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了明確每位職工的崗位目標和責任,貫徹工作實績與獎懲掛鉤的原則,增強責任感,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圓滿完成各級交辦的式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人事局全體職工(含領導)
二、考核內容
4、業務工作。按業務分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辦事承諾時限,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10分)。辦事超過承諾(交辦)時限的,受局領導批評的每次扣1分,被通報批評或被縣領導批評的每次扣5分。工作失誤一項造成影響者每項扣5分。
6、廉潔自律。辦事公道正派,不以權謀私,不“吃、拿、卡、要,不看人辦事。(10分)發現一次扣5分。因此受紀律處分的扣10分。
7、抓好綜合治理,“五五”普法、精神文明、愛國衛生、計劃生育、保密、消防等工作,檢查合格達標以上(5分)。違反后,除接受相應處理外,一例扣3分。
9、工作紀律。(15分)
(2)遵守人事紀律。嚴守相關人事紀律,不跑風漏氣,不擅自答復,不循私情(10分)。發現一次扣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接相關規定處理,該項分為零。
三、獎懲
(一)加分
1、個人獲國家級、市級、縣委縣政府表彰分別加8、6、4分,獲縣級部門表彰的加2分。
2、科室獲國家級、市級、縣委縣政府表彰的該科室職工分別加6、4、2分,獲縣級部門表彰的加1分。
2、年度考核為優秀的加1分。
3、辦事公道、服
務態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眾書面表揚的加2分。4、助人為樂或見義勇為行為受群眾書面表揚或得到相關部門嘉獎的分別加2分、5分。
(二)扣分
2、科室被國家、市、縣委縣政府通報批評的該科室職工分別扣6、4、2分。
3、工作失誤、生活作風問題受群眾舉報的一次扣3分。
四、考核辦法
(一)考核方式
成立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xx同志任組長,xx同志、xx同志任副組長,xx、xx、xx、xxx等同志為成員。年終由考核小組按照“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內容,以原始資料數據為據,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評價。
(二)兌現辦法
將年終獎金與考核結果掛鉤,考核成績越好,所得獎金越高,打破平均主義。
考核以100分為基準分,加減相應分值后的分數為考核得分。即應發獎金基準分=100分,應得獎金=(考核得分/100)×100%×應發獎金 。