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資源節約、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市政府《關于合肥市油菜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意見》(合政〔2010〕120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包河區2010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大氣環境、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按照“標本兼治,堵疏并舉”的原則,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治理相結合,行政推動與技術服務相結合,因地制宜,多措并舉,高標準完成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大氣環境。
二、目標任務
午秋兩季禁燒區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雜草、油菜殼、稻麥蕰等,確保駱崗機場飛機飛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實保障城鄉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組織做好秸稈打捆收購工作,積極探索秸稈綜合利用新途徑。
三、重點區域
駱崗街道、大圩鎮、義城街道、煙墩街道、淝河鎮。
四、工作安排
5月1日起至6月30日為午季禁燒階段,共分3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發動階段(
5
月
1—5月15日)。
各相關鎮街要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和督查組,做到組織、人員、車輛和經費“四落實”,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行動迅速、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落實秸稈集中堆放點,聯系機械設備。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環保意識,提高參與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自覺性。(二)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階段(
5
月
16
日
—6月15日)。
各相關鎮街,區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堅持24小時巡查,防止秸稈焚燒現象發生。鎮村搬運突擊隊(滅火隊)要幫助困難戶、無勞力戶搬運秸稈。區禁燒辦要每天向市禁燒辦、區政府報告秸稈禁燒、綜合利用工作進展情況。鎮街禁燒辦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保證信息暢通。對違反規定、焚燒嚴重的地方,區禁燒辦要及時在全區通報。(三)總結考評階段(
6
月
16
日
—6月30日)。
對照區政府與各相關鎮街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由區農委、財政、環保、公安等部門牽頭,根據各地禁燒任務完成情況、禁燒成效、區督查組督查情況,以及實地查看綜合利用現場情況,對各單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區政府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資金獎勵。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
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策扶持,示范帶動,有序調整,科學發展”的思路,加大種植結構調整力度,壓縮糧油生產,從源頭減少秸稈產出量。大圩、義城、煙墩等鎮街要結合本地實際,大力發展蔬菜園藝業、林木花卉業、園區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和觀光休閑農業,推動土地流轉,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二)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實做好秸稈禁燒網格劃分“三定”(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和網格管理基礎工作(一圖、一冊、一庫),建立一、二、三級管理網格,形成“邊界明確、責任落實、上下互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鎮街、村居、組三級管理體系,推進秸稈禁燒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三)加快秸稈
“
離田
”
。
各相關鎮街要從有利于搬運和收購的角度出發,盡快落實秸稈集中堆放點,繼續采用“四個多一點”的秸稈“離田”措施,即多打捆一點、多堆放一點、多挑運一點、多堆腐漚制一點。要積極與收購企業聯系落實打捆機械,配合收購企業收購;要組織搬運突擊隊,幫助困難戶、無勞力戶搬運秸稈,確保秸稈及時“離田”,及時打捆,既不耽誤農時,也不出現露天焚燒現象。六、組織保障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宣傳媒體,有針對性地宣傳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意義及依法保護環境、利用資源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環保意識。農業部門要采取舉辦培訓班、送科技下鄉、印發技術資料等形式,加強宣傳教育,讓農民變被動焚燒為主動利用。鎮(街)、村(居)要組織流動宣傳車、懸掛條幅、標語等,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強大聲勢,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鎮村干部要主動上門宣傳發動,讓每一戶都做出禁燒承諾。(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區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進落實。區政府將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納入鎮街年度目標管理進行考核,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其責任主體地位、年度工作目標及獎懲措施。各鎮、街行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強化行政措施,實行區直部門聯系鎮街、鎮街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地塊、黨團員聯戶的“四聯包”立體責任網絡,保證禁燒工作落實到村組、地塊,責任落實到人頭。(三)強化協作,密切配合。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涉及千家萬戶,需要鎮、街道,區有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互相配合,才能把這項工作抓好。各鎮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購企業做好收購信息發布、組織農民、協調堆放場所等工作,確保秸稈能及時收購。農業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推廣秸稈堆腐還田技術,加大禁燒督查力度,推動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開展。環保部門負責秸稈禁燒執法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經費保障。宣傳部門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及禁燒有關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四)嚴格考核,加強執法。
禁燒期間,區督查組到鎮、街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督查,發現露天焚燒現象,將在新聞媒體上通報。禁燒工作結束后,根據區政府目標管理責任書有關要求,對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工作突出的鎮、街道和個人,區政府將給予表彰、獎勵,工作不力的,將給予通報批評。鎮、街要組織小分隊,深入到田間地頭宣傳、巡回檢查,一旦發現焚燒現象,快速出擊,及時制止、撲滅。對違反《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環保部門可以依據條例給予200元以下罰款。(五)加大投入,明確獎補。
今年市里的獎補政策進一步加大提高,區政府將安排專項資金100萬元,主要用于補助秸稈搬運、堆放、看管等費用。各鎮街也要制定相應的獎補政策,為秸稈禁燒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