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考工作安排
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下半年公務員招考工作安排,為確保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工作將于12月17日(9:00-17:00)進行。
(一)招考職位條件資格復審
(二)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
3、請考生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查詢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及時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可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二、確定首批面試人選
三、職位調劑
(一)公布調劑職位和調劑人員名單
未進入首批參加面試人選名單,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調劑。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調劑報名結束后,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職位空缺名額,由高到低確定調劑人選名單。調劑人選名單將于12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及注意事項
面試將于2012年1月9日至1月15日進行,面試工作由各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如個別職位通過調劑后,仍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人數,可組織符合規定進入該職位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時,應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如均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則該職位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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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保證工作計劃得到執行:工作計劃寫出來,目的就是要執行。執行可不是人們通常所認為的“我的方案已經拿出來了,執行是執行人員的事情。出了問題也是執行人員自身的水平問題”。執行不力,或者無法執行跟方案其實有很大關系,如果一開始,我們不了解現實情況,沒有去做足夠的調查和了解。那么這個方案先天就會給其后的執行埋下隱患。同樣的道理,我們的計劃能不能真正得到貫徹執行,不僅僅是執行人員的問題,也是寫計劃的人的問題。另外,工作計劃應該是可以調整的。當工作計劃的執行偏離或違背了我們的目的時,需要對其做出調整,不能為了計劃而計劃。最后,修訂后的工作計劃應該有企業領導審核與簽字,并負責跟蹤執行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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