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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一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1.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干凈,講究公德,便后沖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嘩,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后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4.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1.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于浴室。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二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的住宿行為,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實現員工宿舍規范管理化,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躍集體生活,實現民主自治為原則。在此原則下,由綜合管理部(簡稱:綜合部)負責公司宿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第二條每一位員工必須服從綜合部的統一安排和調配,入住時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綜合部根據員工的變化和宿舍的使用情況,適時對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三條員工的住房標準:中層及以上管理及技術人員在條件許可下,按1人一間安排;其他人員一律按2人以上一間安排。
第四條員工宿舍的家具及設施,視財力情況由公司統一配置。原則上每間配備單人床兩張、沙發一張、寫字臺一張、茶幾一張、椅子一把。公用設施視房屋本身情況進行配置。
第五條按規定應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間,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綜合部隨時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現住員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條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入住員工應服從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2)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共財產,嚴禁破壞室內設施和結構,人為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3)入住員工必須隨時保持宿舍及周邊的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及在走廊內或在公共園區內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垃圾雜物。
(4)入住員工嚴禁在室內及門上等影響公共形象的地方亂寫、亂貼、亂刻、亂畫。未綜合部批準不得在墻上打孔安裝物品;嚴禁將鞋或其他雜物擺放在走廊或通道處;為保證人身安全,在晾曬衣物或被子時嚴禁站在窗臺上面。
(5)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章電器。違反者,綜合部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因違章用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6)員工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來訪時應注意不影響宿舍內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7)宿舍內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第七條凡已分配員工宿舍的員工,如長期不在宿舍居住(一個月以上),應主動退出員工宿舍,如發現長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員工宿舍的,由綜合部進行相應考核。
第八條入住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宿舍用水、用電定額標準(用水標準【冷熱水合計】:夏季單人間4噸/月,雙人間8噸/月;冬季單人間5噸/月,雙人間10噸/月。用電標準:夏季單人間200度/月,雙人間600度/月;冬季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請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上班或離開宿舍前,必須關掉電燈、空調、電視等電源開關及水管閥門等,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額標準的水、電費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額費用將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為最炎熱月份,用水標準可適當上調,單人間7噸/月,雙人間14噸/月;用電標準為單人間380度/月,雙人間760度/月。每年1月份為最寒冷月份,用電標準可調整為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
第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三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適用于學生宿舍。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四
安全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辦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電風扇、教室多媒體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下課、或活動結束)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教室的照明、飲水機、電視機、多媒體等,應專人專管,其它人不能隨便開啟,多媒體講臺內插座不得私接亂用。
4、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照明設備應該及時關閉,不用的耗電設施也應及時關掉,功率的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均由所在班級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
2、行政辦公室、教研組、年級組的照明和電器設備(飲水機、電風扇、電腦、空調等),由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專門指定人負責管理,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年級主任或指定責任人是該室用電第一責任人。
3、教學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保潔人員以及電工負責管理,保潔員及電工為第一責任人。
4、食堂照明、電器設備由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5、各種用電設備的使用保養由總務處專門指定人員負責。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師德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并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范圍》。
2、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五
一、目的: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員工入住前需先到辦公室辦理入住手續。
2、宿舍的調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員統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3、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4、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二)、紀律管理
1、嚴禁在宿舍吸煙,吸煙請到吸煙區。
2、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3、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4、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0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熱毯、電熱水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輪流值日,值日員工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2、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五)、探訪管理
1、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3、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宿舍管理員可酌情予以10―100元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六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職工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職工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八
為了加強新校區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保障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維護良好的用電秩序,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溫馨的住宿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
1.電熱棒(熱得快);
2.電爐;
3.電炒鍋、電熱鍋及電飯鍋;
4.其它發熱器件外露、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電熱器具。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九
為創造一個干凈、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十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8669333,總裁辦值班電話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十一
為了引導同學們正確用電、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的發生,維護同學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校園,維護我系安全穩定,現參照《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作出如下規定:
1、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使用劣質插電板。
3、亂牽亂掛電線。
4、使用酒精。
5、其他違規行為。
1、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2、違規者是正式黨員的,給予紀律處分;預備黨員的,延緩轉正;是積極分子的,不予發展;是主要學生干部(如黨支部、團支部、學生會、班委)的就地免職;是普通學生的不得成為發展對象。
3、違規者不得參加學院各項獎學金的評定。
1、寢室長是負責人,有義務維護本寢室的安全,有權利制止違規行為。
2、黨員、干部是帶頭人,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榜樣,有義務有權利制止違規的學生。
3、黨員、干部(含寢室長)有義務向輔導員或系部匯報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十二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宿舍。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十三
為加強學生公寓內電器及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開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分院成立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定期巡查,對宿舍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積極處理,作好逐級上報工作。
二、公寓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磁爐、小太陽、電火鍋、電暖器、洗衣機、電熨斗、電熱毯、熱得快等電器。
三、學生確因生活需要使用的電器,在本宿舍同學全部同意的情況下,可向輔導員提出使用申請,并提供經正規渠道購買的發票(嚴禁使用偽、假、劣產品),經分院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獲批使用的電器申請表需張貼于寢室門后備查。
四、各種獲批使用的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拔下插頭,不得長時間處于通電待機狀態。接線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違反則取消使用資格。
五、經查有違規使用未經批準的電器的,首次發現給予校級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六、學生黨員及學生干部應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給予監督和阻止。學生黨員、干部所在宿舍發現有違規存放及使用電器的,取消該宿舍內所有成員的評優評獎資格,撤銷學生干部職務,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七、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宿舍用電安全法律法規篇十四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范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后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布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后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臟、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