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學校關于打造書香校園的方案要求,積極推動各班級書香文化的建設,豐富班級讀書活動的開展,以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經學校書香校園建設領導小組討論,提出實施書香班級的評比制度,并擬訂《桃園小學書香班級評定辦法》以作試用。
一、評定范圍
以全校參與書香活動的所有班級為對象,評選其中的30%(小數以整數記)為學校書香班級。
二、評定條件
綜合各班級書香文化的建設,班級實際讀書氛圍的形成以及參與學校書香活動競賽的情況進行評比。
具體條例:
計算辦法:基本分實得分+附加分=考核總分。
板塊
具體條件
得分
班 級
書 香
文 化
建 設
(20)
1、建立班級圖書角,籌集具有人均二冊以上的圖書以供閱覽;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閱制度,確保圖書保潔完整,形成一定的流動;并落實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讀書口號。
5
2、進行具有本班特色的班級布置,校園文化廊和班級陣地建設創建有特色,營造書香文化氣息。
5
3、建立書香建設目標,有明確的班級閱讀之星評比標準。
5
4、推廣普通話,要求學生在校必須使用普通話,校外樂于用普通話交流。
5
班 級
閱 讀
氛 圍
形 成
(30)
1、全體學生都能有積極的熱情進行課外閱讀,每天有專門的閱讀時間,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
5
2、全體學生能在一個學期里完成閱讀書目五本以上。
5
3、有珍惜圖書,愛護圖書的習慣。
5
4、積極開展閱讀交流和指導活動,組織有效的讀書活動,在校定的閱讀指導課中教師能積極參與指導。
5
5、經常性地開展優秀圖書推薦活動,例如建立好書推薦的專欄,進行新書推薦報道等等。
5
6、開展富有班級特色的讀書活動,有創意、有成效。(例如出班刊、開展小小書市活動等)
5
參 與
書 香
競 賽
活 動
(附加)
1、凡學校組織的有關書香校園建設系列的競賽,分團體或個人記錄書香班級評比加分,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6、4、2分,個人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3、2、1分。
2、在學校評比的閱讀小明星評比活動中,評比選中的,可給班級以每人2分記分入班級考核。
3、學生參與書香校園有關的市級以上競賽的,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5、3、2分;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文章的每篇記2分。
4、班級承擔學校讀書活動的現場觀摩和導讀活動的,給予每次2分的加分。
三、評定辦法
1、每學期期未進行評比。
2、按照各班年度活動的情況進行考核記分,擇取前面40%的班級候選進入二輪評比,進行班級情況的小結介紹及展示,由學校教師及學生代表共同評比產生最后的書香班級。
四、表彰獎勵
1、獲得書香班級稱號的班級,學校將在年末休業大會上進行表彰,授予“書香班級”標志牌,在校園網站上公布名單,介紹班級。
2、學校同時啟用書香校園專項基金,對獲此榮譽的班級給予適當獎勵。
五、辦法實施。
本辦法自 年 月起實施,評定方法試行期一年,予后征求意 了作修改和調整。
本辦法由校書香特色創建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