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專的基本內容和格式
??自傳,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變過程的書面文字形式,是黨組織全面地、歷史地、系統地了解入黨申請人的重要材料,是黨組織審查吸收新黨員必須具備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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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標題。居中書寫“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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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主要內容包括:
1、個人成長經歷。一般從小學或七周歲寫起。要寫明何時、何地在什么學校讀書或從事什么活動;擔任過什么職務;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何時、何地、何人介紹加入過何種進步組織、反動組織或封建迷信組織,任何職務,有何其他政治歷史問題,結論如何;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等。
2、個人思想演變過程。這是自傳的主體部分一般結合自己的成長經歷,分階段寫明思想變化過程和對黨的認為。通過對自己思想演變過程的清理和回顧,總結成長進步經歷,提高思想覺悟,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
3、家庭主要成員: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親屬;主要社會關系;與本人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寫明這些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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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尾。本人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書寫姓名,下一行寫日期“年月日”
二、寫自傳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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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事求是。如實寫出自己的經歷,實事求是的評價自己。對優缺點不夸大,不縮小,不編造,不隱匿;時間、地點寫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證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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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實際生活中總結經驗教訓。寫自傳不單單是實錄生活經歷,還要對主要經歷、情節交代具體,并從自己思想變化的過程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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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次分明,簡繁得當,字跡工整,不要有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