百丑”的現象,給黨風廉政建設留下不小的隱患。
6、主副協調不一致。在供電企業,主副協調不一致也是影響黨風廉政建設的另一個原因。
多經企業由于定位、經營機制等方面的問題沒有到位,往往相對于主業而言是處于從屬地位,而主業是處于“老大”的地位,多經企業為了能在主業爭取到電力建設工程、小型基建項目往往是有求于“老大”,處處事事講究與主業的有權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協調好關系,時時不時地要進行“公關”、“潤滑”,否則會處處受阻、步步為難。這種主副不協調的關系,使得主業與多經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服務、全局“一盤棋”的意識淡化,有的主業部門不得好處不辦事,得了好處亂辦事,如該招標的不招標、該審計的不審計、該驗收的不驗收等,由此而助長了企業內部的送禮風、宴請風、公款消費風等歪風邪氣,也極易產生“暗箱操作”、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成為供電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又一大隱患。
三、加強供電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供電多經企業是供電核心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一直與供電企業同呼吸、共命運,承擔著供電企業優質服務、電力建設、社會承諾服務特別是減人增效等十分重要的工作,其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水平的優與劣、好與壞也影響著供電企業的形象和聲譽。當前,加強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一定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我們認為,應正確處理“六個關系”,積極探索“六項機制”。
1、正確處理好“破”與“立”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經營機制。“破”與“立”既是對立的也是一致的。
“破”就是要改革阻礙多經企業發展,影響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舊機制;“立”就是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要求,建立適應多經發展需要和黨風廉政建設要求的新機制。一是完善多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分解,與多經領導干部分管的工作相結合、與重要崗位人員從事的工作相結合,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責任體系。二是建立多經企業經營歸口制度。
就是把企業內部在招投標規定以外或低于招投標標準的業務,如:小型電力建設工程、小型基建工程、小型土建工程、小批量的物資采購、藥品采購、車輛管理等工作歸口由多經部門負責,不管是主業,還是多經不允許擅自處理這些工作,以解決主副不協調、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防止各種流失和“暗箱操作”情況的發生,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二是建立職務消費貨幣化制度。
主要途徑有公務用車貨幣化、公務接待費用包干制、公務出差費用包干制,變實物消費為貨幣消費、隱性消費為顯性消費、軟約束為硬約束,形成規范化、透明化、貨幣化的經營管理模式。三是建立科學的綜合效益評價機制。
除對產值、利潤等主要經營指標進行考核評定,還要對其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金的運作情況,以及產生的社會效益進行評價,形成完善的經營評價體系,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構筑多經黨風廉政建設的“警戒線”。
2、正確處理好“放”與“管”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責任機制。多經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擁有一席之地,少不了與方方面面的交往和應酬,在不違反黨的紀律、不損害企業利益和其他社會自然人利益的前提下,供電企業要正確處理好對下屬多經企業的“放”與“管”的關系,做到放要放得有度,管得有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管得過死或放得太松,對多經的黨風廉政建設都不利。
一是建立決策失誤賠償制度。就是給供電多經企業的經營者,在一定情況、一定范圍、一定數額內有一定的決策權,同時明確其對決策失誤應負的領導責任和經濟責任,提高其經營的風險意識和廉政意識。
二是建立廉政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一般與雙文明綜合承包掛鉤,也可單獨進行風險抵押。
三是建立公事業務招待、業務往來申報制度。變事后報告為事前申報,對不合理的宴請一律取消,不合理的往來一律制止,從源頭上治理吃喝宴請、奢侈浪費的問題,如我公司多經企業招待費下達年度計劃,年中和年底兩次調整,既管了也不是管的太死。
四是建立廉政回避制度。明確領導干部和專職人員哪些工作該親自操作、哪些工作不該過問等,防止隨意插手和干預有關工作,把重點放在工作和辦事程序的健全上,構筑多經黨風廉政建設的“預警器”。
3、正確處理好“疏”與“堵”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監督機制。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中發生的問題,有很的多是沒有處理好“疏”與“堵”的關系而造成的,該疏的沒有疏通,該堵的沒有堵死,必然導致“正道不開,歪道盛行”。
如加強供電多經企業與社會其他企業,特別是與個私企業交往中的監督,就是一個新課題。首先,要解放思想。
充分認識到多經企業對外交往是不可避免的現實,多經企業不僅僅是內部市場的得益者,更應走出去尋找更大的發展空間,這就免不了與外界的接觸和交往,所以我們的監督要跟上,防止有些人在與外界的交往中損公肥私、中飽私囊。其次,應對業務交往中的重要事項進行規定,我公司在加點銷售和房產銷售等多經企業既要考慮與市場銷售接軌,又要考慮方方面面的交往,對折讓和優惠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使審批的人有據可依,辦事的人有章可循,防止走邪門歪道。
第三要強化組織監督。建立“三項談話”制度,即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重要崗位人員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和誡勉談話制度,打好“預防針”上緊“廉政弦”。
此外,要在多經系統進一步落實“六位一體”的監審工作體系,整合監督資源、加強監督防范,通過有效的監督構筑起多經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鏈”。
4、正確處理好“獎”與“懲”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激勵機制。要正確處理好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中“獎”與“懲”的關系,就必須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獎懲激勵機制,以此來充分調動經營管理者和廣大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意識。
一是探索多經企業領導干部收入分配制度。使其個人收入與經營業績直接掛鉤,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與個人的利益同行、個人工作效率與個人經濟效益同步,促使他們真正承擔起經濟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探索多經企業領導干部任期近究制度。積極探索科學的效益測評體系,如要準確評價主業對多經的支持因素等,促使多經企業代理人克服經營戰略上的短期行為,主動放棄損公肥私的行為,全身心投入到企業的各項事業中。
三是探索多經企業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制度。要制定明確的規定,對連續多年在民主測評干部中排在未位的,或在企業安全生產、資產經營,特別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的,或是屢屢違反企業管理有關規定限期不改的,要堅決執行決不手軟。
在建立激勵機制的過程中,要防止激勵幅度過大和偏低的問題,也要防止短期化的行為,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起到鼓勵敬業者、激勵觀望者、教育落后者、懲治腐敗者的目的,構筑起多經黨風廉政建設的“警示鐘”。
5、正確處理好“培”與“引”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用人機制。人是生產力發展中最重要的因素,關系到企業的興衰和存亡。
當前,多經企業對各類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能否處理好“培”與“引”,將長遠地影響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首先,形成內部人才培養機制。
立足于加強對現有人才的選擇、培養和蓄備,做到選人上民主化,選人時應先民主后集中,突出民主推薦、職工公認、德才兼備的原則,特別是在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人員的選拔任用上,通過民主程序確定在德、能、勤、廉、績等方面群眾都公認的候選人,避免重才輕德,以偏蓋全。用人上透明化,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擇優選用的機制,干部、監察部門要把好考察和審查關,實行領導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任前公示制,努力防止用人失察等問題的發生。
其次,建立社會人才的吸納機制。通過科學化、規范化的程序,把好選人、用人關,真正把有志于供電多經事業的社會人才吸納進來,共謀多經發展、共圖多經騰飛。
同時,要疏通社會人才的“進出口”,不斷吐故納新,保持在用人上的純潔性和廉潔性。再次,要積極探索多經企業廉政教育的新定位,要體現教育的與時俱進,要體現監督的合情合理,做到多經發展到哪里,教育跟到哪里,多經開拓到哪里,監督跟到哪里,主業與副業一視同仁,公司人員與社會人員一視同仁,構筑起多經黨風廉政建設的“過濾層”。
6、正確處理好“嚴”與“寬”的關系,積極探索多經企業的管理機制。““嚴”就是指管理一定要嚴,企業管理制度越嚴密、越科學、越規范,就越能有效地避免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偏差,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寬”就是指與主業相比,對多經在一些具體的標準上應適當放寬,積極引進一些民營機制,做到嚴寬想濟,具體講:一要建好決策類制度。如:企業“三重一大”集體研究決定制度,將企業的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項目、重要工作安排和大額資金運作等情況,通過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等程序進行科學決策,防止“一言堂”、“一支筆”問題的發生。
二要規范程序類制度,如:企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報告制度、資金預算管理制度、招投標管理制度、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效能監察管理制度等,通過建立規范的制度,使各項工作可控再控,防止“小金庫”、“小工程”、“小公司”等問題的發生。三要強化監督類制度。
如建立和推行企業工程建設廉潔協議制度、工程建設廉政準入制度、會計委派制度、招投標監督制度、廠務公開監督制度,以及重要崗位輪崗位交流制度等,通過完善和加強監督制度,使各項監督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防止“暗箱操作”、“體外循環”問題的發生。四要強化考核類制度。
如:企業領導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廉政檔案制度、離任(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職代會民主評議干部制度等,通過嚴格的考核將隱患發現在萌芽狀態,處理于未然之間,構筑多經企業黨風廉政建設的“防火墻”。總之,供電企業多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重大政治任務。
只有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時刻把握“三個千萬不能發生”的目標要求,堅定信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努力建立起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新機制,就一定能鏟除滋生腐敗問題的土壤,取得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