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證合同糾紛篇一
債權人:江蘇銀行 地址:
為確保債權人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的金額為(幣種) (大寫) ,合同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保證內容
保證人無條件地、不可撤消地向債權人保證,為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的主合同項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債務人的實際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上述期限僅指貸款(各類授信業務)的發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約束。
第二條 保證范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擔保的范圍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復利、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公證費、稅金、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及債權人
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其它相關費用等款項。
第三條 保證最高額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保證最高額為最高不超過(幣種) (大寫) 。在此,保證最高額僅指在本合同第一條中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項下及合同期間內債務人實際使用貸款或授信總額(指扣除保證金部分的授信敞口額度)扣除已還部分所形成的貸款(授信)本金余額,并未包括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除貸款(綜合授信)本金之外的利息、復利、罰息等各項應付款項,但保證人對該部分款項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可循環使用主合同項下貸款(授信)額度,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可以調劑使用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綜合貸款(或授信)額度內各類貸款(或授信)業務額度,且保證人在擔保總額內仍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已全面認真閱讀并完全理解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主合同,應保證人要求,債權人已就主合同及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保證人已經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與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本合同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保證人對主合同及本合同的訂立及履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認識,對其涉及有關保證人的義務予以完全確認。
第五條 保證人對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欠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包括債務人違約或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時發生的債務。保證人在收到債權人書面通知后,應按債權人指定的時間、幣種、金額和結算方法履行清償責任,且承諾債權人有權在債權人認為合適的時候從保證人的銀行賬戶中扣收全部擔保金額,如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債權人所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折算。
第六條 保證人(包括保證人的繼承人、受讓人、接管人)在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滿兩年之日止。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義務不因債務人與債權人同意對主合同條款除金額以外的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補充、刪除等)而受影響。在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展期或延期履行債務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債權人于保證期間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 保證人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向債權人作出如下保證:因債務人未履行或推遲履行主合同、或因某種原因確認主合同無效、或因保證人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債權人任何損失的,均將成為保證人對債權人的一項獨立的應索即付的債務。
第十條 無論何種原因導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的還款責任仍應按本合同載明的條件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承諾監督借款人使用貸款(或授信),如果債務人改變貸款(或授信)用途,保證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如主合同項下除本保證外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意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保證人是依法設立的實體,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本保證合同和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并且其簽訂本合同已獲得充分授權,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手續均已完備。
第十三條 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自身真實意思表示,系真實、有效、合法,且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方之間的關系或其他任何事件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與保證人的其他債務處于同等地位,處于同一受償順序。
第十五條 若保證人就本合同與債務人簽訂反擔保合同,該反擔保合同不得侵害債權人的任何權益,且當保證人因該反擔保合同而與債權人在對債務人的債務追償中處同一受償順序時,債權人應優于保證人獲償。
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的方式設立反擔保。
第十六條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將隨著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減少而相應遞減。
第十七條 保證人應按債權人要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第十八條 保證人發生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事項變更時,應自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若保證人未履行上述通知義務,債權人按照原通訊地址寄送有關通知、文件的,視為已送達保證人。
第十九條 如本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保證人同意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放棄抗辯權。
第二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進行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a.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任何修改、補充,均自債權人和保證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主合同的有關條款、江蘇銀行的有關規定解釋或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保證合同一式 份,由保證人、債權人 、 、 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公章) 債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簽章: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糾紛篇二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或貸款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郵編: 郵編: 郵編: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 法定地址: 傳真: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或授權代理人)
帳號: 法定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28號 電話: 電話:0575- 郵編: 郵編:312400 丙方
(2) (3) (公章) (公章)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嵊州市恒豐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保 證 合 同
借款人:
貸款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保證人:(3)
合同編號:( )保第 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1)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2) (以下簡稱丙方) 保證人:(3) (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編號為借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請求,愿意為其向乙方所借貸款提供擔保。經乙方審查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金額、期限、利率 丙方愿意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期限從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利率為月息 ‰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具體保證范圍以第二條內容為準)。
第二條 保證擔保范圍 丙方同意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規定計收的加罰息)以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丙方同意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約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為實現債權所需的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在內的一切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其它約定事項
1、若主合同債務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作為丙方的,則丙方每一保證人都愿意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乙方有權要求丙方中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并可直接從其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中扣收。
2、若甲方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虛盈實虧及停業、停產關閉或不能按約支付利息;或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其他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或喪失商業信譽,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或轉移財產或抽逃資金或惡意逃避債務等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丙方同時提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如發生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保證合同繼續有效,保證人愿意繼續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經乙方審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國家金融政策調整而變更主合同項下部分條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的。 (4)甲方或丙方變更其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等的。 (5)甲方或丙方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為的。
4、合同有效期內,丙方愿意及時、完整、如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一切資料,并接受乙方對上述資料涉及情況的調查與監督。
5、丙方機構若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為,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 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6、
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聲明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時自動解除。 4、本保證是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與乙方無串通、騙取丙方提供保證的行為;乙方無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本保證,丙方自愿簽訂本保證合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
保證合同糾紛篇三
甲方(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賣方,以下簡答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就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事宜,共同達成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方式及驗收標準
1.2內外包裝:應符合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以逾期論。
1.2.1有內包裝的,應與外包裝獨立封口,內包裝應完好無破損。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取樣等),乙方應在包裝上標示相關取樣信息或書面通知甲方。
1.2.2包裝應完好、無破損、無污染、無異物、無老化及生銹等現象,能夠保證包裝內的產品不受到損傷,輕微缺陷(污跡、破損等)應不影響內包裝物或內容物質量。
1.2.3產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級包裝要求;如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提供直接接觸原材料的包裝物的檢測報告。
1.2.4產品內外包裝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1.2.5乙方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包裝標準并遵照執行,以保證產品在規定的使用期或儲存期內,達到防濕、防震、防霉、防野蠻裝卸等相關質保要求。
1.2.6產品外包裝上應有清晰標識,標明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日期/批號、生產廠家等信息,產品外包裝標識具體要求詳見各驗收標準,暫無驗收標準的按甲方的要求執行。產品如內外包裝均有標識的,應保持內外包裝標識的一致性。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
2.1乙方必須提供其供給甲方產品的有效執行法律。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遵守的國標、行標和其他項目。
2.2甲方有權規定乙方必須實施的檢驗項目和頻率。檢測依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率見附件1,檢驗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項目。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新供應商首次供貨或舊供應商在新年度首次供貨時需進行形式檢驗。
2.3乙方必須具有雙方共同抽樣送檢的第三方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證明乙方為甲方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用于食品生產。
2.4乙方必須保證供應給甲方的產品的配料/成分組成及執行標準符合附件2表中所示,保證表中內容是真實準確的,且保證除表中所列的配料/成分外,絕不添加其它任何物質。若因有不實或遺漏內容而導致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生產受到影響或被有關監管機構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或法律損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另外,當乙方供應給甲方的產品,其主輔料、添加劑及產品執行標準發生改變時,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因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5乙方交付的產品應符合:
2.5.1經雙方確認的產品執行標準、驗收標準,以及雙方簽發和確認生效的相關技術質量變更通知、文件和資料。
2.5.2經雙方確認的以樣板表示的產品標準,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所有質量保證協定、聲明等。
2.6上述標準之間如有沖突,則按最新確認的標準執行,無法確認最新執行標準的,按較高標準執行。除非雙方在后續協定中明確排除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否則本合同下的質量保證并不因上述標準的制定、修改謹廢除而被全部或部分排除。
2.7標準執行過程中存在偏差時,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并書面簽字確認,必要成績斐然,可通過雙方封樣的方式解決。
2.8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有權對合同產品外觀及功能的驗收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但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乙方應及時反饋意見,以便甲方盡快作出最終決定。
2.9驗收方式
2.9.1采取分批次檢驗的方式。
2.9.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質量記錄和到乙方生產/工作場所驗證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全部質量記錄原件和必要的驗證條件,必要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檢測手段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否則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三條 判定規則
甲方對《原料驗收標準》中所有檢驗項目有單項否決權,即:若同一檢驗批中,被抽樣的n個樣品中有一個樣品不合格將判斷該檢驗批為不合格。
第四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方式
4.1乙方供應的產品如經甲方質量部門檢測不符合本協議,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將負責承擔所有不合格產品的退貨或換貨費用。
4.2對于檢驗合格的物料,在保持期內,按照乙方提供的儲存、使用方法正確使用,若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質量問題(因抽樣檢驗本身存在風險),則甲方有權對剩余該批次產品退貨,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乙方負擔。
4.3如乙方對甲方的不合格判斷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不合格報告七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微生物指示除外),逾期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的檢驗結果。受理原則:除微生物指標外乙方可申請復檢或第三方檢驗,該樣品就為同一樣品且由甲方質量部門提供的情況下復檢結果才有效。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選取由雙方協商選擇,并以第三方報告作為仲裁依據。仲裁時的判斷標準以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為準,仲裁時所采用的檢驗方法以國標中的檢測方法為準,沒有國標則以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為準。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斷為合格,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第三方檢驗檢結果判為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4.4乙方在正常供貨中,如經甲方檢測連續三次質量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質量異常時,甲方有權立即中止采購合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整頓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后需經甲方重新評估,經甲方評估合格后,甲方才書面通知繼續履行采購合同。在乙方整頓期間,如甲方為保證生產順暢,臨時從合同外第三方采購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如限期內仍無法整頓或經整頓后仍無法通過甲方評審的,甲方有權解除采購合同,如造成甲方生產受到影響或停產或被第三方或有關機關處罰的,或造成其它經濟或名譽損失的,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5因產品本身質量出現問題,甲方退回乙方不合格品,示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返工后再回銷甲方,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從應付貨款中扣罰10倍于該批次產品的價款總和的經濟處罰,如不足扣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經濟罰款,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發現兩次的,在行使上述權利的同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雙方的采購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對所退回的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甲方認為必要時,可與乙方協商將不合格品就地銷毀,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第五條 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文件:
乙方須為甲方提供如下相關資料(提供資料復印件,必要時應出示原件)
乙方單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位所應有的生產許可證(或副本)、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證照文件,每年提供一次;本合同規定產品的最新執行標準號及標準文件;
乙方單位的產品檢測報告;
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六條 變更要求:
乙方必須按樣板評估時簽訂的樣品進行供貨,在雙方合作期間任何改變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具體如下:
6.1如乙方發生生大變更,變更前(提前2個月)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根據變更情況及時安排樣板評估/現場評估等重新評估,以確保產品質量不受影響。未經甲方評估確認同意,乙方擅自自變更后生產的產品,甲方將有權拒絕收貨。如甲方發現乙方擅自向甲方交付了變更后生產的產品并得到乙方承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接收貨物價款總和的5倍),且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由此導致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增加生產工時、人員出差或客戶投訴的,乙方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6.2重大變更包括:
6.2.1雙方已協議的產品規格的變更。
6.2.2產品重要原材料材質與生產廠家等變更。
6.2.3產品配方、工藝流程重要變更。
6.2.4產品生產設施重要變更。
6.2.5產品重要制程外包變更。
6.2.6乙方廠房變遷。
6.2.7乙方重大組織變更。
6.2.8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6.3如檢驗報告內容、質量標準等改變時,乙方必須在供貨前書面通知,待甲方同意方可收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特殊聲明
7.1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產品,保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對該類產品的要求,保證不使用國家法律法規禁用的添加劑或原輔料,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對添加及輔助材料的質量及添加量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要求進行控制,保證能夠在制程中消除所有不安全不衛生等因素,絕對保證產品安全衛生,質量達到甲方的要求。如乙方違反此條,將按已供該批產品價值問題的10倍支付賠償金給甲方,無論乙方產品甲方是否使用或銷售,且甲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支付上述賠償金外,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產品責任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7.2 國產原料在其產品無相關國標/行標的基礎上必須提供備案的企業標準。當相應國標/行標/企標有改變時,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并及時更換最新版本給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3 提供質量優良的產品是乙方的責任,因此從產品交付給甲方及其現在或未來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稱“美味鮮”,即甲方),一直到客戶(包括但不限于經銷商、代理商及消費者),在有效期間內,若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含客戶要求賠償、運費、律師費及甲方聲譽損失部分),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無論之前收貨時是否合格)。
第八條 運輸要求
8.1不得與化工原料、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生串味和可能產生污染的物質同裝混運。
8.2運輸工具(車廂、船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應有防爆曬、防雨防塵設施、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如甲方需要,還需提供相應運輸容器的檢測報告)。
8.3運輸途中造成外包裝破損或產品損壞的,甲方有權不予收貨。
8.4乙方供應甲方的產品,對于有特殊性質或特定儲存/運輸條件要求的,乙方應選擇與其儲存條件相符合的運輸工具并提供相關信息給甲方,如因乙方遺漏信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現場審核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工作場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審核,以確保乙方保證產品質量的能力,乙方應給予以協助配合,對甲方審核出的問題應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改進,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不符合甲方要求,經甲方限期改進仍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暫時終止業務交易,直到甲方滿意為止。甲方可就現場審核工作與乙方達成保密協議,甲方承諾,未得到乙方允許,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的技術機密或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技術信息。
第十條損失賠償
乙方應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相關責任,如有違反,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甲方有權減少支付貨款,貨款金額不足彌補損失時,乙方應另行賠償,甲方有權用該賠償費用抵消其它貨款,扣款時機及方式說明如下:
10.1未書面通知甲方,私自對產品進行重要變更,造成甲方產品質量問題或客戶投訴時,甲方將按所產生的損失加倍扣款或要求賠償。
10.2未按甲方的特別要求提供產品,導致甲方產生額外的加工費,所增加的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3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客戶要求退貨或反工,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所需費用和損失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4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半成品或成品的成本(含生產工時)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5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的半成品或成品報廢,經甲方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后,則返工工時及產生的報廢產品成本將全數扣款或要求賠償。
10.6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產品必須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則全檢或送外委托檢驗的延時出貨費用、檢驗費用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7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或待料,甲方所產生的損失,甲方將全部扣款或要求賠償。
10.8甲方人工成本及工時說明:
10.8.1人工成本:四方人工成本以“直接人工費用+間接人工費用+設備能耗+材料損耗”來計算。
10.8.2工時:甲方參與一定量產品生產或返工所需的人員數量乘以所需時間。
10.9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須外派人員至乙方處理相關事宜,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膳食、住宿、通訊及出差津貼等實際發生費用將全部扣款。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與未盡事宜
11.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研發、生產過程中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使用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11.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爭議和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出現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產品質量保證合同。若新的合同暫未簽訂完畢,則原合同期限順延三個月。自新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自動作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若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友好協商,書面解除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保證合同糾紛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有關規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乙方)申請對其生產的產品按有關產品認證的規則程序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實施產品認證范圍及依據的標準
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范圍為_________,開展認證所依據的標準及技術要求為_________。
二、實施產品環保認證的基本程序
1.認證申請和受理;
2.抽樣檢測;
3.現場檢查;
4.認證結果評價和批準;
5.獲得認證后的監督。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始終遵守認證計劃安排的有關規定;
(2)為進行評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審查文件,進入所有的區域查閱所有的記錄(包括內部審核報告)和評價所需人員(例如檢驗、檢查、評定、監督)和解決投訴的有關規定;
(3)僅允許在獲準認證的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認證標志;
(4)在使用產品認證結果時,不得損害乙方的聲譽,不得做出使乙方認為可能誤導或未經授權的聲明;
(5)當證書被暫停或撤銷時,應立即停止涉及認證內容的廣告,并按乙方要求交回所有認證文件和標志;
(6)認證僅用于表明獲準認證的產品符合特定標準;
(7)確保不采用誤導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認證證書和報告;
(8)在傳播媒體中,對產品認證內容的引用應符合乙方的要求;
(9) 按時付清認證的有關費用。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標準和有關認證程序的要求,客觀、公正地為甲方申請的產品提供認證服務;
(2)按照認證活動計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認證費用后,立即進行各階段的認證工作并保證工作的質量;
(3)在認證的各個階段,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內容應明確、具體,不應使甲方產品理解上的歧義;
(4)保守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和秘密等知識產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費用
1.乙方按有關認證收費標準和甲方實際申請產品認證時發生的項目收取認證費用。
2.甲方應交納的認證費用。
合同金額為:_________
具體收費項目以本中心報價單(編號:_________)為準。
3.在認證過程中,如發生再檢測或現場再檢查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交納相應的再檢測或再檢查費。
4.監督檢查和管理年金費用,甲方應在每年的監督檢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認證某一階段活動正常開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動中止,乙方不退回該階段費用。
6.認證人員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費及食宿費由甲方承擔。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1.乙方對認證結論的準確性負責;
2.乙方對甲方產品的認證不能減輕甲方對產品環保及質量的責任;
3.若因甲方的原因,影響認證計劃的正常進行,并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若因乙方執行認證計劃失誤造成的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由于公認的不可抗拒原因影響認證計劃不能正常進行,造成費用增加,其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有關爭議解決及違約處理
1.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2.若甲方或乙方有違反合同行為,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失方可要求賠償或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釋權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 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糾紛篇五
擔保人:
債權人(合作社):
為確保 縣 農民專業合作社(債權人)與河北國恒投資有限公司(債務人)于20xx年 月 日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的履行,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河北昶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河北昶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合同。
一.保證人承諾
1.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3.完全了解債務人的借款用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處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如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
二.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擔保人所擔保的范圍:僅限于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作協議書》中主債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
三.擔保的方式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債權、債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
四.擔保的責任
1.保證期間,自國恒投資與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書》之日起,至該《合作協議書》履行期滿后兩年為止。
2.《合作協議書》續簽,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協議書》經債權人、債務人修改和補充,只要是上述雙方認可的補充協議、合同等文件,無需告知擔保人,擔保人仍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5.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 的擔保。保證人如果再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2.保證人有權過問《合作協議書》的執行情況,有權堅持在《合作協議書》范圍內履行擔保義務。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六.債權人的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合作協議書》后,應有認真履行協議條款的義務,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資金合作協議。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合作協議書》,《合作協議書》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擔保人(章) 債權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糾紛篇六
被保證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電話: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因受益人向甲方連續提供信貸而形成的一系列債務,其最高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項下每筆具體業務均由乙方與受益人簽訂擔保合同,乙方依據具體的擔保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具體業務的辦理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最高授信額度使用期間
3.1最高授信額度的使用期間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范圍
5.1乙方愿就主合同項下因受益人向甲方連續提供信貸而形成的一系列債務提供最高額擔保,具體保證范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各種形式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按主合同項下每筆債務分別計算,自每筆債務合同或其他形成債權債務所簽訂的法律性文件簽訂之日起至該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兩年。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在乙方為主合同項下每筆具體業務提供擔保前,甲方均單獨交納該筆具體業務的擔保費、評審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 %;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 %/筆。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后,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9.5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6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
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4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錯誤約定,因為本合同已經就是主合同了)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委托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糾紛篇七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利率、利息
2.1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2.2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其他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糾紛篇八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
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
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糾紛篇九
債權人姓名: 電話:
借款人姓名: 電話: 鄉(鎮)村 身份證號:
擔保人姓名: 電話: 鄉(鎮) 身份證號:
抵押物的名稱:
第一條:
1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
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范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愿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 承諾人簽字:
第四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萬元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