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環境監察工作總結作者:佚名 轉貼自:哈爾濱環保局2005年是哈爾濱市環境監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項工作取得輝煌成就的一年。在市局和省總隊的領導下,全市環境監察干部積極參加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圍繞全面推進環保中心工作,圓滿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推進執法隊伍素質提高和加速環境監察事業發展為目標。
2005年環境監察工作的主要進展。
一、 排污費征收額再創歷史新高2005年全市征收排污費7461萬元,完成計劃的116%,開征6142戶。其中市監察支隊征收4442萬元,完成計劃的115%,開征348戶,比上年增收500萬元。
6區征收排污費1253.1萬元,完成計劃的111%,松北分局征收289.89萬元,完成計劃的242%;各縣(市)征收排污費1476.48萬元,完成計劃的113%。 2005年的排污費征收工作,經受了嚴峻的考驗,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排污收費再創歷史新高。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高對收費工作的認識,征收力度明顯加大。我們以貫徹實施《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為主線,解決貫徹實施排污收費條例中遇到的問題,使每個環境監察人員認識到,搞好排污收費工作,促進企業自覺加強內部管理,促進企業自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促進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效果,促進企業主動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實現排污收費經濟杠桿作用。
在總結上年收費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的實際,確定排污收費工作的原則、方法。搶前抓早、加大征收力度,嚴格執行征收標準和收費程序,按月核定,按月或季征收,狠抓了一季度重點排污單位采暖期的煙塵收費,和上年陳欠排污費,一季度征收排污費923萬元,為全年排污費征收工作的完成開了個好頭。
(二)強化法律法規的宣傳,企業繳費意識增強。為增強企業對收費工作的理解,在征收工作中,針對廢氣排污費增幅很大,部分企業一時存在不理解的問題,我們加大了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調整工作思路。
結合“4.22”地球日、“6.5”環境日等活動,采取支隊領導“走出去”、企業干部“請進來”等方式,向企業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排污收費政策標準,并且向企業征求意見,加強與排污單位的相互理解,強化年度排污申報工作,對全市環境監察人員和企業環保干部進行了業務培訓,為部分資金較困難的企業辦理排污費緩交手續,支持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工作。支隊領導要求執法人員既要嚴格執法,又要熱情服務,要求每一位管戶人員都要做到集執法、管理、宣傳、服務為一身的環境監察人員,確實提高了環境執法人員的綜合能力,通過環境現場執法與提高服務質量明確了企業繳納排污費的知情權、責任權,提高排污單位的環保意識,調動排污單位保護環境的主動性,促進了收費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排污費征收更加規范化、程序化,并且取得創新突破。一是組織全市441戶排污單位的排污申報登記工作,2月10日前如期完成了排污申報登記表的審核工作,全年執行《排污申報核定制度》和《排污收費報告制度》,按季形成報告上級省總隊,初步實現了申報核定動態管理。
二是修訂排污收費內部運轉程序,完善審核核定工作。內部審核市管單位《排污核定通知書》1764份。
三是強化了對拒報排污申報的行政處罰力度。對32戶拒絕排污申報登記的單位責令限期補報并進行了行政處罰。
四是在省內率先應用《排污費征收管理系統》軟件。通過軟件統一出具各種文書、報表,進一步規范排污收費工作的文書、檔案,并且將嚴格排污收費程序,應用軟件收費等工作內容納入對區、縣(市)局的目標考核,進一步推動了排污費征收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
目前全市8區10縣(市)應用了收費軟件。五是貫徹執行排污費政務公開制度,公開排污收費程序、征收標準,各單位排污收費實現了上網公示或在辦公地點進行公示,排污收費逐步實現“陽光收費”。
(四)強化排污費稽查工作,促進排污收費工作和深入開展。一是繼續強化對開發區管轄單位的征收工作,促進開發區排污收費工作走上正常軌道,全年征收排污費近130萬元,比上年增長40%;二是重點開展對縣(市)排污費進行稽查,解決地方保護行為的影響,有針對清查繳費“釘子戶”,重點稽查造紙、水泥等重污染企業,結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稽查排污單位79戶,促收、追繳排污費110萬元;三是擴大開征面強化了對供暖系統排污費的稽查、征繳力度,對14戶供暖公司、62戶子公司進行了排污申報和正常征繳程序,為市供暖公司辦理緩繳排污費手續,督促企業履行緩繳計劃,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現場環境監察工作取得可喜成績2005年全市出動各類現場環境監察 36708人次,監察支隊出動各類現場檢查12025人次,檢查污染防治設施3759臺(套)次,加強了現場監督檢查,共檢查排污單位481戶、涉及水污染源366個、氣污染源364個、噪聲污染源1335個、檢查在建和已建項目892個。專項行動將129個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列為市級以上掛牌督辦案件,126個案件列為區縣級掛牌督辦案件。
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0006人次,檢查排污單位4875家,立案2467家,結案2376家,關停取締346家,案件移送42個。以開展整治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主線,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
我們結合2004年專項行動查處情況,加強了對已查處、取締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跟蹤現場監督、復查。制定并下發了2005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黑龍江龍馬化纖有限公司”等129個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列為市級以上掛牌督辦案件。
結合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同時又開展了三個專項檢查,嚴肅查處了環境違法行為。一是開展了生態執法專項檢查。
對各縣(市)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磨盤山水源地、濕地保護區進行生態監察10余次,重點檢查、取締保護區內“三亂”現象。對29個水源地保護區,38個取水井進行了專項檢查。
對松花江哈爾濱江段、呼蘭河等支流13家違法排污企業進行了限期治理、掛牌督辦,出動180余人次,對哈爾濱漁業集團長嶺湖漁場非法建設案等19件危害生態環境的環境違法案件分別予以掛牌督辦。二是開展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嚴重污染企業的專項檢查。
認真落實省局督辦案件,現場檢查嚴重污染企業,監督企業整改,促進了企業源頭治理。三是對了“15小”、“新5小”企業進行了復檢復查。
并先后出動了700多人次,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和已租賃的停產半停產企業325家進行了全面監督檢查,共依法查處隱蔽性的小加工企業6家,依法取締 “十五小”、“新五小”企業14家,使用落后工藝的小碳窯300余座,對5家非法地條鋼生產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及相關供電設備進行了查封。為改善城市環境質量,讓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到新鮮的空氣,在安靜的環境下工作學習和生活,全年組織開展四個專項檢查。
一是開展以了推進“藍天工程”為核心的煙塵污染和揚塵污染專項檢查。查處煙塵污染違法案件156件,整治“三堆”揚塵污染78處。
二是以推進“碧水工程”為重點的現場監督檢查。對重點污染單位水污染設施堅持每月檢查一次,采取早晚檢查,突出夜查等方式,查運行記錄,采樣監測,檢查污水處理廠15次,強化了企業水污染設施的運行,使企業水污染設施運行率達到100%。
加強了對水源地周圍的現場檢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支隊立即啟動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出動15人2臺執法車輛支援監測站現場采樣,支隊出動30人,加大了水源地現場檢查的頻次,還組織在全市開展了化學危險品環境安全大檢查,檢查企業519戶,摸清了化學危險品污染源的底數。三是完成了中高考環境噪聲整治工作。
通過制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聯合執法,重點監控,死看死守,保證中高考噪聲綜合整治任務的完成。重點對居民區擾民噪聲源進行整治,兩考期間全市聯合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20余次,集中整治近90個考點周邊環境,全力為考生營造良好的生活、學習和考試環境,受到考生和家長的好評。
四是開展噪聲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噪聲綜合整治長效機制,查處噪聲污染擾民案件4172件,協調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門,不斷完善噪聲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環境信訪以人為本,為群眾辦實事全市受理各類信訪事項7176件,同比增長52%,處理率達到100%,辦結率達到98%以上,重復信訪率控制在2%以下。其中,支隊直接處理191件,完成省、市領導交辦和省市長熱線交辦168件,辦理群眾來信78件、來訪71批(件)次、集體訪3(次)。
建立12369電話舉報受理中心,實現電話信訪案件統一受理。投資13萬元,重新組建12369電話舉報受理中心,統一受理全市環境舉報、投訴,加強了信訪案件的受理、分轉、查處和監督力度,提高了信訪案件的受理、查處效率。
堅持依法治訪、以人為本的原則,樹立“為群眾解憂,為企業服務”的思想,始終將群眾關心的問題列為信訪工作的重中之重。具體做到“四個堅持”,一是堅持重點案件例會制度,支隊領導班子定期對重點案件、群眾反映集中案件進行檢查、監督,難度大、問題多的信訪案件支隊領導親自過問、親自主抓。
二是堅持文明受理、及時出現場、限期結案、跟蹤問效的機制。支隊各科室明確分工、密切配合,保證了信訪案件的及時查處,提高了信訪案件的查處效果。
三是堅持信息反饋、意見征詢制度。對已經查處的案件,及時將查處情況反饋舉報人,并征求舉報人對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受到群眾的好評,收到群眾感謝信10封,錦旗2面。
四是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始終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將人民滿意作為工作的最終目標。
急事急辦,急事出現場,提高了處理環境信訪的工作效率。
四、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執法能力建設的提高一方面體現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方面。支隊在鞏固環境監察標準化工作取得的成績的基礎上,加強了制度建設和目標考核,強化基礎工作,規范執法程序、環境信訪程序和排污收費程序,堅持行政處罰集體討論和排污收費例會制度。
力求使執法、信訪、收費的程序更加規范合法。加強了環境檢監察檔案的立卷歸檔和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區縣加強環境監察檔案的管理。
另一方面體現在環境監察人員素質上提高。一是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堅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思想覺悟。
深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以突出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樹黨員楷模形象為重點,充分發揮黨員的模范作用,樹立“一個干部一面旗、一個黨員一面旗”樹正氣、講團結、講奉獻,推進支隊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二是注重抓環境監察干部業務培訓。
2005年支隊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部分區縣環境監察大隊長參加了全國、全省環境監察總隊舉辦的環境監察隊長崗位培訓班,全年舉辦《排污費征收管理使用管理系統》軟件培訓班2期,舉辦排污申報培訓4次,對環境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2次,舉辦“12369”信訪培訓2次。三是搞好“傳、幫、帶”工作,組織開展支隊內部業務培訓、典型經驗交流、大學生專業知識授課等培訓活動,對軍轉干部、新畢業大學生進行崗前培訓,樹立“要做官先做事,要做事先做人”的思想,以實際工作能力作為每個人的評定標準,支隊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得到加強,執法人員素質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明顯好轉,執法能力、服務意識明顯提高。
五、行風建設、廉政建設、文明建設又結新碩果2005年經過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為企業辦好事實事96件,全部辦理事項5707件,回訪率、滿意率達到100%,走訪服務對象103個,收到表揚信11封、錦旗2面,制訂服務措施4條,完善出臺制度22件,進行新聞媒體宣傳27次,舉行政治學習近百次,向市管單位下發行風建設調查問卷400份,滿意率達到98%。2005年支隊不斷轉變工作作風,優化服務意識,轉變思想觀念,變單一的執法人員為集現場監督檢查、管理、服務、宣傳為一體的環境監察人員。
強化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堅持對辦理事項的檢查回訪工作。
嚴格執行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和環保人員“六條禁令”,全年未出現違法違紀問題。支隊貫徹執行《哈爾濱市環保系統辦理事項監督評價制度》和設立一個接待服務窗口工作在市環保系統走在前列,受到好評。
支隊還圍繞提高執法能力建設,結合行風檢查活動,將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列入全隊的日常工作。一是結合先進性教育,加強人生觀、世界觀、權力觀教育。
開展反腐典型教育,抓好黨風廉正和行風教育,強化反腐敗思想防線,做到警鐘長鳴。二是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各項監督措施。
實現以制度約束全體干部職工,做到有章可循、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三是加強內部管理。
落實早晚打卡和外出登記制度,定期檢查、抽查,增強執法人員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四是抓好日常管理,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設立掛牌服務工作制度,無論外出執法還是隊內工作,特別是12369受理中心等窗口科室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標明人員身份的胸卡,便于企業、群眾監督,加強了企業對執法人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監督、舉報,工作人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現象,可直接向支隊長舉報。由于從點滴做起,決不徇私護短,杜絕了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五是抓典型、樹形形象,領導班子帶頭做表率。在提干、招生等各項工作中,體現民主性、透明性,堅持以全體職工投票公選為主的原則,公開選拔,公開評定,杜絕暗箱操作,支隊領導班子成員為全體職工做出榜樣。
六是轉變觀念,服務企業。樹立為企業服務、樹立經濟環境共同發展的思想,在執法中宣傳、在執法中服務,從企業的切身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替企業出謀劃策,不當傳達室、不做中轉站、甘當服務員,實現了由執法者向集宣傳員、監督員、服務員于一身的根本轉變。
支隊獲得全國整治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先進集體。獲得市級文明單位標兵等榮譽稱號。
2005年的環境監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積累了一些工作經驗,但是按照國家、省、市局隊環境監察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重點污染源的現場監督檢查、排污申報核定等工作仍需深入開展,稽查工作力度,查處違法排污單位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這些問題將在2006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認真解決。
哈爾濱市環境監察支隊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